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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7 ...

  •   转眼,九十年代吹响了它的号角,带着它独有的兴盛来到了岭城。

      这是一个奋斗的时代,怀揣抱负的年轻人成群结队地投奔这个前沿城市,国有企业、私营商户,工业与教育产业遍地开花。民工与盲流操着各地口音,挤在大街小巷里,他们送牛奶,开面的,在工厂里数螺栓……

      机场停机坪上,飞机升降不断,市政广场上栽了大朵的牡丹花,拼出大大的“欢迎来到淘金地”。

      这里遍地都能拾金,满天都是机遇,谁挡着人发财,谁就是公敌。

      温建集团如今也已坐稳了岭城建筑业龙头之位,它承建的圣灵大教堂圆满竣工了。

      作为大教堂的建材供应商,深衡一跃成为岭城第一大原材料厂家,与温建签约短短两三年,公司的气魄就上了几个档次,干劲翻倍,煊赫光明。

      可是这个时候,傅霆海却微妙地察觉到,温建和深衡表面上互惠共赢,如同拜了把子一般,实际上却在暗暗较着劲。

      温建压制着深衡,而深衡也在默默寻觅一条突破的路子。

      他父亲不止一次对属下说过,做建材的,利只能拿小头,一年累死累活下来,倒不如别人在沙盘上指点几句江山。

      以后,如果有好的契机,深衡一定要尝试转型。

      其实傅父绝非贪心不足之人,他想发大财也只不过是为了他的妻子。

      随着深衡的腾飞,家境的转好,傅霆海的母亲渐渐变得物质起来,天天鲍鱼海参,珠宝金银,看到任何心仪的玉器玩物,不买下来就睡不好。

      她过了太多苦日子,现在呈现出一种暴发户的极端,欲壑难填。

      “儿子,要不是我和你爸,你早成了垃圾袋里的死胎!你的人生不是你自己的,我们养你出来为什么?轮到你孝敬我们了!”

      傅霆海本想考研,家里却反对他再把时间浪费在学业上,让他趁着时代的东风,赶紧学着接管公司。

      傅霆海进入公司实习,给父亲当助手,也留了些心眼,发觉父亲总是和狄旭关在办公室里说些什么,声音压得很低,隔着门,蝇蝇嗡嗡。

      自从深衡与温建集团达成合作后,父亲为了讨好温老板,就不再重用狄旭了。

      但今时今日似乎又有所不同?

      傅霆海以少主架子直来直去,不敲门就闯进去,狄旭却谈论起了天气。

      父亲也数落傅霆海,让他去干点正经事,不要闹鬼似的吓人一大跳。

      傅霆海在大学里呆了四年,对于公司远不如狄旭熟悉,探不出这背后在进行着什么,有什么是他不能知道的?

      有时他会在夜里一身冷汗惊醒,心跳如雷。

      想给温惜去个电话,却怕吵了她的好梦。

      也许,那是有他的梦……

      他和温惜在一起两年多,新鲜感褪去后,感情反而越来越好。他会帮着她打理兽医所,积累了很多医学知识,也能给小宠物开几个常见药了。

      小兔子木瓜长大了,养得又胖又灵,他们一块儿给它洗澡,温惜提着它的长耳朵,傅霆海就上手刷肥皂,扑热水,猝不及防压住温惜,皂沫子稀里哗啦涂她一脸。

      他揉着她腮边的白泡泡,“阿惜长胡子了,成了老公公啦……”

      她反扑过去用脸蹭他的脑袋,“哦,那傅霆海就是我的老婆婆啦!mua~”

      她也陪他一起做木雕,可以专心地盯着他看好几个小时,痴迷,沦陷,就像他盯着手里的作品。

      他们不说什么话,但那种不出声的陪伴是最动人的。

      地板上的木屑像某种天然香料,他们躺在这碎木的海洋里,畅想他们婚后的生活,什么时候会有孩子呢……

      如果是男孩,虎头虎脑的,肯定闹得没边,还是女孩子好,像掌心里的绢花一样……可女孩又太让人牵肠挂肚了,倒不如男孩子可以放马去跑……

      他们的婚房要用很多木质家具,要有一整面墙是放书和唱片的……到时候,他也许在深衡、或是他岳父的公司当职,要么就在外面做他喜欢的写字营生,怎么都好。

      她呢,要开个宠物医院,悬壶济世,让所有的小动物都感受到人类的爱。

      ……

      大学毕业的夏天,他们如期来到港城旅行。

      英治时期,办签证困难得如同脱层皮,可是当他们置身在港城的天空下,看到刚建成的中银大厦在华灯映射中璀璨夺魄,真的把什么辛苦都忘了。

      傅霆海学着她,蹲下来抓了一把泥土,撒进带来的小瓶里。

      他感谢这片水土孕育了她。

      他们去探寻港产电影的取景地:旺角、楼梯街、金雀餐厅,在兰桂坊的嘉年华中泼洒香槟,体会着华人传统和移民潮的碰撞。夜登太平山看日出,避开那条名叫“芬梨”的山路——它的谐音是很多恋人不敢碰的禁忌……

