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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人生与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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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与写作。]
世人总是要兜兜转转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属与幸福,这句话是真理。
甚至,我们可悲的要走尽万千的曲折错路才会看见一丝曙光。但是我们都抱着希望与信念,一遍又一遍的尝试,碰壁,仍不服输,执着的相信着自己的爱恋将会到来。但是我们都不知道,世间的万千男女,只有那少数的几个幸运儿才在他们旅途的终点找到了爱人。平凡的我们,不过是历史长河间的过客,被涌涌急流转瞬间湮灭,不留踪迹。
所以我们开始写作。
写作的理由,不仅是为了稿费或者自娱消遣。我们写作的时候,其实是在宣发自己的感慨。人口传诵的情事可以被中间者轻而易举的忘却,或被时光消磨在当事人的记忆中淡却,但是文字不会。千年前的巨作,到了今日,仍是我们窥视历史的门窗。于是我们将一切都写出来,再渺小再普通的人物事迹,只要被纪录在纸上,总是比纪录在人心中可靠。所以在未来的我们不会忽略和忘记。
母亲从未要求我将她的故事写下来。甚至,她说过她的爱情太卑微太渺茫,连她都不确定曾经存在过。
也正是因为这个,母亲总是要盯着我看,才能确信那个人的确曾出现过在她的生命中,且留下了我,改变了母亲的一生。
但是实际上人的一生是无法被改变的。因为可以被改变的事物总是有一个模样和一个大概的形体,但人生没有。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花样百出的人生,有的波澜壮阔,有的平若春水。既然本身没有既定的形式,自然也就无法被改变。而人类,就是这样模稜兩可的活着。
[随笔。]
还是写随笔好了。
本来抱着满心期待想要写一场轰动华丽的爱情盛宴,最后却发现自己的确不是写言情的料,或许是因为不记得爱情,或许是因为没有经历过。
所以似乎随笔还不错。
很多人都说过我是典型的理科生,逻辑一丝不苟,热爱着理论宇宙爱因斯坦霍金微积分股票金钱经济心理,但是其实我也是个正处花季的女生呵。女生么,总是有着那么一点点多愁善感和零碎念想的。
之前还想着要写一篇虐心虐人的小说骗点眼泪骗点名声骗点钱。关于这么一个叫莫零伶的女子的一生,她的情宴,她母亲的情宴,从青梅竹马到离别到相遇到折磨。后来发现好像写不下去了。没有原因,只是无事可写。生活太忙碌太生动,不需要编制的爱情。何况,完美的情人并不存在。即便是我,也是没有把爱情放在人生的首要位置的,又怎么可能写的出那种心痛那种纯粹。青梅竹马,呵,好像连自己都没有相信过。世界上的六十亿人口,两个早已分别的人怎么可能可以在某一天忽然遇见,再续前缘。
很理性的列下种种原因罪状之后,为自己蛮横的不再写言情编故事的决定找到了完美的借口。于是告诉自己,随笔其实不错,毕竟,只要在自己想起的时候写下来就是了。
名字么,本来言情小说的名字叫爱恋伶人,顶顶俗气的名字,但是够直接,爱了唱了痛了哭了,似乎也不错。后来决定写成随笔后删了大片大片空洞的情节,想改成伶人琐事,上Google搜,发现似乎对曾经很喜欢的一本书《伶人往事》有抄袭的嫌疑。我面子薄,所以还是叫优伶琐事好了。盼着没有人会把两者混淆,即使再不才,也不需要靠着他人的名声吃饭,这是我为数不多的原则之一。
恩。就这样吧。
[年华。]
年华。这是一个狠绝望的词语。绝望却美而倾城。
曾经在哪里读过,当一个人缺氧的时候,在他窒息临死之前会看到无比眩目璀璨的景色,四周会变的五彩斑斓,精致华丽,渐渐的器官开始衰退,感官开始淡去,终于,感知的世界开始变的缓慢,就像电影里面的慢镜头一样,他以旁观者的身份注目着自己的一生与周围。最后他就在这唯美的境界中慢慢死亡,如同艺术品般朽颓。
所以若是有人要我选择一种方式死去,我会选窒息。
