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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向暗恋 都以为对方 ...

  •   我和邻居先生、哦现在应该更正为克拉克。我和克拉克相处的十分融洽。

      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我基本能了解到他跟我一样也是刚搬来不久,现在正在星球日报实习,工作自然是记者。

      起初我以为我会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待上一年半载才会找到一个,呃,姑且可以说的上话的朋友。

      我疏于人际交往,这点从学生时代就可见一斑。上大学期间,我的室友们忙于周旋在各色女孩儿之间,去联谊会的次数频繁的像在吃一日三餐。 虽然他们十次有九次会叫上我,但是我懒得打理,又不十分情愿去KTV这样太过热闹的地方,自然是婉拒了。

      久而久之,我和室友的相处就变得相对尴尬起来。

      直到在大三期间,我搬离集体宿舍,这点薄弱如蝉翼的同学关系自然也就此断开。独来独往似乎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所以在我看来,克拉克和我保持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我们互不打扰,只有在需要帮助时才联系对方,这样才是最舒服的相处方式――这也是我为什么说我和他相处的融洽的原因。

      然而他本人好像不是这么觉得。

      有时候我出门倒垃圾或者去超市采购免不了要碰到打算上楼或者同样出门的克拉克,那个憨厚老实的乡下男孩儿――我发誓这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总是会拿他那双蓝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我。

      可能是我抱有个人情感,但我确实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丁点家里养的萨摩耶在希望我们给他喂食时才会有的渴求。

      鬼知道我对这种眼神多没有抵抗力。

      所以我率先开口了。

      “下午好克拉克。你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吗?”

      克拉克的表现活像是上课开小差被老师点名的坏学生:“不,谢谢您,没有什么。”

      我从他的蓝眼睛里看出些端倪,便尝试着诱导他说出他想要说的。

      “你知道我们是邻居,所以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我耸肩,以一种跟老友聊天的放松口吻:“要是有什么我能帮你的,你大可以提出来,不用担心,我也不是什么无理取闹的坏家伙。”

      于是克拉克就这么要到了我的电话。

      我们相当熟悉了以后他才跟我坦白,当时他才刚从堪萨斯州搬到大都会,对我这个时冷时热――这个词让在他对面喝酒的我很是不满,我自认是有点怕生,对冒犯我个人空间的陌生人也毫不客气,但是克拉克可是唯一一个这么轻而易举要到我电话还不被我赶跑的――的邻居非常信任,但基于我那阴晴不定(我举起酒杯嘟囔着:哦拜托又来)的性格,克拉克并不敢像对待大多数美国人那样,反而畏手畏脚不敢主动朝我示好。

      确实,如果那个时候他表现太过热情,反而会让我感到头痛。事实上,克拉克的一系列表现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以前所能接受的属于朋友的关心范围。只能庆幸我比我想象中的更喜欢这个来自乡下的可爱男孩儿,哦应该用男人来更为合适。

      虽然这是克拉克经常不满我的用词来纠正我的说法。我倒是无所谓,毕竟跟他相处就好像我还在那位比我小一届的学弟还在一起似的,当然这个在一起并不是友谊,我的意思是,作为恋爱对象来相处。

      好歹我也是个已毕业的大学生,有过交往的对象并不奇怪。不过这都是好几年前的经历了,现在的我孑然一身,正在过着我梦寐以求的生活。

      甚至还远超预期的在美国有了一个可以肆无忌惮的打扰他还不用担心太多的朋友。说到这点这都要感谢克拉克对我的包容,我几乎没怎么看他发过脾气。

      和我熟悉的人都知道我平生最怕麻烦,也最怕给别人添麻烦,一旦有人在我面前表现出不耐烦,我就会因此而退缩。除了我那位相识了好几年的朋友,他脾气很坏我是知道的,然而我没想过我能够跟他相处这么久,即便是我到了异国他乡竟然也没有断开联系,大概是我比较包容他的坏脾气吧。

      说回我可爱的邻居克拉克。

      克拉克和所有同龄人一样喜欢球赛和啤酒,说实话我也挺喜欢的,但是并没有到能够半夜和某个男生一起待在他家里沸反盈天这种程度。

      我盘腿坐在他家的沙发上,旁边是难掩兴奋的克拉克。他紧紧盯住屏幕,双手握拳雀跃的连喊了好几个“YES”,我不想扫兴,拿起桌子上的沙锤象征性地摇晃了几下。

      说实话,要不是克拉克用他那双湿漉漉的蓝眼睛诱惑我,我也不会鬼使神差的就答应进他家陪着他看完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球赛。

       还不如回家摆弄我的花草。

      我有点后悔。

      这时候克拉克回过头来,他看出我的兴致缺缺,便收起那股兴奋劲儿歉意的对我说道:“抱歉,我以为你会喜欢球赛的...如果你觉得无聊了那我送你回去吧,晚安,西奥多。”

      又来了,这个眼神,这个语气。

      我放下沙锤,犹豫了一会儿:“那作为交换,你去我家再陪我半个小时怎么样?”

