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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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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老夫子说得实在太好,太精辟: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常乐终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再次验证了这一血的教训。
那一晚上发生的事,是常乐一生中最为惨痛的,如有可能,他情愿选择性失忆,将这段经历丢弃在大脑的最最角落旮旯里。
太惨痛了。
或者说,太跌份了。
“我是什么?”在银盘似的月亮与雪白的马儿映衬下,青衣少年的脸色益发苍白。
“你——你——你是个女的。”真真可怜了常乐,口齿症好像益发严重起来。
“你怎么知道?”青衣少年问道,同时也意味着承认了常乐的指认。
“我——”常乐愣在了那里,不知如何作答,过一会儿,右手论拳,向自己的左手狠狠打下去,而左手习惯性的躲避,继而展开金丝缠手,来切右手的手腕,两只手就象两个近身相搏的人,缠在一起,却又进退有序,显是对这番打斗熟络异常,早八百年练熟了的。
青衣少年,不,现在应该说是青衣少女了,愣愣地看了一会,突然叫道:“停——”
“啊——?”
“你——”青衣少女冷冷地道,“既然你现在知道我是个女的,那你说——”常乐冷不丁一个冷战,“该怎么办?”
一般听到女的说“该怎么办?”,即是意味着:你该承担责任,该拿个主意看着办了。一般人都会就坡下驴,顺水推舟,谐成好事。
可常乐,却如同听到世上最可怕的事一般,吓得七魂去了六魄。千不该,万不该,招子不擦亮,贸贸然逞能救了人不说,还误打误撞伸出禄山之手,将姑娘家的清誉毁于一旦,同时也将自己打入万劫不复之地狱。
再洒脱的江湖儿女,行事都有一个尺度,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有担当的男子汉,就应该承担起责任来。这个道理,常乐是懂的。
只是,他不甘心。
英俊如他,俊朗如他,竟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跟一个不男不女,被迫订下自己的一生!岂不太悲惨了?!岂不是太倒霉了?!(这时的常乐,沉浸在自己的自怨自艾之中,早忘了对于另一方,也是同样的悲惨)
常乐当下想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拿自己的脑袋,死命的去磕地,磕得越重越好,最好磕晕过去,以摆脱这个梦魇。
可惜的是,这里是江南,土地也已经解冻,早没了那股坚硬,甚至,上面还长着一层毛茸茸的绿草,磕了半天,也不过是磕破一点头皮,流了一点血,跟青草汁混在一起,这一丝丝的疼痛,刚好让自己的羞惭与痛苦无限期的延长下去。
可是,梦魇还远远没有结束,青衣少女又冷冷地接了一句:“我既没有死,这里又没有人说‘夫妻对拜’,你磕的是什么头?”
刚才,常乐连死的心都有了,现在听了这话,忽然发现,方才死得一点也没透,现在的自己,生死两难,更难煎熬。果然,有人说得好:没有最痛苦的,只有更痛苦的。
但是,既然是男子汉大丈夫,再痛苦的事情,也得勇于面对。常乐站起身来,呼吸了一大口气,沉声道:“姑娘说怎样就怎样吧,我常乐虽然在江湖中薄有威名,却不是沽名薄幸之辈。”
“好,那我们就说好了,刚才的事,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明白了吗?”青衣少女冷冷道。
“呃——啊?”常乐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嗯,是了,耳朵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清理了,不用看便知里面塞满了秽物,以致出现幻听。
“你耳朵没有毛病吧?我不想重复第二遍。”青衣少女依旧是那副不耐的表情。
“你是说——不,我的耳朵好得很,只是——只是——我想——”看来不是幻听,而是消息太好,以致于不敢相信。
“我是说,我们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不是吗,混小子?”青衣少女似乎被这些琐事纠缠得极其不耐,以致出口不逊,适才的“常少侠”,如今已降级为“混小子”。
常乐自动忽略,忙不价地应承道:“是,是,没发生过,什么也没发生过,我们初次见面,连姓名都没有通报过,当然不可能发生什么,不是么?”
青衣少女“扑哧”一笑,在静谧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清悦。
两人前嫌已释,常乐去掉心头一块大石,再见这少女如此豁朗大方,不觉心中又有些怅惘。
若是自己刚才应承了,是不是——
常乐不敢去想,却又情不自禁地小小遐想一番,老实说,内心深处不是不失落的。虽然只有一点,一点点。
青衣少女从马上跳下,将马匹牵至常乐面前:“你的,还给你。”
“那你呢?”常乐伸手扣住马辔头,问道。
“我?”青衣少女拍拍手,“当然走自己的路喽。”说着,施施然,往前走去。
这般的干脆利落,倒叫常乐一时不能适应。在他心目中,女孩子总是柔弱的,需要依赖的,如此硬邦邦的,委实难以消受,常乐一面庆幸对方如此爽快,没有纠缠不清,一面心中有些许歉意,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孤零零的,万一那三个歹徒追将上来,旁边又没人帮衬,那岂不是羊落虎口,危险得紧?
拉着马跟在后面,半晌,常乐方期期艾艾道:“你这样子,要走到什么时候?万一……”
“你是想说——”青衣少女掉转头来,明亮的大眼注视着他。刚才是谁说她眼大无神的?
“我是想说——我是想说——”说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倒是青衣少女明朗大方得紧:“你是想说,将这匹马送给我?”
“啊?!不是。”小白可是自己的爱骑,怎么舍得轻易送人?
