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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差一点儿 ...

  •   林杳在书店里度过的每一个下午都围绕着同一本书,都围绕着同一个人,在一个太阳探出雨雾的下午,人们都贪恋着这稀缺的阳光和温暖,老黄也在坐在书店门口吧嗒吧嗒的抽着烟,书中的女人又开始说另一个故事。

      那是老黄的妻子,张蕙兰,一个从大城市来的知识女青年,因为家庭横遭变故,出来乍到,带着对陌生环境的反感,默默的忍受着每天重复枯燥劳累的生活,周围的人不了解她,不理解她,在那种社会环境下也不会有人想要接近她。

      每天……每天……她都用力的告诉告诉自己,这只是人生的一个冬天,芽要忍过严冬才会拥抱暖春,她努力的活着,奋力的活着。外界的人只看得见她的淡漠,淡漠和从脊背里冒出来坚定,坚定和从嘴角泄出来的固执。

      在苦难愈演愈烈的世界里,人们心中的黑暗面被完全暴露,私欲或者邪念是团鬼火燃烧在周遭每个人的胸中,而她忍受着辱骂忍受的鞭打,忍受着所有攻击。

      她刚结束了一整天的劳苦,失去右手食指的指甲盖,野草的毛尖不输割人的利刃,手心里的血口子嵌着泥污和草绿像在炼狱里苦苦挣扎,她一撩垂在额前枯黄的一缕发,扯了扯身上里里外外补丁重补丁的衣,看着挂在草棚房上奄奄一息的日。

      人生啊,苦啊。

      以前总抱着书笑着父亲书桌上的咖啡苦不堪言,现在想来那却是甜。

      没有灯,躺在木板床上,没有力气去悲伤,只听见闷热又潮湿的夏夜里,半身高的草丛中嗜血的蚊蝇在嗡嗡叫嚣,在对她说,我们要吸你的血!我们要吸你的血!我们要把你蚕食得只剩下一堆枯发!

      她默默的翻了个身,身下的床板吱呀作响,心中盘算着,她还有思想,她的灵魂还算在,她要熬过去!

      深夜里,脚在不停的搓动着,手也在摩挲着,蚊虫萦绕着。深眠还未到宴酣之处又被刺眼的强光和锣声惊醒,现在是凌晨3点钟,她睡了不过3个小时。

      一片悉悉索索伴着大脑的木然,又的去几里之外的煤炭厂里挑新出炉的煤渣。她踏上布鞋,踉跄着出门,脚上的血泡破掉了能感受到血水正在慢慢浸湿布鞋。

      也不知道同居的那个女孩子昨夜有没有回来,外面哨声四起。

      她正往外走……

      另一边集合的队伍里人们的大脑都还是木然,夜依旧在幽幽的招手,睡眠像床沿外探出的被角,只需一扯遍地都可为床。

      众人听见不知从什么地方一声尖叫……“啊――”

      这夜里有月亮,路像上了霜,亮晃晃冷清清,人们的悬挂飘乎在那“床”上的意识才像游魂回归□□,又不禁打个打哆嗦,嗬!好冷的夜嗦。

      等到一队人到她房前探弄到底是个什么状况时,她瘫坐在地上,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草棚房前枯枣树上挂着个人,四周风起草木跟着飘摇,只这棵树和这个人化为一体,成了一个死穴,这棵树上月光凌然死寂。

      她瘫坐在地上,那个和她同居的女孩子。

      她瘫坐在地上,呆呆的,看样子是受了惊吓。

      也是……那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说死也就死了,她挂在树上,那只手里攥着个什么,死了也攥着,她不敢上前去,她死像极为难看,有人抬她下来扣开她的手心,是一个亮锃锃的钢笔头……

      她张蕙兰的前半生和那个女孩子相差无几,有宠溺她的父母,一齐嬉笑的女伴,她床柜上的欧洲文学,她衣柜里的西式礼服,她梳妆台上妆盒子里的情书……看着死去的那个女孩子,仿佛预见的是她自己的下场。她捂紧了嘴,心里默念着,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那个女孩子被抬走的画面一直在脑海中散不去。

