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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锁 ...

  •   “就这些?”
      “就这些。”伴随着这句回答,程野替我缠好了绷带。
      “当时街上的人,难道都没有什么异样的吗?”
      “如果说神情担忧地看着浑身是血的你我也算是异样的话?”他转身走进卧室,在里面说,“洗个澡,换身衣服吧,我的衣服对你来说可能太大了点。”
      “我的意思是,有没有其他……丧尸一样的人?”
      程野走出来,手臂上搭了几件褪色的衣服,应该是他中学时候穿的旧衣。他把衣物扔在沙发一边,说:“那种东西不可能存在。”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想起不久前的一幕,我的情绪变得激动,“当时你也在场,你也亲眼看见了,你还用了那根铁管,你说的那个脑袋稀烂的人,就是被我用同一根铁管打的!”
      “但没有证据证明那就是你所谓的丧尸。”
      “不然呢?”
      “或许是某种新型疾病吧。”
      “能让人死而复生的那种?”
      “路星熠……”
      “你是想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们俩都疯了,出现幻觉了。”
      “我没有这么想。”
      “裴焉是为了救我才被咬的,如果她没有被咬,她就不会死,也不会变成那副样子。”
      “我是想叫你去洗澡。”
      “我不洗。”
      “至少洗把脸。”程野站在我面前,呈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
      我知道我说的话听起来像呓语,也许并不能为外人所了解。但是程野已经是我多年的好友,又亲眼目睹了裴焉袭击我的场景,现在他却用异常理性的口吻否定我所见证的真实,连体己的话都没有。“只要能不和他对峙,去哪儿都行”——我抱着这样的想法,进了浴室。

      我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死水般凝滞的眼睛,不知何时被我咬破的干裂的嘴唇,以及脸颊上业已凝固的血迹……我从未见过这张面孔散发出与死亡如此接近的气息。
      我拧开水龙头,开始冲洗暴露在外的皮肤上的暗红,血水打着转流入水槽口。我注意到手臂上的绷带,裴焉留下这伤口时的光景突如其来地出现在我的脑海。
      关停用水后,我又一次深深地看了一眼镜中人,便回到程野家客厅。程野正在收拾着急救箱,听到我的动静便抬头看我。我没有理睬他,而是径直去往他的卧室。
      “喂、你…你去那里面做什么?”
      我四处找寻着自己需要的东西,此时我才发现,他的卧室布局和小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书架上的漫画书变成了推理小说,墙上贴的海报换成了我不再认识的球星而已。
      程野跟着我进来,有些局促地站在我身后,仿佛他才是访客似的:“你在找什么?”
      我的视线落在衣柜上:“有了。”
      我踮脚伸手,却始终差一点点才能够到,见状,程野直接拿了下来,并递给我——一根积了灰的棒球棍。
      我将它拿在手中细看,忽然说:“程野,为什么我到现在还没有异变呢?”
      他的肩膀垮了下来:“我都说了,现实生活里没有丧尸。”
      “我猜想,一是要看咬伤的严重程度,二是要看咬伤部位。裴焉的脖子被咬,流了好多血,而脖子又离大脑最近,所以大约过了七分钟左右,她就变成了丧尸。”
      尽管程野一直否认丧尸的存在,可他竟然没有打断我。
      “而我只是手臂被咬,伤口也没有严重到裴焉的程度,所以变异会花上更长的时间。”
      “所以说?”
      “所以说,这根棒球棍你拿好,”我将它塞回给程野,“只要发现我不对劲,就打我脑袋。打碎,打爆。”
      程野错愕地看着我,像是不能理解我的话。可是,我必须要让他明白这就是我的觉悟。
      趁他还没来得及说话的时候,我猛地将他推到门外,反锁房门。
      拍门声传来:“路星熠,拜托你不要跟我闹!快开门!”
      “这不是叫你走开的意思,程野。”我隔着门说,“相反,无论我变没变,我都需要你在这里,就当是帮我一个忙。”
      “帮忙?突然就叫我打爆脑袋什么的,你管这叫帮忙?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心情?”
      “你不知道我有多希望自己是错的,你是对的。”

