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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   第二天函之虽然顶着大大的黑眼圈,不过精神尚有,早时是嗜睡如命的人,可是近几年经历那么多事,心思越来越重,失眠甚至几日几夜不睡也是常有的。

      他坐在座位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啜着咖啡,李若袅袅婷婷走过来靠在他的桌边:“林大美人有心事?”李若话虽然多,倒也是直耿飒爽的人。她是挺喜欢函之这样的为人,不谄媚,不看谁脸色,有话直说。

      函之抬起头笑了一下,是真心诚意的,带一点倦意:“这么明显,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不知道自己那一笑有多诱人——至少在刚刚踏进来的陈洛眼里,他看都没敢多看就赶紧进了自己办公室。

      “嗯,都写在脸上。说出来听听?”李若半眯起眼看眼前的人,真是非常养眼啊。

      “说出来?”函之忽然觉得有意思,他从来不习惯把心事说出来给人听,养父可以给他最好的经济条件,却不会给他更多的交流,养父那些下属更不可能,也许唯一从老头子那里学来的就是骨子里的死倔,从小老头子打他都是下黑手的,不许哭、可以反抗但是不保证反抗的后果。所以后来他知道了,和和顺顺的外表最讨喜,加上一张好看得可以骗人的脸和一个好用的经常哄人的脑子,老头子和那些叔叔们都越来越喜欢他。

      “嗯,”函之点点头:“我在想,前几天摔碎了一块儿玻璃,能不能完好无损地拼回去。”

      李若笑起来:“如果是窗户,我建议你换新的安全;如果是镜子,就直接把碎片扫出去不要了,你不打扮出来都是祸害。”

      这姑娘说话挺大方,合得来函之胃口,他笑说:“我就要原来那一块儿。”

      李若觉得函之说这句话的时候挺执着,好像较着真:“那就只好回炉重铸咯,融成水倒进模子里再来。”

      函之自嘲地摇摇头:“碎了就是碎了,毕竟不是原来的。”

      中午下班,陈洛揉揉发酸的脖子抬起头来,却看见自己办公室门口斜斜倚着一个人,吓一跳。

      函之抱着胳膊,衬衫领子微微敞着,头发早被自己不自觉的小动作搔乱,全然不同于前一段儿上班时候的规矩,他总是不习惯太正式的装束,没过几日就原形毕露。脸上是林函之式的笑,温雅干净带着一点隐秘的狡黠:“头儿,我想我们应该重新认识一下,我并不喜欢每天都在工作的地方和上司抬杠。”他开始和大家一样称呼“头儿”。

      陈洛有点生气,说得像是他陈洛在抬杠一样,哪次不是函之挑起来的?可是他隐隐觉得今天函之不太一样,打早上起他就觉得——好像是忽然多了些朝气,活过来了,像最初见他时候那种精气神。

      “你打算怎么认识?我们还有什么地方不认识的么?”

      “也许我们从来不曾真的了解对方。”函之的神色有些黯然下去:“当然,现在可能这已经一点儿都不重要了。”

      陈洛看着他的眼睛就会心疼,冲口而出:“今晚有时间吗?我请你喝酒。”

      函之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嘴角的笑有点戏谑:“今晚,你不要陪张小姐?不怕她不高兴?”

      陈洛有些闪避:“我请办公室的同事们一起喝酒,她有什么好不高兴的。”

      果然,还是避忌和自己独处的,函之心有些往下沉,唇角的笑意却更深了。回头冲着大办公室里还没走完的人喊:“晚上头儿说请大家喝酒。”

      先是静了一下,昨天才闹得厉害的两个人呢,这会儿居然见函之歪在陈洛门口笑着传话。然后呼哨声起,一阵叫好:“函之厉害,老大的就嘴也能撬开,他可从来没请过酒。”

      函之往回走,耸耸肩:“不关我事,头儿自己说的。”

      陈洛探出来:“下午赶紧的,事情做完了下班一起去。不要说得我像铁公鸡。”

      函之收拾了一下去停车场取车,趁着中午下班的空当找沫沫拿碟片。他在这里当然不会有什么故人的,沫沫是酒吧认识的女子。他刚来,又遇见陈洛,当然会经常有气闷的时候,难免要去找酒吧排解排解。

      在一个角落里发现沫沫,安静地喝着酒。她的动作非常舒缓,带点随意的优雅,可是看起来绝不是那种经常混夜店的妩媚女子。干净、苍白,这样的气质和喧闹的酒吧是不大合的,函之看了她好一会儿,她就一直那么缓慢却没有停歇地喝酒,不是失意时买醉往下灌的喝法,也不是纯属无聊有一口没一口打发时间的样子。她是在喝酒、很认真地喝酒,应该已经喝了很多。

      “嗨,”函之走过去靠在她身边的桌上,他承认自己是不折不扣的gay,可是这并不妨碍他对有意思的女人产生好奇感:“还能喝多少?”

      女子抬起头,眼睛清醒明澈,她说:“我已经醉了,我这样喝了三个小时。”聪明的女人,她知道函之一定已经观察了自己很久。

      怎么说这也不是醉了的人会说的话、会有的样子吧?

      可是函之相信,因为她说话非常、非常缓慢,像她喝酒的动作。

      她说她叫沫沫,泡沫的沫,是时间的浪头里激起来的一点点泡沫,被遗忘的。

      她拿眼瞅着他,笑得安静无声,让人看着莫名地觉得忧伤——大概,也是个寂寞入骨的女子,函之想。

      送她回家,她给他听撕心裂肺的音乐,然后自己不声不响坐在沙发里,醉酒的人,居然不吵不闹没有任何不清醒的样子。等到函之转过身去看时,她已经睡着了。

      很有意思的女子呢,她做一家人物杂志的编辑,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并且奇迹般地能接受并且喜欢各种极端性格。之后他们经常联系,这是他在这个城市唯一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其实在没有喝醉的时候,沫沫是非常大方活泼的人,高声说笑,无所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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