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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来我没什么朋友 ...

  •   即使是白天,这样灰色的室内装潢仍然叫人觉得不明朗,一种比失明还叫人压抑的feel。
      ——
      娴熟地在一辑即将签售发行的album上签着名。
      澄莹的汗水低落,糊了手臂旁一张廉价的海报。
      至少对于桌边的女人来说,是廉价的。

      毕竟是夏天。

      澹台明澈无比郁闷,难道自己真是个无福享受的人么?难得可以坐在这么高档的OFFICE“舞文弄墨”,却还要因为“体质弱易着凉”这样的破理由忍受着酷热?

      真是的!她好歹也是个歌星,难道在专辑上签名这样的事,就不可以找人为她小小代劳一下吗?!

      “不可以,这是你对歌迷的诚意。”

      当“顶头上司”天神一般地宣布了这个晴天霹雳,她的心中只有种一耳光子送他去火星吃大便的冲动。

      虽然这是对FANS的极度不尊重,可是,去他的诚意,某个人要求诚意,他怎么不来签哪?!

      算了,也能是在心里多骂几遍“好扒皮”而已。

      不过郝仁刚出去,暂时不会回来,觉得,有可趁之机,扔掉墨色水笔,靠着沙发小憩。

      诺大的办公室承载不了连日以来的疲累。
      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魇……
      NO.1
      基本上没什么休息,作词作曲拍MV,还加之筹备演唱会。
      就连走得最晚的清洁工大妈有时都会心疼。
      BOSS也说,实在忙不过来,可以考虑找人给她代写,还署她的名。

      不做这种对不起天地良心的事。

      郝仁也不喜欢她休息。
      才入行一年的黄毛丫头,就算再红,哼。
      论资历,人家那么多老前辈都还在努力打拼,她又有什么资格蜗牛?

      大概只有两张专辑发出的间隔里,她偶尔会有点空隙。
      但她是个标准的宅女,尤其不好逛街,衣橱里像样的衣物,不是公司定制,就是郝仁买给她参加各种应酬的小礼服。
      只有偶尔怀念起烤白薯,才会在人迹罕至的小街上徘徊一下,买一两件大号的韩版衣服,当睡衣穿。

      在家有闲暇的时候,她喜欢挂网,癖好是看贴不回贴,常常熬到深更半夜在依旧神采奕奕的荧屏前睡着,然后月底则要勇敢地面对因上网超时好几十小时而制造出的巨额罚单。
      谁叫她只订99小时套餐。

      平时挂网,应该也就是看看BBS或是在线小说什么的。
      不知哪里听来一句话,看电视是件美好的事,吃方便面也是件美好的事,吃着方便面看电视就是天下最美好的事。
      对来说也一样,只是上句话里的“电视”和“方便面”被置换为“电脑”和“薯片”。

      当然,本身作为一位女艺人该要少吃这些膨化食品,只是她有付干吃都不长胖,羡煞旁人的好身材罢了。

      唯一遗憾的是,在自己的博客里,除了简单地写些日常工作,上传些练舞的照片,或是答谢支持者,都不能写任何“带有感情色彩”的东西,连发泄情绪也不行。

      因为郝仁不准,媒体也不准。

      没有什么自由,偷偷开了□□号MSN,却几乎不上。

      什么实话都不能说,怎么和别人聊?
      把谎话说得像真相一样,在看来,自己没那么高段。

      令人郁闷的是,入行一年来,也没有结交什么朋友,或许是自己戒心太重吧,自己没有信任别人的习惯,不是吗?

      唯一的朋友应该就只有郝仁吧,不过那个“好扒皮”,能算朋友吗?

      不过,郝仁的确是她唯一可以信任的人,没有郝仁,她到今天还在流落街头吧。

      澹台不叫明澈。
      这一点,在与大众仍有一定距离的娱乐圈,只有他和郝仁知道。

      澹台是孤儿。

      生身父母到底给她起了什么名,几岁被送到孤儿院,印象都太模糊。
      只觉得自己非常年幼的时候,有一个穿得像洛桑那样的藏族男人,微拱着腰,双手朝自己招着,叫——“塔卡”。
      到底是亲身经历,还是早年看电影残存的记忆,她不得而知。
      毕竟自己灵秀,丝毫没有远疆女子的泼辣奔放和声线张扬。
      所以这个姓,是跟着院长姓的。

      十七岁以后就离开孤儿院了,她从小就很会给院长“不经意“地闯祸,又因为性格太过冷淡始终没人愿意领养她。
      提早一年离开,提早一年获得自由,也好。

      交了房租后,身上也就没什么钱了。

      只能说,人浮于世,连个Waitress的工作都难找。

      澹台本是算计好了用自己作的词曲换钱来维持成名以前的生计,却没想到自己把现实想得太简单。
      一来自己根本没有名气,二来自己根本没有人际,做出的产品只能滞销。
      最累的时候,澹台常常和同样身陷困境的旧时老友JOHNSON诉苦。
      澹台和Johnson闲聊的时候,知道Carol做了鸡。
      Carol以前是搞绘画的,现在成了搞男人的了。

      明白明白,理解理解,这就是所谓“生活所迫”的典型例子。
      但是静下心来想想,自己又何尝没有出现过懒人思想?不过是最终把持住了。
      Johnson常常劝她,如果实在销不出去就多找自身原因,少点愤世嫉俗,否则整日怨天尤人的,日子更过不下去。
      澹台当然懂,可是这样的日子又要苦熬到什么时候。张爱玲说得好,成名要趁早啊。美人迟暮、末梢黄花的时候谁有闲心来看你?

