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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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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霆海术后一百天,结束了化疗,大夫建议他在一个空气质量好、适合放松的地方小住,有利于舒缓病情。
首选自然是盐镇。
当时洛承宽依然没有苏醒,但已经出院,回家卧床,温惜时常陪着他说说话,聊的都是他小时候的事,觉得他局部肌肉似乎有跳动的倾向。
她和傅霆海都放心不下阿宽,不想就这么搬到镇上去,再说海汐也怀着孕,当妈妈的该留下来照顾才是。
不过海汐说不用,她现在孕期症状微弱,没有太多不适感,哮喘也处在稳定期,身体挺好的,成天不着家,还是一副工作狂本色,说要上班到孕28周,才考虑休息。
她和傅轾轩都劝爸妈去盐镇安心住着,这种时候没有什么比疾病预后更重要,至于小辈们,都能管理好自己的生活。
温惜也考虑到他们小两口刚扯证,新婚燕尔,肯定想过二人世界,自己和傅霆海也不能老跑到孩子家里打扰。盐镇到城中开车只40多分钟,女儿有什么事情需要她,或者阿宽想听她絮叨了,她随时回城就是。
她和傅霆海打包好行李,准备出发。
走的那天清晨,丁菀竟打了个电话来,约傅霆海最后出来见一面,往后就两不相欠,地点就定在他们以前同过窗的师大附中。
温惜想了想,同意了他去,说自己就在家等他回来。
可傅霆海无论如何都希望她陪着一起。
师大附中已经放了寒假,校园里不允许学生补课,显得有些幽寂。想想大半辈子过去了,这里的学生送走了一波又一波,设施也翻新了一次又一次,但百年名校如同松柏般长青的气质,仍旧深深地沉淀在岁月里。
傅霆海和温惜携手走进校门,天空是黛色的,还不太亮,清风穿过方方正正的操场。
操场边有人遗留的校服和篮球,球好像漏了气,看上去有点瘪,傅霆海也不嫌弃,捞过来拍了拍,投中一个三分,整个人的状态都是矫健愉悦的,温惜在旁边小小地欢呼了一阵。
他们坐在球场边上等,喝豆浆,吃几口早餐,像返老还童的学生情侣,面对着空空的操场约会。
丁菀迟到了一会儿,披着风衣走来。
傅霆海站起来,礼貌地对她点了下头,“早。”
温惜没有跟丁菀对话,只说自己去校门口等,把这里留给他们。
丁菀好像比前一阵看到的老了些,面部没有了靓丽的棱角,而是装饰着安详的皱纹。
傅霆海反倒不太习惯她这个样子,看久了才发觉她是没有化妆,脸是素着的。
“你手术后,恢复得还好吧?”丁菀谦和地问,“我听儿子说,挺成功的。”
“挺好的,谢谢关心。”傅霆海回答。
“你……要回盐镇去了?”
“嗯,今天走。”
丁菀双手抠着背包带,“你……不需要坐牢了,是吗?”
傅霆海默然不语,三年前,他为了给丁菀脱罪,昏了头去跟李啸龙做交易,良心饱受谴责,但他知道,自己绝不会落进那个污泥潭,他要放长线钓大鱼,于是他和钟检做了一个计划,约定三年之内,联手抓到李啸龙,摧毁铜蛇庄,然后,他就回来自首。
他没有食言。李啸龙和狄旭死后,案件尘埃落定,傅霆海的手术体征也平稳下来,遵守诺言去自首,因为癌症预后,转为了保外就医,最近刚刚宣判,数罪并罚,量刑七年,立功减刑五年。
他是病人,得到一些人道主义关怀,缓期三年执行,确实不用再服刑了。
“我很好,你也不要有心理负担,你的事我都扛了,我既然把你捞出来,就不会再送你进去,以后你多保重吧。”
丁菀听了,睫毛扑朔,嘴唇动了动,没说出什么来,只是回头望了一眼校门口的方向,见温惜在树下娴静踱步,长长的右袖飞来飞去。
“你以后都会和她一起生活吗?她原谅你了?”
“是,我会和她一起生活。”傅霆海听到这句,嘴角不由得微微扬起,“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你们还是在一起了,这就是命吧。”丁菀低头感慨,“霆海,我做过很多错事,也犯过很多你根本想象不到的罪,我很后悔,如果她都能原谅你,那你是不是也能试着原谅我?”
“你做过什么,是你自己的事,我们早就两清。”他收拾了一下手边的早餐,把自己和温惜喝完的豆浆杯子装进一个纸袋,“大家各走各路吧,今后有什么事,让儿子转告我就行,你不必特意跑一趟,我们也不用再见面了。”
“好吧……我懂。”丁菀抚了一下自己干枯而沧桑的脸颊,“最后,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可以吗?”
