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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白衣上的污点(一) ...

  •   王小荷喜欢白色,对于白色近乎于执着。只要上面有一粒污点,哪怕只是如芝麻粒大小,她也会想尽办法去除它,她固执地认为,白就应该白的纯粹。
      王小荷出生的年代,经历了□□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加上之后的□□。人们的生活都不富裕,即便是在相对富泽的江南地带,虽然温饱问题基本能解决,但要想得到点零花钱,还是不太容易的事,更别说想穿件让人羡慕的新衣服了。女孩子天性爱美,王小荷也不例外。看到好看的新衣服,总不免心生想要拥有的念头。可是在并不富裕的家里,一般都是老大优先。俗话说:老大新,老二旧,老三破。作为家中的老二,王小荷要想得到一件新衣基本是不现实的。十二岁那年,母亲给姐姐做了一件粉红色的衬衣,的确良的材料,穿起来飘飘的,煞是好看。看的王小荷眼眶都红了,因为她也想要一件。于是,闹啊,吵啊,哭啊。母亲没有办法,找了裁缝师傅,用一些多余的布料,拼着做了一件白色的套头衬衣,衬衣白色的底子上隐隐有些印花,圆领,底下一圈夹内存的边围了起来,我们叫它克缚衫。王小荷穿上它,大家都说好看。王小荷穿着它坐在教室里,感觉周围都是羡慕的目光。那个年头,针管笔和写字笔还未流行,脱离了铅笔的初中生要么用圆珠笔写字,要么用钢笔写字,可钢笔都是那种要灌墨水的,如果不小心,一甩,墨水到处飞溅,就会满地尴尬。很不幸,王小荷那件视若珍宝的漂亮白衣服中招了。始作甬者是一个不知好歹的男同学。男同学家里是在镇上卖豆腐的,大家都叫他豆腐老板,豆腐老板调皮爱捣蛋。下课铃声一响,他便上窜下跳的不安份。一不小心就把墨水瓶洒了,慌乱中他忙不迭的拿起钢笔就吸墨水,一边吸一边甩,就这样祸水便殃及了边上的王小荷。看到洁白衣服上的那些点点墨水,王小荷感觉就象是一个个飞舞的虫子,钻进了她的内心,无比疼痛。几乎同时,便大声地嚎了起来。哭声惊动了年轻的班主任。年轻的班主任稍稍有点口吃,他扶了扶金边眼镜,张开嘴巴,眉头紧皱,两手一搓一摊,却硬是没挤出一个字来,空气瞬间凝固了。良久,才嘣出来几个字:“谁,谁,谁把衣服弄,弄,弄脏了,就叫他,啊,啊拿回家去洗,洗干净。”王小荷一听,刚刚停下来的抽泣声,又重新开始播放,并加大了分贝。边哭边说:“洗得干净么?洗过了能一样么?还是原来的那件么?”对于这种执拗,所有人都无可奈何,毕竟衣服已经脏了,也没有时光机能够回到过去。能做的只有清洗这一个选择,至于能洗到何种程度,就得看衣服的造化了。反正王小荷没有丢了那件白衣服,也不可能丢。多年以后,从箱子里翻出来那件衣服时,那些过往已成为了一个故事,而那些过去的人都已成了孰悉而陌生的过客。
      记忆总会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方被唤醒。时间就象个小偷,偷走了你的青春,偷走了你的噪动,偷走了你的初恋。。。。。。但却偷不走岁月在心底留下的痕迹。二十年后的同学会在一个意外的电话中拉开了序幕。接到几十年不见的老同学的电话时,如果不是对方自报家门,王小荷一定是猜不到她是谁的。毕竟分开时间太长,大家都在各自的世界讨生活,基本没有交叉的生活轨迹,难免生疏了。王小荷不想去参加这个同学会。
      王小荷最终还是去了同学会,让她改变主意的是有个人说了一句话:“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就不想看看大家的变化么?有个人很想见你呢!”从青涩的曼妙年华,到不惑之年的中年油腻,大家都怎么样了呢?王小荷内心突然充满了好奇。
