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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窗是透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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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八岁那年刚到福州上大学。我家在福州市郊区某个小镇,父母同是当地的小学教师,供我读书,只是刚好。他们两位原本一心指望我将来也像他们那样当教师,我对此无大意见,也是这么做的。可高考那几天,我却不大不小地病了一场,勉力一考,上所像样的师范大学已经没有把握,全然没有把握。复读更是不想。失望之余,便只好报考了一所提前批的职业学院,好歹录取了。报考志愿前我把那学院的各个专业分别写在几个纸团里,我抽到的那纸团里写着法律二字。
学院在我入学之初,就传言着要搬迁到大学城附近,可那传言生命力旺盛,至今健在,和校园一同稳稳当当地坐在晋安区那条最老实的小街边上。当时的学校门口是722路和27路公交车的停车场,学校往南一点,隔着一条叫“后竖路”的大马路有个外来民工聚居的村子。从停车场到大马路这段距离,不足百米,大大小小的饭馆,小吃店开了不下十家。此外是一家花店,一家带电玩的桌球室,一家名叫“发改委”的理发室,以及一家名为“心之桥”的书屋,书屋门面不大,但足以应付我这样的人。
进得校门,迎面是背靠着小山包的办公楼,怎么看都像是乌□□,一对高大的凤凰木一左一右兀立在办公楼前两侧。传达室的老伯说这树一雌一雄,树龄加起来足有五百年。站在树下仰望,清明的天空透露九月的味道,凤凰木稀疏的枝叶相触在云里。穿过办公楼,沿一条微微上坡的小路步行一会儿,右拐,视野豁然开朗。校园的绝大多数建筑皆散落在眼前这片低而平坦的地面上,尽收眼底。由近而远,可见体育场,女生宿舍,人工池塘,多功能厅,食堂,男生宿舍,图书馆,教职员工宿舍区等。此外,是一南一北延伸而出的两条水泥路,它俩在校园里徘徊了一大圈,最后还是忍不住在凤凰树下见了面。
仅就学院环境而言,这里风景还算优美,离闹市也够远,附近还有一座鼓山,满合我的胃口,我所不悦的是宿舍方面。一来,有若干不成文的规矩,例如新生住一楼。宿舍管理员——一个额头被时光擦得发亮,已到失梦年龄的老男人,说这是为了防止新生爬到老生的头上。二来,宿舍内的设施,即便是对此不大在乎的我也实在不敢恭维。就拿我所在的宿舍来说,天花板上居然布满脚印,房间里的蜘蛛网和蚊子一样多。另外,按理宿舍原本也是要住四个人的,可由于我所在宿舍的另一幅床架老化的严重,落点阳光看了都很有压力。所以便暂住两人:我,允言。
“他嘛,也才认识一阵子,戴了副眼睛,高高瘦瘦白白净净,人有点怪但不坏,可抽起烟来,一天两包怕还是不够。”
“不是吧,一天两包?”
“可不,我劝他说吸烟有害健康,他居然说吸烟无害健康,酗烟才有害健康,还说世界上要是没有烟毒这类东西,有些人固然还马马虎虎活着,可另一些人怕是已经认认真真死了,实在够呛。”
“这话,”她略一沉吟,习惯性地理了理耳际的头发,“这话,倒是和电话里一个口气。”
那是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个星期天,我在校门口和倾叶见了面。她往我宿舍打来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允言,话题便这样由他开始。聊了聊允言,我和倾叶默默地站了一会儿。我有话想说却不知该如何开口,真的找不出话题。她也是一副难以启齿的样子。那种情况下的见面只能如此。高考之后,我以为自己很难再见到她,从她最好的朋友芬英那里打听来的消息,竟说发挥得比我还要差,至于考到了哪里倾叶也不愿意告诉她。得知这消息后,我感到意外和担心,心里好像得到了什么。可如今一想,若非如此,或许我们俩恐怕就没有机会这样相见。
傍晚的校门口一如往日充满生机,从楼宇缝隙间穿越而来的阳光像是被记忆切割过的时间令人心生惜念。进进出出的人络绎不绝,等人的,被人等着的,凤凰树般默立不语的。传达室的老伯拄着扫把,不时往我这个方向抬眼。最终,先开口的人是我。
“不到学校里走走吗?”
