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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叹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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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世万物皆可盼,唯真爱最短暂。
高铁出了河北,进入山西,山岭簇生,火车行驶在山谷之间,像在云间穿梭。我不禁想起刺猬乐队的一首歌《火车驶向云外梦安魂于九霄》:
看脚下一片黑暗,望头顶星光璀璨。叹世万物皆可盼,唯真爱最短暂。失去的永不复返,世守恒而今倍还。……
刺猬乐队的主唱和鼓手曾经是一对情侣,后来在现实面前,还是劳燕分飞,但幸好怀着对音乐的热爱,还是在一起共事,演出。我不知道主唱写下的词中,有多少是祭典曾经他与鼓手的故事,那里边饱含着对过去的追忆和遗憾,而且,以我一个中年人的视野,他们即使还可以上床,他们也不会再次像从前那样,结合在一起。人生充满了这样的无奈,两个人明明相爱,到最后还是要分开。就真的想刺猬一样,依偎在一起扎得双方千疮百孔,相望于江湖,才能发见对方的美好。是的,我没写错,是“相望于江湖”,而不是“相忘于江湖”,我们不是庄周,达不到忘情的境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免不了把青春的事迹记起,不知不觉间,泪水已朦胧了双眼。
我突然想起了小不点。
高一那年,我们几个兄弟分别到了新的班级。我那时发育得早,身材比同龄人高出许多,于是坐了最后一排。开学头几天,我都是一个人坐,没有同桌,因为此时的学生人数是单数。就这样一个人百无聊赖得过了几天,看着兄弟们都有同窗,并且打得火热,分外羡慕。突然一天,班主任让我去搬一套课桌回来,说是马上有一个新同学要来。我从学校仓库搬来新课桌,还用抹布擦拭干净,想着第二天就要有一个同桌,内心极其兴奋,因为搬课桌的时候,班主任打趣我说来的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同学。同窗,漂亮的女生,对于一个青春期的男生,想一想做梦都要是笑醒的。
那是九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早自习后第一堂课,班主任领了一个女生进来。她站上讲台时,窗外的阳光正好洒在她的身上,青春的气息在空气中流动,世界也仿佛因此少了污浊,变成一片片净土。她简单做了自我介绍,在老师的指导下走下讲台,向我走来。我那天怀着极大的喜悦,以至她自我介绍时说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没注意听,就那么傻傻望着她,望着她向我走来——带着美的光彩向我走来,那一刻,我感觉到了九月阳光的温暖。
她在我旁边坐下,羞涩地对我笑了一下,然后拿出课本,开始上课。她扎着长长的辫子,辫梢几乎到达腰际。她眼睛很大,微笑时两个酒涡盛满蜜意。这一天,我第一次坐在她的旁边,根本无心听讲,总想转头看她一眼,却又不敢。一股淡淡的幽香从她身上发出,飘散在十六岁的天空。
我的同桌不久就表现出了她的天赋,那就是跑步。每天下午课后,她就去操场跑步。跑步时,她的长辫左右摇摆,像荡起的秋千,把四周观看的男生的心都荡痒荡酥了。那时我们在球场上踢球,有时故意将球踢到场外,踢到她身边,然后大声喊“美女,帮忙捡一下球”。她飞起一脚,却踢空了,惹得我们哈哈大笑,她红着脸把球捡起,跑到场边扔进场内,然后在我们一片“谢谢美女”的感谢声中跑开。她的辫子那么长,应该阻碍她的跑步,可是她跑得可真快,甚至我们很多男生也跑不过她。每当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讽刺我们这帮男生连一个女孩都跑不过时,我们便感觉无地自容,却也无话可说。后来,有一段时间,她都逼着我跟她一块跑步,每周末一起绕着后山跑一圈,这一趟就有十几公里,那可真够我受得,不过也正是那时打下的底子,让我现在还可以跑下马拉松来。
小不点是跟着爸妈从其他省份转学过来的。我们这个厂,相当于一个移民社会,工人及家属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们的父辈为了一个共同的理想聚在了一起。全厂五千职工,算上家属一共两万人,就在这片属于丘陵之地扎下根来,形成社群。父母之间都算同事,我们这些长在一起的也自然成了兄弟姐妹。
我们那时的话题基本都是意甲以及诸多球星。那正是意大利足球的黄金时代,一批天才球星闪耀在亚平宁半岛,成为我们这群孩子的偶像。课间课后,话题不离足球。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这个同桌,也开始跟我聊起了马尔蒂尼、巴蒂斯图塔以及AC米兰和佛罗伦萨。我们那时的晚自习,有几科是没有老师监管的,所以基本成了茶话会。当然也有爱学习的,在一片喧嚣声中看书,但大多数人,都三五成群在那里聊天。第一个月,我跟同桌还不太熟,一个月后,我们俩基本成了无话不谈的同桌。起初就是足球,后来转到其他话题,终于谈着谈着,聊到各自的生活。
小不点全家从皖南而来,那里山青水秀,景色优美,从而养育出小不点这样温柔似水的女子。她说她们家族的人都长得高高大大,唯独她又瘦又小,所以堂兄弟就戏称她为“小不点”。为了这个,她就开始跑步,渐渐个子长高,耐力也增强了,可是还是被称为“小不点”。她跟我说这些时,我安慰她道:“别为这个发愁,你看老猴胖得跟个猩猩似的,还不是被称为老猴。土豆也不像个土豆,还不是被人称为土豆。还有二子,难道他像那个啥?”
