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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三十四章 初入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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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御书房一夜后,我便开始躲在房里,窗外的樱花依旧浪漫美好,我却缺少了一份观赏的心情。翻出贴身的荷包,还有几张银票,与其在这躲着,不如出去看看。打定主意,我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挽上此最相思,换上夜行衣,足尖一点跃出窗去。
“报——”夜翼云正靠在御书房窗边呆望着樱园方向,琳儿已躲着自己好几天了。思绪被外面的声音打断,不适地皱皱眉,收回游离的心神。
“什么事?”开口便是帝王特有的威严,带着浓浓的压迫感。
“禀皇上,琳姑娘于两个时辰前偷溜出宫,正往东南方向去。”
琳儿,你终于要逃离我身边了吗?不过,为什么不去天朝呢。夜翼云垂眸思索片刻,点了点头,将脸上的表情掩藏得很好,那人行了个礼便退了出去。
“影。”夜翼云出声唤道。
从黑暗处闪出一个人影,恭敬地单膝跪地。
“主人。”声音带着淡淡的沙哑。
“你去跟着琳儿,尽量不要现身,但务必保证她的安全。”夜翼云顿了顿,又加了两个字,“拜托。”
影抬起头,眼中闪过诧异,又很快恢复成一潭死水,微弱的光线照亮了他的脸,是“一把抓”的管事吕希辰,他又迅速垂下脸。
“是。”他声音不带一丝波动。
“去吧。”似叹气地吐出两字,摆摆手。
影便又消失在黑暗中。
琳儿,你要飞翔,我便放你走,我会尽力为你撑起一片天的……请你尽情地飞吧,只要记得回来。眼前似又浮现琳儿巧笑嫣然的脸,不觉夜翼云脸上也泛起温暖的笑。
江湖情,儿女怨,
醉醉笔下的江湖,远在海角,近在天涯。
恩怨,是非,爱恨,情仇,
化解于刀光血影中,消逝在腥风血雨里。
什么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你我的心中都盛着一个江湖。
腥风血雨之下,自然少不了风花雪月;
风华雪月之下,自然少不了断肠之人。
断肠之人,在天涯。
人就在天涯,天涯又怎么会远呢?
天涯不远,人也不远,江湖亦不远,近在天涯罢了。
青山绝顶则人为峰,恩怨不尽则天为崖。
闭眼就是天涯,转身就是江湖,又有几人能够参透,在闭眼之间,转身之际,却要用尽一世?
江湖这个地方啊,永远都会有故事。
一踏出皇宫,我便像个无头苍蝇一样,苍夜国对我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到底还是太高估自己了。已是深夜,不知该去哪,这时候店家也打洋了,毕竟穿着夜行衣,不好在大街上光明正大地走,万一被训兵看到了抓进官府就糟了。无奈,只好在人家屋顶上行走。乡亲们,原谅我的鲁莽,要是打扰了你们休息我向你们致歉,我会尽量小心的。幸好这季节天气比较温和,我就暂且找个屋沿小憩会吧。露宿果然是件痛苦的事,享受了1个多月的奢华生活,体质明显娇贵了许多,这么一夜半睡半醒地,整个人精神涣散,全身酸麻。东方已露出点鱼肚白,这时候要再不出城恐怕要被宫里人发现了。街上偶尔会有几人走过,赶紧换上一套干净的外衣,打算先找地方买匹马,无马寸步难行啊。
街上的人渐渐多起来,没有见到宫里侍卫寻人,于是我的胆子也放开了,不用躲躲闪闪的,但是心底竟莫名地有些失落。问了好几个人,终于在接近城门口找到了买马的地方。卖马的老板是个四十出头的半老头,留着八字须,热情地招呼我去了马厩,说我是今天的第一个主顾,可以优惠点。其实我也没把钱的事放在心上,毕竟质量才是最重要的,便宜无好货嘛。我也不知道怎么看马,马厩里的那些白的、黑的、红的、褐的颜色倒不少,但似乎都不怎么尽人意,与咱家的逐云比起来显然逊色多了。(= =也不想想那逐云是什么马,人家可是水雾国进贡的千里之驹!)用白主席的话说,白马黑马,能跑的就是好马。于是我选了一头枣红色的,长得还算可以的,匆匆付了钱,牵着马打算出城,在这里逗留时间多一分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耳畔隐隐传来熟悉的人语声,我下意识地回过头。见一白衣女子持剑侧身而立,目光落在不远处喂马的男子身上,那男子也是一袭江湖装,两人心有灵犀般地以目示意。再仔细看时,我一惊,生怕自己看错了,这不是雪儿吗?她怎么会来苍夜国?那女子转过脸,恰好对上我的目光,显然她也是一怔。
“琳——”声音带着几丝不确切,现在我敢肯定她就是慕容雪了。
她向着我走来,有些激动地道:“琳,你没事,太好了!”这时候欧阳轩也跟了过来。
“你们……”
欧阳轩接口道:“我与雪儿赶去塞外,路过苍夜国,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琳姑娘。对了,你不是在宫里吗?怎么……”
我叹了口气:“哎,一言难尽哪,改日再细说吧。”
“刚收到奕辰的信,要我速回天朝。琳姑娘是去天朝吧?”
