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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   宋笙笙凭借着自己大字不识得几个又不懂人间七情六欲,每日跟着傅云景这纨绔学些不着调的东西,嘴也练得一样损。

      傅云景本人倒是乐此不疲颇有成就感,但有句话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他时常被宋笙笙噎到说不出话来,只能猛灌一口绿茶消消火。

      好歹是文笔艳绝于世的“纨绔”,傅云景岂能纵容小兔子是个文盲。于是,他为宋笙笙制定了合理的学习计划——判字识文。

      碍于宋笙笙是一只小兔子,教写字就不可能了,只能每日让她自己扒拉着字典一个字一个字学。

      “你不能变成人吗?”傅云景之前也问过她,没得到答案。他读的那些志怪话本子里,妖怪都是能幻化为人型的,而且能随意切换。可他捡到的这只笨兔子,从来没有幻化出过人型。

      宋笙笙还在被迫识字,傅云景这厮在家大抵是闲的长草,每日压着她认字,隔日还要考她,答不上来就克扣她的胡萝卜,去厨房更是要加重惩罚。

      她本就因为记不住字而烦躁,这厮偏偏还打扰她,她没好气道:“不能。”

      “修为不够?还是年纪没到?”傅云景接着问,反正宋笙笙天天都在炸毛,见惯不惊。他还挺好奇宋笙笙幻化成人是什么样子。

      宋笙笙背不进去,极其不耐烦地叹了口气,心道:陆公子、何公子,你们什么时候能把这厮带出去玩啊!

      “精气不够。你要不慷慨献身,让我吸吸?”宋笙笙故意唬人。

      一听就知道不是真话,傅云景正了脸色,手中的毛笔笔杆轻轻敲上宋笙笙的脑袋,“说实话。”

      “不知道。”宋笙笙道,“我家里兔——”

      她好像除了父母也没见过其他兄弟姐妹,于是话说到一半拐了弯,“我爹娘也没变过人型。”

      闻此言,傅云景遂作罢。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听到了宋笙笙的祷告,傅云景第二日就被陆羽、何炽喊去青烟醉喝花酒。
      宋笙笙兴高采烈地跟傅云景走到了门口却被人温柔地抱起递给了身后跟着的丫鬟,“乖乖在家背书,晚上回来抽背。”

      青烟醉头牌莺莺姑娘,人美如画,声如黄鹂,清脆婉转,颇得人喜爱。走流程般给傅云景这一行三人倒完酒,莺莺姑娘十分自觉地伸出纤纤素手至傅云景面前。

      傅云景微笑着摆摆手,“近日倒是没作品。”

      世人皆知傅三公子爱往青烟醉跑,亦知他同头牌莺莺姑娘走得近。坊间关于他们俩的故更是事杜撰了不少,还都是民间热传的话本。其中最著名的便数《伶歌》。

      说——傅云景弱冠未娶是为了等莺莺姑娘,而莺莺姑娘一心只爱小曲儿。于是,傅云景便投其所好为美人创作了许多小曲儿。奈何美人却只同傅云景赏风月从不谈感情,倒是辜负了这纨绔子弟的一片痴心。

      这话本真假参半,亦实亦虚吊足了热爱八卦的为旁人情感操心的热心民众的心,因此流传最广。

      傅云景的新曲儿,确实每次都是莺莺唱出来的。当事人才知,他们算起来顶多为知音,毕竟,傅云景可不是免费写的,还参与分红呢。

      莺莺姑娘半生漂泊,人间疾苦自然能共情,是傅云景听过情感最贴切他写的词的,这便是傅云景一直选择她的原因;而莺莺自然乐得唱傅云景的小曲儿,毕竟唱一首红一首,也使得她名声大噪。

      “这是堕入温柔乡不思疾苦了?”莺莺笑他,旋即转身去抱她的琵琶,衣袂纷飞间散出阵阵幽香。

      上好的青梅酿入口,唇齿留香,傅云景放下酒杯故作头疼般说道:“府内近来琐碎颇多。”

      “他养了只兔子。”何炽抱怨,“休沐这些日子颇为沉迷养兔子,叫他出来玩也再三推辞。”

      莺莺却只含笑一瞥傅云景,垂下眼睫,柔荑抚上琵琶弦,坐在一边唱起歌来,是傅云景那首当年红遍大江南北的《皎月明》。

      “清辉夜凝,满地寒霜。名珠踏月,相思泪断。心如明月皎皎,奈何云影蔽明月……”

      这讲的是一个漂亮女妖爱上穷苦书生的故事,女妖一颗真心如天上皎皎明月献给书生,书生却怕世俗言论抨击辜负了女妖一片痴心。

      莺莺姑娘第一次唱这首曲子的时候,唱到末尾泪沾衣裳,她红着一双波光粼粼的眼同傅云景说,“此中有他意。”

      傅云景却笑得云淡风轻,轻轻摇头,告诉她不可言明。

      “昨日圣上生了好大的气。”歌声响起,何炽陶醉地放下手中酒杯同傅云景道,“据闻是因为《山川风物志》。”

      陆羽接着道:“我亦有所耳闻,似乎是前后差异太大,犹如狗尾续貂。”

      “那可怎么办?”傅云景看上去似乎有些苦恼,“我还没休息够。”

      听听这讨人厌的语气,何炽怼他,“还没让你回去呢!”