安眠药太沉着,投湖太浮肿,重病太憔悴,割腕太缓慢,谋杀太仇恨,意外太凌乱,国人推崇的无病而终,似乎是不错,但是正直花样年华的自己,不敢想像某一天白发苍苍颓废无力看着身边关爱自己的人一个个离我而去,最后成为他人的负担。所以我不要变老,不要长命百岁,因而不可无病而终。
所以就说起年华。
年华是一样比生命更美丽与庄重的东西。于我而言,年华与窒息相同。
同样缓慢而又无力的看着生命的逝去,看着自身的骨肉和精神被一点一点的噬啄,看着牵挂的不牵挂的画面在你面前闪过。是不是,很痛苦,但是很诱惑。
黑暗的潮水将你寸寸湮没,最终你无声无息的消失,仿若在历史上从未存在过。年华就是那潮水,不止不息,奔流绵延。
年华,可以将一个本来精壮的年轻人磨成一盒骨灰,可以将先进的科技变成古老的艺术,可以将人人皆知的语言化成无人知晓的神秘故事,可以将繁荣昌盛的城市吹成大漠的荒沙,可以将美好变成俗气,可以将笑容变成哀愁。所以说,年华是一件很可恨的事物。
但是年华又是无比的可爱。当宇宙从微小扩张成无边的伟大的时候,生成了时间,生成了年华。但是年华与时间是有区别的。时间是死物,没有人类没有地球也可以生生不息。年华却是人的产物,若是一个人死去了,他的年华也瞬时停滞,尽管其他人的脚步飞快,这个人的一切却是停止了,不再奋斗奔波了。
执着与过去的人也可以停止他们的年华,只因为他们固执的活在过去中,活在他们自己的念想中。
年华可爱有如生命的繁衍,个别的停滞是他人的前进的动力。于是青出于蓝胜于蓝,于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只要有人,只要有生命,年华便永不歇息的前进。这使年华既是生命的原动力又是生命的附属品。就像娇小可人的女子,一面是男人保护的对象,一面是强者保护伞下避雨的小精灵。所以女人不要太聪明不要太强硬,温温顺顺的就好。
某个男子评论他爱的女人的时候曾说过,她,一切刚刚好。
年华也是,没有过于锋芒毕露也没有过于温吞柔弱,一切刚刚好,所以令人又爱又恨,不可罢休。
年华又如水。再坚硬的阻碍也可以冲破,再密实的围墙也可以隙入,再锋利的刀尖也可以腐蚀。但是当你仔细察看的时候,它又不过是在指间穿过的细流,一刻间无影无踪,不可追寻。
是以,女人要学年华,要在某一个悠闲的午后静静的坐下品位这一至宝。
可惜我太倔强太强硬。
[The Jungle.]
顶顶讨厌的一本书呢。
高中11th Grade的历史暑假阅读,相当于国内的高二。
暑假的时候向每一个熟悉的不熟悉的人都抱怨过这本书,原因是这本书真的极度的不好看。讲的是美国二十世纪初芝加哥的肉类加工场压迫工人因此资本主义邪恶不堪社会主义伟大光辉的故事。读起来与其说是小说还不如说是政治传单。
而且还很厚很长。
而且要考试要记笔记。
所以不喜欢。
毕竟,无论作者在书中如何宣扬资本家们的邪恶,美国至今仍是资本主义而且在经济危机后仍蓬勃的发展着。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天下无贼》里面的黎叔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在我心中的回响比那句大名鼎鼎的“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要震撼的多。直到那一刻,黎叔这个形象才在我的心里活生生的竖立了起来。恩,他也有人性。恩,他也有无奈的时候。
尽管《天下无贼》实在算不上太惊为天物的一部电影,里面各演员的演技都发挥的不算太精彩,虚假性过强。小声的加一句,不过自己最后在刘德华牺牲的时候还是不争气的哭了。
女生泪腺比较发达。
《The Jungle》给我的感觉却不知比《天下无贼》差多少。前面所有的情节都是为了表明资本家们多么腐败,从主人公Jurgis一健壮正直的满怀希望的年轻人开场,最后老婆被人□□了,儿子在路上玩的时候掉下行人道(似乎是这样)死了,一个女亲戚变成妓女了,Jurgis开始喝酒抽烟打架然后贪赃枉法抢劫偷盗什么都干了,结尾时在社会主义的曙光中重生。
恩。真不是一般的假一般的做作。
除了对它情节的不满之外,不喜欢它还有一个很秘密很小气的的原因,那就是这本书的词汇量他妈的不是一般的大,读的我死去活来的还是半懂半不懂。心里面把作者翻来覆去骂了几十遍,一边感慨着还是中国语言多彩多姿,国骂都不知道有多少种变化类型,不象英语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个词,骂了一分钟每个词重复着就用了好几次。
