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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后来,沈微萍与周中言相爱,那时的沈喻也才十四岁。本应是在爱里长大的孩子,可却一直活在自卑中。

      十四岁的小沈喻开始担心自己的继父会不会像亲生父亲一样对待她。

      当初因为张文韵的那件事,沈喻变得和以往的她大不相同,那时就算和母亲节衣缩食的过日子,她依旧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她坚信总有天,会熬出头。而像张文韵那样的恶人也终将被迟来的正义绳之以法。

      所以当周中言给她买公主裙,买好看的书包,送她去上学时,沈喻觉得自己终于被爱了。

      学校里的新同学不像以前的那些小孩一样对她充满恶意,那些小孩甚至嘲笑她没有父亲,是个野孩子。可能还会用无法入耳的词藻去诋毁沈微萍。那时沈喻真正的体会到,原来恶意不是只存在于大人的生活中的。

      还有一次,他们往沈喻的书包里塞了一只死老鼠。小沈喻无法再安慰自己只是他们不懂而已了。那是正常孩子中该出现的举动吗。

      一次又一次的针对打破了那时年仅十四岁的沈喻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幻想,那时等着她的只有铺天盖地的恶意。砸得她头晕眼花。

      她从来没有向沈微萍说过,她知道,沈微萍当时撑起那个所谓的“家”有多不容易,她又怎么能让沈微萍担心自己。所以她只能装作自己一切都很好,同学们很喜欢她,很照顾她的假象。

      而终于有人告诉她,她可以不接受所有的伤害,不再装作自己很好,甚至给她爱时,沈喻很感激。

      所以当她知道周中言有个儿子,况且这个个孩子比她更不幸时,她不拿可怜的眼光看他,只是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加倍的去爱他。

      天生自卑的孩子会一直活在自卑的阴影里。

      后来,沈喻每次回家,都会给周轶枭带礼物,可能今天是钢笔,明天就是明信片,后天可能就是巧克力,大后天可能是一束花。

      当她看到周轶枭欢喜的表情时,她往往比他还开心。

      ……

      “枭枭,吃完了吗?”沈喻放下碗筷,问他。

      周轶枭点了点头,拿着碗筷正准备起身,沈喻拦住了他,“你去看会儿书吧,顺便试试新钢笔好不好用。”

      沈喻挽起袖子,从周轶枭手中接过碗筷,将他打发走,自己则去厨房洗碗。

      她从来不会让周轶枭干活。她总是主动承担一切。周轶枭看着自己的手,半晌,他勾起嘴角。他在客厅的茶几上找到了抹布,顺手把桌子擦了,等沈喻收拾好一切,从厨房出来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看书。

      沈喻没发现桌子被擦过了。

      她朝周轶枭走过去,拿走他手中的书,问道:“想下楼走走吗?”

      周轶枭点了点头。

      沈喻回了房间,拨了沈微萍的电话,待沈微萍同意后自己换了件薄外套,拿上钥匙,同周轶枭出了门。

      正值秋季,夜晚还是有些凉的,沈喻走在前面,他们所住的小区安保还不错,所以沈微萍才同意他们下来遛遛。

      因为身体的缘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半时间周轶枭都是在医院度过的,但他从来不落下任何课程,不能去学校他就自己学,而往常除了在房间看书就是自己自学。

      他是极少去学校的,老师们也都体谅他,毕竟他的身体是真的一天不如一天,先天性心脏病哪里会好受呢,事实上他根本不能做任何剧烈运动,甚至在学校都被老师同学当成特殊对象对待。挺不好受的。

      他很少出门,整天窝在房间里,有时候沈喻不在家,一整天都不会看见他从房间出来。沈喻因此总训他。

      难得有空,是该放松放松了。

      沈喻将钥匙塞进口袋,按了电梯。就算是走楼梯她也是无所谓的,但周轶枭不行。那也就只好等电梯了。

      周轶枭按了按鼻梁,犹豫了许久“姐…我…”我其实是不想出来的。一句话还没说完,电梯“叮”的一声,开了门。他只好将未说完的话咽进肚子里。

      进了电梯,周轶枭下意识的站在沈喻后面,低着头。

      沈喻想了一会儿,转头正打算对他说些什么,却发现周轶枭看着的方向正是自己的手腕,她垂眸,手腕上红了一块,是刚刚洗碗的时候不小心撞上水龙头了,才留下的红痕。她稍将手往身后藏:“明天去学校吗?”

      周轶枭一言不发看着她点了点头。

      “叮”电梯到了一楼。

      两人走到了小区中央的公园,没什么人,似乎太过于冷清了。沈喻只好打消了来公园坐坐的念头。那就只能随便走走了。两人顺着花坛旁的小道走,走走停停,累了就找个地方坐下,休息完了,继续走。

      沈喻:“枭枭,你在这等我会儿。”说完便跑了。

      周轶枭坐在地上,其实他不是小孩了,至少他是个能独当一面的人了,沈喻为什么要一直把他当小孩看呢。他只比沈喻小了一岁,今年沈喻十七,周轶枭十六。而他已经比沈喻高了一个头了,不管怎么说,他也不应该是个小孩了。

      ……

      小区门口有个小超市,老板娘是个五十多岁的女人,为人朴实,每次沈喻去买东西,她总另外给她塞个东西,都是些小零食什么的。熟人都叫她张姨,张姨有个女儿,但后来出了事,进了监狱。

      沈喻: “张姨。”

      “哟!我们喻喻来啦?这次买点什么呀?”张姨站在老旧的柜台前,木质的桌子有些斑驳的痕迹。她笑着问。

      “两个棒棒糖就好了。”

      张姨听闻笑的更欢了“要草莓的吗?”

      沈喻轻点头。

      几个大娘坐在店门口八卦,周遭响亮的喇叭声,买冰糖葫芦小贩的叫卖声,混在一起。

      只有这间小超市是安静的。

      沈喻摸了摸口袋,没有硬币。只抽出一张五元纸币“张姨,拿五根吧。”她顺手递出。

      “好好。但糖也不能吃太多了…会蛀牙的。”张姨笑了笑,从装满棒棒的糖罐拿来一把。再从桌角抽出一个透明塑料袋,塞进去。
      “姨,多了。”沈喻不好意思要,张姨对她很好,和张姨玩得好的大娘总说,张姨这是把她当亲女儿了。

      “我们喻喻爱吃,收着吧。”

      沈喻本想再拒绝,但想到周轶枭正在等自己,也不好再拖下去。过几天再买些水果给张姨送来,也是好的。她这样想。便道了谢,提溜着袋子离开了。

      一路跑回去,有些大喘气。沈喻缓了缓,加快了步伐。等她回去时,周轶枭还坐在那儿,双手搂紧自己,头埋在膝间,沈喻愣了一下。走过去。

      “吃糖。”沈喻从塑料袋里找出两颗糖,递给他。

      听到声音的周轶枭抬起头,冷冷清清,他看向沈喻的目光同往常一样,是欣喜的。他心底里觉得,沈喻对他很好。她不把他当成特殊的人看待,只是同对普通人那样。他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在沈喻那,自己当了回普通的正常人。

      他抬手接过,手有些抖:“姐,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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