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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山重水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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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白驹过隙,顷刻掠过天地。
我们来到遥城已是三月有余。腹中的念念也已经六个月大。
亦宣看再留在此地对案子也不会有太大帮助,留下几名侍女常住在此地看守宅院。带着我们启程回位于研城的家。
离开时很是不舍,我是真心喜欢这精致慵懒的小镇。
亦宣看我神情黯然,拥着我轻声安慰。
宝贝,你若喜欢此地,等念念出生满月、你身体恢复后,我们一家就回此长住如何?
往温暖的狐裘里缩了缩。安心地闭上眼点点头。
想象着念念在日光下的石板路上绽放微笑的幸福模样。
马车缓缓经过出事的茂密丛林。手心紧张地不停出汗。
亦宣紧紧地拥住我,宝贝别怕,不会再有人伤害你们。
小石头调皮地探头进车内,小主,王爷已经命人把方圆几百里的山贼都剿灭干净了呢。
我汗颜。
抵达水榭时正值深夜。
已经预先知会了众人我们要到,整个水榭灯火通明。
下车的一瞬我抬头看见许久未见的若常。又惊又喜。
若常边扶我回房边解释,说她家中有事回家探亲去了,情况紧急没能告诉我一声,希望我和亦宣能原谅她的不辞而别。
我摆摆手,并未责怪她。
宝宝一路上不时地踢打我的小腹。淘气得如此惹人怜爱。
亦宣命人将郁娘为我们做的被褥仔细铺好,哄着舟车劳顿后疲惫的我去睡觉。
很快,在柔和的桂花香和熟悉的怀中,我香甜地坠入黑暗。
几日平和安宁后,州官突然心急火燎地登门求助。
见了亦宣和我,顾不得礼节寒暄,直接切入正题。
研城城南的一户普通人家于两个月前向官府报案,称他们的女儿失踪,官府的捕快们搜寻了许久,未果。昨日清晨那女子的尸体被人在城外的林中发现。仵作验尸后证实女子死亡不超过十日。
州官龙太觉得事有蹊跷,回忆起三个月前也有另一户人家报案称女儿失踪,两人的年纪大致相当。为防万一便派人仔细搜寻了林子。果不其然,林中又找到一具女尸,后被证实就是第一个失踪的女子。令人不解的是,仵作验尸发现她死亡已近两月,尸体已严重腐烂。
捕快们从现场没有找到多少有用的证据。今日,一户人家又报案称女儿于今早失踪。龙大人怕百姓恐慌,下令封锁这起案件。因为知道泽王爷带夫人在此安胎,本不想用此事打扰我们,可案子毫无进展,万般无奈下只得上门求助。
亦宣看看我,意是问我怎么想。
还有半月我们就要奉命启程回京城,随着宝宝的长大,身体也更加容易疲惫。这样的状态的确需要安心养胎,无法全力投入案子上。而且连手上那宗连环灭门案都尚未水落石出,再接新案子会不会不合适。
我低头纠结了很久,还是决定接下这案子。但亦宣和龙大人商量好,我每天只能抽出少量时间看案子,除了去现场和看尸体外尽量不外出走动。半月后若是案子没有进展就暂时搁置,待宝宝出生我身体恢复后,再返回继续查案。
龙太忙不迟迭地一口答应亦宣。再三强调孩子和殷妃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一脸救星降临的模样。
州官告辞后,亦宣满脸心疼地问我会不会太辛苦。我亲了亲他,让他放心。
翌日,亦宣陪我去府衙看尸体。
被杀的少女年仅十八,与我一般年纪。在人生最美好的豆蔻年华香消玉殒。
尸体被细心的州官用大块冰块保存好,腐烂程度较轻。
仵作对死亡时间的判定为少女死亡的时间在十日之内。死因是被人扼住颈部窒息而死,也就是被掐死的。除颈部淤痕外全身有旧反抗伤,表示死者在很久以前曾挣扎反抗。仵作在检查后发现少女被□□过。
一旁陪同的州官龙太说,昨日少女的双亲在认尸时提到,他们的女儿从来不这样打扮,尸体身上的衣服、首饰以及装扮与失踪时完全不同。奇怪的是,这点与最早死亡的那个少女无异。两人尸体所着的衣物,发簪甚至发髻等都近乎完全相同。
用手轻捏尸体肌肉,发现尸体已完全僵硬。按理说死亡已超过72小时后尸僵就该逐渐缓解直至消失,可为什么这尸体的尸僵程度依然如高峰时期一般?