“不了,”她说着微微摇了摇头:“不喜欢陌生的地方。”
“哦,”我说:“我宿舍的电话是芬英给的吧?”
她点了点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如此支离破碎地又说了会话,她终于开口说明来意。她,想请我帮忙找个人。
她脸红了,也可能是夕阳光照的缘故。
“真的,可以的话,我真不想麻烦你的,可除了你,我实在想不出其他任何人,芬英在厦门,没有同学考到那学校,其他人,其他人——”她没有再说下去,慢慢抬头看了我一眼,而后继续盯着自己的脚尖。“真不想麻烦你,真的。”
我说我明白了,“那要我怎么找呢?你们,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完这话,她好久没有说话。我见势头有些不对,便带她进了附近一家设有包厢的小餐馆,这才大致了解了事情的概况——那个男的是她一年多前认识的,正式交往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是现在他不见了。忽然不见了。已有三个月没有任何消息,她只知道他叫陈然,是本地人,在师范大学读大二。除此之外,一无所知。倾叶给了我一张照片,是他们的合影。
“只有这么一张。”她盯住我的眼睛:“别弄丢了,千万。”
我说我全力以赴。
饭后,她坚持要一人付账,我拒绝失败,便随了她。
“第一次由女孩子请客吃饭呢我,”我说:“而且坐看着我狼吞虎咽的,除了我妈,你,也是第一个。”
她微微一笑,没有答话。她笑起来就是那样。
可接下来的一个月,在我全力寻找这个人的过程中——我跑遍了福建师范大学二年级所有的班级,从本部到其他分校区。学生会,同学会都跑了,招生处的老师也拜访了两位。实在是不容易,可最终我却没有找到那家伙,更确定了问题的严重性:福建师范大学绝对根本他妈的没有这号人!而倾叶却似乎非他不可,她时时打来电话。期间我们还为此又见了两次面。我不知该如何开口,我猜测他至少是个感情骗子,而这么一想我实在实在是替倾叶感到悲哀和担心。不能告诉她,我实在不忍告诉她。十月底,我绞尽脑汁后最终拿定了主意:我用倾叶提供的合影作为底本,花钱伪造了两张他的单人照,并串通了该串通的人,作好周密准备,而后在那个星期天下午给倾叶打去电话。我告诉她:已经有他的消息了。
“在哪?!”
“日本,东京,全家人都搬过去了。”
她要我在学校门口等她,说罢当即挂掉了电话。
我至今都不知道我那么做是否正确,但在当时,我的确没有想到未来——我只想到那么做。若告诉她实情,极可能会毁了她。我很担心她做傻事,她不该那么傻的。
就这样,傍晚时,两人在校门口又见面了。那个傍晚——如同操场跑道上一个被黑色雨衣罩得密不透风的中年男子匀速踩踏的吱呀吱呀的双人自行车般——郁闷的傍晚,当我把事情交代清楚,倾叶追问了几个难度不大的问题,到底信服了,或许她心中早有预感和定数也说不定。总之,她信服了。她咬着嘴唇许久许久没有说话,照片上那家伙被她攥得面目全非。
直到她放手后,她才开口:“走吧。”
我便跟她上了公交车。我在她身后看着她那样子,发觉她似乎并不知道车子开往福大东门,只是就近上了一辆车子,连硬币都忘了投,应该是忘了投。
上车后,倾叶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我犹豫着在她的身旁坐了下来。一路上,她始终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好像她的整个世界都被关在那扇透明的墙外似的。这时间里,我不时打量着她。白色褶子裙一如既往地赏心悦目,以前总戴在右手腕的银色手链换成了一根朴素干净的红绳子,白球鞋也是第一次见她穿,和上次见面相比,她又瘦了些,头发长了两公分左右——留得恰到好处。这样的倾叶在我眼中透露出异样的气息,至于和印象中的从前有什么具体鲜明的区别却弄不大清楚,那时我还是个很笨的人。因为他的离去?我想,更可能是两人第一次这样近距离接触的缘故,她的体温触手可及。我们从小学到高中始终是同班同学,但是从未有过亲密的私交,连培养的机会也是寥寥无几。她和我都是这样的人,没几个说的上话的朋友。倾叶修长的睫毛随着车子的颠簸微微颤抖着,落在车窗玻璃上那怅然的双眼仿佛正远远地望着我。那眼神,令我不由想到——一口装满流星碎片却已死去多年的枯井。
到了东街口,两人下了车。我们走上天桥,像脱离轨道的星星般往某个未知的时空前进。城市的夜色已经隐隐发作,不甘寂寞的霓虹升起各式各色的流光溢彩,天桥上满是有所前往的人。喧嚣的大马路面上,车流像是永远不会停歇般相向而驰。不知名的鸟儿停在红绿灯顶,悠然自得地梳理着羽毛,时不时地以不乏犀利的目光居高临下审视着。俨然这城隐匿的真正的主人。不知是不是桥下一个小摊飘来烤红薯的香味,细细追究,还有牛奶玉米的气息。我晚饭还没吃,随着人流默默前行。倾叶在我前面缓缓移动脚步。
“好了。”人潮中,她蓦然回首。
我看着她的眼睛,似乎比刚才稳定了一些:“没什么的,你——还好吧?”