      三人都笑了起来。

      宋笙笙没了傅云景盯梢,背书背得十分懒散,她趴在书案上,面前摊开一本《三字经》,不过才背完一段,就眼皮打架。

      一炷香时间内,她打瞌睡又陡然惊醒第五次时,目光落在了砚台上。墨块没有收,孤零零躺在砚台里,宋笙笙颇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惺惺相惜的感觉,她两三步跳过去,伸出一只雪白的兔爪轻轻的碰了一下墨块,墨块微微向前挪动。于是,她又轻轻推了一下墨块,砚台上出现了湿痕。小兔子眼睛亮起来,睡意一扫而空,好像得了什么新乐趣,肆无忌惮地推起墨块来。留在砚台里的墨块本就不大,被宋笙笙推来推去后又缩小了一圈,然后玩得开心的小兔子爪下的墨块没按稳,就那么一打滑,她的爪子浸入了墨汁里。

      闯祸的宋笙笙顿时四肢僵硬,爪上蓬松的兔毛像是毛笔吸墨汁一样,不一会就吸上来好多墨汁,雪白的兔爪变成了墨一样黑。

      爪子不仅变黑了还变的湿哒哒,宋笙笙整只兔僵硬在原地不敢乱动,她绞尽脑汁地想解决方案,首先,不能把墨汁滴到书上;其次要把爪爪弄干净,不然傅云景那厮回来绝对会拎着她洗澡的!最后,最好消灭作案证据。

      一双红宝石一般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目标最后锁定了自己身下的洁白的宣纸。宋笙笙想,既然猫爪梅花那么出名,兔爪应该也可以吧。

      她还在砚台上刮了刮多余的墨汁才开始在宣纸上按爪印,然而事情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纸上并没有留下什么可爱的爪子印记,只有黑乎乎的一团墨汁。宋笙笙懊恼地收回自己的小爪爪,又不慎把墨汁蹭到了自己胸口。

      她此刻似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越描越黑,遂自暴自弃地又在宣纸上按了好几个爪印。折腾了好久,爪子上的墨汁才勉强干掉,宋笙笙筋疲力尽地瘫倒在自己的“画作”上,一不留神又蹭了一背的墨汁。

      待到傅云景在外面逍遥完回家,推开书房便闻到一阵松烟墨的味道,随后入眼的是一只花兔子,正乖乖睡在一片狼藉的宣纸上。

      “宋笙笙。”傅云景把还在睡梦中的小兔子提溜起来,看见她身上一块白一块黑的,又生气又好笑。

      宋笙笙睡眼朦胧地睁开眼,红宝石一般的眼睛还蒙着一层淡淡的水雾,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她尴尬地挥挥爪子跟傅云景打招呼,一派做贼心虚的模样,“呀!你回来了!”

      傅云景皮笑肉不笑,“松烟油墨味的小兔子,倒是颇有书卷气息啊?”

      “大佬!我错了!”宋笙笙别的本事没有,求饶倒是一等一的快,“我就只是一只小兔子呀。”

      “是呀,小兔子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傅云景深以为然,他一边招呼着屋外的丫鬟打一盆热水来,一边微笑着把宋笙笙又放回那张惨不忍睹的宣纸上,“《三字经》今晚不背完就不许睡觉。”

      宋笙笙听着耳朵立马耷拉下来,“别呀!”

      “明早起来,我抽背。”傅云景继续微笑,声音也温柔,“背不住嘛,下个月吃一个月奶浆草。”

      知道宋笙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傅云景补充,“别指望去老夫人那讨胡萝卜。”

      “我真的错了!”宋笙笙晃晃耳朵卖萌。

      傅云景不为所动,取下一支毛笔用笔尾轻轻敲宋笙笙的头,语气加重时力道也加重,“你可知,你糟蹋的可是宣城出的纸?一刀千金难求!”

      “这墨也是上好的墨,有钱难买。”

      宋笙笙对钱毫无概念,眼中一片茫然地看着傅云景。

      鸡同鸭讲的傅云景扶额叹气,“够你吃一辈子胡萝卜了。”

      “可我已经活了五百岁了。”宋笙笙认真道。

  • 作者有话要说:  宋笙笙:我五百岁了!
    傅云景:心智三岁小孩儿。
    第一卷就是——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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