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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者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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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回到家时,天色已经黑了。
“ 花朝?”她把玩着手上的玉镯,一点点的回忆着刚刚女孩说的话,“和花朝有关?”回想起两个女孩的衣着配饰,大概非富即贵,那当初的少年一定也并非平民之子。
所以,那夜荷花池里打捞出的尸体,为什么让众人震惊?为什么她再也没有见过少年的尸体,为什么父亲母亲不让她多嘴当日之事,为什么城外的荷花池仅因一人溺亡就被大肆修缮,这一切的蹊跷都说的通了。
清欢心里的侥幸被彻底打破,她不是没想过少年的身世,只是她不敢去相信她无意中伤害的人是名门望族,他的家族的势力,名望,足矣打击现在的李府,万丈高楼的摧毁,只在一瞬间。
李家的家道中落,父亲官职一再被降,还有景耀的双腿……并非报应,而是,人为!
清欢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狂奔到李景耀的院子里,看到景耀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还在温习书籍,月光微冷,景耀眼眸中没有一丝温度。
以前的他,活泼好动,一身武功颇有爷爷当年的风范,清欢仍记得,景耀一席青衣,在阳光下舞剑,一招一式都尽显少年的意气风发,末了,剑收鞘,景耀开心的笑望着她,得意的一挑眉,姐弟之间最美好的时光就定格在了那个瞬间。
不久,景耀就摔断了腿,再也没能站起来。从此,他的性情大变,少言寡语,不喜见人,哪怕是对他最爱的姐姐,也只能勉强的勾一勾嘴角。
“姐姐,有什么事吗?”景耀的话把清欢从回忆中拉回现实。清欢顺势坐到景耀旁边,想问的话一下子扼在喉咙,她不想就这样揭开景耀的伤疤,谁又愿意回忆一遍自己痛苦的经历呢?
“没事,就来看看你。”清欢温和的冲他笑笑,“你才十五岁,时光还长着呢!”
清欢陪景耀闲聊着到了深夜,与其说是闲聊,倒不如说是清欢一个人的自言自语,只有在聊到诗词歌赋时,两人才像真正的交谈。
“景耀,我有一件事必须要问你。”清欢犹豫再三,才小心翼翼的说, “你真的觉得是巧合,或者是报应?”
李景耀无奈的看了看清自己的腿,笑了笑,“我从来不这样觉得。”,他顿了顿,淡淡的看着清欢,“算了,姐姐,意外罢了。”
回到寝院,清欢脑海中满满都是景耀说的“算了,姐姐。”算了,算了?意外?是真的意外,还是你们在瞒着我什么?但你们究竟为什么才要瞒着我啊?
天才刚刚亮,李清欢急急忙忙地去给父亲母亲请安。他们正坐在一起用膳,对于清欢而言,父亲与母亲的爱情是她向往的,就像母亲说的那样,“当红盖头掀开的那一刻,我就认定他了。”父亲也从未让她失望。
“ 爹,娘”清欢向他们微微行礼。父亲看到她,严肃的脸上有了丝笑意,他吩咐丫鬟为清欢递上了一碗豆羹,豆羹甜腻腻的很好喝,可是她现在没有胃口。
“你爹呀,被升了官位!”母亲迫不及待的告诉清欢这个好消息,“还有,你可以去皇宫里当公主伴读了!”