“还好。”她说着慢慢地闭上了眼睛。那情形明明不好。我意识到我似乎说错话了,便不再开口。
她也没再说什么,迈步往前走。我犹豫着跟了上去。
那晚,我一直默默地跟她走到了她的学校附近。她读幼师。可是,当她与我告别,笑着说她真的没事,我已转身的那一刻——我忍不住回头再次看了她一眼。她捂着脸哭了,泪水滑过脸颊,像是中弹后的飞鸟般笔直坠落。那样子——我不知从何升起的感觉,我靠近她,轻轻地把她搂在怀里。她这才放声大哭。
我将她微微抱紧,拍着她的肩膀:“哭吧,哭出来就好。哭出来就好。”
那次以后,我和倾叶开始了。当时我对她,应该没有存心期待过这种结果,但是这么走到了一起,我想对我对她都是无害的,即便阴差阳错。她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儿,我不忍心看她那样下去。对我而言,那也是适合谈恋爱的时候,似乎遇到了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好女孩儿。虽然我明白我可能难以真正走到她的心里去,但我想:那,绝非重点。
总之,在形式上,我们开始了交往。我们差不多一个星期见一次面。一般都是我去她那,或是到约定的地方,师大附近是绝对不去的。时间够的话我一定送她回学校。偶尔两人还会同坐一班车回镇上。
十一月初,我独自去了趟十八重溪,下山后觉得不够过瘾就跳到溪里扑腾了几圈,不料返校后竟得了重感冒,又是发烧,连续二十个小时体温都很稳定——39度8。在医院打了退烧针后,我请假回家养了两天。再次返校后,我收到了倾叶的来信,信封里只有一粒感冒药。的确,那年的秋天结束的很早,十一月还没结束,一股南下的冷空气一夜之间将寒意加剧了几分。对于福州这样的城市,实在是够冷的一个冬天。那个年龄的我们都怕冷,很怕。倾叶说,要是能下雪,再冷也不怕。我说她傻。
大概是太冷了吧,随着冬意的加深,我们的约会也频繁起来。金牛山公园去了好几次,多数时候都是找个没什么人的地方背靠着背晒太阳,看小说,聊天。她喜欢玛格丽特杜拉斯。两人还给大笨牛脚下的鱼群喂面包屑,因为我看到倾叶一见到鱼抢食就开心,所以我买起面包来也很勤快。是那种大大的特鲜包,鱼怎么都吃不饱。她的笑也因此没有停止过。中旬,我们还一起去看了场电影:迈克-利的《All Or Noting》。
圣诞节时,我们去了东街口,先是一起溜冰。其实两人都是第一次溜冰。由于她小时候学过舞蹈,又有身高优势所以没我摔得惨,不过我们都摔得很痛快。溜完冰后我们在肯德基吃了点东西。记得那天肯德基门口有个像模像样的乞丐,乞讨只要汉堡,其他什么都不要。我们在那看了一会热闹,在边上的圣诞树下写了许愿卡。挂满许愿卡的圣诞树。
我写道: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后问她许了什么愿。
“说出来就不灵验了。”她轻声说道。
“是么?”我想了想,开玩笑说我许的愿是:今年冬天福州千万不要下雪。
她楞了一下而后“扑哧”一声笑了,我也笑了。那天我们玩得很尽兴,临分别时,她约我下个星期见。然而——两天之后。
记得那天,倾叶打来了电话,我迷迷糊糊握着听筒,确认身份后,那头传来了她微微激动的声音:“醒了没?”
