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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章 前因后果 ...

  •   打死人了,家里自然是不能待了,再说这个家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人,更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慌乱中他收拾了几件旧衣服,揣着仅有的一百多块钱,逃到了他曾经来过的地方——宸京市。

      十岁左右的时候,爸妈曾经带他到宸京旅游过,还说等他长大了,要送到他到这个城市读书工作,这也是他唯一来过的大城市。

      到了宸京,他那点钱除了路费己所剩无几,好在当时是初夏,白天他吃馒头喝自来水,晚上盖个捡来的破毛毯睡在公园的长椅上,开始了没头没脑地找工作。这期间他应聘过饭店的服务员、酒店的服务生、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洗车工等等各种他自己认为可以胜任的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工作,可是别人一看他衣着破旧,蓬头垢面,还操着一口浓重的地方口音,都拒绝了他。就这样他无头苍蝇似地找了一个多星期工作,还是一无所获,兜里的钱却一分也不剩了。

      十五岁的陈非,身高已经有一米七八了,继承了母亲姣好的面容,相貌堂堂、一表人才,衣衫褴褛依然掩盖不了他的卓越风姿。一天晚上他饿着肚子坐在这座繁华都市的长椅上想破头皮也没想明白,都说天无绝人之路,可这分明是上天要把他逼上绝路。诺大的世界,竟然没有我的容身之处。父死母改嫁,自己还失手杀了人,想到这陈非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滴下来。小时候他坚信男人流血不流泪,现在他觉得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伤心自会落泪。为了不让眼泪流得太厉害,他仰起头来望着天上的星星,他看到和星星交相辉映的摩天大楼顶部的牌子上赫然出现几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御鑫国际大酒店,他想,就它了,我要去这个酒店上班,那些小公司不要我,因为我原本不属于他们,那么小的公司,怎么能容得下我的梦想。

      这就是刘郡华的酒店。

      陈非鼓起勇气来到这个酒店,本来酒店不招人,陈非却一定要应聘,前台看他衣着打扮,以为是哪里来的流浪汉,不停地往外赶他。正当沈禹非和前台争执不休的时候,刘郡华正好路过,刘郡华见他虽然衣着破旧,却有一股天生的灵气,便收留了他。那段时间刘郡华对他很好,把当亲生儿子看待,管他吃穿用度,教他读书认字,陈非长这么大,第一次遇到除了父亲之外对他这么好的人。

      可刘郡华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会真心地对一个人好,更不会无缘无故地收留一个人。他城府极深,看陈非年纪不大,无亲无故却一个人外出打工,就知道他有难言之隐,便问他为何跑到宸京市,当时他年龄太小,阅历太少,经不起人家对他的那一点点好,没过多久陈非就把自己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和刘郡华说了。刘郡华答应帮他打听消息,几天后却拿给他一张通辑令,说他杀人了,警察到处通辑他。

      “以后你听我的,我可以保你平安无事,从今天起你改名换姓,永远不能再回清平市,永远不能再见你的母亲,也不能见你认识的任何人。”陈非走投无路,只得对刘郡华言听计从。

      从那天起,他身份证上就是沈禹非了,这样过了十几年,他似乎已经忘记自己曾经的名字陈非。

      刘郡华当时还不是宸京市首富,不过也在宸京市富豪排行榜的前十名里,这些年,他左右逢源 ,黑白通吃,势力发展得很快,他名下的房地产、酒店、饭店、夜总会、理发店,都经营得不错,可谓是样样得心应手,很快便跃居宸京市首富。他能暴富也是踩着别人的头顶往上爬,当然也得罪了不少人,有人巴结他害怕他,自然也有人忌惮他想打击他。刘郡华急需一批誓死效忠他的死士,沈禹非这样无家可归的孩子就是他最好的选择,当然沈禹非只是其中一个。这些死忠,大部分是孤儿,刘郡华捡来的,或者收养来的。他们从小被灌输忠臣不事二主的思想,誓死追随刘郡华,用生命来保护他,当然也为他杀人放火,做过不少为虎作伥的坏事。

      沈禹非,从十五岁到二十岁,连续五年时间,每天进行长达十五个小时的高强度专业化训练,格斗术、擒拿术,汽车特种驾驶、劫持与反劫持、跟踪与反跟踪、自由攀爬、各类战术动作等各种训练应有尽有,其训练强度甚至超过特种部队的部分训练内容,沈禹非身强力壮,每天有使不完的劲,总是能出色的完成训练任务。刘郡华为了提高手下人的综合素质,也对他们进行文化知识的培训,沈禹非在这方面也很努力,比如语文和英语他就学得不错。

      本来沈禹非也是刘郡华身边助纣为虐的人之一,可是就在沈禹非二十岁这年,来刘郡华办公室,遇到了他的女儿刘奕涵,刘奕涵第一眼就看上了沈禹非,非要当他女朋友,还说要嫁给他。刘郡华刚开始以为女儿只是闹着玩,他想女儿大概随自己,见一个爱一个,过几天就忘了,但他没想到女儿动真格的了,过了三四年仍然不改初心,也不交男朋友,经常在沈禹非的身边转悠,关心他,讨好他。所以刘郡华基本上不让沈禹非做违法的事情,他不得不留一条后路,他怕有一天自己唯一的女儿吵着闹着非沈禹非不嫁,沈禹非如果不清白的话肯定会连累女儿,因此刘郡华暗地里的那些勾当都是安排别人去做。沈禹非对刘郡华做的坏事心知肚明,但从不说穿,刘郡华是有恩于他的人——知遇之恩,人哪能忘恩负义。于是他就帮着刘郡华做一些力所有能及的事情,在他酒店的一个分店里当总经理。