小不点瞪我一眼。我赶紧住口。
这是一次晚自习上,她告诉我的。说完之后还很郑重地警告我,不准跟别人说起。我点头称是,心中涌起一股深被阳光雨露的荣幸。我想,她这么隐密的事情唯独告诉我,那就表示她把我当作极其重要的人来看待。被一个美女如此对待,哪个男孩子不心花怒放呢?于是在私下里,我常常叫她小不点。她开始不愿意,后来成了习惯,每次我叫她小不点时,她就微笑着回应。
小不点当然有名字,可我总还是愿意称她为小不点。这称呼仿佛使她与我有某种亲密的联系。就像每个人的小名,叫得上来的都是亲人。我叫她小不点,感觉就是她的亲人。
小不点有时说起家里的烦心事,她说她父亲的脾气不好,有时喝醉了酒会打她母亲和她。“她曾经拿一根这么长的擀面杖,邦一下打到我的头上。”小不点用手比画着,随即用手摸了摸头,仿佛父亲下的狠手,那时还有疼痛留在她脑袋上。我心里生起一阵刺痛,很想搂住她摸摸她的头。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有人舍得下手打呢?
时光流水。我渐渐对小不点产生异样的情愫,再遇到有人故意将球踢到她身边时,我就会找机会把那男生踢上一脚,若是他被惹闹,就故意跟他打上一架。谁让你敢惹我的小不点?!是的,她是“我的”,一个十七岁的男生,开始有了独占一个女人的意识。特别是对于我这样有着怪异脾气的人,很容易被独占欲弄昏了头脑。渐渐地,我不能容忍小不点跟哪个男生说话,甚至她看了哪个男生一眼,我都会感觉不舒服。
多年以后,豆总说,我和小不点分手之后,她心情郁闷,跑到豆总学校找他聊天。那天天上下着雨,豆总骑车出来,淋着雨载着他,在雨中穿行在太原的大街小巷。
二子对豆总说:“我发现所有的故事都和你有关,你这个禽兽。”
我说:“靠,我准备把豆总的坏事都写出来,这个禽兽。”
二子说:“你先写,你写完,我可以补充两千字。”
豆总委屈道:“我做啥坏事了?给你擦屁股,感冒一星期。”
二子说:“你为啥要给李旦擦屁股?”
豆总竖一个中指,老王发言道“不堪入目啊”。一个严肃的事情,就被他们消解了。
我觉得中年人挺悲哀的,对于少年时代在意的事,轻易就变得不再那么极端看重。假如二十年前,我知道小不点坐在豆总的单车后面在雨中穿行,我的嫉妒之火一定会熊熊燃烧,我一定会跟豆总绝交。如今,听他说着这事,好像在听一个与自己无关的陌生人的故事,也会装作发怒的样子扔出一两詈骂,那也只是配合着演出罢了。什么时候,我成了生活中的演员,我表演给谁看呢?我扮演了谁?我又到哪里去了?