“醒了。”
“发现什么没?”
我说有点冷。
“外面外面,往外面看看。”
玻璃窗外一片漆黑。“天还没亮,”我说:“你那里的太阳先升起来了?”
她的语气顿时认真起来:“你给我仔、仔、细、细、到外面看看。”
我放下听筒,依言离身拉开玻璃窗。在冷风拂面的一刹那,我猛然醒了过来。
雪,下雪,下雪了。当天是公元2002年12月27日。
“哎——我说,我们一起去鼓山上走走吧,那上面估计才有积雪。”返回她声音旁时,我说。
“奇怪,我也刚想这么说。”
“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挂掉电话,我打开灯添足了衣物,换好运动鞋,而后叫醒了允言。
“帮我请半天假,我请你看雪。”他请假很在行。
六点时,我和倾叶在鼓山脚下见了面。她一袭白色,带有毛茸茸花边帽子的大衣,耳套,手套,挎包,球鞋,纯一色的白。简直是为这雪准备的。
“好看不?”倾叶微微抬着头满眼期待地瞅着我。
“当然。”
“还有这个。”她笑着低头从挎包里掏出一个数码相机,捧在胸前冲我挤眉弄眼地晃了晃——那样子仿佛一位母亲正用奶瓶逗引着刚学会走路的咿呀婴孩。
“我来背。”
“给。”她把挎包戴在我身上。
我说谢谢。
于是,两人拾阶而上。起初,我拉着她的手走在前面,两人相距一个台阶的距离,虽然雪把前路照亮,可毕竟天还是很黑。但很快,天色渐明后,她一马当先,把我远远地抛在了后头。雪花落在台阶上,薄薄地铺了一层。越往上,雪积得越暖。
“小心路滑。”我抬头冲她喊道,说着自己几乎摔了一跤。
她笑着停下脚步招呼我快点跟上。
那天的倾叶,兴致真的很高,我的兴致也不由得高涨了许多。在唯属于我和她的小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倾叶不时拿出相机拍摄一路的景致。
“我记得,你打小就喜欢一个人背个包到处乱跑,还失踪过一次,对吧?”
“失踪?不是吧?”
“你忘啦,二年级的夏天,两天没见你人,那个下午班主任吓坏了,还组织我们一起找你呢?”
“记不清了,”我埋头看路:“我跑哪儿去了?”
“青云山,后来老师说你是骑三轮车去的。”
这么一说,我终于记得了。
“我就不行了,就算是现在,家里还是放心不下,上了大学也只允许我呆在福州。对了,四年级时的拼图比赛,总没忘吧。”
我说记得。
“我也忘不了,要不是你,我就拿第一了。”
我笑着拉了她一把。
倾叶继续说道:“不过那时候满佩服你的,那么大张的拼图,那么小的零件,你居然能忙得不亦乐乎,而且又快又准,打心眼里佩服你。你拼的什么来着。”
“圣斗士星矢。你拼的是美少女战士,也不慢啊,改天再比比。”
“现在就比。”她说着抢先一步。我跟着也加快了步伐。小跑了一会,我有意追上了倾叶。两人自此十指相扣,步调一致。脚下晶体摩擦的声音沙沙作响,它的密度正在改变。
“松鼠!”行途中,她忽然惊喜地叫出声来。
“哪里?”我顺着她的眼神寻觅。
“那边那边,”她抓起相机又放了下来,“哎呀,不见了,看见没。”
我的确没看见,便说:“嗯,看到了。”
“好可惜哦。”她跺了跺脚。
不知不觉间,我们竟走到了眺望台,看看表,花了三十分钟左右。看来,下雪天行动不便纯属无稽之谈。眺望台是普通游客所想要达到的最高点,所谓的爬鼓山,一般也就是到此为止。再往上,唯有一条小道通往涌泉寺,那就要收门票了。没钱恐怕进不得佛门。
两人便只好在此停留,在亭子里看了看景致,又靠着石栏默默站了一会,福州城就在眼下。可能是忽然袭来的无路可走,倾叶显得有点失望,一副疲软困顿的神色。我想了想,提议往没有路的地方转一转。她说是个好主意。我便挑了个看上去满可爱的方向走在前面。积雪让大地更加深层丰韵。我们踩在足以留下清晰脚印的雪路上,执手前行。
“这条路应该比较安全。”我说。
“再危险也不怕。”她说着紧紧地拽住我的胳膊。我忍不住把她的手握紧。
那路其实并不好走,尤其是对于开路的人来说。但是别有风味。我,牵着心爱的女孩的手,穿行在疏密无致的松树林里,向未知的方向前行。每隔一阵子,便有不知名的鸟儿从不知名的地方发出不知名的招呼。遇到细一点的松树,倾叶便乐淘淘地把树上的雪摇下来,我也乐此不疲。时不时地,我们互相为对方拍照,可惜没有人给我们合影。倾叶说:要是能忽然冒出一只戴着墨镜的松鼠摄影师,那该多好。她就是这么傻。
“就这么走下去,我们会到哪儿?”
