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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喜欢 喜欢她什么 ...

  •   出租车到了佳明小区门口,杜若下了车,转身和阚云清打招呼的时候,却发现她结了车费,拉开副驾的车门,也下了车。

      “学姐……”

      阚云清很礼貌,“你喝了酒,我送你到楼下。”

      没有提之前的人,也没有提到晚上发生的事,就一副淡淡的口气,仿佛只是酒醉了之后寻常的相送。杜若不好拒绝,只好点头答应,和她一起向小区里走。

      夜已经有点深了,小区里散步遛弯跳广场舞的人都散了。只有零星几个夜跑的年轻人,影影绰绰地在路上跑动。

      两人并肩在路上走着,阚云清状似随意地问:“回来还习惯吗?”

      “嗯,还好。”杜若勉强打起精神应付。

      阚云清看出她的心不在焉,没再说话。两人默默地走到了单元楼下。

      杜若有些犹豫,于情于理,都送到这儿了,她都应该请阚云清上去坐坐,可她没有待客的心情,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我就不上去了,”阚云清在单元门口站定,“为了庆祝重逢,能拥抱你一下吗?”

      杜若微怔,点头。

      阚云清长开双臂抱住了她。这个拥抱彬彬有礼,十足绅士,两人的身体始终保持着距离,完全没有挨上。

      “事情都会过去的,不要太难过。”阚云清低声说,“如果需要帮忙,可以随时联系我。”说完,她松开了杜若,飞快地转身,走了两步,又回头,冲杜若挥手,“快点进去吧,下次不要喊学姐了,叫我名字就可以了。”

      杜若这才明白,她一路跟过来,只是为了说这句安慰的话,借着拥抱的机会不过是为了不让自己难堪,不由心头一暖,也冲她挥手,“那你回去路上小心。”

      夜色中,阚云清的身影走远了,杜若转身进了楼。

      天气预报挺准,半夜里,A市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狂风卷着急雨,肆意冲刷着这一方天地。千万道闪电以摧枯拉朽的气势劈开浓重的夜幕,把黑暗中的一切照亮。

      杜若睡不着,穿着睡衣站在窗前,木然地看着窗外,闪电的光亮照亮她苍白的脸,倏而又陷入黑暗。漫天的雨雾将楼下一盏盏路灯晕出一圈圈昏黄,她觉得自己的心似乎空掉了一大块,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分量,连跳动都那么微弱。

      护城河边,成排的杨柳,细长的枝条在狂风中急速地上下舞动。

      电光闪过,映出一个黑色的瘦长人影,曲着腿坐在河边的台阶上,双手捂着脸,一动不动。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座没有生命的石雕。

      一夜急雨,洗刷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第二天一早,雨住风停,空气澄澈,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唐思桐一夜未归,第二天到了中午才回到家。一回家就哈欠连天地喊困,自己回房间睡觉去了。杜若不愿意闲着,照例做了晚饭,正打算喊唐思桐起床吃饭,这人自己从房间里晃悠出来了。

      唐思桐揉着惺忪的睡眼,问道:“昨天阚云清说你们遇到点事情要先走,出什么事了?”

      杜若正在盛饭,闻言,垂下眼帘,“她……齐安歌,来了。”

      “我 KAO!”唐思桐眼睛瞪大了。“这渣女来干嘛?”

      “她怎么还有脸来见你?”

      “不行,她人呢?我得跟她说道说道!”

      唐思桐越说越激动,好像下一刻就要撸起袖子冲上打人了。桌上的菜很丰盛,香糟小黄鱼、西红柿炒鸡蛋、青椒炒鱿鱼还有一个冬瓜排骨汤,可今天它们似乎吸引不了唐思桐了。她一屁股坐下来,也不拿筷子,气呼呼道:“这个渣女到底要找你干嘛?”

      也难怪她生气。

      这些年杜若是怎么过的,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道的。无论出门吃饭还是看电影,杜若都是顺着齐安歌的喜好;齐安歌喜欢喝茶,杜若专门去学了茶艺;齐安歌喜欢吃腌笃鲜,家里的阿姨做的不正宗,杜若专门去饭店里找师傅学。

      这是什么二十四孝的女朋友?!

      所以第一次她听杜若说齐安歌和初恋旧情复燃的时候,简直要气炸了。好容易现在杜若逃出魔爪,这人竟然还敢来,到底要脸不要脸?!

      杜若顿了顿,觉得这事没有隐瞒的必要,淡淡道,“求复合吧。”

      “我呸!她怎么脸这么大!”说完,唐思桐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紧张地问,“你没答应她吧?”