“真的吗?”李清欢有些激动,六年了,父亲终于被重用,可是关于陪读一事,“娘,我这六年几乎没有接触过旁人,怕言行不当丢了李府的面子。”
“清欢”父亲打断了她的话 “你也应当出去见见世面了,你不是最爱读书了吗?这可是个难逢的机会。”
“你就听你父亲的话吧,只是我要嘱咐你几句话。”母亲示意下人们退下,俯下身子低声道, “六年前的事切记不要和旁人说起,你只当从未去过荷花池。”
“为什么?”清欢急于想知道答案。
母亲看了父亲一眼,见父亲没有阻拦,叹了口气,说:“那人的身份非同寻常,之前不告诉你,不让你和旁人多嘴,是因为你年纪总归不大,怕你脾气犟,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可是,这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你只要查到那个人的身份,必定会有人顺藤摸瓜找到你。”
母亲顿了顿,接着说:“到时候,谁还会管他是失足跌落的?你,就是那只替罪羊,在劫难逃。”
“那,景耀的腿……是他们已经发现了我,却报复到弟弟身上?”清欢的声音已经在颤抖。
“与你无关”,父亲拍了拍清欢的肩,他回想起那晚,明明是雷雨天,却寂静的吓人,他看到了少年的玉佩一角,顿时寒毛树立,却仍作镇定的将清欢送回李府。随后,他给了那个侍卫大笔银子,遣返回乡,人人都只当尸体是哪个乱跑的野孩子的,毕竟这是夏天常有的事。至于尸体,他再三确定了周围无人后,亲手将他推回水中。
等人们再发现他时,已经是四五天后了。他确定,没有任何人发现端倪。
“你就不要再胡思乱想了,他的身世…你也暂且放一放吧”父亲依旧是那副严肃的表情。
“我的两个孩子命苦啊!”母亲已经抑制不住悲伤的神色,小声的抽泣起来。清欢快步走过去,紧紧地抱住母亲,说:“娘,我只恨当时的自己为什么要靠近荷花池,给你们招惹了无端的是非,我一定会守护好这个秘密的,不会再让你们受到一点儿伤害。”毕竟,有心无力的痛苦,她早已在六年前就体会到了。
“去买几件陪读的新衣服吧”父亲说,“我李家确实有愧于他,但我们的日子还得过下去。”
几日后,天朗气清,本来衣料店的布料是运到李府供清欢挑选的,可是,清欢总想看一看六年来从未见过的市井,外面的一切都令她好奇。
走在再平常不过的街道,沁梅和清欢欢欢喜喜的东瞧瞧西看看。
“小姐,你看这个!”
“小姐,这个也很好看!
“小姐,我怎么记得原来这里不是这个样子的?”
“小姐!”
“小姐……”
清欢被沁梅拽得摇摇摆摆,却乐得自在,最终,沁梅停在了一家名叫挽云的首饰店前,装潢华丽,发簪精美,可也仅仅是这样了,清欢挑了许久也没有中意的,倒是沁梅像个小孩子一样四处张望,“这挽云呐,可是都城里最大的首饰店了”沁梅开心的向小姐介绍新打听来的消息,“听说皇宫里的工匠都不及呢!”
“那以后你嫁人时,我送你一套好不好?”李清欢打趣着。沁梅嘟了嘟嘴,“那也是小姐先嫁,我就跟着小姐修理那些恶婆娘就好了!”,她伸出拳头,恶狠狠地对着空气比划了一下,“别看我胆小,我拳头硬着呢!”
清欢被逗得咯咯直笑,挑了一支金蝴蝶簪,别在沁梅的发髻上,假装娇羞地说:“烦请沁梅姑娘今后多多照顾小女。”便结了账。
直到走出店门,沁梅还头脑懵懵的,“小姐这、这是把簪子送给我了吗?我…我…”,清欢笑着点了头,沁梅和她一样,几乎没出过府,这支金蝴蝶簪算是对她苦苦跟了我六年的补偿吧,清欢反问道:“难道你不想帮我收拾恶婆娘了吗?”
“啊啊啊啊啊!”沁梅欢快的蹦蹦跳跳,挽着清欢都胳膊说“小姐你对我真好!别说恶婆娘了,就是当今的公主太子敢欺负你半分,我都要和他们拼命的!”清欢看着她就像看着自己的妹妹,少女叽叽喳喳的谈笑声让她羡慕。
“这位小姐,请留步。”突然,!挽云店的侍女手捧着木盒子走来,“这是一位公子送给您的”,清欢不解地打开楠木盒,一朵绚烂的荷花盛开,小巧精致,还点缀着一片荷叶,淡粉浅绿和纯白相得映彰,湖水的清凉跃然而上,清雅的风格和店内真金白银的华贵大不一样。
女侍者把盒子递给沁梅,微笑着说:“那位公子说,小姐您气质淡雅,眉目如画,最适合这只发钗了。”
李清欢顺着她的目光向二楼看去,一位少年站在栏杆旁,正举起酒杯,痛饮而尽。似乎是注意到清欢都目光,薄唇微微上挑,扬起一抹慵懒的笑意。四目相对,浅浅的琥珀色眼眸万道流光。
清欢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寒意袭来,这个眼神,她终身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