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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色信封和一缕黑发 ...

  •   时间是傍晚,山路,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黎思归握着方向盘,看着天色,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来。天快黑了又下着雨,他最讨厌这样的时间,开车得很小心才行。

      明明是去接人的,却扑了一个空,让他白跑了一趟,心情自然好不起来。

      黎思归的父母非常恩爱,早早就退休了,一起在世界各地旅居,过着神仙般的日子。这次就是母亲打电话来,说在米国唐人街认识了一位祖籍是他们家乡的朋友,那位朋友的儿子想来国内旅游,要拜托黎思归照顾一下。

      今天他去接的人,就是那位母亲朋友的儿子,却扑了个空。电话也打不通,不知道在搞些什么。

      白跑一趟又遇上这样的天气,让他的心情稍稍有些烦躁。但握着方向盘的手还是干燥而稳定的,没有路怒症。

      身为一位小说家,常年细致的工作早已经把他的脾气练出来了,很少有暴躁的时候。

      山路弯弯曲曲,道路湿滑,他开得很慢。

      时间才六点多,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不多时,看起来就已经跟入夜差不多了。

      车子转过一个弯道,他看到一辆白色宝马停在路边,仿佛是出故障了。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留着长卷发的女子站在雨中,打开车前盖,正在捣鼓着什么。

      这……还是得帮帮忙的,毕竟地处偏远天色又晚了,对于一个独身女子来说,不安全。

      黎思归停好车走过去,问道:“怎么了?”

      那黑衣女子抬起头来,一手举着透明雨伞,一双好像刚刚哭过的微微泛红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看,看得他很不自在。

      这眼神,怎么带着一种挑剔的感觉?

      黎思归耐着性子再次开口道:“需要我帮忙吗?”

      那女子摇摇头,阖上车前盖,道:“已经搞定了。”

      她的声音微微沙哑,听起来刚刚哭过的感觉。一双眼睛还是盯着他看,依旧带着那种挑剔的意思。

      古古怪怪的……黎思归转身走回到自己的车子前,刚要开门,眼角瞥到了一小片红色,就在车门旁边。

      什么东西?似乎,是个红色的信封?

      他随手捡起信封,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没有立即开车,他打量着手里的信封。

      约莫是因为沾了雨水的缘故,原本信封的正红色显得深了一些,像血色一般的猩红。信封样式古老,有着繁复的暗纹,封口用红蜡封着。他只用手指轻轻蹭了蹭,那原本看似很严实的红蜡便脱落下去了。

      难以控制自己的好奇心,他打开信封。里面放着一张红色小笺,竖着用毛笔写了一行黑字。细细一看,好像是一副八字?与小笺连在一起的,还有一缕黑色的头发。

      黯黑的雨夜捡到这样一个奇怪的信封,哪怕他再不信邪,心里也还是难免生出几分惧意。当即便重新将小笺和头发装回去,随手丢向了车窗之外。然后,快速的启动汽车,朝着前方驶去。

      那个黑衣女子修好了车子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站在原地,举着雨伞,目送着他的车尾气。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其中神色极其的复杂。

      “毓秀……”过了半晌之后,她的红唇里才吐出两个字来。低不可闻。

      这里发生的事情,黎思归当然不会知道。半个小时之后,他的车子开出了山路,来到了高速路上,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果然,路况好,心情才会好啊。

      又过了一个小时之后,他经历了晚归的堵车时间,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这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是他拿到第一本出版书的版税之后全款买的,虽然不大,却被他布置的很是温馨。毕竟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既是家也是工作室,自然要好好的布置一下。

      二线城市,房价虽然也贵,但还没有到荒谬的地步,所以才能买得起。

      出了电梯来到房门口,他正要掏出钥匙开门,门却从里面打开了。满室橙黄色的灯光,看起来十分温暖。一个身材颀长瘦削的青年站在门里面,对着他微笑:“回来了?饭刚刚做好,洗了手赶紧来吃吧。”

      黎思归愕然的再次看了看房门号,是自己的家没错啊,这人从哪里来的?猛然想起自己没有接到的人,他恍然大悟:“是我妈给了你钥匙吗?”

      这人真是,这也太自来熟了吧?

      青年微笑不语,只是侧着身子让他进门,再次说道:“饭好了,快趁热吃吧。”

      黎思归走进屋,果然看到餐桌上摆放着四菜一汤,还有两碗香喷喷的白米饭。这是……掐着他回来的时间盛的饭?怎么知道的?