      -客厅-
      程野本打算砸在门上的手停住了,随后垂下,屋内陷入寂静,他握着球棒的指节因过于用力而发白。
      对于超出人类认知的事物,信与不信就变得十分重要。程野什么都看见了,但他并不打算轻易相信。一来确实是因为没有足够的信息可供他参考,二来是为情势所迫:目睹裴焉死亡的路星熠现在不仅受了伤,精神上也受到极大打击,和她讨论超自然话题更是火上浇油,无论如何都要把她的思维拉回到日常的范围内,尽管他对一些事实还无法得出合理的解释。
      让她一个人静静或许是件好事。异变?可能吧,既然她说希望丧尸论是错的,那就证明给她看看好了。
      第一件事,他快步走到窗边,观察外部的环境。天气昏昏沉沉,浓云后面的太阳就像一个模糊的光球,刚过午饭的时间,楼下仅有寥寥几位的邻里在散步。程野看见同楼的一位姐姐怀里抱着小毛头缓缓而行,她是去年嫁作人妇,在成为母亲后则多了几分娴静成熟的气质,从他所在的二楼还能听见她逗孩子的低语。
      第二件事,他打开电视机,调到桃源市地方台,午间市话的主持人仍然是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点评着市民来信,无非就是我爱的人不爱我之类的情感废料或者目睹不明飞行物之类哗众取宠的奇闻。级别再高一些的电视台所播放的新闻又聚焦于国内规划或是国外时讯,没有哪家媒体对这座N线小城市感兴趣。
      第三件事,他拿出手机在社交媒体上检索本地新闻,有不少人在抱怨市政府对积雪的处理不及时,小部分人在晒猫。程野还看到了自己和路星熠,当时有路人拍下了他只穿了一双袜子,背着她狂奔的场景,配以“不是很懂现在年轻人的潮流”的文案。
      第四件事,他不确定是否要这么做,他打开通讯录,点入了联系人“爸”的界面,稍作纠结后,他拨通了那串号码。除了呼叫音以外,他还能听见耳朵里的心跳声——大概是耳鸣引起的。这一次,无人接听。他不假思索地拨通了第二次,在机器音即将提示“请稍候再拨”之前的几秒钟,接通了。
      程致远的声音传过来:“怎么了,小子?”
      “爸,”程野舔了舔嘴唇,“在忙吗?”
      “是啊,刚开完一场案情研讨会。你吃了没?冰箱里还有些菜。”
      “还没呢,待会儿吃。”
      “不想在家吃也可以去外面吃,钱够不够?”
      “够……爸,我其实想问,今天有没有什么人来报案,特别可疑的那种?”
      对面传来笑声:“对警察来说,哪有不可疑的案件。”
      “我指的是,有没有人因为受伤来报案,比如遭遇袭击的那种,目击者也行。”
      “倒是拘了几个打架斗殴的小混混。不对,你突然问这干什么?惹麻烦了?”
      “我……”程野差点就要把巷子里发生的事告诉程致远了,心里却陡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恐惧:退一万步讲,如果今天碰上的确实是丧尸,父亲会相信吗?就算相信了,他们能处理吗?“裴焉”很有可能在他和路星熠离开后继续行动,此时如果叫警队派人去察看所谓的丧尸的话,无异于将羊羔送入狼穴。程野盯着茶几上摆着的他和父亲的合照,一时语塞。
      “好,我稍后就来。”同事们陆续离开,程致远还站在会议室外的走廊上听电话。
      “爸,你先去吧。”
      “真没什么事?”
      “真没事,有事我也跑不脱,谁叫您是我爸呢。”
      “臭小子,行,那我挂了。”
      “爸,明天晚上早点回来吃饭。”
      程致远无言片刻,只说了一句“知道了”,便结束通话。明天是自己48岁的生日。
      挂了电话后,程野心想,迟些再说。可是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他也没底。