“不知道哦,不过这么一直往上走,应该离天空越来越近了。”
倾叶似乎对这答案十分满意。两人继续牵手前行,那劲头,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拦得住我们。风经过时,松树林轻轻地呼吸着,从林子向上仰望,一角天空似乎只能落下一粒雪花。安静得如同一个被世人遗忘的角落。
大约走到全身暖融融的时候,我们来到了一块开阔而又平坦的小坡上。坡上有一块微微隆起的大石头,石头的下巴搭在一条小路旁,那小路承上启下,看来又是一条上山的幽径。我见倾叶走得和我一样有些累了,便建议休息一会。两人一起把石头上的雪清理干净,我脱下外套铺在上面。
“感冒了可没药吃。”她生气了。
那药其实我还没吃。“没事,我正觉得热乎乎的呢。”我们紧挨着做了下来。她把手套和耳套摘下来给我,我犹豫着接过了一半。这么默默坐看了一会儿雪景,倾叶把没戴手套的那只手穿进了我的袖子里。
“这辈子再也不看雪我也满足了。”
“是啊。”我伸出另一只手接过了一朵雪花,看着它静静地在掌心消融。
倾叶忽然转过头,不无兴奋地说:“我们一起朝底下大声地吼吼,怎么样?”我看着她的笑脸,忍不住把食指压在她的嘴唇上,轻声说:“小心把松鼠全给吓得钻到照相机里去。”
她就此无言地看着我的眼睛——那时,她是如此专注地与我四目相对——仿佛在寻找天际最先升起的那颗新星般,以至于我确定她的眼中只有我。一瞬间,我的心脏仿佛停止了跳动。我担心自己是否说错话了。久久的,终于,她闭上了眼睛。我们无言地把唇贴在了一起。那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吻。
接完吻,倾叶把头一偏,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这才长长地缓了口气,把右手轻轻落在她的肩头。
安静的雪依旧安静地下着。雪花落在她的一身洁白上,来不及寻找,无影无踪,仿佛下进了她的身体。唯有乌黑发丝上降着的一朵朵,懒洋洋地沫化,倒下,同样融进了她的发丝。那里浮着一股淡淡的香味,我轻轻的做了个深呼吸,把她抱在怀里。隔着厚实的衣物,我依然深深地感受着这依偎的温暖。
等我察觉到得时候,倾叶已经在我的怀里睡着了,我将她的风衣帽盖好,心满意足地看着听着她均匀的呼吸——那样子和襁褓中的婴儿确有几分相似的可爱。
那个早上,倾叶醒来之前,这条小路上爬上了一伙女学生,看见我和倾叶那样子呆在一起,他们又说又笑,我懒得搭理。其中一个不识趣的还过来搭话,我没理会她。又过了不久,上来一个记者模样的女子,扛个相机拍个不停。倾叶这时醒了过来,她问我怎么不把她叫醒。
“完了。”她看看表:“这下完了。”已经八点多了。
“迟到了。”说完她笑了。
我也笑了:“再坐会儿。”——我的左半边身体实在麻得厉害,简直和大地黏在一起似的。缓过之后,我请记者模样的女子给我们合影,她没有理由拒绝。
几天之后,照片洗出来了。我们互相交换了几张照片,合影是寄到我学校的,一共洗了十三张,我和倾叶各有六张。照片中的倾叶,笑容十分动人——中秋夜半皎月般羞涩而纯净的笑容。我也蛮上镜的,倾叶说虽然平时不大见我笑,但笑起来还是满耐看的。
鼓山之行后,我们之间的关系算是稳定了下来。那个福州最冷的冬天里,我们依偎着取暖,那种感觉——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可以体会到吧。
允言这个人,自我对他产生记忆的那一刻起,他就是学校的名人。那时,他是以全校最高,并且是远超过文科本一线的分数被学校录取的——学校出于某种考虑,在开学仪式上把他请上了礼台。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是:我叫金允言,我有乙肝,我高考了五次。说完就下了台。
于是,他就在学校里出了名,不得不出名。而人一旦出名,离奇的说法就多了起来。军训时我就听说他那副眼镜深不可测,十分深刻。军训结束时我又居然听宿舍管理员说:他会背红楼梦。真是梦话。
同舍前——失梦者以:“万一你被传染只是两人有病,再说那宿舍刚好也只能住两人”为由做我的思想工作,其实我心里是不大在乎的。那个年龄的我还没把身体很当回事。
总之,同舍后,我问了允言高考的事。
“那么高的分数,何苦跑到这提前批的破学院来?”
