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二章 不要和不够绅士的男人交往 ...
-
随着黑压压的人流晃晃悠悠挤地铁,继续换乘,赶到目的地足足需要一个半小时,我忍不住大叹不值:去西直门那边的动物园看大熊猫才要半小时,慈禧老佛爷当年见过的动物后代全圈养在那方宝地。
把这个想法短信给远在青岛的死党燕子,燕子回复道:
看大熊猫要交门票的,省下的银子够你吃一顿饭了,知足吧。
我苦笑,一面没心没肺地抹着汗,随着人流涌出五号线地铁,问过二十一次路,终于找上制片人刑叔叔的写字楼所在的楼层。一抬头,硕大的《魂断蓝桥》黑白剧照映入眼帘,费雯丽美貌如斯,和深情潇洒、一度让我哈喇子泗漂流的罗伯泰勒神情对望,我耳畔很快响起《友谊地久天长》的曲子,不由为那段永恒的爱情深深叹息一声。
敲门,很快便见一个约十五六岁的小男孩颠颠地来开门,我知道邢叔叔有个读高中的儿子,冲他启齿一笑。小男孩身材不高,脸白胖,带一副眼镜,于是我想起张爱玲在小说《留情》里的一句描写:“他连头带脸光光的,很整齐,像个三号配给面粉制的高桩馒头,郑重地托在衬衫领上”,可惜他没穿衬衫,肥肥的身子却紧箍在薄得透明的白T恤里。只是,邢叔叔说他儿子喜欢穿名牌,最爱KAPPA,怎么这次看来他的T恤倒像是动物园里打折团购来的?
打眼一望,邢叔叔并不在客厅,我便问这个白面馒头似的白胖小孩:“刑弟弟,你爸爸呢?”
那小男孩一听,眼镜后面的小眯缝眼一瞪,黑眼珠子布满了眼球:“啊?”
我以为他没听清,又慈爱地笑着问了一次:“你爸爸呢?”
只见那小男孩圆圆的白脸迅速往下一拉,下巴便是一坍,见他欲言又止,我心里忖度着:莫非他父子不和?
正胡思乱想着,只听一声:“曼曼你来了啊,我给你介绍,这是小庄,”我转身一看,只见大胡子的邢叔叔笑容可掬,腰系围裙,手持一个不锈钢铲子,指着那个胖小子说。
“啊?”
老爸听说,他长得还不错。
我双目圆瞪,倒退几步,背后顿时纵生一股冷汗,打量着庄馒头一个圆弧下来的身板和那双金华火腿似的短腿,一时无言。果然,男人自称一米六的最多一米五八。没错,这个白胖的馒头男就是传说中我相亲对象。更可笑的是,他居然姓庄,高桩馒头的美誉,怕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更合适不过。
“你好。”庄林一点头,脸上的白肉也跟着颤动了一下。
我咧嘴一笑,笑得难看。
帮刑叔叔和他的小助手将他亲自下厨做好的晚餐端上饭桌,此期间,馒头男一直在客厅里背着手观瞻满墙的电影海报:奥黛丽赫本清丽无匹的黑白照、周润发双枪的义薄云天姿势、最后停在玛丽莲梦露的彩像盯着那双圆润的大腿上,怅望许久,依依流连着,像是领导来下乡来视察池塘里养着的甲鱼似的。直到杯子里的水也盛满,他方才迈着方步,四平八稳地端坐在我对面,再回头望一眼玉柱子似的大腿,叉开一双矮短腿,摆出一副皇帝要用膳的架势。
“吃吧!”邢叔叔坐定之后,笑着摆手招呼道,话音未落,那馒头男庄林便拾起筷子,瞄准那块个头最大、肥瘦兼宜的排骨,夹起来就往圆嘟嘟的小嘴里塞,一张肥肥的脸登时一鼓一鼓的,灯光下,嘴唇像是忽闪着钻石般的油光,两腮和喉咙一抖一抖,活像田间卫士刚吞下一条害虫。
我瞥他一眼,继续向邢叔叔讨教工作经验,余光却依旧能瞥见对面的他抖掉了盆中的白菜,夹起一大筷子水煮鱼,接下来,只听邢叔叔正兴奋地“想当年”:“我二十六岁的时候,出的第一本小说……”
“老邢,你的水煮鱼怎么这么咸。”忽地,那庄林鼓着皮球似的腮帮子,一歪头吐一口鱼刺,打断道。我扫一眼他冲着灯光下黑洞洞的鼻孔,一口绿茶差点没噎着呛着。
“有那么咸么?我可是一边尝着加的盐。”邢叔叔自己夹一筷子,我也尝了一口,味道恰在好处,强忍着自己激光似的眼光横扫那个清华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难以想象,他是从南方的一个大山里走出来的。
“来,曼曼,喝一杯?“邢叔叔举杯,我端起自己的那杯茶,起身与邢叔叔的大啤酒杯一碰,邢叔叔看一眼庄林,只见他正在全神贯注地呲牙剔着鱼骨头。
像过了一个年似的,终于吃完这顿饭,我逃也似的背起包,笑说:“叔叔,天色太晚了,我家远,我早点回去吧。“刚一说完,那庄林急忙起身:“我明天也要早起,都要坐地铁,一起吧。”
邢叔叔也急忙说:“小庄,那么晚了,你送送她!”
我这人最大的优点之一便是很少给人拆台,于是和这位馒头兄双双上路,出于好奇,我问他:“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呀?”
庄林一抬眼镜,十分学术而自豪地回答道:“我在看卡夫卡的小说,你呢?”
我答道:“我正在张爱玲的《怨女》,觉得真的不如《金锁记》呢。”
——《怨女》是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改编成的长篇,但完全没有《金锁记》那般收泼墨淋漓尽致、华丽丽地怆然给人无边的凄凉与人生的顿悟。
只听这馒头男十分惊喜地道:“你能看懂《金锁记》?像你们这样的文学外行人士,真是难得呀!”
文学外行人士。
我抬眼端详了这位貌不惊人的才子,深呼吸一口,也不和他恼,笑说:“我好歹也是出版社的小编,怎么也算三分之一个内行吧。”
清华的大才子庄林依然严肃而庄重地否决了我的判断,小眼睛在眼镜背后十分煞有介事地定义着:“出版是商业行为,你又没专门学过,怎么能算三分之一个内行呢?改天我教教你该看哪些书……“
我冷笑,打断道:“那你说,现代作家里,你最喜欢谁呀?“
庄林一双小眼睛从镜片后探出来,神气地问我:“你呢?“
我谦和地说:“我喜欢沈从文和他的徒弟汪曾祺,还有废名。“
“啊!“
庄林大叫一声,脸两侧肥肥的肉跟着双下巴一颤:“你都知道废名!不错呀!那你算半入门了……”
正说着,他的小短腿忙活个不停,和我一同进了地铁,我不知道他只有几站地的路程,他竟陪我到最后一站,且谈文学,虽是投机,但是并没发现他这个内行人士比我多看多少书,仅此而已,下了地铁,他要打车送我,我微笑着一口拒绝,自己潇洒地招呼了一辆出租车。一关车门,长吐一口气。何曼曼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可这种便宜却是不沾也罢。不喜欢的男人,让他来买单,就好像让他割他一块肉却不给他创可贴。
我这边刚吐一口气,却只听他在外面大喊:“明天等我的电话!”于是,丛汗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