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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犬途末路·不速之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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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毫无收获,表弟连忙打岔说,尽管王二爱好义务劳动,尤其习惯在夜间,但并不足以表示他就一定爱好白菜。
他更加得意,指着水缸,流里流气的说,那一缸东西够我吃上一整夏,你家那点白菜,我惦记它?
他扭过头,依然紧贴门框,有些风姿妖娆,问我们最近是否有不速之客?不妨将注意力聚焦于此。
我和表弟不约而同摇头。王二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他说,你们真是健忘,不是多了一条狗嘛!
他几乎要笑出声来,说那狗鼻子上的刀疤,乃他的杰作。说着,他既得意又气愤不止,眼珠瞪得斗大,说就在三天前,那畜生啃了他大半框小青菜,外加三根黄瓜。那是他三个晚上义务劳动的果实,畜牲如此不劳而获,着实该打。
我叫他少开这种没边的玩笑,听说过狗吃肉,也听说过狗啃骨头,却不曾听说狗热爱蔬菜。他不以为然,说既然狗都有勇气吃屎,又何妨素食。
我说既然选择了留它,就要养它。王二说这年头,管生不管养的大有人在,他能把自己养活已经是承天厚爱。
他说本就是不速之客,又极不忠诚,哪有吃的往哪跑,整天到处逍遥,缺少基本职业道德。我疑惑不解,问他狗需要具备哪种职业道德。
看门。他说。
细数完罪状,王二如释重负。他还透露了一个细节,他说狗与人同处一室,久而久之,变得懂人性,有些通透。他朝门外瞅了瞅,一面小心翼翼往里走一面招呼我俩,鬼里鬼气低语说杂种不光懂人性,模仿人也是一把好手。
那一回,夜半钟声,它偷完菜,一切收拾停当,摇着尾巴要溜,我着急忙慌借着门缝瞄。那狗日的,朝我回眸一笑,吓得我差点没晕倒。
我纠正他,我说它本就是狗日的,这一点我们心里明了,不必刻意强调。王二说自此,但凡它擅自闯入,便是一顿大刑伺候。
我说既然二哥掏心掏肺,我们再不信,真是白吃了他那么多零食。我问他能否领我们亲自感受一番,搞不好可以人赃并获。
起初,王二不情愿,他说有生之年再也不愿见到它。表弟说你难道不想讨回本就属于你的小青菜,还有三根黄瓜。在我俩好歹劝说下,他说容他考虑下。
第二天一早,我们赶到王二家。他支支吾吾推脱说他有会要开。表弟一脸惊讶,说,你既不是村支书又不是村干部,哪有精神要传诉。王二得意有余,说他今天几乎要被预定了。
后来,我们得知,他的会议实际上是伙同村里的寡妇去后山拉呱。
直至下昼,不曾见他赴约,实际上是人家寡妇临时有事,取消了会议。我们安慰他,是金子总会发光。他踟蹰不定,转念一想,闲着也是闲着,权当学雷锋。
我们跨过田和大麦,也穿过蚯蚓蟋蟀。我们曾拥有这一切,转眼都消散如烟。
这一程,收获与损失并存,收获了狗肉,损失了王二的手指头。这要从那片小树林说起。
我们风尘仆仆赶到树林,恰巧那狗鬼鬼祟祟叼着白菜。接着,它的举动让人万分意外。它竟然站立起来,尾巴摇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