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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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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最爱的世界:
你对我一点也不好,你给了我一个破碎的家,破败的身体,却给我一颗向往自由的心。我困在混沌里,等了很久,几乎快失去方向。
现在很好了,我将在黑暗中起舞,在月华撒向玫瑰时,尽情亲吻它沾着的露珠。
我养过一只猫,很不幸,它比我去的早,如果有可能的话,希望它下辈子能活的健健康康。
门前的月季自我种下,已经开了三季,以后无人照看,也不知道会肆意生长还是枝败根枯。
今年去祭拜阿叔时,看到他的照片依旧年轻,平和温柔的看着我。
回云镇的这几年,遇到很多好事情。但岁月长长,我心倦累。
总有人间一两风,填我十万八千梦。
世界很好,下次,便不来了。
——尽欢绝笔
宋知眠骨节分明的食指点在绝笔两个字上,侬艳的眉眼带着阴狠,他重重的咳嗽了几声,两颊泛起了病态的红晕。
须尽欢这个女人,最会装腔作势,躲他躲了三年多,不还是主动给他寄了信。字写得倒是不错,是她一贯拿手的簪花小楷,只是落笔有些轻浮,退步的明显。
他忽略心头的一丝慌乱,又将信仔仔细细读了一遍,
嘴角勾起浅薄的笑,原来是在云镇,那个地方,须尽欢居然还敢去,难怪查不到她。刚要去联系那群没用的废物,让他们去云镇找人。
一阵铃声响起来,他拿起电话接通,
电话那头声音听起来有些慌忙,“宋少,有须尽欢小姐的消息了。”
宋知眠冷嗤,还算有点用处,不过,回头该让他们把称呼改了,须尽欢毕竟已经上了他家族谱,他们得称她一声——夫人。
电话里还在继续说,宋知眠走了神,没听清,沉着声音让人再说一遍。
那头本就是鼓起勇气一口说完的,再次重复便有些磕巴,“宋少,有殡仪馆打电话让去认领.....”,一个词语被他模糊过去,
“须尽欢小姐身边能联系的,只有一张您的名片,所以他们打了电话。”
即使言语模糊,但殡仪馆三个字暗示的明显。宋知眠愣了愣神,腿上的毛毯落到地上。不知是不是秋深的缘故,他受过旧伤的膝盖,一丝丝的刺痛起来,很慢,但似乎连着心脏也一抽一抽的痛。
电话被挂断。
他没有去拾起地上的毯子,而是拿起桌上展开的那封信笺,将上面的折痕仔细的抚平,一遍又一遍。
折痕深深,宋知眠握拳恼怒的捶了下桌子,指节磕在冷硬的桌面上,被粗糙的桌面蹭破冒出血珠。喉间泛起一股血气,又被他强压下去。他唇角扯起低声发笑,压抑的声音衬得一张如玉的面容形如鬼魅。
须尽欢其人,十八岁时为了活命能将他抛在枪口下。结婚七年,半点小病小痛都受不得。
整天歌颂生命,处处求经拜佛的,是她;听说他要出事,撒丫子就走的,也是她。
她最爱的就是她自己。
那么贪生怕死的一个人,会死?她敢死?
可笑!
他似乎找到了某个极为可信的依据,修竹般的指节一下下敲打着桌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窗外的天边晕开了一片晚霞,绚丽夺目,残阳如血般落在天空的幕布上,不知名的画家拿起笔刷勾勒出一幅中世纪色彩浓艳的落日晚霞油画。
瑟瑟秋风里,几只雀儿徘徊不定。
宋知眠像一尊雕塑般,在窗前坐了很久很久,久到天边泛起一丝鱼肚白,将黑夜撕开一道裂痕。
他大梦初醒般动了下已经麻痹的身体,两颗眼泪从脸颊划过,落在地板的瞬间,消失的悄无声息……
天亮了,他得去接那个没良心的女人回家。
秋分日,刮起的风格外刺骨,荒野的草叶上凝结起一层寒霜,日头照着时,才缓缓化去,变成一颗水珠落在根茎上。
尸体已经停了三天,依旧在殡仪馆的冰棺里,没人敢动,因为一旦有人靠近,那道靠着棺椁的身影就会像蛰伏的濒死野兽般猛地起来,警觉的看着来人,准备发出拼死一击……
而唯一能勒住这头恶兽的人,静静悄悄地躺在他守护的范围内……
顾微盛得了消息赶到时,是死讯传出的第二天下午,接到家里人电话时,他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手中的玻璃杯直直掉在地上,碎片四溅。他在这一声脆响声后,才拾回心神,疯了般往机场跑。
他脚步沉重地走进殡仪馆,人很少,前来吊唁的大多已在三日内林林总总的过了场。他眼睛被停放着的冰棺刺痛,在落到一旁的黑影时,目光瞬间冷厉了下来。大步上前,将围着的的几个保镖推开。
宋知眠似有所感的抬头瞥了一眼,又低下了头,顾微盛怒火更旺,他揪起男人的衣领,右手握成拳就要给宋知眠狠狠地一拳,保镖反应过来,立刻压住了他肩膀,将两只手反剪在背后,拖离几米。
本来极有风度的男人一身狼狈,赤红着眼,张口便骂,“宋知眠你个王八蛋,你对她做了什么?! ”
这个她是谁,不言而喻。
宋知眠起身,关节像很久没动的机器一样咔咔几声,他走到顾微盛面前弯下腰看他。
唇角勾起一抹凉薄的笑,极尽讽刺,声音砂纸摩擦一般晦涩,
“顾微盛,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这么说话?”