      同学会被安排在一个乡下的一个农庄里,挺远的,自己开车到那儿也得一个多小时。王小荷是个路盲,七拐八绕,总算找到了目的地。农庄远离村庄,四周很幽静,不时传来几声布谷鸟的叫声。划破了那份清静,似在欢迎远道而来的宾客。王小荷车子开到门口,慢慢停了下来,四五个人头齐刷刷的探了进来,谁也不认识谁。王小荷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开涮了,听到有人说:请出示身份证”,王小荷就糊里糊涂的开始翻自己的包,一边翻一边说:“开同学会也要身份证么?”接着一阵哄堂大笑,她才知道自己被要了。王小荷甩了甩头:这帮老小孩,一点都没变”。记得当年读书时,就总是被捉弄,桌子里放个小虫、抑或起立后坐下时抽了你的凳子。。。。。回忆一下拉近了大家的距离,那些似曾相识的脸在闲聊中渐渐熟悉了起来。王小荷来之前的种种顾虑,也就统统抛到了九宵云外。觥帱交错,把酒言欢,一起追忆昨天,一起畅谈今天。一起摆个网红造型,拍照留个念;一起骑马,一起品酒,一起散步。一起摆个网红造型,拍照留个念;一起骑马,一起品酒,一起散步。。。。。。人到中年,还能这般疯狂,这般随意,也实属难能可贵了。
      曾经有人说过一句玩笑话:同学会,能拆一对是一对。意思大概是指同学会,可能会因为曹遇初恋,重燃旧情吧!王小荷五官精致,身材比较娇小。外表属于典型的江南女子,温婉秀气。性格却比较率真,直爽。加上学习成绩也属上乘吧。当年,在学校也算一个红人了。追求者众多,那个年代大家表示好感的方式都比较含蓄,比如,在你不注意时,抽屉里放张卡片,放支钢笔等,又或者送你一点吃的,跟你说个笑话逗你开心,也有一些胆小的不敢表现出来,却在背后默默的关注,更有甚者,会不怀好意的,在你经过的路上拦住你,给你制造一些意外的尴尬,。。。。。王小荷在那些故事中的主角光环伴随了她整个学生时代,也可谓风光无限。那样的感情很纯真,干净的就象一张白纸。王小荷从不予以理采,孤傲的她也成为了别人心中一朵带刺的玫瑰。
      对于感情这种东西,王小荷是属于后知后觉型的。很多年以后,再次遇到当年的同学时,那些曾经的朦胧情愫,被肆意挑明时,王小荷竟然颇感意外,甚至找不到一点点感觉。
      初恋,是懵懂、朦胧、纯洁、神圣的,她唤起人最初的情感涟漪。当初恋仅仅是暗恋时,留在生命里的感情,不外乎,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而丁一却是个例外,同学会后,丁一留下了王小荷的联系方式。丁一个子不高,长得倒还利落,读书时并不活跃,也属于较腼腆有那种,成绩也不是很突出。中年以后的丁一却是小有成就,开了一个厂,成为一个拥有三、四百个工人的小厂老板,在王小荷居住的城市里买了排屋,全家都从农村搬到了城市。也算是个中产阶级了。
      丁一也喜欢王小荷,这一点不难看出。因为他总是对王小荷嘘寒问暖,时不时约她出去吃个饭。不过,每次去的时候总有别的同学在场,也许是为了避嫌吧,毕竟有家有室的,总是不要引起误会为好。王小荷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叶淼淼,医院工作也忙,没有多少社交活动,每天的神经都繃的紧紧的。所以当丁一约王小荷时,她也就没推辞。
      这天,丁一说有一个在外地工作多年的老同学回来,叫上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去接他,然后一起聚一下。火车晚点了,见到那个同学时,已经到了晚上八点,王小荷提议去了一个海鲜大排档。看满桌的海鲜,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一时兴起,王小荷也端起了酒杯,酒量不好,酒风来凑,王小荷潇洒的豪饮几杯后,话开始多了起来,说着说着便开始不经意的抱怨起人生来了。本以为大家并不知道自己的经历与近况,也就当是发发牢骚了。人在脆弱时,最好的安慰是共情。所以在丁一以怜惜的眼光看向王小荷,并及时的宽慰她时,王小荷喝高了,最后抱着头在那莫名其妙的哭了,也许丁一知道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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