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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过去的过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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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最容易冲动做事。
感情突破口总是一方的天平不再平衡。
家里人见殷卓林都大学毕业了还没有找女朋友的打算,自然会积极的帮他物色女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又是自己当地的女生,说是亲戚的朋友的朋友的女儿。长相还说得过去,人也勤俭持家,除了文化水平可能不是很高,其他都没什么可挑的,毕竟出来打工这么多年了,存款还是有的。也是巧 ,两人第一次见面就约在了一个较好的餐厅。一顿饭还是请得起的。
也许命中注定有这么一劫,当殷卓林看着站在面前,似笑非笑的亓元茴是紧张的,急忙拉住她的衣角解释道:“她只是一个普通朋友......”
不知道是不是突然不受大脑控制,亓元茴只是慢慢的靠近这个男人,伸出自己戴着漂亮美甲的手指,漫不经心的勾起男人的下巴,迫使男人与自己对视,看着近在咫尺的红唇,突然又起了恶作剧心思,一口吻了下去。
辗转缠绵,等殷卓林从吻中回过神来,对面的女生早已经拿起包走了,没有说一句生气的话。但当殷卓林给她发消息时问她在哪里,才发现自己早已经被拉黑。
这是他的初吻,这个女人也是他的初恋。
他一生都在回味着这段经历。
每每李丽看不下去他日日借酒消愁的时候,总是会质问他,为什么不忘记她?他总是会说,他永远忘不了那双自带旋涡的眼睛。就那么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像是要把他拉进一个封闭的城堡,里面有数不尽的美好,像大海一样深邃又温情,像太阳一样耀眼又炙热。
就在那一刻,世界安静了。他只听得见自己心脏为她而跳动的声音,是鲜血与生命的碰撞,是天使亲吻的声音。
他从来没像这一刻心中所坚信的,他想和她在一起。
当她一次又一次的“邂逅”,殷卓林终于在一个雨夜握住了她的手。“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一切都进行的顺理成章而又无比自然,他们彼此相爱,给对方带来了以前从没有过的体验,又相互鼓励和理解,知道有些东西是从我们骨子里带去的,没必要强行去改变它。人嘛,总是要相似又互补,才会格外的有吸引力。
一切美好,却在殷卓林与亓元茴准备谈婚论嫁的时候终止了。
所有人都反对他们的结婚。
殷卓林的家人还好,但也觉得自己太过于高攀,但也愿意尽最大努力给女方温暖,但是亓元茴的父母是极力反对,包括她最尊敬的爷爷。
但亓元茴是个什么样的人?从小任性惯了,觉得自己的人生就该自己做选择,哪怕父母跟她说了利弊,她依然决然的想要嫁给他,而不惜与家里闹掰、决裂,最激烈的时候还已死相逼过,到底是自己从小养大的女儿,拉不下面子只好“决裂”。
最初的时候还能接受自己不能经常买新衣服、新首饰,甚至不能去自己曾经最爱去的娱乐场所,因为在和父母决裂的同时,银行卡也被停了。
但好在他们还有爱情。
疯狂的□□欢爱也许能让人忘记自己身在何处,是何境地。殷卓林吻了吻她的嘴角,汗水在两个人皮肤上欢腾,他望着她安然昏睡的脸颊,内心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头地,给自己最爱的这个女孩儿一个家。
也许是不加节制的□□,哪怕事先准备了避孕套,亓元茴还是怀孕了。当她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是脑袋一片空白,继而是慌乱的。她自己都是一个爱玩的小孩,突然成了一个孩子的母亲,怎么想都让人难以接受。当听到亓元茴怀孕的消息以后,殷卓林是高兴,抱着她在原地又是转圈又是亲吻,语无伦次又欢快的像个孩子。“我要当爸爸了,我要当爸爸了。”却并没有注意到亓元茴并不开心的脸色。
没人知道她当时是怎么想的,也许以后会有人知道,但是,那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大城市消费太大,对比之下,殷卓林决定搬到一个三线城市生活。计划着能在宝宝出生之前,在城市里买套新房,如果可以,还能方便自己妹妹读书。
这个三线城市就是殷卓林老家的城市。
搬到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寻找新的工作,亓元茴表现了严重的水土不服,加上自己又正值孕期 ,急需营养,新工作没那么快找到,房子只能暂时租一个小房子,一到晚上治安就不好,那几年,流氓混混随处可见,还时不时有拿刀砍人的恶性事件发生。亓元茴从来没这么迷茫、这么累过。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累,心理也是。望着天花板板上从窗户透过的灯光倒影,自己突然有些厌倦了现在的生活。
也许是还犟着一口气,侧身搂住正在熟睡中轻声嘟囔的男人,吻了吻他的眼睛,渐渐靠在他的怀里睡去。
黑夜成辉,无声无梦间似乎隐约有着一声叹息,似无声可寻,也无处可寻。
看着肚子渐显,一件件事情却始终得不到解决。尽管每天照常不误的一个早安吻晚安吻,一个拥抱,却依然抵不住亓元茴的思考。
她总是静静的看着自己的手,手指比之前粗了,也黑了,感觉的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还是殷卓林帮他修的。以前她从来没做过菜,现在她学会了如何用韭菜炒鸡蛋,也知道做饭用电饭煲一定要多一点五厘米的水。
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却在这短短的一年半里做过了自己从前从来没想过的事情。这种感觉,真的很微妙。
亓元茴五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了强烈的孕吐,不得已,殷卓林只能送她回老家,摆脱自己父母照顾。
本来就知道亓元茴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为了他儿子糟了不少罪,受了不少苦,更是心疼。尽管现在这还只是个准媳妇儿,但就凭她为他们殷家生下孩子,就不会亏待了她。
亓元茴就这么平静的在老家生下了这个孩子,这段时间,亓家父母也只是答电话来问了一下,确定自己女儿还是没有回心转意的意思,更是气愤的挂了电话不再管她。
也许是这个孩子的出生让亓元茴有点想离开的心思都没了,她不能让她的孩子从小没有妈妈。
一时的改变是可以的,但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总是让人难以忘怀的。
自从家里经济开始好转起来,亓元茴又开始了漂亮打扮,尽管已经生了一个孩子,但始终是年轻,底子在,曾经保养的也好,一打扮看起来依然少女十足。殷卓林也常回家看他们母子,有空就带他们母子两出去玩。渐渐孩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因为还没有领证,只能算是个黑户,花钱找关系才户口落了下来。
再后来,殷卓林渐渐赚钱了,在城里买了房子落了户。一家人便在城里安了家,还给自己父母都置办了房子。
亓元茴又开始了重操旧业,抽烟喝酒样样来,没事还总喜欢去打打牌,搓搓麻将。在家人人真真的当了个家庭主妇,负责接小殷随上下学。
那是他们有时以来最大的一次争吵。
因为连续几天大暴雨,殷卓林总是不放心,出门前几次叮嘱亓元茴一定要去接孩子,但打牌输了好几千,正在气头上的亓元茴哪管得了孩子,眼里只有那些数字,想着如何一定要把它赢回来。
殷卓林冒雨回来路过楼下的麻将馆时,亓元茴正美滋滋的从里面走出来,还在高兴的与里面的人说着下回继续。殷卓林不由得一愣。皱纹眉头看向她道:“小随你去接了吗?”