      终于手拉手登上山顶,坐在大石头上气喘吁吁,日出让城市镶上一片流金。无论多少年过去,傅霆海还是频频想起那一刻。

      云层中的万丈红光,艳丽磅礴。

      就像多年后她死的那天,桥上血色的夕阳。

      比他满腔倾涌而出的鲜血还要红。

      可她再也不会看见了。

      到港城没两天,他们就发现有场张学友的演唱会,售票只剩最后几小时了,傅霆海排了一夜的队,前方人头攒动,他急得汗流满面。

      温惜坐在马路牙子上等他,悠闲地上前喂他水和夜宵。

      当他们终于把两张门票捏在手里,开心得只顾在凌晨的天光下蹦跳。

      红馆的观众席是一片发光的海,他们十指紧扣,手里捏着一片碰洒了橘子汽水的汗。张学友奇装异服唱唱跳跳,舞台中央的关之琳粉裙起舞。

      唱到《每天爱你多一些》,温惜随着节奏环住他手臂,一个猛子就亲在他脸上,轻咬他耳边,“我好爱你。”

      很长一段时间,傅霆海根本不知道台上演了什么,他怕一生太短,怎么都看不够她。

      零点,散场,两人携手跑出红馆,温惜问,“你说等我们都老了,头发白了,再来看演唱会,别人会不会笑我们?”

      “那时候张学友也老了啊,只要他还唱,咱们一定来!买最贵的票,还喝这个牌子的橘子汽水!”

      “你说的啊!拉勾!”

      这次在港城接待他们的,都是温惜的发小,温惜在自己的地盘可谓呼风唤雨,一个包厢里就有好几十个人来为她接风。

      他们在桌上砌开了长城,一边摸雀子,一边说起温惜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那苹果脸,荔枝眼,可招人欢喜了……

      她和沈乐杰,那可是他们中的第一帅哥美女。女生们捧着心,“乐杰简直是神话!他收到的表白信,比我们高中刷过的试卷都多!!”

      “下回我们一块儿去加州看乐杰吧,上次见他还是温惜18岁生日呢,他总是跟阿楠姐那么亲,好羡慕啊……呀,东风!胡了!给钱给钱。”

      “对了,我前一阵子见着沈老板回了港城,说想给乐杰聘一个媳妇,照顾他的下半辈子……我也替他们联系了一下,你们如果有合适的人,别忘了跟我说一声。”

      “唉,是啊,乐杰也老大不小了……”

      哗哗不绝的洗牌声因为这话慢了下来。

      当初的人中龙凤,现在一个损了心智,一个残臂余生。

      世事难料。

      温惜叹了口气,摸索到傅霆海的手。她已经觅得良伴,不知道乐杰命定的那一位会在哪里呢?

      傅霆海和温惜下榻的酒店是朋友们订的。那晚,两人到了大堂一问才知道,只订了一间大床房。

      而酒店已经客满。

      温惜语塞,“呃……他们以为我们……已经……”

      那个年代,不同地区男女的恋爱进度条还是有点差距的,港城的朋友误会也是很自然的事。

      “哦。”傅霆海摆出清心寡欲的样子,“考验我的时候到了。”

      傅霆海洗完澡,从浴房出来的时候,温惜一袭睡裙,靠在床头,正在搽雪花膏,整个人在夜灯下似晕了层光,轻拍脸颊,在静夜中细细可闻。

      他不敢多听,也不敢多闻那香,拿了床被子,一骨碌躺在床边的地上。

      温惜见他还挺遵纪守法,偷笑,“你可留神了,我睡相不好,一脚晃下床,指不定踩你脸上。”

      “你踩我脸上,我就爬到床上去。”傅霆海本是威胁她,没防着嘴一快,把心声都说出来了。

      “我会怕了你?”温惜慢吞吞地睡到床的内侧,给他留出一片空当,“这么高档的酒店,一般可住不到,我让你睡地板多不好?你想上来也行。”

      “我才不要受那酷刑。”

      傅霆海把被子卷紧,只觉几百只蜗牛在自己感官上爬,他不止是心痒,全身血管都痒起来,烦人得很。

      “好,跟我睡是酷刑,你有多远滚多远。”温惜背过身去躺下,不再理他。

      过了半晌,她听见一阵窸窣声,然后是床垫弹簧的轻响,席梦思往下一沉。

      他已经伸手把她捞进怀中,咕哝着说,“我这是招之则来,你可别把我挥之则去啊……”

      他把脸埋进她颈窝里,那些蜗牛爬得更快了,雪花膏的香气催得他热血奔动。她的一截脖子白如凝脂,又像晶莹的雪梨冻子,触手之处皆是软糯滑腻。

      他扯开她的领子,贪婪地吻下去,像小兽的饕餮……

      她背贴着他胸口,他的胸膛感觉到她蝴蝶骨的振颤,他们一边断断续续地,没完没了地吻,一边碎碎地说着一些话,好像这样就能暂解彼此的头昏脑热。

      忽然,他想起了什么,一只手臂支在床垫上,半撑起身子,低哑道,“阿惜,我能问你一件事吗……”

      “什么……”她撑开沉醉的眼。

      “你那些朋友跟我说,你车祸后,他们去看你,都劝你回港城养伤,这边医疗条件好一些,而且他们可以经常来陪着你,你父亲也愿意为你放弃内地市场……可你不肯回来,说什么都不肯,为什么?”

