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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贴身服侍 ...

  •   晨间,汐颜院后头的竹林。
      此刻阳光正好,林中光线充足,却又不会令人觉得太晒。偶尔还有习习凉风吹过,夹杂着竹子的清香,好闻极了。
      虽然起晚了,但晨练还是不能落下的。这是江颜十几年间养成的习惯。
      金夕蹲在一旁,双手支着下巴呆呆地望着眼前少年舞剑的样子。此时的少年身着一袭白衣,正熟练地挥舞着手中长剑,身姿轻盈但气势如虹,每个动作都干净利落。衣袂纷飞,乌丝飘逸,气质洒脱,竹叶随着长剑带起的风纷纷扬扬地飘落... ...眼前风景美如画。
      此刻金夕只恨自己没有一双能够将眼前画面生动描绘下来的“神来之手”。
      江然竟舍得将他如此绝色的儿子交给我这个陌生女子祸害... ...啧啧啧,真是暴殄天物啊。金夕惋惜地摇了摇头。
      江颜练习得差不多了,停下手中动作,微微喘着气。自打自己武艺赶超清姨之后,便无人再盯着自己习武。此番被他人一瞧,他有些不自在。
      金夕体贴地递上了水壶,待他喝水时拿起手帕温柔地擦拭起他额角的汗水。小时候娘亲顶着烈日种蔬菜时她都是这么帮她擦汗的。
      江颜愣住了。从小清依带他晨练时都非常严格,动作没练熟就不能休息,渴了就抓紧练习,完事后才能回去喝水。先前每月下山必见的剑术师傅更是苛刻,从来没给过他好脸色看。他很懂事,明白他们这么做都是为了将他培养成才,所以毫无怨言地接受着这种披着冷酷外皮的关怀。而眼前这般温柔的关怀,他是第一次体验,并且是从年纪相仿的异性身上体验到的。
      于是,在郁郁葱葱的竹林中,有一位白衣少年红了脸。
      看到少年脸上泛起的红晕,金夕忍俊不禁。
      见对方在笑自己,少年愣了一下,随后脸更红了,沉声说道:“不必,我自己来。”他拿过帕子转过身背对金夕。
      这是他今天第几次脸红了?这模样怎么比我还可爱?这副好看的皮囊,令金夕既喜欢又嫉妒。
      江颜庆幸,还好午后是习文时间,金夕只需要在他旁边帮他研墨,两人不会面对面,便不至于一天都在尴尬中度过。

      正午,汐颜殿。
      升到头顶的太阳过于热情地炙烤着地面,青石板铺成的地面上不规则地映射出刺眼的阳光,从不远处传来知了发出的“热啊,热啊”的抱怨声。好在这里的房屋都是请高人精心设计而建成的,屋檐底下自然通风,较为凉快,避免了一场残酷的高温折磨。
      送饭的婆子前两天都未看到少庄主,只瞧到侍女默默地待在院落中发呆,待取走残羹时少庄主的那一份饭也是分毫未动的,本还心生疑惑,毕竟少庄主无事几乎不在殿外用膳。如今见少庄主和侍女一同出现,两个人儿又都生得精致养眼,顿觉心情大好,疑虑也消散不少。
      金夕把江颜的饭放到屋里,随后端着自己的那份走到门口坐下,正要开始吃,被江颜叫住了。
      “你进来坐着,一起吃吧。”
      听闻别人家的丫鬟都是不得上桌同主子吃饭的,可他倒是不端主人架子,比起其他丫鬟,自己的运气算是不错了吧。金夕不傻,得到了准许便立马端着食盒带着灿烂的笑屁颠颠地进屋去了。
      初入庄时清依很体贴地特地问了金夕饮食上的喜好,这几天金夕盘中全是自己爱吃的菜,且不重样。今天的是红烧茄子、五花肉和娃娃菜。
      金夕偷瞄了眼江颜那边,炒竹笋、小葱拌豆腐、白切鸡。好寡淡,不过很符合他的风格。素闻习武之人因体力消耗巨大而多偏好荤腥,但他好像例外。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过一会儿她的视线又忍不住往那边挪去。哎?两道素菜他都吃了一大半,鸡肉愣是没动两块,这孩子挑食?
      对面的视线过于明显,令江颜感到汗颜。他用筷子指了指盘中的鸡肉:“你想吃?”
      金夕满脸尴尬,连忙摇头:不不不!
      江颜继续吃。他碗里的饭足有她的两倍多,但看这势头,他还真能吃光。金夕目瞪口呆。
      金夕轻叩桌子,示意他看她“说话”,道:“你不爱吃肉?”
      “不啊,”江颜低头吃了一口鸡肉,微微笑道:“最好吃的要留到最后吃,一口气吃光岂不了无乐趣?”
      他笑起来眉眼弯弯,更好看了。
      有道理哦。金夕点点头表示赞同。
      随后江颜夹了两块白切鸡到她盘中。还说你不想吃,不想吃还又看又问。他低头暗笑。
      金夕察觉自己好像被误解了,有点窘迫。

      午后,书房中。
      阳光没那么刺眼了,但灼热的气息一时消散不去,窗外吹进来的风竟也带着些热气。好上屋檐的小野猫也早已不在高处,悄悄到屋檐底下寻了处凉快地儿趴着,柔软的肚皮紧贴着地板,整只猫“化”成了“一滩”。
      金夕研完墨后,便拿起书房的一把折扇对着江颜扇起了风。当然,她也不傻,扇动折扇的时候也往自己身上带了些风。
      江颜侧过头瞥了她一眼,又迅速转回去继续自己的习作。
      百无聊赖的金夕在扇风扇累了稍作休息的空档,端详着折扇上的字画。这是一幅简洁但精致的日落山水画,旁边题着两行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落款... ...落款竟是江颜?
      金夕瞄了瞄正奋笔疾书的江颜的后脑勺。这小子还有这般才华呢?不去“出道”真是太可惜了。近几年城里就十分追捧“才子”,城中但凡会写几个字的男子,都蹦出去拿着自己的“字画”抛头露面了。他这要放到市面上去,那简直是极品中的“爆款”。金夕不禁在心中啧啧赞叹。
      金夕现在正欣赏着江颜白皙修长的手写出的娟秀字眼。突然,她“啊”了一声。
      江颜握笔的手停顿下来,转过头疑惑地看着她。
      金夕本想指出他有个字写错了,但转念一想,不能泄露自己识字的事,于是决定先装傻,装出不大识字的样子。
      我认识这个字。金夕装作有些激动的样子,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指指纸上的“大”字。
      江颜见她这幅“天真”模样,摇摇头,唇角微微上扬,忍俊不禁。
      金夕见状摸摸头,扯出一个略带傻气又有点可爱的笑。装可爱是她的强项。
      金夕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但她知道她这一套路数是屡试不爽的,尤其是对男人。她自小家境贫寒,从来都没得过零花钱,偶尔能吃到些糖葫芦之类的小零嘴都是因为邻居瞧她生得惹人怜爱,心一软主动施与她的。再大些的时候她家破人亡被养母收留,受生活所迫更是学会了通过示弱、卖弄可爱来取悦乡邻,使母女俩得到了善良乡亲们的不少照顾。既然自己不够强大,那便想办法获得强者的同情和庇护。这便是弱女子金夕的生存之道。
      江颜虽是在女人堆中长大的,但到底被江然和清依保护得太好了,山庄内其他女子几乎不能近他身,故他几乎未曾接触和了解过年龄相仿的女性,除了李长老之女。
      涉世未深的江颜还傻傻地被蒙在鼓里,觉得她是个单纯可爱、年幼无知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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