      最终炎夏里积在五脏六腑里的暑气和饥荒落下的病一齐在寒冬里暴发。

      从昏睡中转醒,寒冷还是不减半分,她开始咳血了,一开始很痛苦,很痛苦,全身都在痛,有时候烧得看不清东西,有时候烧得听不见声音,嗓子一直是嘶哑的,身体的所有器官都不让她好过,她扣着身下的木板,咬着自己的头发,有时候哀鸣两声……可是病气让她哭不出来也喊不出来,只有被困在这副躯壳里默默的吞咽着绝望。

      有一天,一个恐怖的念头迸发在烧得一片空白的脑海中,那就是:快点咽气吧。

      身体干枯了变形了,模糊中,听到一丝声响,半夜里,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伸手摸到枕底下居然有一个糙粮馍!

      她没有细想,窝着身子拿着糙粮馍馍细细的嗅着,然后往口腔里塞,糙粮馍馍里三分杂粮三分糠可能还有三分硌牙持的沙石,未沾唾液,直杠杠的往胃里噎去,刮得喉管也痛,咽得她眼泪直飙。

      咽的时候还不忘酸楚的想着从前,胖阿嬷在窄窄弄堂里追着她吃鸡蛋,她讨厌吃鸡蛋,每每临头吃鸡蛋时带着视死如归的凛然,那蛋黄也噎人得很。

      但鸡蛋能和这比吗?

      想到这个眼里又蓄满了一泡泪,一串串儿的不停往外涌。

      后来她知道了这个馍馍的来历,是老黄,那个高个子木头木脑的农村子弟。

      也因为一个糙粮馍馍,造就了一个新的张蕙兰,她嫁给了施舍给她糙粮馍馍的老黄,抛开了书本,去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过上了清贫的日子,她做着最脏最累的活,吃着最朴实最简单的粮食,她开始慢慢的去了解老黄的世界,去了解她粗俗的丈夫最简单的快乐,去享受春天。

      老黄稀罕他的妻子,她漂亮又大方,她能写字也能念书,仿佛是一群恶臭熏天的家禽堆里一只绒球般的兔子。

      前几年周围的人对她的丈夫感到不值,因为他受这样一个家庭成分极差的女人的拖累,是这个女人高攀了他,后几年周围的人为她感到不值,因为一个粗俗而简单的人和她不般配,是这个男人让她坠到了最低处。

      她极力的忍耐着老黄,他的粗鲁他的迟钝他的饭前不洗手,睡前不刷牙;老黄也忍耐着她,那是他看不懂的冷漠、孤傲、文腔酸调,或者歪曲的理解她的高高在上。

      唉……终究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可每当在劳累一天后,两个人都顾不得颜面,赤着脚共饮一瓢水缸里舀起的生水时,往昔再激烈的争吵都是过眼云烟,老黄还是当年那个傻乎乎的大个子,笨拙的捧着本子一个一个的让她给教识字,张蕙兰也还是那个让人脸红的姑娘,担着水踩着步子哼着歌。

      有一本书,曾经放在缎面桌布铺就的书桌上,也曾夹在烂炕头的砖缝里,最后被人抱在怀里,张蕙兰把所有的事情,写进这本书里,最后抱着这本书离开了人世。

      书里的郝思嘉终生追求着自己幻想中的希礼,却忘了现实中瑞德,书里的张蕙兰一直紧紧握着现实中老黄的手,却敌不过生老病死。

      “老黄,我觉得我挺对不起你的,我没能给你留下一儿半女,现在看来走得也要比你早,什么都倚仗着你,真是对不住……”

      “你甭这样说,再教教我怎么写字儿吧,跟你学了一辈子文化,你倒是要把我这个笨学生教出来啊。”

      老黄知道,她已经到极限,尿血已经有段时间了,伴随着各种不同的症状,他怕了,他不敢睡觉,他怕一觉醒来,那个病床上苍白的人已经不在了。有一次,他拿了她的病历单去找主治医生,上面药物处方上一栏接一栏的止痛药,医院的走廊上人们都看着这个邋遢的老头张着嘴掩面无声的哭泣。

