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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找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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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嬷嬷对这里早已司空见惯,因此也并没有什么特殊情绪,只是坐在马车里安安静静地闭目养神。
而丁香和姜三鲜则兴奋得不行,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不停地扒开马车窗户上的小帘子,悄悄往外面的街道上看。
丁香如此兴奋是因为,她自小就跟随小姐一直住在偏远的庄子上,从来没见过京城里如此宽阔的大路,如此繁华的街道。
而姜三鲜兴奋的原因却不同,她一心想要自己开家饭店自力更生,好远离男女主和主线剧情,以免自己被主角光环波及,所以现在并不是像丁香一样看热闹,而是在细心观察着街上的铺面,看有没有自己以后能盘下来的。
接连看中了好几个人流量大、装潢又不错还有厨房的铺面,姜三鲜连忙让王嬷嬷去打听租金,结果发现价格都高到令人咋舌,就算自己不吃不喝一整年攒下所有月钱,恐怕也不够付第一个月租金的。
打听来打听去,据说整条街上唯一租金稍微不那么夸张的、人流量比较大的待租地方,就只有一个……靠近街角的一个摊子。
这个小摊子是依着主人家的院墙做起来的,上面搭了个遮雨的顶棚,下面位置很小,仅够放下一张桌子,容纳两个人站在这里摆摊卖东西,十分简陋。但这个小摊子胜在地理位置绝佳,处于京城的繁华地带,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原本来京城之前,姜三鲜的心理预期是一栋处于闹市区、三层楼、有厨房、装潢好的大饭店,但现在却只能去看这种街边的小摊子,这落差也太大了,心里若说不失望,那肯定是假的。
但是她很快调整好了心情,毕竟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大饭店也是要从小摊子慢慢做起嘛!虽然看样子暂时是没有厨房现做饭菜,也没有大堂招待顾客,但也可以在府中先做好一些点心,到这里摆着卖呀!
她再次派马车夫去向小摊子的主人家询问租金,很快得到了回复:每个月二两银子。
“二两?”尽管知道这已经是这条街上租金最便宜的地方了,但姜三鲜还是被惊呆了一下。
京城这地方,果然是寸土寸金啊!
姜三鲜翻遍了自己随身带的在庄子上攒的散碎银两,就算全部加起来也绝对不够。
但她知道,这摊子今天是一定要定下来的。因为在这条街上位置好的地方,只有这个摊子是她勉强能想办法租得起的。如果一旦被其他人抢先租了去,同样的价格,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位置了。
可是姜三鲜身上实在是掏不出二两银子来,她仔细想了想,把自己手腕上那只手镯给撸了下来。
刚来到这个书中世界的时候,这只手镯就已经戴在她手上了,虽然她不懂玉的品鉴,但也能一眼看出来这镯子成色还不错,料子清透无瑕,颜色碧波荡漾,看样子应该是目前姜三鲜身上最值钱的物件了,要不拿这个来抵前几个月的租金?
丁香瞧见她的举动,猜到了她要干什么,略感惊讶,连忙上前劝阻。
“小姐,这可是姨娘生前留给你的唯一的遗物,真的要这样吗?”她很担心姜三鲜是因为失忆而忘掉了这手镯的重要性,随随便便就拿去给别人了。
姜三鲜这才知道,怪不得这个从小被扔在庄子上散养的不受宠的庶女,却会戴着一个这么好的镯子,原来是女配早逝母亲的遗物啊。
虽然她并非原身女配,对这物件并没有什么感情,但毕竟占据了人家的身体,最好还是保管好人家的心爱之物吧。
“用镯子抵租金”vs“保管好原身女配的心爱之物”,这两种矛盾的想法,在姜三鲜脑中激烈地打了好半天的架,她低下头思考了好半天,最后想了想,心念一动,还是把手镯交出去。
“丁香,把这个拿给摊子的东家,押在他那里作为租摊子的定金。最迟三天之后,我会带租金过来,和他签订正式的租赁文书。”
摊子的东家倒是个好说话的人,收下手镯以后,马上就爽快地答应了,并且写了一张字条作为双方约定租赁的证明,交还给了姜三鲜。
姜三鲜拿着这张字条,心中原本的些许焦虑总算是尘埃落定。
在这个孤独的书中世界里,她总算是有了一个暂时属于自己的摊位,可以继续做自己最热爱的事情了!
