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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演出开始前 ...

  •   应迟坐在休息间角落的小凳子上嗦奶茶,这里人来人往,除了准备表演的乐队成员、livehouse的工作人员外,还有不少找过来的粉丝,化妆台上丢满了花束。在livehouse演出并不如音乐节那样讲究,大多数乐队都是不化妆直接上台,调试设备这种,除非是有空过来彩排的乐队,其他都是在上台后十分钟内调整好的,所以现下休息室里,大多数人都是在擦拭乐器,或者四处结交些新朋友。
      好在路不知就坐在自己身边,应迟才稍稍安心些,他本想自己去前面观众池等着的,但是路不知说待会演出他也要看,硬是拉着应迟多陪自己一会儿。
      ColorSkipping的其他成员也就只有一个吉他靠在不远处的化妆台边上,闭上眼睛带着耳机听歌,其他二人则是与熟识的人聊天去了。
      “你猜鸣弦在听什么?”路不知轻轻撞了撞应迟的肩膀,抬起下巴示意他看向段鸣弦。
      “待会要演出的歌?”应迟随便答了一个。
      “错。”路不知摇了摇食指,“是交响乐。”
      应迟并未给什么反应,毕竟每个人都有听歌癖好,无论他听什么都不奇怪。
      路不知则自顾自的接着说:“鸣弦可是初中就成为市弦乐团低音提琴首席的天才。可是你不觉得天才这个词,在我们所存活的世界中,也太过于廉价了吗?就像银河中的星星,确实每个人都闪着光,可每个人却也如一粒沙砾。更何况,银河外头还有无限的宇宙。”
      应迟默默地听着,他有些理解了,理解为什么路不知会写出那样的歌,但他却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他想了想,温柔的抱住了路不知,“你又不是太空人,我们好好的站在地球上呢。如果你是星星,那舞台就是全部的夜幕。”路不知听了这奇奇怪怪但似乎是在安慰他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他轻轻拍了拍应迟的后背,说:“好啦,我只是随便说说。你路哥可是最优秀的主唱,保准你看了我的演出之后后悔不跟我组队。”
      “而且,”路不知看着鸣弦说到,“ColorSkipping的每一个人,都是特别的,你知道吗,我们可是最快成为「Realm」台柱乐队记录的保持者。不只是「Realm」,未来,我也一定会带着他们好好的走到更大的舞台去。”更大的舞台,当然是演唱会。
      应迟轻轻点点头,他看向段鸣弦,他瘦瘦小小的个子,脸秀气得像女生一样,头上却戴着脸一般大的耳机。厚厚的围巾缠绕在脖颈上,又遮住了小半张脸。他想象了下这样的小个子去演奏低音提琴,实在是有些可爱,他忍不住笑了笑,却正好看见段鸣弦抬头看向了他这边,眼睛弯了弯,应是也在笑吧。

      钟映雪带着其他乐队的朋友过来打招呼,那乐队是今晚仅有的两支新乐队的其中一支,按理说他们要在12点之后才能上场,并不用这么早过来的,不过新登场的乐队总是谨慎,或者说紧张。
      “喏,这就是我们主唱,小路。”她自顾自的介绍了一下,也没想着让路不知有什么回应,不过路不知这次竟然反常的热情,“雪雪,这几位是?”钟映雪愣了一下,介绍到:“哦,是我的朋友,今天他们第一次到「Realm」演出,我想着带他们多认识点人,熟悉起来就不紧张了。”
      其中一个看着有些肌肉的高个子走了出来,礼貌的同路不知二人打了招呼:“你们好,我是「肉食豆腐」的队长,小雪的发小,我叫李练。”
      “「肉食豆腐」,好名字啊。”路不知说着,回头看了眼应迟,似乎在等他的回应,应迟哄孩子一样点点头,冲他们笑了笑。
      李练瞄了一眼角落里的应迟,又接着说:“前辈有空的话,晚些时候可以看看我们的演出,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这队长都这样说了,路不知其实也不好推脱,囫囵答应了,那李练便带着乐队的人走了。只是十二点之后也太晚了些,他是可以,应迟应当是习惯早睡的人吧。实在不行,待会演出完先送应迟回学校,自己再回来看就成。

      很快六点就要到了,趁着观众入场排队的时候,路不知拉着应迟先行去了观众池。他们站在中间靠前的吧台位,既能看到舞台的全貌,又不至于被前排拥挤的观众影响观看体验,应迟内心默默夸了夸路不知。
      他们站定不久,观众便从门口一拥而入,抢占最靠近舞台的位置。
      「Realm」的舞台在一众livehouse中可以说是顶尖的了,不光音响达到了演唱会的水平,灯光也是找的专业灯光师设计的,不少独立音乐人甚至租过场地开一场小型的个人演唱会。舞台约有一米五高,四周都摆放着巨大的音响,舞台后方还放置着三块两层楼高的屏幕,左右两侧是用于放大直播各个成员演出画面,中间则布置些舞美效果。也就是说,这里不仅有专业的表演设施,专业录影老板也准备好了,一旦出现一些精彩的演出,便会由「Realm」发到自媒体上,当然也会刻一份光盘留给乐队做留存。

      “哇哦!Abyss来了!”路不知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伴随着一阵欢呼,Abyss一行四人踏上了舞台。
      “Ciao~”调试乐器的这期间,Abyss的主唱向台下的观众打了个招呼。他的声音出人意料的好听,不由得让应迟想到窖藏了多年红酒,去除了酸味,只有浓浓的醇香和回味的甘甜,这种形容或许有些俗套,不过大概所有人听到他声音的第一时间,都会这样想吧。
      “主唱叫睿泽。”路不知贴近应迟的耳朵,在嘈杂声中给他介绍着,“Abyss是一个热衷于爵士乐的乐队,不过倒也不像传统的爵士乐,因为他们主唱的个人风格,经常表演是有点迷幻摇滚的感觉。”
      应迟注意到,这个仅有四人的乐队,其中一个,是萨克斯。
      “主唱键盘,打击乐手,萨克斯,还有个只弹十二弦吉他的吉他手。”路不知这人好像是个读心能力者,“他们的吉他手很有意思,待会你可以仔细听听。”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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