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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登场表演 ...

  •   灯光一瞬间就灭掉了,只有舞台上头的四角红色的光一闪一闪,应迟感觉自己呼吸都停滞了,有半年?还是一年?他没有看过乐队的演出了?他看着闪烁的灯光,好像自己的心也在跟着灯光跳动。

      灯光还没亮起,十二弦吉他独特的声音便响了起来,随即便是轻轻的镲声,主唱RUI低沉的嗓音好像是贴着曲子的流线吐出来的,是一段诗一般的念白。吉他特别的音色,像是在与RUI的声音跳一支双人舞。

      一束幽蓝的灯光从顶上射下,笼罩着站在侧边的萨克斯,萨克斯的声音出来的时候,全场都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叹的声音。应迟感觉手指尖都在发麻,萨克斯的声音与RUI天然的契合,两个音色缠绵交织,呢喃对语。除却迷幻,应迟竟感受到了一丝神性,RUI的声音温柔而有力的召唤着他的信徒,跟随他一起前往Abyss的国度。

      路不知的目光一直在应迟身上,他能看到他眼中闪着光,这个思维有些怪异却有着自己的坚持的少年,竟也有这样毫不掩饰内心的一瞬间。

      “他好美!”一首歌毕,应迟转头看着路不知,说了这样一句话。

      舞台正好切换的橘黄色光束照射在了应迟的半张脸上,路不知被这突然的一幕惊得心跳都漏了半拍,只一瞬,他便笑容灿烂的说到:“嗯,好美。”

      应迟呆呆的看着眼前笑着的少年,突然觉得Abyss那幽幽的歌声竟有一丝格格不入,而台上的音乐也恰好在这一瞬停下了,应迟的心跳随之停滞,却又在下一瞬间,被观众们的欢呼声裹挟着,沸腾起来。

      “别走丢,我要去后台准备了。”路不知抬手用食指轻轻点了点应迟的额头,得到一个乖巧的点头肯定后,转身穿过人群,朝后台走去。

      后头登场的乐队唱了三首歌,应迟好像全都听了,又好像全都没听进去。他脑袋里想的全都是路不知刚刚点在他额头的手指,冰冰凉的,那一丝凉意一直刺激着自己。是灯光的原因吗?还是气氛?空气?四面的音响传来的声音?还是这乐队的鼓手把鼓棒打折了?一切的一切都让应迟平静不下来,他不是那种容易激动的人,或者说,很多时候他因为过于平静而总是被他们调侃,可是到底是什么……

      “大家好,我们是colorskipping!”路不知的声音通过麦克风变得有些许不同,或许是为了演唱的缘故,他换了一种更为高亢清澈的音色。“今天依旧是给大家带来三首歌。”

      “《ColorSkipping》。”

      这是一首乐队同名的流行摇滚,前奏吉他一出应迟就知道这是路不知的歌,这种和弦就算是作曲课老师也不会推荐他这么写。不过这首歌跟他之前弹唱的那首风格又很不一样,跟它的名字一样,是调皮又带有活力的跳色,而路不知一改平时的清亮音色,正适合这首歌。

      “我试图变成白雪中的一抹红,破晓前的一点橙;试图做你冷蓝色眼中,的最不平庸。”路不知弹着吉他,温柔而坚定的看着应迟。应迟没有躲开这视线,他知道路不知是在对他倾诉内心,他相信他能懂,所以才会毫无保留,毫无顾忌。

      少年人要的,无非就是肯定。

      应迟在这一点上,太过理解路不知的心,因为他也是同样的。

      应迟也不是真的就同旁人眼中那样的漠视周围,否则他也不会刚转学就闯到舞台上去。有时候即使他自己不承认,他也已经将音乐深深刻进了自己的一切中,并不是因为什么朋友、同伴、乐队,而是他自己,早已爱上了音乐。表演、创作、练习,他从起初的无畏或者说无所谓,慢慢变成了敬畏,他敬畏舞台,敬畏作品,敬畏表演者,只有敬畏,才能得到真实,而真实就是他还不够优秀。