中年人还是不要自寻烦恼,还是跑回记忆里寻找纯真的自我好了。
一天晚自习,是的,我们的故事只能发生在晚自习,因为只有这段时间没有老师太多约束,青春期的故事才能有发生发展的舞台。那天晚自习开始,小不点就很奇怪地趴在课桌上,双手捂着肚子。我开始没注意,后来听到她发出轻轻的呻吟,才扭头发现她发鬓间已浸满汗水。我低头轻轻问她怎么了,她抬头摇头说没事,可她脸色惨白得吓人。我问她是不是病了,她说没有,只是肚子有些痛,趴一会儿就会好了。听她这样说,我也就不在意,继续看着金庸的《射雕英雄传》,看着看着,就要到黄蓉假扮小乞丐调戏郭靖一段,突然感觉小不点用胳臂碰了碰我,我扭头看去,她推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帮我买点儿药吧。下面写着药名:益母草胶囊。
我没多想,赶快把书收好。在一片喧嚣声中出了教室,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教学楼,跑到操场,翻墙而出,跑向药店。药店在学校南,大概500米,我气喘吁吁地跑进药店,问医生有没有益母草胶囊。医生用很奇怪的眼神望了望我,回答说有。我赶紧让他开了药,付钱后旋即跑回学校,翻墙进操场,进教学楼,推门进教室。刹那间,原本异常嘈杂的教室瞬间安静下来,等到大家看清是我,连骂几声“靠”,旋即恢复了刚才的嘈杂。我顾不上答理他们,径直回座位,只是经过豆总旁边时,他一把夺过我手里拿着的药,出声地念道:“益母草胶囊。”我一把夺回来,抬脚踹了一下他的桌子腿,在众人的哄笑中,我回到座位。小不点看着我,惨白的脸上露出红晕。
我坐下来,赌气地把药塞进她的课桌里,然后从自己课桌里拿出《射雕英雄传》,低头装作认真看书,根本不理会小不点抱歉又感激的目光。
小不点上大学之后,我们写信联系,一周一封,从不间断。等第一学期结束,她回来过年时,我发现她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当然,她那时只有十九岁,可是经过城市的洗礼,含苞的花朵终于绽开了花蕊。她热烈地给我讲省城的见闻,并有意无意说起班上一个男生似乎对他有意。我那时正在复读的苦痛中挣扎,想听到的是她如何给我鼓励和关心,可她没完没了地说着繁华都市带来的新奇,我终于忍不住和她发了脾气。
小不点愣了一下,知道我的坏脾气又发作了,就沉默不语起来。我本是个内向的人,经历一系列变故,脾气更加古怪,不仅对世间怀着恶意,对关心和爱着我的人尤其容易伤害。回望半生,真是愧对许多人。多少个夜晚,我对着夜空反省:为何自己会成为这样一个卑劣的人?为什么越爱我的人,我越要去伤害?我真的是不值得谁来关心。
夜空以幽深的静默对我的追问无动于衷。
我和小不点互有好感是在高三的时候。说来人生真的很奇怪,我从小语文学得不好,特别是作文,更是要命的功课,每一次写作文都像上了刑场,小学时候,差点因为不会写作文而留级,虽然也很下功夫,就是不见起色,一直到初中,这种情况也没改观。然而,人生就是这样有意思。到了高中阶段,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时常作为范文被老师在课堂上念给全班学生听。你若问我为什么这样,我想原因大概一是我长年的努力终于得到结果,二是初中开始大量阅读了世界名著,三就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使我对人生有了更多体认。
二子说过一句话:文笔赶不上经历。诚哉斯言,我对此击节赞叹。我由此想到青春期的无数个夜晚,是在阅读世界名著中睡去,是在抄写美文佳句时睡去,是在写日记中睡去,是在对现实的恐惧和未来的迷惘中睡去,这种生活下,那精美的文字像洪水一样倾泻而出。
小不点大概就是爱上了我的文字,而我爱上的她的关怀。那时自习课上,我们静静聊天,用写字的方式,用一个本,她写一段,我写一段,开始是学习,之后是人生,最后是爱情。
“小不点,你不要爱上我,爱上我你会受伤的。”
“我不能怕受伤,就不去爱呀?”
多年以后,我想起这些,还是一阵阵愧疚涌上心头。在我责怪她跑到都市被迷失了双眼之后半年,我也进入都市,我不仅迷失了双眼,我还迷失了自己。
父亲有很多次,对我表示不满,说即使我跟小不点分手好多年,小不点有机会回家还会带着东西来看他。
“你真是没福气,辜负了这么好的一个女人。”父亲长叹一声。
我沉默以对,心如刀割。
豆总几个人大学毕业后在厂里待了一两年,厂里对他们这批大学生很重视,福利待遇都很好,每两人还分了一间宿舍,豆总和老王合住一间。但我们的家都在厂里,都有房,所以基本没人去住宿舍。大学毕业第一年,我在外混了半年,后半年回到家里,百无聊赖,于是准备复习考研,拿了豆总的钥匙,除了吃饭,就待在那间小屋里学习。一个人倒也安静,累了就跑到楼下,到健身器材运动一会儿,渐渐肌肉长了不少,但学习上似乎进步不大。我在学习上基本没什么天赋,大学考了两年,研究生考了四年,英语四级更是考了八九次才通过,及至今日勉强挤进知识分子行列,不过是下笨功的结果。这世上大部分人其实都有太多空闲,只不过有人用来糟蹋,有人用来充实,我基本上算是后一种吧,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所以就要不断学习。假如勤奋也算一种天赋,这种天赋我算是拥有很多。