      半个月后,Johnson总算帮她安排了项不错的工作—酒吧驻唱。
      澹台知道不少歌星也就从这一步来的,所以她并不着急,现年不过二八,再过个十年八年也等得起。
      澹台就安分地在这间酒吧呆下了。没有钢琴,但是有吉他、鼓架和萨克斯的伴奏,客人来来往往的多少也有了些固定的赏客,小小的美名正在进一步泛滥中。
      更为重要的是生活至少稳定了,不想远虑,反正近忧是解决了。
      月薪三千,时不时还有些客人私下送些什么。只要是慈眉善目的,她来者不拒。而且酒吧晚上开场,她有好多好多阳光明媚的自由。
      唯一让她不安分的因素就在于,她不可以随意唱自己的歌,只要有人点唱,她必须立马执行。唉,再怎么说也不是自己的酒吧。
      澹台只好幻想,幻想赶紧成了名飞上枝头褪掉那一身的乌鸦毛,就可以唱自己所想了。
      * * * * *
      本以为生活暂时算是基本安定了,就算她一辈子不成名,至少二十七、八前在酒吧驻唱还不会有人不待见。没想到,命运跟她开起了玩笑。
      众所周知,她的面容姣好,即使酒吧灯光多沉郁她也还是一群腐女里耀眼的。

      那天来了个公子哥,一个有钱的、耍酷的、色狼的公子哥。
      澹台一曲唱罢换人上去,正欲借着闲暇舒筋活血,却被老板叫了去。
      只见老板大汗淋漓、局促无比的样子。

      “澹台,外头有个贵客,接待一下。”
      “不是吧BOSS,你不知道我吗?从来不‘接客’的。”
      “是的小祖宗,可这个人你要是不接,回头你想接了都没地方接去!”
      什么狗屁贵客!
      其实这是没辙的事儿,澹台虽在酒吧驻唱一年半了,却一直好运气地没碰到“花花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的事,今儿可算是刘姥姥头遭进大观园,开了大眼界了。
      这花花公子不怎样,反正没甚新意,和她预想的差不离。
      外头假模假样套个名牌儿西装,里头衬衫的领子必然是大开的,好像还胡乱吊了个金坠子什么的,敲个标准的二郎腿,左右手各搂一个由胭脂水粉人工诞造的“美女”。人说坏人不写在脸上,可是澹台分明就看见“坏人”两个大字在那个“贵人”脸上大摇大摆、金光直放。
      太郁了!BOSS怎么这样儿,明知道是个祸种还让她接。又不是不知道她的脾气,这种一没道德二没品味外加恶贯满盈的主,就是把他的脸想象成唐禹哲,恐怕照样得吐。
      但是没等她内心活动完,饿狼就发了话。
      “小妹妹,听说你今年才十八,很年轻嘛。”
      “比起大叔你,是稍微年轻了点儿。”
      呵,花花公子倒是很耐心,没有立刻翻脸,换敲了只腿,把眼睛眯得更色。
      “你可先别急着跟我扛,跟我扛的女人我见多了,啊,你去打听打听,最后谁没服我?就这,就这俩,她们一开始也没顺我,现在,看看!服服帖帖的。”
      澹台觉得跟这种人不要多搭腔,安静地听他放屁,适时还击。
      “知道本少爷是谁吗?”
      切,不就是传说中的款爷二代嘛。
      据说现在的成功企业家素质都挺高,教育儿女也自有一套,富不过三的说法都快过时了,怎么还有这种子仗父势的呢?
      不过估计爷儿俩都不咋地,土大款生出的土小款,照这样儿富贵过一都困难。
      澹台环起双臂,大有种被人浪费青春之感。
      不过很快,土小款见她还是冷冰冰的面无表情,就迫不及待恶狼探抓,想把男女关系进行到最直接的一步。
      来了!
      澹台等的就是这一刻,以迅雷之姿抓住伸来的狼爪,身体侧转靠其前胸,另一支胳臂肘直捅饿狼锁骨。
      “啊!!!!”
      然后惨叫之声就覆盖了舞台上的天籁。
      这位土小款太背了。澹台是孤儿院出来的,虽没有专业学武功,从小到大可积累了不少打架和防身的经验,对付他不过一碟小菜。
      “你你你你……”恶少捂住前胸做人妖状,娘娘腔地尖叫着:“你完了!我要封杀你!我我我我……明天就让你们关门大吉!”
      无所谓,反正也不是第一次遇见逞凶斗狠的人。所以不等BOSS大扫把轰人,自己就打包打包闪了。
      其实直到闪人的那一刻自己还不太清楚那工作怎么就稀里糊涂的没了。
      第二天Johnson给她call发也不接。一方面是有些不好意思,一方面也是心里存了些怨气。