      -程野的卧室-
      我双手抱膝,坐在落地镜前的地板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倒影,唯恐错过一丝细微的变化。
      我的手机屏幕已经摔碎,目前正放在书桌上充电,此刻它嗡嗡地震动了起来。
      “宝贝呀~在干什么呢?”隔着听筒我都能闻到酒气。
      “妈,你现在在哪儿?”
      “在纽约,今晚街上特别热闹噢,就是街道太脏了,哈哈哈哈哈。”
      我想起来了,本来她是能到车站接我回家的,可是在几个礼拜前她受邀要写时代广场跨年倒计时的稿子,让放假回家的我扑了个空。
      “妈,你开心吗?”
      “当然开心了……宝贝你的语气不太对,有什么伤心事吗?”
      “没有啊,我挺好的。”
      “是不是和裴焉吵架了?”
      “裴焉”这两个字就像开关,一听她提起,我的眼泪就不停地流,她那醉醺醺的头脑估计也被我吓得清醒了一半,忙叫我不哭。
      “好朋友之间难免会有摩擦,裴焉是好孩子,你也是,有心结就说出来,妈妈相信你们两个是可以互相理解的。”
      “我没事……我们没有吵架……妈……我实在是太想你了。”
      挂了电话以后,我又埋在臂弯里不知哭了多久。等到完全平静下来以后,我抹干净泪水,面对镜子捋顺头发。
      镜中的我还是没有什么变化,镜外的我将脸凑近镜面,端详良久。抓着镜子的两边,我突然有了一个猜想:“裴焉”或许还保有一定的人性。
      回想起当时的场景,作为一个本能地要吃生肉的丧尸,我的面部、颈部显然是比手臂更容易攻击也更致命的部位。首先是因为我正好回过头去看程野,其次是因为面颈恰就在“裴焉”的十二点钟方向,它大可不必转个方向去咬没有什么肉的,隔着厚衣服的手臂。
      我的心跳的越来越快。我不知道这是在“裴焉”身上出现的独有现象,还是适用于所有被丧尸咬的人;我也不知道这种半人半尸的意识状态是会一直持续,还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性会完全泯灭掉——如果是这样的话,“裴焉”是不是还有得救的机会?
      我按了手机的HOME键,一看是下午三点,距离反锁时间已经过了四个半个小时,那么距离我被咬的时间可以说是差不多过了五小时。然而,镜子中的我除了眼睛哭红以外,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我摸了摸自己的心脏,它还在努力地跳动着。

      我打开门,程野正好站在门背后,他的手做敲门的姿势,悬停在半空,看来我开门的时间和他决定敲门的时间一致。见状,他飞快地把手藏到背后。
      “饿了没。”
      “饿了。”
      “我就知道。不过,我只做了咖喱,你没得挑。”
      我越过他的肩膀看去,阳台上晾了洗好的衣服,一开始被我们踩得脏乱的地板也被拖干净了,餐桌上摆了两盘热气腾腾的咖喱土豆饭,还有打包盒装的小龙虾,应该是他昨天撸串后带回家的。
      我们走到餐桌边坐下,我拿起勺子将咖喱淋在米饭上,舀起来送入口中,辛香的味道和微烫的温度让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我注意到那根棒球棍安安稳稳地躺在沙发上,见我时不时地瞟它,程野开口了:“你觉得我真的会拿它打你?怎么可能。”
      “……谢谢你,程野。”
      他的嘴角有了一点弧度:“要打也是用平底锅之类的东西打。”
      “你认真的吗?”
      “你忘了?小时候,毕竟是它陪着我们打赢了方圆几里的小朋友,可以说是我荣誉的见证了,不能让你的脑浆脏了它。”
      某种名为日常感的东西出现在我们的对话当中,正是如此,我对我的这位朋友实在是生不起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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