“你说。”
“我们俩毕竟结过婚,十七年时间。”丁菀眼里滚出热泪,“她不在的日子里,你有没有过哪怕一秒钟,是想过要和我过一辈子的?……哪怕,是看在孩子的份上。”
傅霆海负着手,思考了一会儿。
然后,他摇摇头。
他想,如果丁菀遇上的是别人,即使是一个同样不爱她的人,她也会比现在更容易幸福。那个人肯定会比他甘心,会意识到放下是福,妥协是智慧,十七年,守着身边的妻子过日子也挺好的。然后,那个人会和丁菀前嫌尽释,将就着一直到老。
谁说不可以呢?那也是一种活法。
可那个人不会是傅霆海。
他永远,永远都做不到。
傅霆海思绪翻飞,遥望着四周的篮球架、跑道、教学楼、食堂、荣誉栏……
“丁菀,你还记得我们在这儿读书的时候吗?大家在一个班里,每天吵吵闹闹,你会帮我出板报,我会帮你温习功课,那时候大家十几岁,什么杂念都没有,很开心,那是我很珍惜的一段时光……如果我们之间,就停在那里,就好了。”
丁菀的眼泪像雪花一般蒸发,“谢谢,谢谢……那就请你,假装我们一直就停在那里,后面的一切,都忘了吧。”
“可以。”
“我今天来,就是想亲口对你说声再见,没别的。”丁菀射出一股诚挚的目光,“霆海,再见了!”
“再见。”傅霆海颔首,提起自己的早餐袋子。
“你先走吧,我再逛会儿学校。”丁菀怯懦地退后一步,“我看着你走。”
傅霆海没有停留,没有回头,匆匆朝校门口走去,一路走到温惜身边。
他和温惜笑着说了句什么,把吃光的早餐袋分好类,扔进一个垃圾箱。明亮起来的天光中,他无比自然地向温惜伸出手,两人十指紧扣,他把她的手揣到口袋里,渐行渐远。
丁菀站在角落里看着他们,发现自己一辈子都是在这个视角上。
少女时代,望着他和温惜在盐镇的樱花林里追逐打闹。
婚后,温惜来家里做客,他未曾从她身上移开那抹痴恋的眼光。
他胃癌手术前,丁菀也曾透过虚掩的病房,看见温惜单手给他按摩太阳穴,“……傅先生,你头好铁啊。”
“头铁是什么意思?”他不懂这些流行词,“怎么,怪我头上的骨头硌着你手了啊?”
“不是啦。”温惜若有所思,笑嘻嘻的,“这个词啊,就是夸你,勇敢,坚定,是个硬茬,什么事都能闯过去,逢凶化吉!”
后来他果真逢凶化吉,过了所有的坎。
拉着她的手,回了盐镇,住进他们的小家。
半生狂风暴雨,变为细水长流。
万里归来做少年,此心安处是吾乡。
到盐镇的第二天,傅霆海就听说了消息,丁菀自首了。
交代了所有罪行,估计以后再也出不来了。
听后不胜嗟叹。
但或许,对丁菀来说,这并不是个坏的结局。
至少她也真的放下了。
……
盐镇的日子,实在太适合一个初愈的病人,湖水似的碧蓝天空,湿漉漉的街道,一阵喧闹又散去的集市,留下馥郁的橙花香,热心肠的邻里,怎么相处都是舒适的。
在路上随意走走,几步就到了乡间,阴翳微凉的树林,缭乱的花朵东一团西一团,云荼灿烂。
泉水响得像在耳边吐泡泡,好多乡下小孩赤着小身子在水里嬉戏,水淋淋的背在阳光下闪光,笑声也闪闪发亮。
人少的时候,在岸边打个盹,半醒间可以听见鱼儿跃出水面,还有赶鸭人的忙碌声。
水中高地有白蘋开放,随风微漾,清爽而芬芳,一如身旁的她般美丽。
傅霆海和温惜每天都在一起,过着很平淡的日子。
温惜花了很多心思给他养病,她自己早就戒了烟,用新鲜花朵做了香料,整天把屋子里弄得甜甜的。又晒了陈橘皮,用露水给他泡着喝,对他的胃好。他从早到晚的食谱、各种衣物起居都是她千锤百炼研究出来的,甚至夜里点什么蚊虫灯,都要好生甄选。
傅霆海很争气,眼看着精神一天比一天好,闲来无事,在家里开了小书法班,收一些孩子,教他们写大字,把孩子们的作品挂满厅堂。隔三差五做一两个木雕,用纸包起来,让孩子们拆盲盒玩。
温惜平时也会给镇上的小动物治治病,久而久之,大家都说她是宠物界的扁鹊再世。
他们住的这片住宅楼,是90年代的老房,年轻人比较少,反倒是住了一拨还未退休就天天摸鱼的中年男人,傍晚在院子里下下棋,见到傅霆海路过就勾肩搭背,“晚上好啊,你家温医师没一块儿啊?”