      不多的存款很快就花完,她又舍不得当了小提琴,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房东大娘恶狠狠地把她的行李扔出来,然后一脚踹向门,把它关了个严实。
      澹台摸摸比自己肚皮还瘪的钱包,觉得这点儿钱连旅馆都不能住,干脆今晚到小吃街海吃一顿,找个偏僻的街头露宿一下,明早再认真考虑生计问题。
      没办法,她就是这么乐天。
      到了小吃街,找了个小排档大方坐下。
      还真有点儿想念,为了躲房东大娘已经两个多星期没出门。
      翻了翻菜单,为了还能吃到明天的早餐,她决定点份排骨米线和一个溜肥肠。这么小的肚皮一定能填饱啦。
      “热腾腾香喷喷的米线来了啦!”隔着雾气看不清“大叔”的面孔,只听见他正宗的吆喝声儿。雾气渐散才看见背对着她的黑皮靴。

      “大叔,结账。”
      “诶,好。总共是二十四块四毛。”
      澹台不经意一抬头。
      诶?????????
      诶?????????
      大叔怎么这么眼熟?而且她可以肯定绝不是在小吃街上打过照面。
      “大叔我们见过吧?”澹台一边掏出票子一边发问。
      “见过你也得给钱……”
      诶???
      大叔愣了三秒钟,赶紧低头说:“咳,怎么可能,我对你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不对,我们见过!!!”
      “小姐,你别耽误我上菜,客人等很久了……”大叔赶紧开溜。
      小眼小鼻大嘴巴……
      花花公子!!!
      不会吧?!大叔怎么会跟那个色狼长得像,凑巧吗?
      不行,长得太像了,得问清楚,如果没判断错的话……
      “喂,大叔。”澹台冷冰冰地拍了一下大叔的肩臂,“虽然你换了套行头,可是我还是认识你,就算你化成长白山上一只猴我也记得你。”
      “小姐你胡说什么?认错了吧?”
      “我要是认错了你躲什么?”
      大叔的头此刻恨不得低到拱地,出现了与那日完全不相符的讪笑。

      “搞什么?”一扫满身晦气,转而女王般地端坐在大叔的对面。现在,终于轮到她翘起二郎腿了。
      大叔依然头拱地,巍巍地坐着,双手不安地上下搓着,还不时有些“泥团”从手间落下来,两只大脚在地面上一刻不停地划拉着。
      “啪!”澹台狠狠地辣手摧桌。
      “别!”大叔慌忙抓住两只桌脚,“这桌子有毛病,你下手太狠会把它弄塌了的!”大叔的瞳孔迅速放大,简直像护亲生儿子一样护着着桌子。
      “嗜”财如命。
      “不想换张新桌就请交代清楚!”憋屈了整整一年的高贵与威严此刻得到了最大的释放,淋漓尽致地浇在对面大叔的头上。
      “我也不想的,可是他……所以我才……。”
      “什么乱七八糟的,请你给我用中国话说!”
      该大叔吓得身体又是一颤,喏喏将事情道来。
      果不其然,BOSS想换人.他的一个远房亲戚来了,必须顶一个人走。而她平时又是最难伺候的一个,所以BOSS认为,既然难以掌控就不掌控了,又不能直接轰人,她在这儿做得还挺好。
      所以啊,就想了这么损的一招,让大排档的大叔假扮款哥儿来砸场子。

      能说什么呢,想必BOSS的小说也看得不少,居然有这么阴损的招。

      “姑娘,姑娘,你别生气啊,那个人肯给一千块钱呢……”
      得,一千块钱就做丧良心的事儿了,他哪里像个朴实的排挡大叔?
      恨他一万年。
      澹台不想跟这种人多啰嗦,挎起大背包,甩屁走人了。多说无益,纯粹只是浪费口水。
      她猫回酒吧,看着BOSS的车,不禁想到《帅哥有难》里,女主角是怎么破坏科主任的车。
      好想好想,可惜没有工具,也没有经验。就算万事俱备还要花五块钱买副手套掩盖指纹。放弃报仇的话,又太便宜某某人。
      想后思前,这丫头从包里掏出一小炮仗,点着了往车上一扔,然后以每小时80迈高速脚底抹油逃之夭夭。
      “嘭!!!”
      后果无须查看。那破车,毁掉些零件是必然。

      这下是彻底露宿街头咯。

      翻开只剩一格电的手机,忽然间发现,自己的联系人一栏,居然没有可以播出去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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