      这是我的底线了。我既不想伤害到我的这位新朋友的热情,也不想太过分为难我自己。

      “好的!希望不会太麻烦你!”

      克拉克答应的速度让我有些出乎意料。现在已经接近十一点半,我原以为他会考虑一下在做打算,没想到他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倒不如说,他非常高兴能来我家。

      我在给他开门的时候戏谑的调笑一句。

      “在中国有句古话,大意是没有事情就向你示好的人,不是恶人就是小偷。”由于我那糟糕的英语水平,我将那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俚语翻译的一塌糊涂。

      在克拉克略显紧张的目光中,我说出了下一句:“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我不...”

      克拉克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红起来,但很明显那不是害羞而是焦急,这两者的区别我多少还是能看出来的。

      不等他完全说完,房门已经被我打开。

      我像他第一次敲响我房门的时候那样侧过半边身子示意他:“进来吧。”

      想了想我还是补充道:“别紧张,刚才只是个玩笑。”

      我的邻居看上去不比刚才要高兴多少,反而用一种十分忐忑的眼神小心翼翼的看我。我虽然注意到了但是并没有理会,因为我现在实在是烦心的要命。

      这次只是个试探,然而看起来克拉克的目的确实非常单纯,他或许只是个想要跟我交朋友的直男。我为我难得的心动遭到拒绝而感到一丝焦躁。

      这个晚上其实并不如我所想的那样难熬。我在招呼过克拉克坐在客厅后就径直去了浴室洗澡。等我擦着头发出来,他还傻乎乎的跟被老师体罚的学生那样笔直地坐在沙发上。

      换成平时我估计会讲些让他放松下来的场面话,然而今晚还热乎着的被拒绝的经历让我没了这个心情。

      “不用太拘谨,随意就好。”

      人在烦躁的时候会下意识的做出一些让自己能够放轻松的事情,我也不例外。通常碰到这种时候我会尽可能的寡言少语,并且会逼迫自己去看书来暂时遗忘这种令人不舒服的感觉。

      看完六十多页后,我恋恋不舍的把书合上,抬头才发现克拉克坐在沙发上仰着头似乎已经睡着了的样子。

      我的本意并不是冲他发火或者在他身上撒气,只是下意识的就找了一个对自己来说较为舒适的解决办法。

      我抿了抿唇,小心翼翼的让他尽量平躺着睡在沙发上,再去屋里拿出毯子给他盖了上去。尽管现在还没入秋,但天气依旧在转冷,我并不希望克拉克因为我而换上流感。

      最后在我的犹豫之下,一张便签被贴在了他面前的茶几上,还附带着一小袋的感冒药。

      隔天我再从房间出来时客厅的沙发已经没有人了。只是那张便签和药都消失在了它们原本该待的位置。

      我知道克拉克接受了我的道歉。

      打从这以后我就跟他保持了一段朋友间应该有的距离。

      如他所希望的那样,我也并不打算以此来结束我们之间的友谊。但这不代表我会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的对待他。 所以我决定作为朋友来与他相处。

      我试着跟他讨论男生之间该有的话题,比方说球鞋,手表,亦或者是喜欢的女孩儿类型。

      说实话我找伴侣并不拘泥于性别,我欣赏男性健壮体魄的同时也欣赏着女性富有曲线美的身体。啊当然,身材是一方面,我更喜欢那些有着柔软性格同时也兼具粗犷外表的男性。

      这么一说克拉克几乎就是我的菜了。可惜他是个直男。

      我咔擦一声剪断了花束的根茎,随着盛开的向日葵啪嗒掉在地上,那些兴致勃勃想找机会跟我搭话的年轻学生们纷纷讪笑着散开。

      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自从花店有女生第一个问我要号码遭到拒绝后,这些学生们就像嗅到血腥味的鬓狗一样蜂拥而至。我对这类追求不胜其烦,生性爽朗的美国人不知道拒绝为何物,他们能够在被你教训过一顿后第二天继续来跟你套近乎。

      所以这些天以来我烦透了这帮不买花反而东瞧瞧西看看把我收拾好的花店弄得一塌糊涂的学生。

      我知道我现在的表情一定非常难看,但这同时也能警告他们不要再来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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