“恩。”
他转过脸,神情款款地道:“雪儿,我要先行一步了。你一路保护好琳姑娘,到了天朝先通知我。”
慕容雪留恋地点了点头:“那你也多保重。”
欧阳轩向我抱拳一揖作别,又意味深长地看了雪儿一眼,策马而去。
我的内心还没能平静下来,天朝一定发生了什么事,而盲目的揣测也只是徒劳。我没有立即问雪,我想她是会把她知道的毫无保留地告诉我的吧,来日方长,当务之急应该是离开苍夜国境地。
原来,在我中毒的那段日子里,天帝已经恩准了欧阳轩拒婚的请求,而且六公主也同意了,条件是他再也不准出现在天朝,于是他俩决定赴往别国隐居,一路上正好游山玩水,好不快活。也不知什么原因,欧阳轩被奕辰一封书信急急召回,恰巧在此地与我相遇。不禁羡慕起雪与轩的自在生活,如若我也能摆脱俗世的尘埃,与心念之人携手天涯,该多好……
休息片刻后,我们又将赶路。雪看向我的目光带着点焦虑,低沉道:“琳,你大病初愈,这么赶路吃得消吗?”
为了能早日到达天朝,我笑着点了点头:“你看,我这不是好了吗。放心,我心里有数。”
她将信将疑地看着我,最后咧嘴一笑:“I 服了YOU。其实我也不知道天朝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走后我们便离开了。”顿了顿,她又戏谑地道,“但是,凌奕辰好像真的很关心你哦!”
我心里一紧,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好久了,好久没见到他了……才知思念是如此沉重。
慕容雪注意到我的变化,知道自己失言,就转移话题:“琳,咱们好不容易出来,不如游览下沿途的风景,也不枉此行啦。”
是啊,既然出来了,不闯荡下是挺可惜,正好看看古代的百姓是如何生活的。心念一动,我不急着赶赴天朝了,反正一路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我没记错的话,慕容寨就在天朝与苍夜国的交界处,就去你‘娘家’看看。”
雪只是沉默,不答,我只好重复道:“去慕容寨。”
她有些窘迫地看着我:“能不能别去那呀,我们去别的寨也行啊。”
几年的朋友,我能感觉到她此刻的异样,无疑是她的目光背叛了她。
许是被我盯久了,她努了努嘴,道:“算了,我还是告诉你吧。关于我的身世,其实我并非慕容天之女,也不是慕容寨的什么大小姐。”说了这段引子,她好像回忆往事般,心中犹有余悸:“我与逍遥嘉是孪生姐妹,本该姓聂,江州聂青云是我们这个身体的爹。而慕容天其实是我的杀父仇人。”说到这,她的目光满是浓浓的杀气,继续道,“大师兄司马亦雄才是他的亲儿子。”
我有些无措,这结的是哪门子的粱,那些江湖的恩怨跟我们这帮现代人有什么关系呢。
我顺口跟了句:“那你想过杀慕容天吗?”
雪苦笑,最后只是缓缓摇了摇头:“刚开始是想过。但是,他对我很好,这几年他都是把我当亲生女儿看待的,我怎能为了一个名义上的亲爹去杀害一个近似父亲的人呢。”
原来,十七年前江湖上的那次血薇之争正是冲着雪儿的生父聂青云而来,血薇剑是聂家的传家之宝,但又是江湖上人人垂涎的魔剑,连朝廷也插手了此事。慕容天是聂青云的金兰之交,两人关系甚是亲密,迫于朝廷的势力以及建功立业的私心,慕容天暗杀这位金兰兄弟,然而血薇剑自此下落不明。那时雪才出世不过十日,语吟在万念俱灰之际,留下一双女儿殉情而去。事后,慕容天知道自己被朝廷利用,为了弥补自己酿下的罪孽,他把这两名女婴抱走,欲将其抚养成人。却不料在半途中了逍遥派的埋伏,打斗中其一女婴被逍遥派弟子抢走,即十七年后的逍遥嘉。由于她天资聪颖,勤勉刻苦,甚得掌门人的欢心,成了逍遥派的关门弟子,十七年后年纪轻轻的她已是不可一世的武林盟主,只是一直以男装示人。
而慕容天将剩下的那名女婴抱回山寨后为了避人耳目,将她与妻子产下不久的儿子调了包,并封锁了关于那名男婴的所有讯息。从此,司马亦雄这个货真价实的少寨主反倒成了外人,慕容天很宠爱这个兄弟的女儿,不曾让她吃过苦,还将自己的所有武艺传授给了她。现如今,十七年前的恩怨不可避免地重现,司马亦雄得到了本该属于他的,地位、亲人,以及整个慕容寨。慕容天将寨主之位传给他之后就独自隐于半壁山中,不谙世事,以表对聂家的愧怍。
我知道,雪是个恩仇分明的人,她不可能完全释然的,纵然那死去的只是她名义上的父母。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我只好紧紧握住她的手,犹如灌输一股振奋人心的力量。
默然半晌,她似下了很大的决心,抬头道:“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琳,我们去慕容寨!”
我笑了,不仅是为雪儿的勇气,同时也抱着一份期望,希望她能卸下心中的包袱,从此无忧无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