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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他实在是太像那个人 男主长得很 ...

  •   众人只知道,玉玲珑是海晏公主府的长史,掌管公主府大大小小所有事宜,是公主最信任的人,在外面相当于半个公主。

      杨徽月闭上眼道:“通知常亮了吗?”

      玉玲珑道:“通知了,他说荆州那边的部下已经做好准备,还说你要走三年,临走的时候,记得去他那里吃些家常菜。”

      杨徽月的睫毛微微一颤。

      当年她与杨惊鸣在云雾山时,常亮就喜欢做饭,还说以后要开一家大饭店。

      现如今,一切都实现了。

      但又好像,一切都不可能实现……

      杨徽月低声向玉玲珑道了句:“好。”

      五香楼内,热闹的聊天声、碗筷的敲击声、咂嘴品尝声……

      在这个嘈杂的环境里,五香楼来了两个带面具的客人。

      一个带伯劳面具。

      一个带喜鹊面具。

      最近海晏公主强抢民男的事情闹得很大。

      建康男子人人自危,稍微唇红齿白点的男人都带上了面具,带面具进酒楼不稀奇。

      店小二见有人进来,立刻上前招呼:“客官,您看要点什么?”

      伯劳面具道:“我要一碗伯劳煮鱼丸。”

      五香楼建在建康最繁华的街道,各地商贾来往,所以往往能吃到各处菜肴。

      但是,菜谱上,偏偏没有这道菜。

      店小二立刻退下去,不一会儿,五香楼的老板常亮就出现在伯劳面具面前。

      伯劳煮鱼丸,是五香楼的暗号。

      常亮招呼二人进了一个隐秘包间。

      二人解下面具,面具后面便是杨徽月和玉玲珑两张脸。

      常亮随意地搬了个凳子坐下,将自己先研制的糕点怼到杨徽月脸上:“你们俩真是有口福啊!试试我新研究出来的点心。”

      玉玲珑不等杨徽月拿,自己先拿起一块红色糕点吃起来。

      她边吃边竖大拇指:“我就说咱们府上的厨房不行,每次吃完常亮做的饭,再回去吃他们做的饭,这对比简直太惨烈了。”

      常亮最大的爱好就是做饭。

      若是没有七年前的那段往事,他定是要投身于美食事业的。

      他憨笑:“那你们多带点回去吃。”

      杨徽月谨慎地查看四周,确定无人,这才说:“计划初步达成,接下来的几年,我要驻守荆州,你在建康替我照看一切。”

      常亮收起笑脸,脸色难见的严肃。

      荆州是申国的军事重镇,谁掌握了它,谁就掌握了申国的拳头。

      杨徽月出任荆州州牧,意味着他们的计划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七年前的悲惨经历涌现在他眼前,他的眼眶骤然红了。

      七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点燃了火种,却被黑暗狠狠浇灭。

      而如今,那火种又有了燎原之势。

      这怎不让他激动。

      外面有小二进来换茶水,容不得他失态太久。

      常亮又回到平日里亲和温柔的模样,像个兄长般跟杨徽月道:“你们俩留下来吃饭吧,今天做了你最喜欢的辣子鸡。”

      菜是早就预备好的,只需热一热。

      不需多等便都上了桌。

      常亮是蜀地人士,做饭偏辣,她本来是一口辣都不吃,后来被常亮培养起来吃辣的习惯,吃面条都要加三勺辣椒。

      可惜在申国皇室,上流社会口味偏甜偏清淡。

      她与那群人虚与委蛇,不得不隐藏起自己原本的喜好,顺应贵族圈子的潮流。

      每天与那群人应酬吃饭,她都吃得不痛快。

      除了刚说的菜,还有竹笋烧猪蹄、爆炒肥肠、凉拌小菜等。

      寻常府里饮食,玉玲珑也盯得仔细,人参鲍鱼稍次等,都会被她嫌弃,可是面对眼前这些廉价的猪肠、猪心,她吃得开心。

      当初是杨惊鸣组建的百鸟军团,江湖上习惯将他当成百鸟军团的老大。

      但实际上,常亮才是这群人里的老大哥。

      大家是同一批进入云雾山学艺的弟子,只有常亮是书香世家,先去国子监做了几年经营,后来不满官场习气,才到云雾山求学。

      故此,常亮比同门大七八岁。

      常亮像个慈祥地老母亲送别即将远游的女儿,自己没吃几口,拼命往两人碗里夹菜。

      他道:“多吃点,都是你们爱吃的。”