扭头看见自己男人,原本挂在脸上的笑容一愣,才反应过来,自己忘了什么事。“我忘了。”
殷父黑着脸抿着唇,一声不吭的往外面走。此时天已经很暗沉了,心里不由得多了几分担心。
亓元茴撇撇嘴,不置一词,拎着自己的包包就往家走。
晚上,他们经历了第一次分房睡。
每每午夜梦回的时候,殷卓林总是躺着床上想,是不是就是那一晚,他们夫妻开始产生间隙了呢?
再后来,殷母越来越不着家,不会做饭,也不会洗衣,为方便照顾孩子,殷卓林只好让自己当时正读大学的妹妹帮忙看着孩子。
那时候,殷母不回家的时候经常是两三天,等到后面实在是累的不行,才回家换身干净的衣服。年轻的时候就爱玩,生下殷随以后越是拥有成熟女人的魅力。殷卓林对于她的晚归已经习以为常,毕竟自己也经常因为业务留宿公司。
但李丽就不一样了。同是女人,第六感总是告诉她,一切或许并不简单。她也旁侧敲击过,但殷父并不相信,总说,她只是爱玩。她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他们是怎么吵架的呢?
不知道。
什么事情都能吵起来,但也不算吵,殷父很少会回嘴,总是很安静的沉默。但殷母并没能就此消火气,反而自己看着他一腔不开,任你说什么我都不听,都无动于衷的样子更是来气。
五岁的殷随还会哭还会闹,后来慢慢接受了父母的相处模式,最后渐渐感到麻木,不再关心一切,觉得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母亲很少关心自己,父亲忙于工作。没有认真的相处过,又怎么会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呢。
再后来,殷父单独创业失败,家底全部掏空。也开始学会了用香烟解愁,来麻痹自己的中枢神经,渴望找回一份对生活的信心。
从小康又落回谷底,亓元茴从来没感觉这么累过。
看着殷卓林整日颓废,亓元茴突然坚定了自己那些天一直在纠结的问题。
没人知道她对他说了什么,也不知道她是何时离开的。
只是当殷随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再也没有了妈妈。小小年纪,望着窗外的晨辉,一个人默默红了眼眶。
因为没有结婚,一句分手断的干净彻底。几年青春就此结束。
乔若知道,故事并没有结束。
李丽抽完最后一口烟,才沉默的说到:“那不到一年的时间,我看他顺间感觉老了十岁,终日无所事事,脾气也变得十分暴躁,最开始的时候经常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后来才慢慢好起来,但他酗酒的习惯养下了,偶尔出去打些零工,补贴家用,倒还够。但一不高兴就会动手打孩子,孩子也老实,不哭也不求饶,衣架,晾衣杆,扫把不知道被打断了多少个。再后来,就是他自己酗酒的一个晚上掉河里淹死了。我给他收的尸。”
“我把他们的孩子接到了身边。”说着,似乎觉得自己声有哽咽,顿了顿继续道:“两个老人因为我哥去世,终日郁郁寡欢,也相继离世,就剩我了。”
似是有些释然的叹了口气,隐约间,似乎有晶莹的东西落下。
因为种种变故,李丽办理了终止学业,大四都没读完就出来找工作,为了两个人的生活。
如今,逝者已逝,生者还需要继续生活。如今,她也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知道了自己当年哥哥的不易,更是无法原谅自己的嫂子,明明如此一个漂亮的人,为什么如此自私利己?害得......别人把半生都搭了进去。
人生的变故你怎么说的准?
乔若曾经也以为有些感情是可以把它当做一种信念活下去的,它为生之意义,即我们一生都将追随和尊敬的东西。后来才知道,人啊,有时候执念不可以太深,得不到的,就不要要了。你苦苦去哀求,去祈求得到的东西,也许真正得到的时候,也不过如此,不是它怎么样了,而是在你们苦苦纠缠不休之后,早已经面目全非了。曾经,它可以是你曾经生命里很重要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你终有一天,你会明白,如果可以,你还可以让它变成你生命里,可有可无的那一部分。这就和现代人的爱情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