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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雅的管家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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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尔斯•德•法拉加弟•基尔兰奇•卢马尔•克里亚连•隆那顿•波米,是一只法国籍流浪猪,说的准确点,是流浪绅士猪,现居英国圣•佛拉多尔市郊外的威廉古堡,任执事,通俗点说,就是管家。
我们法国波米猪家族是神圣的一族,因为我们虽披着猪的外壳,却能通人性、说人话、做人事。我们被其他猪奉若神明,然而人类却视波米族为异物大肆追杀。为了活下来,我们不得不隐藏我们的智慧,忍受人类对猪的折磨,尽管如此,波米族仍在急剧衰落。
于是,在亲眼目睹一个同伴被做成猪血灌肠端上餐桌后,我决定,我要逃离法国,逃离这个知道波米家族秘密的地方。
不穿燕尾服是件很难为情的事,可是为了逃亡,我必须放下波米族的高贵,光溜溜地和被称作“生猪(肉猪)”的同伴们一同被装上开往英国的船。
那是一艘噩梦般的船,阴暗、潮湿、闷热、拥挤,有许多可怜的同伴不堪这人间地狱,提前奔向上帝的怀抱。可是我要活,就算为了伟大的波米家族的名誉和尊严也要活。
我默念着《约翰福音》,为死去的同伴,也为支撑我的信念。
日子在黑暗中度过一天又一天。
我逃离了港口,我逃离了屠刀,我,查尔斯•波米,自由了!
野外生活艰苦又快乐。英国潮湿的草地是法国远远比不上的。我有时会为世代生活在法国的波米前辈们惋惜。我设法弄到了一套燕尾服、一根手杖和一顶礼帽,我承认在野外穿这样一身行头有些不方便,不过,我喜欢。
作为一只拥有猪的外表的波米,我很幸运地拥有较其他猪稍为细长的身材,英国人的眼睛被常年水汽所蒙蔽,因此我得以偶尔在人群中生活,前提是,帽子要拉得很低,领子要高。
我旅行到圣•佛拉多尔市。这是个美丽的城市,尽管旅馆的仆人态度不是太好,尽管在这里住下的第一个晚上,金伯爵把我变成了一只血食波米。
后来金伯爵向我道歉,他说他那晚饿得失去了理智,而我很不幸地恰好出现在他面前。他本来已做好为血尽而死的我祷告的准备,却没想到我是波米的体质,我成为了一只血食波米。
我原本是愤怒的,可是听过他的解释,我不仅原谅了他,竟然还深深地爱上了他。这让我很吃惊。金伯爵身上散发出一种难以形容的魅惑气质,他裹着黑色披风的高大身材、卷曲漆黑的发、红酒般澄澈的双瞳以及浓密的络腮胡,啊,还有低沉充满磁性的声音……
我单膝跪下,吻了他的手,臣服于他。口里蠢蠢欲动的獠牙。
威廉古堡里只有两个人,我尊敬的金伯爵和一个可爱又古怪的凯瑟琳小公主。后来我加入,成为这里的执事。
然后一个雨夜,矮小的女巫做客古堡。
她说她叫玛拉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