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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狐不归 ...

  •   程美心向前走了两步,附身细看这件白狐大氅,涂满蔻丹的十指轻抚过雪白的皮毛,像在拨弄一支泠泠七弦的古琴那般宁静悠然。她不晓得,她举手投足里又怎样的风韵天成。不费力的时候已经风华绝代,偏偏她又肯费九曲玲珑的重重机关把算人心。从沪上一路红到京城的名媛,怎么会没有道理。

      “这样好的皮料,倒是少见了。”程美心凝神伫立,眼神却像失焦的照片一般茫然凄迷,似乎刚被唤醒了前生的记忆。

      曹贵修抑着心湖内的风移月动,满不在乎地微微挑眉,“夫人说好,那就试试吧。”

      他伸手脱下她身上暗格呢绒的外套,朱色旗袍紧紧贴着她玲珑的曲线,曹贵修只觉得满心满眼都游走荡漾着勾魂摄魄的红。

      这就是程美心的心计,原本是这样不留余地的张扬拔尖,却也懂得用暗色外套掩盖初衷本心。她把浮光跃金藏在静影沉璧之中,对外,只是永永远远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神秘、诱惑,留给人浅尝辄止后的回味无穷。曹贵修笑自己十五岁留学东洋,十八岁留学苏联,学过的所有军事理论竟然全被抛在脑后,当年怎么会,那么轻易地着了她的道。

      聪明人陷在情字里,照样没有出息。曹贵修心里叹息,惊艳缠绵的红色,像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缭绕丝线,千丝万缕地把他缠住,教他无论如何也爬不出这泥沼深渊。

      曹贵修拿起白狐大氅,轻轻地罩在美心身上。他的双手拢着她单薄的肩,似乎,是在丈量着什么。

      程美心按兵不动,只一双眼借着镜子向上窥探,似乎是在盘算着男人的心思。曹贵修看见镜子里她警觉的眼神,笑得有些苦涩,她实在无需摆出这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姿态,他无意刁难征伐一个女人,尤其这女人,也算是他昔年挚爱。

      她还是这样瘦,怎么做了风光的六姨太,却比从前更消瘦了些。

      美心见他只默然不动,就用力挣脱起来,一转头,却看见了他那双布满伤茧的手,被战场的沙砾打磨得粗糙。那日他说,家国天下、长治久安,她还只当他是纨绔子弟的自吹自擂,此刻,她一向坚定的信念却不经意动摇起来,也许,他是真有青云之志。

      战场上的那个他,是她所陌生的。她认识的那个大公子,是初归故土,留洋数年却连一支舞都不会跳的青涩少年。

      肩上这双手,血海里洗过,这些年已经拿惯刀枪、提惯人头,可为什么落在她肩上的感觉,还是这样轻柔。一如那年,他小心翼翼把手搭在她的腰间时的谨慎郑重。

      她怔了一会儿,然后无言地系上狐皮前侧坠的锦带。曹贵修默声退到一侧,抱着胳膊看她。

      程美心上下打量,牵着衣摆转了一圈,颇惊奇地发觉这狐皮大氅倒似是专为她定制一般的合身。

      她的嘴角浮上一抹贪恋的笑容,像极了初初尝到蜜糖的小女孩,这个时候曹贵修才想起,程美心也不过才二十六岁。这些年里,她的眼里蒙绕了太多的世故精明,他几乎都忘了她六年前娇痴不怕人猜的模样。

      程美心审视着镜中光彩照人的自己。世人都道曹六姨太奢靡成性、挥金如土,却不晓得她为什么如此眷恋这些华服美裳。她是在为自己缔造一个仓廪衣食的无忧美梦,仿佛永远不会经受世事磨难,仿佛永远有人宠爱。越知道生活的真相不是这回事,越要倍加勤谨地欺骗自己。

      曹贵修的眼角泄露了太多的痴迷,他爱看她穿白色,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一如他第一次见她的那年。旁人都说曹家六姨太摩登时尚、最懂妆容,那是他们不晓得,她不着脂粉的时刻才当真是风华绝代。

      “你知道吗?从前我父母还在的时候,阿妈也有一件白狐大氅,那白狐是我父亲在关外亲手猎来的,我阿妈舍不得任何人碰。阿爸说等我长大了,也要为我做上一件,只可惜没等到猎来白狐,家就没了。”

      美心絮絮地说道,其实这个故事,她同他讲过的,看他的神情,却明显是早已经遗忘了。美心勾起唇角,嘲讽地笑自己,有时恨他太念旧事,可一旦他真的记不起来,她心里却又觉得像被抛弃了一般酸楚。

      曹贵修自顾自低头挑着面料,美心绕到他身旁,不再置气挑衅,神色柔婉,“这件白狐大氅算我自己置的,回来到我账上划了吧。”

      “好啊,那不如夫人把我衣服的帐也一并划了吧,就当是你送我的。”他没承她的好意,兀自嬉皮笑脸道。

      美心短暂的笑颜收了回去,她懒的和他争辩,只说到,“大公子何等身家,哪里倒要克扣起我的这点体己了。”

      “既然如此,那就老老实实划在我的账上。单单扣出一件大氅来,没由得叫人说我这个做儿子的小气。”曹贵修把话说得冠冕堂皇。

      “你要当冤大头,随便你。你倒不如把所有式样都做一遍,那岂不是更大气。”程美心披着白狐大氅款然走出门,心里想着,随他去吧。

      约翰为难地看着曹贵修,不明白这位夫人什么意思。

      曹贵修打趣般地看着约翰,只手托着下巴,“没听见?我家夫人说所有的样式都要了,依着她的尺寸做好了送进府里来。”

      约翰激动地简直要流泪了。千金买笑,真是千金买笑,不过那位夫人没笑,这位曹师长的嘴角倒是掩不住的笑意。

      “白狐大氅做得不错,很合她的身。”

      曹贵修想起原来读“烽火戏诸侯”,觉得周幽王实在是不成器,如今落到他自己身上,才晓得昏君自有昏君的道理。

      约翰成了一笔大买卖,心里乐开了花,连连恭维说是大公子送来的料子好,还向曹贵修询问京城哪家皮货商有这么好的货色。

      曹贵修没应声,这个洋人还真不识货。这样的白狐哪里买去?这是他在关外打仗时亲手猎来的。

      从前在上海时,程美心曾经告诉过他,按旧时关外的风俗,男人可猎白狐送给他最心爱的女人,作为订婚的盟约。

      只可惜等他带着白狐回来时,她早已经不是他的女人。

      他泄恨般愤怒地把狐皮扔进箱子,一封就是这么多年。不许人碰,自己也不该碰。

      前两日整理枪械,下属抬错了箱子,这才偶然翻了出来。他想着赌一把,若她喜欢,就算物归原主,若她不喜欢,他就从此释然。

      她还是喜欢。

      曹贵修站在汽车门一旁,夕阳暖色的余晖照在强装镇定的程美心身上,

      像是又见到了林子中那只美丽孤傲的白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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