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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hapter 12 戏未半场人已散 一地的狼藉 ...

  •   前冤未了,后祸已至,大抵便是林久此刻的水逆光景。

      这一场祸事,于她而言堪称弥天大祸,足够蜷在宿舍哭上三天,愁得人憔悴。

      为谁?何须多言。

      一切从双W文化节说起。这场联合活动办得顺风顺水,竟半点岔子未出——原是所有的波澜,都藏在了别处。

      话剧《凤求凰》登台落幕,还一举斩下最佳人气奖。这奖来得也不意外,大半是刷票刷出来的。只因男女主是莫一沙与高橘月,W医大万众瞩目的校草校花,这般璧人成双,羡煞旁人,也成了不少痴儿怨女睡前酸溜溜的谈资。

      林久也在剧里掺了一脚,演了个小到不能再小的配角。拿到剧本时,她的嘴角就没挂住过——这打酱油的角色,是个在市肆旁卖包子的土包子姑娘,戏份简单得很:探着脑袋对司马相如犯花痴,全剧就一句精当当的台词:“多俊的少年儿郎呀,敢是谪仙下凡。”

      她偷瞄了一眼分剧本的莫一沙,那人面无表情,眉眼冷硬。林久在心里暗骂,睚眦小人,够狠!定是记着前尘旧事,故意给她安排这么个角色。

      文化节上还出了位妙人,因《凤求凰》里的表演一举成名,成了新晋校草登上校报。巧的是,记者团张团长将采访这位妙人的重任,又“有幸”落在了林久头上,让她成了专职“割草”的小记者。

      这位妙人不是旁人,正是文体部部长程望帆。只是林久脸盲,愣是没认出来,这让一向对颜值自信的程大帅哥,深深怀疑起自己的魅力。倒也不能怪林久,这人是出了名的爱抬杠,偏她没和他杠过,这人便如无关紧要的尘埃,被她从记忆里清了出去——节约脑容量,加速思维运转,本就是她的生存法则。

      “程望帆同学,你演的卓王孙一角收获一致好评,给你念条微博评语,‘卓父怕不是女儿控吧,撸起袖子就要和司马公子干架,卓父好帅,狠狠支持’,是不是略有点恶心?”林久快嘴快舌评完,才后知后觉自知理亏,挠了挠脑袋。

      谁料原本态度高傲、对她爱理不理的程望帆,竟忽然凑近,饶有兴致地打量她,继而抬手拍了拍她的脑袋。

      “喂,不许对记者动手动脚!”林久抱头缩颈,眉头拧成一团。

      “你对我有兴趣吗?林久同学。”他的眸子里漾着戏谑的光,点点星光落于眼底。

      “一般般。我、我又不认识你。”

      “很好很好,”程望帆笑出声,语气里藏着几分玩味,“那么林久同学,日子还长,请多指教。”

      “指教就指教,别老盯着我!”

      程大少爷笑得眉眼弯弯,这场属于他的戏,才刚粉墨登场。往后的日子,怕是鸡飞狗跳,来日方长。

      文化节落幕,两校学生会的人嚷嚷着要聚餐庆功。大学城偏居小镇,荒僻得很,能入眼的吃食,便只有商务街的那家KFC。

      众人皆是年少鲜活的模样,一个个猴精似的,收放自如。碰杯客套、玩狼人杀、活络气氛,样样得心应手。而人群中的莫一沙与高橘月,自是众星捧月的存在,二人眉目如画,并肩而立,眉眼间似有若无的暧昧,惹得旁人频频侧目。

      “多亏了林久的好本子,倒凑成了一对妙人儿呢!”有人起哄,笑着拍了拍林久的肩膀。见她呆呆愣愣,半点不解风趣,便也失了兴致,由着她杵在一旁,独尝风凉。

      林久的目光,自始至终胶着在莫一沙身上,眼球儿白多黑少,眼底翻涌着三分怨艾。他立于众人之中,眉眼清淡,对旁人的起哄,竟未置一词,不曾反驳。高橘月凑在他耳边说着什么,他的唇角竟难得弯了弯,那抹笑轻浅,却晃了林久的眼。

      而当他抬眼瞟见她时,那一点弯角,又瞬间绷成平直。

      高橘月的喜欢,大方磊落,毫无掩饰。只因她足够优秀,配得上莫一沙,这份喜欢,便在众人眼中有了被认可的资格。

      这样好看的笑,林久也曾见过。自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些刻入骨髓的过往,于她而言是珍宝,于他而言,或许只是不堪回首的旧痕。

      她望着那一对璧人,目光艰难,像动物世界里失了领地的妒兽,满眼嫉色,瞧着半点不光彩。凤求凰,凤求凰,原是择良木而栖,她终究不是他的良木。

      高橘月是个多鲜媚的女子。那日话剧登台,她着华服,描桃花妆,灼眸潋滟,水染脂红勾勒眉梢,恰如青草池畔初绽的豆蔻,枝端擎着一抹艳红,灼灼其华。她唱文君的决绝之词:“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决!”