他答说他曾报考过四次北大,结果每次都差三五分。
“北大?”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大学。考了四次”他摇了摇头,伸出左手:“不对,加上这次是第五次高考啦,整整五次,五次。”说罢重重地吸了口烟:“本来今年还想试试,可毕业前班上来了个数学老师。”
“然后呢?”
“还有什么然后,那家伙是我的小学同学。”
“不至于吧?!”
“骗你干嘛。”他一声冷笑,点了好几下头,仿佛在说服自己确有其事:“应该说是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才对。世界很乱。”
我琢磨了一下,确定他那样子不是在开玩笑后,我深表同情:“所以心灰意冷,不再把高考当回事,心想:反正高考老是捉弄自己,拿自己开玩笑,就索性把玩笑开到底,怄气似的报考了这所学校。”
“差不多。”
“结果——”
他把我不忍说出口的悲哀说了出来:“结果这次我居然考了640,文科状元是个女的,叫邱石,六六二,不过我倒是把前几次差的分数都给补回来了。”
“后悔么?”
“如果后悔有用的话,我就后悔。”
我忍住笑:“那这眼睛是拜高考所赐咯?”
“不是,”他说他是先天性的近视:“因为从小就带了副眼镜,这么一来,上学之后,不知情的老师都说这孩子读书一定用功,成绩一定好,同学也这么认为,爷爷听多了这类话,就铁了心把我往书堆里整。看书,背书,不管我喜欢不喜欢,也不管懂不懂。每天一课,看完就背,不背就哄,哄不成就吼,吼不成就打。其实我之前还是蛮喜欢翻翻书的。哎,想想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他已经死了三年了。不过——”允言搭了搭眼镜:“对于要考北大的人来说,眼镜这玩意儿恐怕是少不了的。”
“多少度?”
“600。”
我说我读书从来都没很用过功,看的课外书也很有限。他问我视力多少。
“两边都是五点一。”
“学海无涯,”他冷笑了一声:“回头是岸吧。”
出于好奇,我又问了红楼梦的事。我说我不大信。他提议去图书馆把书借来:“背出来的话你把书送回去,怎样?”
“好,背不出来呢?”