      他们想要舞台的肯定,舞台,是不会说谎的。

      “那么映在你眼中的跳色,现在是否印在了你心中。”

      应迟笑了,嘴角微笑的弧度浅浅的,眼睛却掩不了笑意。他轻吻食指,然后高高的举过头顶,这是应迟之前演出时最常做的动作,意思是向舞台献上最高的表演,现在,他又用这个动作感谢colorskipping带来的舞台。台上的路不知一愣,随即便回以最灿烂的笑容,想来,他是明白了这个动作的意义。

      “那么第二首,《弦与黑白键》。”

      应迟听到这歌名的一瞬间便知道,这大概是段鸣弦写的歌。果然连编曲都大不相同,前奏是一段舒缓的钢琴,段鸣弦则换上了他的低音提琴,浑厚而优雅的声音从琴弦上缓缓流出,很奇怪,明明是很流行的旋律,这台演出却像是舞台剧一般。路不知换上了平时说话时的音色,听起来十分的让人安心。让人安心,应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个词,可能是因为这时的路不知更像他知道的平时的路不知吧,但又不仅仅是因为这。

      “当我左手轻扣琴弦,所有不安都消失不见,即使只是远远,看着聚光灯下的黑白键。我用哀乐倾诉妄想与思念,哪怕不被理解,哪怕从此与世界无关。”

      应迟听完这段歌词,深深吸了一口气凉气。他从未与段鸣弦对过话,可这首歌,无疑是他的自述。他看着舞台中间那个被一束冰冷的顶灯笼罩着的路不知,好像快要掉进冰冷的湖里,连低音提琴的声音也越来越像空谷中的回响。写这首歌的人,已经,那样远了吗?

      曲子就在一段不断重复的小音节中结束,整个空间都安静了,只留下低音提琴在不断重复那一小节旋律,声音却越来越弱,如同黑暗中渐渐消失的一束光,最后留下的,只剩寂寞了。

      听罢,应迟由衷的给予了掌声,周围人仿佛也才缓过神来,掌声、欢呼四起。

      而段鸣弦,收好琴后,则走到台前倾身鞠了一躬。他表情平淡,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特殊的情绪,就好像一个刚开完音乐会的演奏家,礼貌的感谢他的听众,而至于他们听到了什么,听懂了什么,理解到了什么,都不是他所关心的。

      路不知目视着身旁的段鸣弦回到自己的侧后,背上熟悉的贝斯,对他点了点头,才又开口介绍他们的第三首歌。

      “第三首,是一首新歌,也是我写的第一首情歌。”台下听到这话,自然是一阵起哄,难得路不知也会害羞,他歪头笑了笑,接着说:“其实我直到上周都没有写好这首歌的副歌旋律,编曲更是昨天晚上按照最低限度做出来的,比较粗糙,但是我真的很想今天把这首歌唱出来,所以,谢谢我的乐队。”

      “《我该庆幸遇见你的那时天下着雪》。”

      应迟对上了那炙热的视线,却无法避开,他想要转过头去,可身体像是被那视线钉在了原地,全身的血液像是倒流回了心脏,导致那玩意现在轰隆轰隆的,连鼓膜都被连带着震动,吵的自己像是灵魂出窍了,愣了好一会儿。直到路不知的声音轻轻飘来,才唤醒了他。

      “遇见你的一个小时前,我还在抱怨,抱怨头发打了结,抱怨舞台积了雪,连操场跑道上,都是散落的彩纸屑。遇见你的一分钟之前,我在楼之间,跑了第九个来回,耷拉着的花蕊,干瘪的青梅,压低的云让我昏昏欲睡。说起来可能有些幼稚,那一刻其实只是雪落下时一次暂停脚步的偷窥。我真该庆幸,遇见你的那时天下着雪,得以让我背你在后背,什么见色起意一见钟情,似乎都无所谓,我只知道,从那一天起,我注定夜不能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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