“你是想说跟我共乘一骑?你就不怕我——”青衣少女似笑非笑,似是想到了刚才误以为逼婚的那一幕。
“呃,不!不!”常乐赶紧否认。
“那你想说什么?”青衣少女又恢复了刚才的冷漠之情。
“我是说,我是说,”常乐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看来这名青衣少女真是自己的克星,跟她在一起,自己连话都说不利索了,“我是说,还是你骑着。”好了,总算将自己要表达的意思说清楚了。
“那你呢?”青衣少女瞅他。
“我牵着马,”眼见少女又开始瞅着自己似笑非笑,心想她极有可能将自己看成牵马小厮,赶紧解释,“小白脾气不好,由我照应着,安全些。”
就这样,沦为小厮的常乐,与贵为上宾的青衣少女,在静寂的野外踟蹰而行。夜晚的风,早已不复白天的温煦,凉嗖嗖的,仿佛小刀子,一下一下的捅着心口。
常乐没话找话:“呃,不知刚才那三个人与姑娘是不是有点过节?”
“嗯。”少女不置可否。
常乐续道:“刚才他们称呼你为夫子,难道姑娘是——”见少年不答,常乐只得挥自己的想象力,自圆其说,“嗯,是了,很多有钱人家,也会为女眷请来老师来授课习字,那么姑娘是位女夫子了。”
“嗯。”
“那又为何对姑娘如此无礼?莫非姑娘拿了他家什么东西?”话一出口,常乐自觉失言,忙偷眼看向少女,见少女面无表情,无喜无嗔,更是心中无底,忙转过话题,“姑娘是知书达理之人,自然不会干出如此勾当。是了,肯定是这家人家的老爷见姑娘年轻貌美,又有学识,想讨回去做姨……做太太,姑娘自然不肯,可是如此?”
“哈……”少女一声轻笑,“我美?”
常乐见她不再绷着脸,登时一阵轻松,心想到底是女孩子家,对自己的容貌比较在意,遂顺着她说,“那是自然,每个女子都似花朵一般,自然是美的。”
“瞧你说得这么这般自然,是不是颇有经验?”少女突然又板起脸。
“呃?!”常乐脑子一懵,“什么经验?”
“哼,什么经验?!”少女撇嘴,“男人,都是一路货色。”
常乐这才回过味来,原来,原来这个少女将自己看作了下三滥的采花贼,登时怒气勃发,“你——你——”
“我怎样?”少女凉凉道,“是不是被我说中的心事,有点恼羞成怒?”
这话说的,常乐是恼也不是,不恼也不是,只恨爹娘干吗如此多事,将自己生出来,以致今日遭受如此羞辱,一股气憋在心底,郁结不去,上不能上,下不能下,不觉打起嗝来。
少女见他打嗝不停,狼狈不堪,不觉笑出声来,声音虽然清越,但是听在常乐的耳里,却是甚为聒噪,烦扰不堪,对这少女的印象更坏了几分。
少女笑了一会,忽然叹了口气。
常乐对这少女已是百般防备,不知她又会出什么幺蛾子,故不吭一声,以观其变。
“你知道么,这几年来,我从未这般畅快地笑过。”静寂的荒野中,少女的话有些飘悠,又有几分楚楚可怜。
常乐有些恻然,不觉放柔了声音,“侍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呃——少爷小姐,想必日子——呃——不是很好过吧?”
“呃?嗯。”
“姑娘家在哪里,家里可还有——呃——亲人?”常乐的鸡婆心肠又开始显现,盘算着如何将这个姑娘送到父母身边,也算是一桩功德。
“你问这个作甚?”少女变脸之快,甚于戏子,令常乐叹为观止。
“我,我只是——呃——呃——”常乐一急,更是说不出话来,打嗝不止。
“你开始盘问我的来历,现在又盘问我的家事,到底有何居心?”少女冷脸,“我已说过不用你负责,你还寻根究底作甚?”
“你——你——” 这少女,真有气死人不偿命的本事,常乐手指少女,说不出话来。
“是不是又被我说中了?”
“我——我——”
“刚才你还夸我貌美如花,你当我不知你的那点小花花肠子。”少女撇嘴。
“你——”常乐气得七荤八素,口不择言,“你还真以为你美呐,那是礼貌懂不懂?象你这样毒舌妇,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言语粗鄙,思想龌龊,就是倒贴我一百万,我都不会正眼看上一眼。觊觎你?想我常乐貌若潘安,多少美女排队、拿号,只求看我一眼,我都不愿意搭理,我会觊觎你?!”说到最后,常乐额角的筋都快爆裂。
“嗯,说得挺溜,”少女点头,“看来打嗝的毛病已经治好了。”
“啊?!”常乐一下子转不过弯来。
少女不理他,径自骑着马赶路。
常乐渐渐明白过来,哎,还真是的,刚才那一通怒火宣泄,竟然将打嗝的毛病治好了。少女的这一招效果奇好,只是副作用也大,额头上的血管不知爆了几根。
常乐动动唇,想要道声谢,或是拉杂些其他的事,缓和下气氛,却又怕惹出无端招惹其他事端,只得作罢。决定还是本分一些,当一个小厮就好。
一时冷场。
少女倒是毫无知觉(或可说是比较享受),两人一马,默默无言。
这一夜,特别的漫长,待到曙光初现,两人终于来到一个小镇上时,常乐停住脚步,面向少女。
少女从马上跳下来,将马交给常乐:“还你。”
“呃——走了一夜,照说应该不会有人追你了,咱们……” 常乐思忖该如何说辞,才使这次告别不至过于生硬。
少女却简断截说,“再见。”说罢拍拍袍子,往镇那头走去,说了两步,回过头来,“别跟着我,咱俩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