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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旭于我,好像不太一样 ...

  •   2008年,这一年我上高一,沈旭高二。虽然是同一所高中,但他是走读生,而我为了远离我爸的毒打,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住校,城南高中部是封闭式管理,我只能周末才可以回家,所以他再也不用像以前放学在隔壁初中部门口等我一起回家,而我爸不愿意给我买手机,渐渐的我们之间少了很多联系。
      高中的女生发育快,很多人早已情窦初开,而二愣子的我对于同寝室的大姑娘每天放学在寝室里大谈她是怎么追到高年级学长的光荣事迹一直持着嗤之以鼻的态度,毕竟我妈说早恋是十分可耻的,我一直对此深信不疑。
      直到有一天,我在寝室里听到了不同寻常的八卦,她们在谈论我家沈旭。
      追到高年级学长的大姑娘叫刘染,这天我刚从饭堂打饭回来,碰巧宿舍里的姑娘们已经排排坐着吃上饭了,一进门,我就听到刘染扯着尖声柔腻的嗓子说道,“你们知道高二17尖子班的沈旭学长吗?”另外几个兴奋的小姑娘回应道,“是开学典礼代表学生会迎接新生的那个长得特别高的学长吗?”
      刘染一脸兴奋,“对对对,就是他!你们知道吗?刚才饭堂打饭的时候,我又遇到他了,他就在我前面,而且他还和我搭话了!你们不知道,平日里都是远远碰到,今天近看,学长长得也太好看了,就像小说里描述的那种文弱书生。”
      这话给我听得一阵恶寒,我从小就吐槽沈旭皮肤太白,嘴唇太红,睫毛太长,像个小姑娘似的,现在的小姑娘真没有眼光,帅气的男孩子就应该孔武有力四肢发达,像我爸那种,当然,这是我妈说的。
      姑娘们连声惊叫“天呐天呐,你也太幸运了,平日里除了周一晨会,都没有在学校遇到过学长!”
      我终于从这一段没有营养的对话里汲取了关键词,沈旭是个走读生,每一次都会准时回家吃饭,平常功课很勤,所以他会选择待在家里好好看书,而且饭堂的东西已经被我当他面吐槽了无数遍了,早已耳濡目染,每次提到饭堂,他都会表示绝不尝试。那他怎么会突然去饭堂打饭的?
      按耐不住我强大的好奇心,我终于第一次正式加入了这一场女生之间无限的八卦对话里,小声说道,”沈旭不是走读生吗?他怎么会去饭堂的?”
      我话刚说完,大伙齐刷刷将目光投向我,尤其是刘染,表现得很惊喜,睁大眼睛一副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程辰,你不是认识沈旭吗?你不知道吗?他是去饭堂给高二18班的学生会文艺代表许倩打饭呀!”
      许倩?对我而言,从未听说过的名字,虽然在未来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个名字穿插在了我和沈旭之间的整个青春,当然,这是后话了。
      听到刘染这么说,我久久无法再次开口,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和沈旭之间友情出现了裂痕,因为他在给我一个不认识的人打饭,还很多次!他都从来没有给我打过饭,面对刘染的质问,我选择默默低下了头,嘴里的饭突然就不香了。
      久而久之这件事一直压在我的心头,像一根刺,我总是忍不住在意。
      年少无知的我总是后知后觉,现在才意识到,原来我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对沈旭有着强大的占有欲,即便是出于友情,那也是铁铮铮的吃醋现场。
      我还清晰记高一那年的清明节,我爸一个人回他的老家挂青,而我妈选择和我留了下来,那时候我以为我妈可能是不喜欢爬山,可是我作为我爸唯一的女儿却也从来没有回过老家,小时候的我总觉得我们家还挺奇怪。
      很多大人的事情,都要等到长大之后才会明白,我妈也从未提起过这些事,这就是她对我的所谓保护吧,但原来有些事在之后的日子里其实是是冥冥之中的,比如他俩离婚,比如我爸后来生病,我妈再婚,比如我爸其实还有个去世的前妻留下的女儿,而我,不是那个唯一叫他爸爸的小孩,再比如我后来同母异父的弟弟。
      当然,这些也都是后话了。
      不过这次清明节,我记得的是,我还是特别高兴的,因为作为一个小屁孩,我其实一直很恐惧和我爸相处,所以这真的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再加上沈旭他们家本身就是城南的本地人,所以三天假,我至少有两天可以和沈旭以及院子里的其它小朋友一块溜街子,这真是不能再快乐了。
      我特意从我妈钱包里不请自拿了五十块钱,是的,那个时候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真的是一笔多的不能再多的巨额财产了,不过千万不要误会,我不是惯偷,其实是我老妈不是很在意,经常钱包随便放,零钱也很随意给我,我想她一定也是知道我从她那拿了钱,但她也从来没有说过我。
      我揣着这笔钱,约了沈旭和其他院子里的朋友,说好一起去吃肯德基。其实沈旭从小对肯德基就兴趣不大,但奈何我实在喜欢,所以才经常陪着我去,我实在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忍心对肯德基say no呢?简直是一朵奇葩,不过很久以后我很快就把这一切的原因归根结底地认为,是因为沈妈妈的厨艺太好,与之比较,肯德基也逊色了许多。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点了我最爱的香辣汉堡和两杯快乐肥宅水,我坐到座位上时,其他人还在排队点餐,而沈旭一个人安静的躲在角落里看他的随手笔记,我却突然做了一件和往常不一样的事儿,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我当时怎么想的,手怎么那么欠。
      我绕到沈旭的身后,想用冰镇的可乐从后面偷袭沈旭的脖子。没想到,却发现他没有在像平时一样看笔记,而是笔记本里夹着一部手机,他像做贼心虚一样的藏在本子里,手机里是当时最流行的□□聊天界面,上面的联系人名字赫然写着,“许倩”。
      我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心里的那根刺又作祟了,刺的我贼别扭。什么意思,欺负我没手机?我一把把他的手机抢了过来,沈旭很明显也没想到,我会突袭,被我抢了手机的他那副表情,说不上来,总之很精彩,有羞怒,有心虚,有大吃一惊,认识这么久了从来没见过他这么丰富的表情。
      我拿着手机,很故意的,甚至有用一丝阴阳怪气的语气念道:“许倩?这谁呀?你们年级的同学?”
      沈旭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朝我伸手,我知道他是想拿手机回去,但我还是想要问,“你知道我们班的刘染吗?前不久她和我说,你总是去饭堂给一个叫许倩的人打饭,你不是说最讨厌去饭堂了吗?”
      沈旭眯了眯眼,很快反应过来,“原来女生宿舍的八卦速度果然名不虚传,也没什么,许倩那段时间脚受伤不方便,所以她找我帮她打饭,都是同学,也没什么好推辞的。”
      我不依不饶,“啊?她是十八班的,你是十七班,她干嘛要麻烦你?”那时候我还天真,没有意识到许倩同学的居心叵测,只是单纯为沈旭帮关系不好的人跑腿,感觉到不值。
      沈旭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找上我了,可能就是碰巧遇到吧。”
      我的好朋友要做大好人,我实在也没有理由阻止他,虽然我心里莫名其妙酸酸的。
      很久以后我有想过,这个时候,沈旭是不是已经在和这个我素未谋面的女孩交往了,而由于我的后知后觉,在他们的故事里,我竟从来没有出现过,我是不是算最佛系的女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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