他没有回答,当即起身。
很快,当他从图书馆回来后不久,我就信服了。——整整两页,他只不过漏过了一句话。
我开玩笑说他不是人。
“记住。”他最后说道:“只要你是人,你就真不是人。”
下午我去图书馆还书的时间里,倾叶往我的宿舍打来了电话。
允言家住福清高山,他的父母都在国外谋生,收入看样子也十分了得。他有一个从高中起谈的女友,刚从北大毕业。我猜测这或许也是他放弃北大的一个原因。
每天早晨,允言都会在六点钟准时起床。可能是担心自己不够清醒——起床时必定大吼一声,我也就醒了过来,并非我想醒。我这人十分恋床,对此自然非常不爽,并严正地对此事提出了抗议。可惜没奏效,说了好几次他依旧我行我素。我便觉得有必要大干一架了,虽然论年龄论个头他都比我大,可我也不是好欺负的。但是就在我决定干架的那天早晨,他起床时却没有大吼一声。我想想也就忍了。又过了几天,他始终没有吼,而我也发现了一个微妙的事实:每天六点钟我便自然醒来。他这才开口:“按规律早起不是很好嘛。”我无话可说。
起床后,允言便换上运动装在学校里跑上半个小时步,跑完步后必定是冲冷水澡——停水时他用楼道里的消防栓水洗。洗完澡后看报,那报纸的种类也确实多得非同小可。早饭时他向来是自带餐具。睡前一支烟,老船长牌子的。总而言之,他的生活就是如此:像是打开的空钱包,井井有条。却又少了点重要的什么东西。
混得熟后,他曾邀我一起去跑过几个早上。可我到底没有坚持下来。跑步云云我以为是自讨苦吃。他却宣称那是一步一个脚印的最好证明。至于枯燥的法律课,这家伙也能上得有模有样,津津有味。兴致上来时,便在课上开玩笑似的抛出些不容回避且刁钻古怪的问题。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法律背后呢?”“堕胎不算是杀人么?” “假定一个人酷爱在铁轨的弯道上睡觉,出了车祸谁负责?”“法律讲不讲道德?”也怪老师脓包,不是哑口无言便是借口改日再谈。这么一来,我和他呆在一起久了,对他的认同渐渐多了。我坦白了之前想干他一顿的想法,他一笑而过,自言自语道:“若君子与常人计较,岂非以大欺小?”
然而,一天能抽两包烟,高考过五次,会背红楼梦也好,双眼高度近视,家境殷实,女友出自北大也罢,他本人,既不很把这些特别之处放在心上,更据此认定自己绝非平庸之辈。最难得的是,他并不认为这个世界上有所谓“平庸的人”。我也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平淡无味的人生,没有平凡无奇的人类。
可我和允言却没有成为真正的朋友,至少在当时没有成为相互期待意义上的朋友。诚然,他曾给过我不少友情式的无私帮助,两人的性情也有相投之处。但从一开始两人之间的距离——我们身上共有的东西,本质的也好,唯独只能存活于我和他之间的也罢,都远远不及我们之间未取得联系的那部分。他是一个胸有大志的家伙,对时政极为关心,并声称:要当一个不会让史学家失望的人。而我当时,还没有一个看得清未来的现在。
“看来认识你这个朋友是我的荣幸呀。”一天,他跟我说他希望“His story成为History”时我讽刺道。
“或许吧,是你的不幸也不一定,不过我不适合成为某人真正的朋友。”
“真正的朋友?”
“嗯。”
我问他什么才叫真正的朋友。
“通过找到他来找到自己的那个人。”
我被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逗笑了,“你这人,未免太自以为是了吧。”
“没有人不允许你光芒万丈锋芒毕露,但如果你确定自己是金刚石的话自然另当别论。”
找到他来找到自己的那个人?
时至今日,当我终于体会到允言说的那句话的含义,并开始有意寻找“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时,我却再也再也没有遇到像允言那样的人了。
“十一”期间,当我忙着往师范大学跑的时候,允言用这七天时间打了三份零工,卖报纸,贴小广告,最后的两天是殡葬工。
“年轻的时候凡事最好都经历一下。”他一幅大言不惭的老道神色。
“可有收获?”
“还行,虽说发传单的家伙有赖账的意思,卖纸又倒贴了钱,可到底还是有赚头的。”
我问他怎么个赚法。
“推了两天的运尸车,进停尸房,给尸体消毒,化妆我不行,不过好歹也赚了三百,一过节死人就特别多,乐极生悲啊。”
“三百?运了几个?”
“四个,一个烟鬼,得肺癌死的。另一个好像是在高压线下撒了泡尿,结果被吸了上去,还有一个小女孩,长的真甜,才十四岁。”
“还有一个呢?”
“在女孩肚子里。”
我喝着的水差点吸进肺里。
“世界真他妈的乱,”他不由得叹了口气:“我打算戒烟了。”
我劝他在戒烟前先把烟准备好。学期末,允言决定拿奖学金,上课时稍微本分了一点,他说拿到奖学金请我吃一顿。
我问:“拿不到呢?”
“你请我搓一顿。”
我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