      字字句句,决绝中藏着怨情,波光流转,声如森莺滑池。难怪司马相如会失魂落魄,幡然转悟,弃了舞女寻文君。
      这般凤吟凰舞的怦然心动,大抵也只有高橘月,才配拥有。

      林久远远瞧着,心底竟生了几分不认同。高橘月的表演,美则美矣,演技精湛,却独独失了文君的神魄。她的唱腔珠圆玉润,字字落地有声,却太过轻巧流利,声线圆转儇薄,少了文君那份肝肠寸断的悲戚,与破釜沉舟的勇毅。可究竟该如何演绎,林久也苦苦思索,寻不到答案,唯有投去注目,眼里藏着艳羡,藏着不甘。她终究做不到文君那般,坦荡掷问:

      “男儿重义气,何须钱刀为?”

      大一的文学课本里,有个山鬼的故事,自她读罢,那些字句便如尖刺,时时掐擢着她的胃肾,难以释怀。

      山鬼居于深山曲坳,避人而居,薜荔为衣,女萝为带,衣着简朴,却因一身天真气,生得别样漂亮,与俗世女子截然不同。

      她爱笑,爱用明亮的眸子流盼四周,睐人时,眼底的欢喜未经雕琢,珊珊可爱。

      山鬼本是没心没肺的快活,是山中的小大王,乘赤豹,驾桂车,有赤狸为侍从,从无寂寞可言。她曾好奇问过外面的世界,赤狸答:“外面无甚可羡,只有些脏臭皮囊,浑浊不堪,哪比得上姑娘的衣裳,芳香洁净。”

      直到那个白衣公子的出现。

      他独自行至山中,神色落索,是山鬼第一次见到赤狸口中的“人”。她挠着赤狸的绒毛,望着那道白衣身影,痴怔了神:“你骗我。他生得这样好看,像十五的月光,清辉皎皎。”

      山鬼与公子成了朋友。她笨拙地将山中的石兰、杜若,那些如公子白衣般洁白的花草,尽数送予他。她日日对着公子笑,公子的愁容,也渐渐消散。她羞于言说,这些花儿香草,从不是随便相赠,而是送给自己心悦之人。

      可公子终究要走的。他只是来山中养病,他的根,在山下的繁华世间,那世间,没有明眸皓齿的山鬼。

      公子说:“我会回来。倘我归来,便再不走了。”

      自那以后,山鬼再未回过自己的山坳。她不敢,怕归程难寻,怕那曲坳山路,再难踏遍。她日日守在最高的山尖,那里能望见山中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云雾绕身,水汽微凉,只为等公子归来。

      约好的那日,天翻地覆。白昼如夜,雷鸣电闪,东方的神灵自袖间撒下雨织的密网,寰宇昏冥。山鬼第一次觉得,胸腔里有样东西沉得可怕,压得她喘不过气,让她明亮的眸子失了光彩,让她在一瞬之间,觉尽时光流转,直至衰老。

      她终究丢了她的公子,却在这场等待里,得到了一样名为寂寞的东西,入骨相思,无处可逃。

      “滴滴滴——”取餐的提示音骤然响起,将林久从山鬼的故事里拉回现实。她抓起取餐牌,木然走向前台,周遭众人玩着真心话大冒险的喧闹,皆与她无关。

      端着餐盘转身,心头骤然一空,像有什么东西轰然坠地,连半点知觉都无。

      她看见,高橘月正缓缓凑近莫一沙,少女端艳的唇瓣轻启,带着春扉初绽的清甜气息,面上染着绯红。

      恍惚间,林久觉得自己已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衣服勾到椅子也浑然不觉,“哗啦”一声,手中的咖啡尽数泼洒,褐色的液体在地面漫开,溅起点点污渍。

      一地狼藉,衬得她僵立在原地,像X光片下高度曝光的影子,单薄,狼狈,无所遁形。所有的目光,此刻皆聚于她身,议论声四起。

      她看见莫一沙回过头,眸中的那一丝惊诧。

      他终是推开了高橘月,却再未看她一眼,连半分余光,都吝啬给予。

      林久从来都不是个好演员。好演员收放自如,能笑能哭,纵使心底翻江倒海,面上也能波澜不惊。可这场名为青春的戏,她又能演什么角色?文君相如当垆卖酒,她不过是旁侧卖包子的路人,隔着人山人海,望着她的少年儿郎,仅此而已。

      剧本早已写定,主角永远轮不上她。男主人公,是莫一沙,女主人公,是高橘月。

      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郎才女貌,佳偶天成,本就该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只是那祝福里,独独少了林久的一份。她的心底,只剩山鬼般的寂寞,与无处安放的,一腔孤勇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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