我疑惑,想起州官说过第一名少女被发现时腐烂程度与死亡时间不符,莫非她们被人做过防腐处理?
挥手叫来小石头,让他检查尸体有没有被异常用毒的情况。
对着小定和泽家两兄弟交待了些事儿让他们马上去做,让州官府衙的捕快们将案件详细卷宗整理后送到家里。
再仔细地检查了两具尸体一遍后,方与亦宣离开回了家。
两天后,我交待的事做得差不多了。石头通知了龙太来到水榭,开始整理案子。
因为已是身怀六甲,很容易就会疲倦不堪。这次的案子就让几个心腹将线索整理出来,我只需舒服地靠在亦宣身上听完再尽力做做侧写即可。
小石头在检查中发现,两具尸体在死后都被人在胃里灌进水银,还被人冷藏过。不同的是前一名少女明显腐烂得较快,而后一具尸体的防腐技术相较之有了不小的改进。
小定三人听了我的话去了现场,按照我的说法仔细地找了一遍,也有些许收获。
仵作也依着我的需要重新检查了一边尸体,亦是发现了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从已发现的两具尸体来推断,可以确定凶手是同一人。失踪的那个姑娘也应当落入了他的手中。”
“尸体被发现时,都是被人好生安放在林中而非随意丢弃,且用枯叶盖好。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掩盖尸体,而是出自凶手的心理。有两个可能:一是凶手感到后悔,希望给被害者以某种尊严;二是凶手对被害人存有某种感情,有可能是认识她们的人。
“从两个受害者被绑走到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以及两人被保存的手法及程度来看,凶手保存尸体的手法日益熟练,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也逐渐变长。头两个受害者失踪的时间仅相隔1个月,而第二、第三个受害者的失踪时间延长到两个月。由此可以推断出凶手再次行凶的时间与他手中的尸体的保存程度有很大关系。”
“有数据表明,九成的被绑架者会在头十八个时辰内被杀。但是第二具尸体在被发现十日前才被杀害后保存,凶手留了她一个多月,为什么?而且这一个多月里没有人听到或看到她,不是很奇怪么?”
“两具尸体身上都换上了近乎相同的装束,发髻相同,首饰相同,连脸颊的被刺上痣都是相同的。我想凶手是想将她们打扮成与自己相关的、已离开他的某个人的模样。那个人可能是他夫人、姐妹、母亲或深爱的女子,应当是已经去世。”
“两个受害者都被□□过,但并没有撕裂伤。两厢情愿不大可能,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被下了药。这也可以解释为何没有新的反抗伤。”
“既然她们是对他很重要的女子的替身,为何还会被扼死?解释只有一个——那个人曾经背叛过他。无论是真的背叛还是仅是他的假想,他由于这件事对那个人有极深的怨恨,所以才亲手扼死了她们。”
“在她们死后,他不想失去她们,这时他就把先前的爱投射到了她们身上,保存尸体直到开始腐烂后丢弃。
“凶手为男性,二十岁以上,独居,应当是个有钱人。从他保存尸体的手法可知此人通晓医术,可能是大夫、医馆学徒、或从事丧葬的人。他有自己的房子而且很大,那房子或许有个一样大的地下室。家中干净整齐,常购珠宝与上好绸缎。”
“此人不与人交往,但可以将自己毫不费力地隐藏到人群中不被察觉。以前一定有过案底。原因应当就是为了这个女人。”
“现在就从这几个方面分头调查。”
“如果及时发现凶手,说不定那个姑娘还有救。切记,此事不可张扬,暗中调查即可。若是凶手得知官府查案的进程说不定会改变作案手法,被逼急了谁都保不准他会干出什么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