      她答了看似无关的一句,“你知道我为什么没装假肢吗?”

      “嗯?”

      “因为我希望,有一天我走在街上,你看到了我,一个没有右臂的女孩,你或许会记得,你救过这样一个人,而我就是她……”温惜顿了顿,望着他的眼睛,“我盼了好久,真的在联谊上见到了你!可是,你没认出我来。”

      他有些明白了,“你……是为我留在岭城的?”

      “我在港城过得很开心,我一点也不想离开家乡,但爸爸决定迁居……后来,我在那边失去了妈妈,失去了我的右手,我本该恨这个地方,可是我不能,我要留下来,要守在那儿,即使老了,也要死在那儿,因为我要等你,我哪儿都不去,我一定要等到你!一年等不到,我就等五年,十年,二十年……我心里知道,你才是我要的人,我心里知道!”

      他俯身发狂地吻她,“我心里也知道的……”

      他们撞翻了床边的台灯,吻到难解难分时,傅霆海“嘶”了一声,唇上传来锐痛,见温惜耀武扬威地看着他,这女人下嘴够毒……

      他用手触了触被她咬过的地儿,手指头沾了血,他怕血。温惜濡湿的唇衔住他的手指,“你晕不晕?”

      “晕啊。”傅霆海伏在她柔若水的身躯上,“怪不得你叫阿惜……吸血鬼的吸吧?”

      她轻轻一笑,“你一看见血就头晕腿软,说出去别人都要笑……可在我心里,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勇敢、最勇敢的人。”

      “哪有那么夸张。”

      “我永远欠着你一条命,我这辈子都是你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近来总是不安,夜里常常惊醒,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她几乎嗫嚅,“霆海,你不会不要我吧?”

      “你别不要我就行。”傅霆海如鲠在喉,目光定定地看着她,也许就是现在,说出来,说出来……告诉她车祸的隐情,必须告诉她!

      他不可能骗她一辈子!

      可是,那些冲撞的话语到了嘴边竟纷纷退散,他甚至不觉得自己救过她,只觉得成了狄旭的“帮凶”……那些不属于他的错,像胶带在皮肤上粘过,即使揭掉了,也会留下滞涩浊暗的黏胶,如跗骨之蛆。

      “阿惜,有件事我……”

      他说不下去了,因为温惜已经伸手到睡裙里,褪下了她全部的内衣,扔到了远处。

      见他一脸惊呆,她有些不平,“我们港城的女人,才没有你们岭城的男人那么柳下惠。”

      “你不是说想结婚后再做?”

      她耍赖不认,“我反悔了,就今天,就在这里!港城是我的家,我们的家。”

      衣衫除尽,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温惜的断臂。

      过去他们并不是没有亲密到近乎忘情,也打过擦边球,可她每次都说太痛了,反复尝试还是作罢,她也总是不许他除下她的右袖。

      此时此刻,他的视线射向那段残肢。

      能察觉到她抖得非常厉害,仿佛在经受巨大的不确定。

      她身上最以为耻的残缺,在灯光下,没有任何的遮挡。

      他看见那片肌肤是苍白的,带着细细的青紫小血管,断面是缩着的一团,像含苞待放的花。

      她不对称的身体,带着任何女人都没有的性感,她是人间的维纳斯,是缺了半环的玦玉,慧极必伤,那样叫他怜惜。

      他将脸轻轻枕在她的断臂上,问,“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什么?”

      “我在想,你这么好,这么好,我何德何能。”

      他们都同样地慌乱和生涩,都笑对方的样子太可笑。温惜剧痛地蜷起身子,有点想变卦了,求他能不能算了……可这不等于要了他的命?

      他说,“晚了!”他一向什么不听她的,这一次却自制力为零了,有时神智稍返,便放慢些动作,可更多的是不知轻重……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几乎没有出过酒店房间,饭也不记得吃,无休止的痴缠……她开始顺从那疼痛,在他怀中仿佛渐渐烧软的蜡。

      “霆海,霆海,以后我们会有孩子吗?”

      “当然了……”

      “我们要四个孩子好不好,两个男孩,两个女孩,最好了……”

      她用手去勾画他的轮廓。他们的孩子一定会很像他们,有他的脸型,她的表情,她的眼神,他的性情……

      一代又一代都是他们,没有任何人,能将他们爱过的历史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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