      杜若摇头,“当然没有。”

      “那就对了,”唐思桐松了口气,抓起筷子,又想想,还是觉得意难平,不解问道:“你说她对你那么不好,你到底喜欢她什么啊?”

      这个问题憋在唐思桐心里很久了。

      当年杜若毅然选择放弃大好前程,甘愿去做齐安歌背后的小女人的时候,她就想问了。

      在她看来,齐安歌自大、迟钝、傲慢,现在还要加上劈腿这一项,简直一无是处。唯一的优点就是……有钱。可杜若也不是贪慕富贵的人啊!再说计算机是就业热门专业,踏踏实实干几年,安身立命完全不是问题。哪里至于就要将就这么一段委委屈屈的感情啦?

      杜若盛饭的手一滞,片刻,面无表情地把锅盖扣上,不咸不淡道:“吃饭。”

      菜很香,杜若却食不知味。

      那个渐行渐远的落寞背影总是出现在她眼前,搅得心神不宁。

      为什么会喜欢齐安歌?曾经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可现在却变得难以回答。至于不好,杜若更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齐安歌是温柔的,也是体贴的:在她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逢年过节、她的生日,总会给她送礼物,都是价格不菲的东西;每年清明,还会主动陪她去看外婆;她需要的东西,只要提一句,不用多久齐安歌都会帮她买到。更不要提出门帮着开门,下雨会把大半的伞面让给她这种暖心的小细节。

      她甚至不记得在一起四年,她们曾经为了什么事情争吵过。

      所以即便分手,她也说不出恶言。

      可相处的时间越久,彼此的关系越亲近,她就越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彼此之间的隔阂。齐安歌常常会发呆,满脸都是寂寥难过,却从来不肯告诉她为什么。整个人仿佛被一层透明的壳子罩住,她在里面。而她,在外面。

      这种感觉很伤人。

      可说到底,齐安歌并没有欺骗过她。是她自己那点贪念作祟,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虽然不是她的最初,却能够成为她的最终。自以为精诚所至,终究能够化开她冰冷的外壳,走进她的心里。

      自以为,罢了。

      她苦笑了一下,没滋没味地吃完了晚饭。

      吃过饭,唐思桐要去“暮色”,邀请杜若同去,后者拒绝,唐思桐自己走了。

      杜若这时候才想起还没有看SG给的offer,她习惯了用电脑处理事务,不太喜欢用手机。可她还没有买自己的电脑,就给唐思桐打了个电话,说要借她的电脑收一下邮件。

      唐思桐很爽快,直接给了她开机密码,让她随便用。

      唐思桐的电脑很老了,速度很慢,页面加载起来跟老牛拉破车一样,卡得厉害。杜若的邮箱服务器在国外,输入了地址之后半天没反应。等待的时候,她在浏览器里看到一个名为时尚的收藏夹,随手点开。

      收藏夹里都是一些时尚活动新闻,杜若漫不经心地翻了翻,突然,她的手指停了下来,一张大照片一点点显示出来。照片上的人烈焰红唇,一头大波浪垂在一侧,露出半截白皙的颈。

      她终于想起上次在“暮色”见到的那个女人是谁了。

      新晋实力歌手林岚。

      林岚是个挺另类的明星,唱作俱佳,出过几首歌,传唱度极高。她虽然挺红,但并不走流量路线,也很少接广告,所以上次在酒吧里见面的时候,杜若都没认出她来。

      联想到上次她和杜若之间那点滋滋啦啦乱冒的火花,眼前的收藏夹变得暧昧起来。不过杜若并不想窥看好友的隐私,随手关了这些页面。

      邮箱的页面终于打开了,她输入了用户名密码,登录了邮箱。

      果然,SG的offer已经到了。

      Offer很正式,还是中英双语。像SG这种知名的外企在文件上都很规矩,使用的都是制式合同,不会在条款上挖坑。所以杜若很放心地随意扫了两眼,薪酬很让人满意,休假和各项福利也都不错,符合外企慷慨大方的惯例。刚要关闭的时候,她忽然扫到了合同上写的岗位,眉头蓦地皱了起来。

      项目经理?

      怎么会是项目经理?

      哪里搞错了吗?

      杜若回想了一下那天面试的过程,好像对方确实一直没有问她要面试什么岗位。而她以为对方在网上查到她的求职信息,自然知道她想找的是开发的岗位,所以也没有提起。两边就这么聊了聊,就把事情定了,谁知竟然阴差阳错地搞错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是周末也不方便打电话去询问,只能等周一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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