      张蕙兰走了,她本就孱弱的身体没能给老黄留下一儿半女,时间跳跃到眼前的书店,老黄用一笔赔偿金买下了这个小店面。

      张蕙兰说过,她,想开一个书店。于是老黄用他余下的时间陪着破烂的小书店,陪着张蕙兰。

      张蕙兰留下了那本不为人知的书,把自己也嵌进那字里行间。

      冷溪坐在书桌前,窗外是冷森森的春雨,她是目睹这个故事除林杳和欣欣之后的第三个人。

      林杳……老黄和张蕙兰都能跨过时代给他们设下的障碍,思想给他们设下的障碍,他们能够越过生活给他们的无数沼泽和鸿沟,林杳……你呢?

      周六的晚上冷溪坐在磁针里,演唱仍在继续,台上的江依媛举着话筒,光彩四射,宋苑还是一身黑,酒吧里很热闹,冷溪压低了帽沿静静的搅拌着手里的饮料。

      刚从蜂鸟赶过来的小六换好工作服从后台走出来,“林杳没来?”冷溪摇了摇头,继续搅拌着手里饮料。

      觉得无趣,冷溪略坐坐就离开了。

      于此同时林杳带着耳机左手拿着罐可乐,右手拿着水粉刷,画面被调整了好几次,有点烦躁。

      画室里静默着,后座有还在赶速写作业的同学,林杳甩了甩笔尖的水,那个女生走了进来,林杳没有察觉到,知道她坐在旁边的空座上,林杳才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然后继续转回去画画,全程林杳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任何的表情。

      那个女生看不透她,只能安安静静的坐着等她,等她做完手头的事。

      两个小时过去,九点半,后座不知道走几个人,身边那个女生仍旧坐着,林杳放下笔,端起颜料桶去外边洗工具,那个女生也跟着起身。

      楼道里有轻微的咳嗽声,林杳在水桶里搅动水粉笔哗哗作响,明明那么绚丽的颜色,混合在一起后变得像泥垢一样附着在桶的内壁,林杳不紧不慢的专注的清洗着,当旁边的女生不存在。

      没来由的,林杳嘴唇一动,“为什么?”这一句话问眼前的这个女生同时也是问着自己。

      女生站在她身边正失神,被她一问有点不知所措。

      “什……什么?”

      “我是女的。”林杳摘下耳机来看着她。

      “我,我知道啊。”关紧了的水龙头漏了一滴水。

      林杳并不知道,在某个暖融融的冬天里,坐在宿舍楼前那棵树下画画时,三楼阳台的女孩子们对她翘首以盼,其中有个女生望着她安详的侧脸默默的在心里说:一定要向她告白。

      “我有我喜欢的人,对不起。”林杳看着手上的戒指,笑了笑,女生看呆了,第一次见她笑,她神往着她心中喜欢着的人。

      林杳看着她,眼中仍然是一片漆黑,没有什么光彩,好像谁都走不进她的心里去。

      那是谁留在她的心里?林杳陪她一起下楼,那个女生想要再和她说说话,却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

      林杳抬眼,看看她“他们嘲笑你,值得吗?”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我只知道我喜欢你,如果我不试试的话我一定会后悔的。当时是很伤心,现在想想也都过去了,或者说,我不在意。”女生试探性的看着她想从林杳的眼睛里看出一点对她的回应。

      她对她的心意引不起她眼里一点涟漪,“……我……”看着笨拙的林杳,女生再次开口“对不起,给你造成困扰了。”她不知道林杳的笨拙来自于她的自闭。

      “走吧。”林杳把手中的画具放在位置上,拍了拍手上的水,提上书包……

      冷溪也刚从磁针里出来,心里没来由的烦躁,她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关于林杳的,冷溪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林杳这样的人,实话说,没有把握。