傅霆海不失骄傲地答,“她一会儿回来,给东街大爷的小仓鼠治咳嗽呢。”
有时候,傅霆海也会跟他们在棋盘上杀两波,谁输了,谁请吃小龙虾。傅霆海赢的次数多,每次都说自己胃不好,就不跟他们去吃了。
等到他真输了,他又耍赖,把兜翻个底朝天,说老婆把钱掐得死死的,天地良心,他每天身上都不超过50块。
大家群起而锤之,“谁要你现金,赶紧把付款码拿出来,否则就告诉你老婆,你上次偷吃了一口麻辣烫……”
“就一口!一小口……”
这时,温惜从院门外走来,斜挎个包,手里拎着菜篮子,笑着过去踹了一下傅霆海的凳子。
他忙起身,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怎么没让我去巷口迎你啊。”
大伙儿都一叠声叫起“嫂子”。
“我来接我家老傅啦,他输了没有?”温惜睨着傅霆海。
“哦!没有没有!”男人们很默契。
“走吧,今天轮到你做饭我洗碗。”她拉着他上楼,裙裾飞扬。
他乐滋滋地翻看菜篮子,跃跃欲试要给她做一个他拿手的烧茄子。
晚上吃过饭,收拾好厨房,只要不是刮风下雨,他们都会出门散会儿步。
走过饭菜香犹未消散的院子,走过石板路,走过树木夹生的主干道,走过明晃晃的杂货街,走过河上架起的拱桥,把臂看风景,看两岸倒映的楼房、树影,看他们自己。
他们终于可以在阳光下,月光下,星光下,灯光下,光明正大地牵着手走路。
路上碰到的人,都会叫他们一声“傅老师,温医师”。
他们是最普通的一对中年夫妻,感情很好,仅此而已。
这两年,盐镇新开了几间小酒馆和livehouse,每次碰到欣赏的歌手和乐队,傅霆海和温惜都会去听一两场,随着年轻人一起律动,久而久之也跟老板混熟了。
温惜生日那天,傅霆海还给她准备了惊喜,让老板安排他上台唱首歌,只为她而唱。
温惜看到他出现在聚光灯里的时候,忍不住捧着脸叫了出来,马上就变成一副小迷妹姿态,“我老公好帅啊!”
周围好多认识的工作人员和客人都在起哄,说今晚狗粮要吃撑了!今天磕到叔叔阿姨的糖了!
傅霆海坐在高凳上唱民谣,声音有时光的低厚,伴着台下细细沙沙的掌声,是他以前写过的歌词:
“想和你住进荒漠
水喝光了做个梦
每一刻都像日落
想和你生一堆火
小动物当作挚友
每一天都是情歌
想和你听山风过
满山稻谷都低头
每一生都这样过
想和你今曾与共
直到牙齿都脱落
每一句都对你说
……”
满场荧光棒飞舞,温惜手上只拿了小小的一支。
但他看得见,因为在他眼里,那就是最大最亮的一支。
“老婆,生日快乐。”回去的路上,傅霆海在她耳边说,“我们正在一起慢慢变老啦。”
他们确实在老去,偶尔低头时,会露出头顶的一丝微白,隐藏在黑发丛中。
晚上睡觉前,她在镜子前把挽起的发髻解下来,他动手动脚的,想给她拔两根白头发,手势很轻,连哄带逗,不想让她痛。
拔完也不扔,说要留着,像以前一样,把她的所有东西都保存着。
她嗔道,“我不是就在你身边吗?还留什么留?闲的啊。”
“也是。”他考虑了一下,有道理。
他喜欢给她梳头,用的就是他早年做的那把木梳,已经很旧了,爬满裂痕,但梳齿没断,还能用。他一遍遍用梳子顺着她如瀑的长发滑下,最后替代成手指,一如最初的迷恋。
灯色微染,他俯身轻轻嗅一下,“你头发里真的有黄杨木的味道了。”
“嗯。”
外面下着夜雨,一道道交错在窗玻璃,投射出他们依偎的影子,晕黄的,格外纯净宁定。
牛绳一样的雨水拉扯得长长的,伴着唰唰哗哗的声响,入梦。
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这一刻就是永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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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一下,明日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