      刘郡华事业上顺风顺水,生活上也绝不含糊,男人嘛讲究事情爱情双丰收,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往往,源源不断。宋晚晴就是跟刘郡华时间最长的情人,十九岁跟他,有十年还多了吧,这期间孩子都流掉了三四个,十余年来,刘郡华身边的女人走马灯似地换,只有宋晚晴没有走,她以为自己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她以为刘郡华爱她比爱别人多,她可以等到他心神安定的那一天,等到他娶她的那一天,只是这根本只是她的想象。

      刘郡华有妻有女,以前曾在国企当领导,后来辞职出来单干,离婚势必会影响他的前途和声誉,更何况他觉得离婚是一件麻烦事,还要分财产、分孩子,还被人说成忘恩负义。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在外面只是玩玩,换换胃口,再说他太太对他的艳遇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换也不会比这个好。既然结婚和艳遇互不影响,那么又何必找那麻烦呢。更不用说以前他岳父也是身居高位对他帮助很大,他太太怎么说也是出生于高官之家,那身份地位和文化修养岂是外面的那些女人能比的。退一万步说,就算他太太跟他闹,岳父不帮他,那他还有女儿。所以综上所述他不能离婚,也不想离婚,更不会离婚。

      刘郡华的口头禅就是:成功的男人,哪个没有情人呢。他身边的女人很多,当然有些女人刚开始也想和刘郡华来真的,要死要活非要嫁给他,可是时间久了,她们都慢慢明白,自己不过是过眼云烟,刘郡华根本不会和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结婚,捞到钱才是正道,很多女人都是挣够了就走了。只有宋晚晴傻,她不图他的钱,还一厢情愿地对他好,毫无保留地为他付出,付出的越多,就越认真越较真,就越舍不得放弃,就越想得到回报,越舍不得离开。可感情向来不是付出和收获能成正比的,也许到最后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宋晚晴大概也不会例外吧。宋晚晴自始至终都把自己放在一个错误的位置上,很多时候甚至以自己是刘郡华的二房太太自居,就管的特别宽,这就更让刘郡华讨厌她、看轻她,背地里甚至说她是甩不掉的狗屁膏药。女人啊,尤其是这种关系,不必过于认真,问题在于刘郡华没有认真,宋晚晴却认真了,不然她也不会耗上自己十年的青春。

      宋晚晴也是个苦命的人,她老家是农村的,那时候农村条件本来就不太好,她还有一个残疾的哥哥,就更比别人家更穷还受歧视。为了盖房给哥哥娶媳妇,十七八岁便从家里出来打工,由于没文凭没特长很长时间都找不到工作,好在长得还算眉清目秀,被人骗去夜总会当舞女,没多久便遇见了财大气粗的刘郡华。弱小无助的她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出手大方、优雅霸气的男人,见到他那一刻,她沦陷了,他是她的天,她的地,她的贵人,让她不顾一切,跟着他走,把他当成她一生的依靠。刚开始她就隐约知道刘郡华结婚了,一个将近四十的成功男人,说他没结婚只有傻子才会相信吧!可她偏偏把痴情用错了地方,还是一直苦等,等着刘郡华给她一个结果,也许她不知道她永远都等不到结果。刘郡华和婚外的每个女人都是只想处一段,厌倦了就分开,他身边的女人来去匆匆,可宋晚晴却想和刘郡华过一生,她一直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不懂得该转身的时候就要转身,更不应该对刘郡华抱有任何希望,殊不知到最后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本来他们这种关系注定不会长久,之所以这么长时间还没分开,全是因为宋晚晴的坚持。一个只是逢场作戏,另一个却毫无保留地付出,这也许就是一切孽缘的开始。

      估计宋晚晴到死都不了解刘郡华这个人,刘郡华是十分看重身份地位的,在他心里尊卑分明,怎么可能找一个舞女当老婆,包括他一直看不上沈禹非当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明里暗里都能体现出来他是极其势利的。

      这次宋晚晴又怀孕了,刘郡华,自认为是宸京市有头有脸的人物,根本不可能陪宋晚晴去打胎,他让沈禹非替他去,沈禹非虽然一百个不愿意,可他是领导,是恩人,抹不开情面,推辞不过,就不得不答应了。

      沈禹非当时正想着怎么办好,是不是应该找个护工一起陪着去更好?

      刘郡华直接否定,说不用,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再说医院很近,离他们这三四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叫什么美的私立医院。何况做人流很快,半个小时基本搞定,宋晚晴自己知道流程,唉!这女人特别矫情,我估计这事她一个人去都能办了,非得拖个人过去陪她,作!沈禹非听刘郡华这样说,只得硬着头皮就自己一个人陪着她去了,于是有了刚开始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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