      正因他这份亲切细腻,当时大家都戏称他为“常干娘”。

      常亮怅然若失:“记得那时候出门野餐,我说每个人都可以点菜,徽月必点红烧排骨,知宇爱吃香菇干锅,惊鸣喜欢肥肠和猪蹄,我当时还诧异,惊鸣看起来吸风饮露般的谪仙人物,居然喜欢肥肠猪蹄这么油腻的食物……”

      杨徽月淡淡地垂眸。

      那一刹动容,玉玲珑看在眼里。

      谁又能忘记那个建康城里最明亮的少年?

      三个人正吃着饭,忽然听到街道上震耳欲聋的鞭炮声。

      循声望去,正在状元游街时。

      街头巷尾早就有传言,这位新科状元林寻鹤英俊无双,朝中有几位大人已经蠢蠢欲动,想要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道路两旁被围得水泄不通。

      百姓们纷纷凑近,想要一睹状元郎的风姿。

      杨徽月慵懒地向下看了一眼。

      只见状元着一身喜庆的红衣,端坐在马上,模样看不太清楚。

      马下跟着的仆人倒是眼熟。

      只因他那一身绛红色的衣袍很新奇,让人过目不忘。

      记忆在脑海里像连环画一般快速翻过。

      杨徽月的记忆回到花朝节那天,那身打扮过于新潮,还被酒疯子骂过,不就是前些日子闹市落难少年的书童吗?

      也就是说,中状元的,是那天闹市中卖画的读书人?

      杨徽月浅笑道:“原来是他!”

      玉玲珑问:“是谁?”

      杨徽月漫不经心地说:“我花朝节买画之人。”

      玉玲珑拍掌大笑:“这不就是缘分吗?你果然慧眼识珠,一眼便知他有金榜题名之才。”

      常亮一头雾水,不知她们在说什么。

      玉玲珑便将花朝节那天杨徽月在夜市英雄救美,买画赠金的事夸张地说了一通。

      杨徽月谦虚地摆手:“哪有你说的那么邪乎?我只是看他字画不错,想着若是因为一点钱财便错过了考试,实在可惜。”

      常亮皱眉:“你是这么好心的人?”

      若是这么说的人是杨惊鸣,他绝对相信,可是这么说的人是杨徽月。

      她可不是什么纯良之辈。

      常亮好奇地探头道:“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什么样的笔墨,能留得住你这么挑剔的眼睛!”

      林寻鹤慢慢走近酒楼。

      常亮半截身子伸了出去,却只能看清整体轮廓。

      只见那男子骑着骏马从远处过来,春风扬起他的衣袂。阳光而自信的身姿意气风发,马蹄下的尘土被他的气势所震散。

      单单看气质,就知道是个风姿绰约的少年。

      常亮调侃:“你哪是慧眼识珠,不过是看人家小伙子长得俊俏罢了。”

      玉玲珑立刻护友:“才不是呢,那天他带着面具,公主又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公主是看他字画不错,公主眼光就是好!”

      常亮腹诽:是是是,你姐妹什么都好!

      当初在云雾山,不知道是谁天天看杨徽月不顺眼,说杨徽月是阴险狡诈、胡作非为、调皮捣蛋第一名?

      如今倒是好得像穿一条裤子的。

      那人慢慢走近,脸庞越来越清晰。

      常亮定眼看去,眼眸中流露出不可置信的惊讶。

      杨徽月抬头,一瞬间,晃了神。

      杨徽月眼里骤然渗出泪光。

      玉玲珑看向林寻鹤的那瞬间,宛如雷劈般惊呆了。

      像!实在是太像了!

      不光是字迹像,连面容都有六七分相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他实在是太像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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