算了,我不跟你几十年前的书计较,毕竟无论多么讨厌这本书我还是要含辛茹苦的把它读完交差。而且,读这么一本书比起国内的高中生来说或许还是算轻松的吧,实在是不好意思在这里抱怨连天。
[狂妄。]
年少轻狂。其实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
只因为年少的时候我们都有着看似无尽的时光可以挥霍。
我们在晚自习的时候逃出学校在路灯下漫无目的的晃荡着。
我们在校门边的小卖部里喝着可口可乐一面紧张兮兮的盯着学校当心着某个教师会忽然冲出来向我们嚷嚷。
我们小心翼翼的在课桌的掩护下牵着手涩涩的假装读书却一个字也没有看下去。
我们在抽屉里读着乱七八糟的言情小说然后用手挡住老师的视线悄悄的抹着眼泪。
我们在电影院里无声的亲吻但不小心撞到了对方的下巴。
我们在日记里叙说着自己无人可知无人可明白的陌生的情絮。
我们恨恨的咒骂着某个刻薄的老师接着无奈的抄语文课本第一百五十三页到一百九十七页。
我们年少。我们轻狂。
我们不怕被误会,只要坚守着那么点兄弟间的义气。
我们因为他人的一句挑衅大打出手,但是在老师面前却秉承着江湖事在江湖内解决的方针一言不发。
我们悄悄的把德芙巧克力塞进心爱的那个男孩或女孩的手中。
我们豪气的带着小女朋友到电影院然后吃必胜客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为这次的豪气省吃俭用了两个星期。
我们在午休的时候凑到一起谈论着某个外校帅哥的好看然后抱怨着为什么他的女朋友不是我。
这是无比鲜活无比灿烂的我们,背着重重的书包,同友人谈笑着在家与学校间往返着。不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至少比成年后要轻松的多。
曾经见过一句话。
5 years ago, we were in school uniforms, brilliant sunshine naturally overflowing from austerity; 5 years later, we are in name brand clothes, a touch of somber mood arising from this kind of illusive luxury.
意思是, 五年前我们穿着统一的校服,朴素中透出的是阳光般的灿烂五年后我们穿着名牌的服装,华贵中流露出的是淡淡的忧郁。
那些轰轰烈烈的岁月,终究是要离我们远去了罢。
不过即使是可以让我们选择,也大概是不会选择重新经历一次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毕竟已经长大了,多么刻骨铭心,多么美好静安,一次,也就够了。
[零碎的爱情感慨。]
有时会有一些零碎而又没有逻辑没有连贯的想法。在这里记下。
比如,美丽的东西多不堪一击。坚硬的东西也一样。
又比如,一直执着的相信,人一生只爱一次,在这一次间可以醉生梦死大喜大悲,但当爱情结束的时候就要坚决的向前走,永不回头。
又比如, 其实一辈子真的狠长狠长,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坚持下来爱一世的。而真正可以爱你一世的人,你未必会有幸遇见,即便遇见了,也极有可能已经错过良辰。但当时的我天真的相信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又比如,只要有过轰轰烈烈的一场回忆与爱情盛宴,人生才不算枉过。
又比如,当一个男人亲吻你并不是为了同你上床的时候,你就幸运的找到爱你的人了。但是,爱人是狠珍稀狠难得的东西,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的爱人会开始亲吻另外一个女人,所以当拥有他的时候,要学会珍惜忍让。
又比如,其实男女之爱,比朋友之爱要困难很多,男女之间变数太多,猜忌太多,而朋友,特别是如周家慧一般的朋友,是可以凭生命信任托付的人。
又比如,可以治疗爱情伤口的,还有坚贞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