有的时候,豆总下了班,不想回家,也来这里,每次拿一箱啤酒,我俩就那么干喝。我知道他也苦痛,不为感情,而是事业。那时厂里的效益还算不错,在厂里上班其实挺好,没什么压力,离家也近,但对我们这一批自视甚高的人来说,如果一辈子屈在这一个小地方,也是很难受的事。见过了外面的世界,心便很难停在一处。有多少人不是这样呢?大概只有到了一定年纪,才知道生活的最终目的不过求一安身之处。然而在年轻时,却是抑止不住地想到逃离,既逃离故乡,也逃离待了很长时间的某地。我则逃离了爱情。
通常,豆总不会说出他心中的苦痛,但我抑止不住地想要向他倾诉。一起长大,我习惯了对他依赖,因为自觉智商和情商都不及他,所以在他面前显示软弱,对我是件容易的事。有时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豆总放下酒瓶,说咱俩出去转转吧。
于是,我们来到外面,从南走到北,走10分钟;从北走到南,走10分钟;从东走到西,走10分钟;从西走到东,走10分钟。40分钟,我们这个小地方,除了厂区,其他地方算是都走遍了。我俩站在厂礼堂前的空地上,相视苦笑,彼此知道心里都在想什么。礼堂的一隅,坐满了晒太阳的人,他们慵懒地享受晚年的时光,晚霞给人耀目的绮彩,然而终于在短暂的时光中渐渐西沉,没有踪影。
那一年研究生考试结束后,我背起行囊向北,到了北京;豆总南下,去了宁波。南方和北方,都有我们想追逐的太阳。
在豆总宿舍复习的日子,偶尔会有同学过来坐坐,随便聊聊,说一些鼓劲的话。有一个下午,我正在跟一道法律题较劲儿,忽然听到敲门声,我以为是豆总下了班又过来找我喝酒,就高喝一声“请进”,然后想到这货怎么敲门呢,于是顺着一句“你他妈直接进来就完了,还敲什么门啊?”,等我抬头,我的下巴几乎掉下来——进来的不是豆总,而是小不点。
我尴尬地起身,也不知怎么招呼她。小不点也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听土豆说你在他这儿学习,过来看看你。”
我忙把她让到床上坐,找半天也没找到杯子,平时我们都是以啤酒解渴,对着瓶吹,根本没想到准备个杯子什么的。我无奈摊了摊手,小不点笑了:“我不渴,不用找了。”
我把椅子朝她的方向挪了挪。两个人有的没的聊几句,无非她问我复习得怎么样,我问她现在在做什么。我听人说她去了附近一个县做老师。然而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能是明知没什么意义的话题,硬聊而已。
他又问我父亲身体如何。我想起父亲跟我说这几年小不点每次回家都会去看望,我不仅感觉一股暖流。我说父亲身体还行,并代父亲向小不点道谢。小不点抠抠手指,低头又抬头,经着眼圈对我一笑:“没想到我们现在这么生分了。”我不知如何回答,只能尴尬地回一句“哪有”,自己也知道底气不足。
人生,有的时候真的让人捉摸不定。前一分钟的相爱,在后一分钟却有可能变成伤害。前一分钟,你还住在对方的心里;后一分钟,你却连对方的门都敲不开了。
“你记不记得那年,你去为我买药,被同学们嘲笑,赌气不理我,好几个星期一句话都不跟我说?”小不点说。
我当然记得这件事。想想人真是愚蠢的生物,往往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偏偏容易辜负最应该珍惜的人。那次为小不点买药被豆总等人嘲笑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故意不理小不点,想想要不是她,我也不会在兄弟们面前丢丑。然而,内心里,却还是对她怀着深深的情感。
有一天,早自习没见她来。等上完第一节课,她还没来。我的心不由开始慌张起来,猜测她是不是病了,或是路上出了车祸,有了这些想法又暗骂自己怎么会有这样愚蠢的想法。那一个上午,我心不在焉,老师讲了什么一句也进不了耳朵,眼睛也是一直偷瞄着教室的门,看会不会打开,小不点突然出现。然而,直到上午的课都结束了,小不点也没出现。中午时分,大家纷纷回家吃饭。我特意绕道到小不点家,才到她家楼下,就见她倚在阳台上,对着我笑。就像第一次见到她时,阳光照着她的脸,甜蜜的酒窝盛满了欢欣。
不知什么时候,我起身坐在了小不点的身旁,她头靠在我的肩上,那时,正有夕阳透过玻璃窗,照在屋里对面的墙上,我和他的影子,在地上融为一体,就像曾经,无数个日子,我们曾经这样坐在一起一样。
豆总突然提着一箱啤酒推门进来,我和小不点赶紧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