      虽然对于这人这么自来熟他有些反感,但人已经进来了,不好冷脸相对。不看自家母上大人的面子,也得看这一桌子饭菜的面子不是?黎思归当即对着他伸出手,微笑着说道:“我叫黎思归。”

      那青年笑着握了一下他的手:“钟毓秀。”

      “钟灵毓秀?好名字。”黎思归随口奉承道。

      随口说的话,却让钟毓秀的笑容刹那间柔软如春风,微带羞涩的红了耳根:“谢谢……”

      声音好听,人也好看。

      他身材挺拔,皮肤白皙,眉眼清俊干净,正是黎思归好的那一款。

      没错,黎思归是个喜欢同性的。但,鉴于职业是整天宅在家的缘故,至今还没有遇上合心意的。此时看到钟毓秀的笑容,不由得心里荡漾了一下,对他好感大增。

      两人在玻璃餐桌边坐下,钟毓秀道:“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就随便做了几样菜,希望你不要嫌弃。”

      菜都是家常菜,番茄鸡蛋,菌菇肉片,炝炒小白菜,还有一个回锅肉。黎思归夹起一筷子菌菇肉片放进嘴里咀嚼,顿时眼睛一亮:“又鲜又嫩,好吃!”

      钟毓秀夹了一筷子回锅肉给他,笑道:“再尝尝这个。”

      每样菜都尝了尝,味道都很好。黎思归对钟毓秀的印象更好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当老婆的好人选啊!

      这个念头一出来,黎思归看钟毓秀的眼神,就不一样了。但,有个前提。对方的取向得跟自己一样,还得没有恋人才行。如果这两个前提都满足的话,他是怎么也得鼓起勇气试一试的。要不,将来肯定后悔。

      黎思归慢慢跟他拉着家常,问起国外的情形和他自身的情形,同时也把自己的情况说了一下:“我是个写小说的,整天都待在家里,很少出去交际。没有女朋友,就连普通朋友都不多。我的爸爸妈妈你也知道,常年待在国外,好几年没有回来了,也管不着我。所以,我的生活是很自由的……”

      钟毓秀很专注的听着他说话,对于自身的情况,说得却不多,只是告诉他,他有个姐姐,还有个奶奶,其他的亲人都已经不在人世了。

      见钟毓秀不怎么说他自己的情形,黎思归有点丧气,以为他对自己没意思,或者是个异性恋。

      但,细细看钟毓秀的神情,却不是那么回事。眉眼含情,神情缱绻,比黎思归自己的神色都要旖旎得多。

      察觉到这一点之后,黎思归不由得欣喜若狂,试探着问道:“有点失礼,我想问一问,你喜欢女孩子,还是男孩子?”

      他万万没想到,钟毓秀给他打了个直球:“我喜欢你这样的。”

      一言既出,黎思归不由得愣住了。半晌之后才反应过来,脸色顿时发红,呐呐无言。

      万年单身汉遇到这样的情况,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钟毓秀却比他大胆得多,他放下筷子凑过来,轻轻的把自己的唇贴在了他的唇上。

      软软的,香香的,也,冷冷的,好像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果冻……黎思归的脑子有些混乱,这些想法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

      钟毓秀的唇在他的唇上辗转着,还用牙齿轻轻的咬。一点点的痛楚,让黎思归的背脊宛如过电一般,身体给了对方诚实的反馈。

      不知不觉间,他们就已经来到了卧室的床铺上。

      钟毓秀的体温很低,摸上去像是一块玉石,虽然有些冷,却透着一股子润润的感觉。

      黎思归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个很美很美的梦。一点儿真实的感觉都没有。就像是,喝醉了一般。

      梦里,他可劲儿的欺负一块玉石,欺负得对方泪水涟涟,还不肯放过。

      卧室里,黎思归去年刚买的大床不住吱吱呀呀的鸣叫着,一直到了半夜,才平静下来。

      迷糊中,浑身汗水的黎思归翻身下来,伸手抱住身边的人,含糊的问道:“为什么是我……”

      其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想问什么。

      钟毓秀靠在他怀里,轻轻的一下接一下的啄着他红肿的嘴唇,低低的说道:“因为是你捡到了我啊……”

      这句话黎思归没有听到,他闭着眼睛,飞速的睡着了。因为之前,实在是耗费了太多体力。所以一翻身下来,他就立刻入睡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红色信封和一缕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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