“不过是个丧家之犬。”
他有些怜悯般看着顾微盛,“这里的一切她都不要了……”
“你又算个什么东西?”
他微微偏头,仿若稚子。似乎真的在为此疑惑。
“对了,须尽欢最喜欢你这张脸,不如我送你下去陪她?”
宋知眠一字一句的说,对顾微盛扎的每一把刀,也精锐无比的插在他心上,刀刀见血,血肉模糊。
宋知眠嗬嗬的发笑,眼里压抑着疯狂。他从衣袖中掏出一把刀在顾微盛心口比划,似乎下一秒就要狠狠地抵进去。
保镖慌忙出声,“先生,现在是法治社会!”
宋知眠抬头看他一眼,突然神经质地发笑,须尽欢曾经也这样跟在他身边,耳提面命的叫他依法办事。片刻后,他收敛笑声,目光沉沉的盯住顾微盛,
“送顾先生离开吧,别让我再看到他。”
保镖捏了把冷汗,将还要动口的顾微盛捂住嘴巴,架了出去,走远了以后,才苦口婆心的跟顾微盛说道,
“顾先生,您也看到了,我们老板现在就是个疯子,他在这守了三天,不进米粮,不眠不休。熬的我们这些保镖都换了三批!”
他面容夸张的竖起手指比了个三,“您就离他远上一些吧!”
……
1952年,夏末,滨海南,东方号轮船,距离靠岸还有一天一夜。
“七七,醒一醒”,耳边有清朗的声音传来,熟悉又陌生,是谁.....?
须尽欢循着声音恍然睁眼,在触及那张年轻生动,俊朗带笑的面容时,泪珠骤然聚在了一起,夺眶而出。
“阿叔!”
她猛地扑到男子的怀里,在他温热的气息中,哭的上气不接。
怀里一团的小姑娘身子颤抖着,须季书轻拍着她的后背,以为是被梦魇吓到了,
“七七不怕,不怕,阿叔在呢。”
他一只手臂揽着须尽欢轻轻拍打,帮她顺气。另一只手熟练的伸进大衣口袋拿出小姑娘的药,抱着小姑娘放回座位,起身去拿水,却发现衣角被扯住,眼睛红的跟小兔子似的女孩紧抿着唇,眼也不眨的盯着他看。
“我们小七今天怎么了,这么舍不得阿叔?”
他刮了下小孩的鼻梁,干脆把她一把抱起,到接水的地方去。
安心窝在她怀里的须尽欢这才有空整理自己凌乱的思绪。
她只记得自己如往常一样入睡,日益破败的身体一日比一日嗜睡,也许在某个清晨便再也醒不来了。思及此,须尽欢皱了下眉,想来她是死了,
但现下的情况,难道她如话本里写的一样,重生了?但书中重生的莫不是百般冤屈,凄惨无双的。她虽然死的突然,可能没人收尸,但活着时也不算多落魄。
掰掰指头看,她一来生的漂亮,家世不错,是不少人高攀不得的琼树桂枝;二来事业有成,创办的京都时刊在贵圈底层都掀起热潮,若说不算美好的,也就她那破烂的爱情史。
怎么也能得到这么宝贵的机会?
接受过正统教育,根正苗红的须尽欢是不太理解眼下的情况的,于是她将手指凑到唇边,使劲咬了一口。飙出的泪花和清晰的疼痛让她终于有些相信,这并不是她的一场幻梦。
她仰着头,目光灼灼的看着须季书,
“阿叔?”
“嗯?怎么了七七”
“阿叔!”
“诶诶,阿叔在呢。”
“阿叔!!”
“乖,叫的再亲热也得吃药。”
小姑娘一声比一声热切,须季书摸不清状况,却仍好脾气的一声声答应她,倒出一片药眼疾手快的塞进她嘴里。
嘴里被塞了颗药,小姑娘这才停了声音,转而的是皱起的小脸。
须季书赶忙把水拿到她面前,看她咕噜咕噜的灌了大半杯水,好笑的捏了捏她的脸,变戏法般拿出一颗蜜饯凑到她唇边。那熟悉的甜意竟让须尽欢有些踟蹰,她张口吃掉蜜饯。
如果……这真的是重来一世,那她一定,一定要守护好阿叔!
“阿叔,我们现在在哪?”她扭头四下看了看,心中有了几分猜测。
“傻姑娘,睡糊涂了?”看着今天格外不一样的小姑娘,须季书唇角带笑,“我们在轮船上,马上要到家了。”
他说着指了指窗外,“海鸥落地的地方,就是家。”
轮船,须尽欢记忆里这样的经历不多,再结合须季书年轻的相貌,她推测出,现在应该是她八岁那年,祖国终于安定,二十六岁的须季书带着她回国。
那时八岁的她,因着自幼体弱,性格沉闷。突然到了一个新环境,面对陌生的父亲兄姐,几乎把自己缩成了壳里的乌龟。
除了语言难沟通外,她本身也不是多热情的性子,在回国一个多月内,都不愿意踏出家门。
还是宋家大公子被阿叔拜托着,带了弟弟来陪她一起,才让她愿意走出去,逐渐开朗起来……
想到宋家,就绕不开一个人了。
宋知眠。
想到这个名字,须尽欢就感觉额角涨痛,喉间发苦。
在她有限的三十三年生命里,二十多年都是和这位宋家二少纠缠在一起的。想起那双阴沉寒澈的眼睛,须尽欢不由抚了抚手上炸起的汗毛。
这次,她绝对要避开宋知眠,不再爱上他,将她一片真心送到他脚底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