不过现在距离正式开摊卖美食,还需要拿到一笔创业基金,虽然现在勉强算是把摊位定下来了,但以后每个月二两银子的月租必须支付,所以她要想办法讨好主母金氏,多一些月钱在自己手里。
就这样拿着定金字条正想着呢,突然离摊子不远处的街角传来了一阵痛苦的呻丨吟之声。
姜三鲜也不知怎么的,听到这声音就被吸引了,情不自禁地快步向街角走去,丁香连忙跟上。
只见一位瘦弱的少年,似乎饥寒交迫,正侧躺在街角的巷子里,发出痛苦无助的声音。他身上的衣服都破破烂烂,跟路边的乞丐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看样子是个穷困的苦命人。
看到这场景,姜三鲜和丁香心中了然:这一定是个可怜人,穷得没地方住,饿晕在了这里。
“真是可怜见的。”丁香一向心软,见此情景忍不住向自家小姐提出了一个请求。“小姐,我们给他一些钱,让他去买东西吃吧!”
对于丁香的这种不合理的请求,姜三鲜连忙开口拒绝了。“那怎么行?”她们身上就那么点银子,还准备留着开店用呢,哪有余钱来救济穷人?顶多只能给他些吃食,尽尽心罢了。
这样想着,她轻轻地扒拉了一下这个奄奄一息的少年,想要给他塞点食物。一扒拉,少年原本侧着的姿势就正了过来。一阵风适时吹过,拂起他方才遮住脸的几缕头发,露出了一张苍白而又好看的脸。
尽管他衣衫褴褛、形容消瘦,看样子平时过的日子不会太好,但是这张脸却没有受到一丝摧残。
他的肤色白皙到了极致,犹如上好的羊脂白玉一般见不到一丝瑕疵。虽然由于缺营养的缘故,整张脸上看不出什么血色,但这份柔弱的感觉,配合上他精致得如同精雕细刻的塑像一般的五官,反而有了一种惹人怜爱的气质。
也许人们习惯于用“帅”或者“英俊”来形容男性的外貌,但现在面对这样一张脸,姜三鲜心中只能想到一个字才能恰如其分地形容到位——美。
她心里觉得有点可惜,因为她记得,在这个书中世界里,大家都更喜欢身材魁梧、皮肤黝黑、更有阳刚之气的成熟男子,譬如男主欧阳擎就是这样。也许因为这是古言吧,古代人的审美如此也并不惊奇。
少年的这种长相在这里可能并不十分受欢迎,可如果在现实社会,肯定是大受追捧。随便去参加个什么选秀节目,或者去某些直播软件上当主播,光凭着这一张精致绝伦的脸,都能马上捕获一群像姜三鲜这样的颜控女粉的心。
“我们把他捡回家吧!”被这少年的颜值完全捕获后,姜三鲜冲口而出。
话一出口,丁香和姜三鲜自己都吓了一跳。
丁香错愕了半晌:“小姐,你刚才还连钱都不愿意施舍,怎么现在突然要直接把他捡回家了?这转变……也太大了吧!”
但还没等姜三鲜回答,丁香的小脑瓜就自己转过来了:“小姐,我明白了!你一定是觉得给钱不够,必须把他带回去治病照顾才行!不愧是你!真是菩萨心肠!思虑周全!”
姜三鲜没预料到丁香居然会把自己想得那么好,差点忍不住笑出声。因为她只是被面前的美貌冲昏了头脑,一时冲动而做出荒谬决定罢了。
这人看着瘦,没想到实际还挺沉的,不过面对美貌,姜三鲜的行动力就和面对美食一样惊人,在丁香的协助下,还是把他抬到了马车前。
王嬷嬷对于这突然出现的状况倍感吃惊,连忙急切慌乱地询问:“二小姐,这是谁呀?怎么捡了个乞丐来?”
说完还用手在鼻子旁边扇了扇,一副很嫌弃的样子,尽管这少年只是穿着破烂但并没有脏污臭味。
姜三鲜随意找了个由头,“这是我新招的小厮,身体不太好,正好带他回府治病。”
对于这么一个蹩脚的说辞,王嬷嬷当然是全然不信的。“二小姐,您可别说笑了,咱们户部尚书府规章严明,可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能随便往里带的。”
说着,王嬷嬷张开双臂挡在马车前,阻止她俩把人放上马车,大有一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丁香见王嬷嬷这架势,无助地看了看姜三鲜,姜三鲜却丝毫不慌,自信地问了一句话。
“我包袱里还有一些东西没吃完,王嬷嬷要尝尝吗?”
王嬷嬷嘴唇微动了几下,本想再次出言规劝,但想了想姜三鲜做的那些美食,马上就放弃了。
“二小姐说得对,确实正好缺一个小厮伺候,咱们快把他带回去吧!”
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姜三鲜、丁香还有那个没醒来的少年在马车里,王嬷嬷和木讷的马车夫坐在马车外,重新踏上了回户部尚书府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