      回头看酒吧里的男男女女,熟悉的,陌生的,表情神态,肢体动作,冷溪都能或多或少的推测点什么出来。

      这是她年幼父母离婚留下的后遗症,她总是对周遭的环境很敏感,看似漫不经心红唇艳妆,实则她比谁都缺乏安全感。

      她会察言观色会从一个正常人的肢体、语言、神态去预测判读他的情绪、意图、甚至周遭的环境,她其实善于去捕捉一些细微的东西,但是她处理不好她自己和他人的关系,若非宋苑秦磊一流死党对她性格的理解和包容,或者谢琳之类的对她的能力欣赏,她往往会把一手好牌给玩儿得稀烂,比如向峯。

      ……这也是为什么冷溪自己受不了自己的原因,她从没和林杳这样的人打过交道,在她风风火火的性格里,她拿捏不到。

      窗外的枇杷树上响起了莺啼,墙角的苔丝染上了嫩绿,春光融进了冷溪的红唇和眼梢,晕开的暖色洒向了林杳……

      她们什么都没说什么也没做,过渡到了春。

      夜宵小组前段时间还在揣测这两个人是不是有什么别扭,随着二月和三月转暖的气候,她们之间之前僵硬的气氛也逐渐回暖。

      热恋中的人打了场冷战,不言不语中又逐渐的和好,不需要谁道歉不需要谁低头,知道谁也离不开谁,只是有些东西变了,外界的人谁也看不出来,只有她们自己知道,有些东西酝酿在心里,就像光晕里带着嫣色的花苞。

      只是冷溪静坐着不敢触碰,林杳更是远远的望着有点不敢肖想的感觉,还差一点。

      林杳站在练功房外,看着冷溪侧面朝她埋首解下脚腕舞鞋的丝带,她双肩微微含胸的动作带动着她胸前隆起的弧度,林杳心生出想要去捧住的想法,默默的偏过头去。

      宋苑和秦磊相伴从另一头的楼梯下去,宋苑瞧见等冷溪的林杳,举起手中夹乐谱的文件夹朝她打招呼,林杳也朝她挥了挥手。

      第二天冷溪站在林杳的画室门前刷手机,抬头看见林杳拿笔的手指,清瘦苍白又有力,想到很多次牵她的手,勾弄她的手指,想到她的手指滑过自己的皮肤带来的触感和温度,正出神,路过的同学和她打招呼,她不自然的摸了摸耳垂。

      她们想要停留在这个年纪这个时代,记住每一次对方投过来的眼神,每一次启唇言语时嘴角的弧度,每次拥抱时□□与□□相贴时身体的悸动……因为不知道和对方有没有未来……不敢奢望对方,真的还差一点。

      冷溪翻身,伸手揉着林杳的头发,把手指插进她的发丝里,林杳不为所动,冷溪仍穷追不舍的凑过去,蹭蹭她,细细的嗅着她身上的味道,林杳身上只有一件宽松的白色长袖体恤衫很容易就能感受到她的体温,林皱了皱眉,冷溪睁大了眼睛看着她,勾着她的手指。“最近怎么怎么困?”冷溪问,林杳翻了个身,脸埋在枕头里。“最近睡觉不怎么好。”林杳瓮里瓮气的回答。

      “一会儿要吃饭了,想去磁针吗?”林杳翻过身来,冷溪捏捏她的脸,“……不想。”林杳还是不愿意睁开眼睛,“你睡一下午了,不出门吗?”冷溪打开床头的小夜灯,房间里本就很暗,林杳抬手揉揉眼睛,白色的袖口自手腕处滑下来,“你想吃什么?”林杳睁开眼问,“等等,我差点忘了。”冷溪往身上套了件薄睡衣,下床。

      林杳撑坐起来,冷溪递过来一张门票,“省艺术馆的门票,我下个星期四跟舞团一起走,四月十二日上午九点我要看见你在省艺术馆一号厅,第三排看见你。”

      冷溪就手腕的细绳把头发束起来,赤着脚在衣柜里翻找待会要穿的衣服,林杳带上眼镜看见她踮起脚伸手取衣服,睡衣末端恰好露出一点内裤的边缘。

      卫生间里的洗衣机发出嘀嘀的声音,衣服洗好了,冷溪没管它当着林杳的面儿把衣服换好去卫生间化妆了,林杳摸出手机,四月十二日,是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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