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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9 节 ...

  •   1937年12月31日,新年前夜,所有人都在准备新年庆典。伦敦的冬季很湿冷,我在飞雪中带着礼物飘进孤儿院斑驳的铁栅栏,移动到一楼最左侧小房间的窗口轻轻敲了敲。

      玻璃窗很快地打开,年满十一岁的汤姆小朋友出现在眼前,细碎的风雪从他打开的窗户吹进去,纷纷洒洒落到他身上。

      “生日快乐,小R。”让闪亮亮的金币浮在他面前的雪花里,我感觉心情非常愉快,“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虽然不清楚它的国家和年代,但这我收藏中最可爱的一枚。”

      “谢谢,我很高兴。”让雪花和金币一起落到手心里,汤姆笑了起来。因为没有其他礼服的关系,他今天晚上又穿上了圣伯恩的校服。黑色的皮鞋,笔挺的深褐色长裤,很有几分西方古典风味的单排扣上装,里面是立领的白衬衫,打着紫罗兰色的领结,上衣的胸口附近还绣着类似于英国国教会的E字型校徽。

      “请让我引领您,最尊贵的客人。”黑亮的眼睛眨了眨,汤姆忽然姿势标准地微鞠了一躬,伸出了手臂,配合他身上整洁得体的正装,梳得一丝不乱的头发,很有些穿越时光的味道。

      “感谢您的盛情,亲切的主人。”提着不存在的裙子屈膝,我伸出手去。真是可爱啊,超大号布娃娃。

      敞开的玻璃窗在我们身后无声的关闭,眼前跳跃着烛光和壁炉的火焰,气氛确实很好。不过我煞风景地想到,现在也很有点恐怖片的味道——风雪交加的夜晚,冰冷冷的孤儿院一角,失怙的少年举办庆祝他十一岁生日的晚会,唯一被邀请的客人是个没人能看见的灵魂。接下来的情节通常是匪夷所思的谋杀和死亡?我莫名其妙打了个寒战,真狗血的剧情。

      “依,要不要来点杜松子酒?”带着我坐到桌边,汤姆拿出一个小巧的瓶子,以一个殷切的主人的态度,很称职地询问道。

      “嗯,稍微要一点,我想尝尝。”看来汤姆是抽空去科尔夫人的办公室转了一圈。虽然顺手牵羊是不对的,但对于这种能让她少喝一点的行为,我倒是不反对。

      这五年对于不再受身体约束的我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不过我身边的人和事却改变了很多。孤儿院的德瓦夫人去世,接替她成为管理人的,是我十一年前刚到孤儿院时见到小姑娘诺维亚。她在七年前嫁给了附近一个姓科尔的工人,被改成为科尔夫人。她婚后的生活很不如意,又加上孤儿院繁琐的工作,这两年染上了酗酒的习惯。

      约翰神父已经升任为主教,不再居住在附近的小教堂,但他此后似乎更愿意帮助汤姆这个虔诚又成绩优异的孤儿了,我经常可以在桌子上看到他们往来的信件。

      但愿上帝保佑,让约翰爷爷再高升些吧。最好能成为约克大主教或者坎特伯里大主教,那样他总该没空来劝教汤姆了。每次看到桌上摆着那些大部头的公祷书、尼吉亚信经、使徒信经和阿塔拿修信经我就眼晕。

      本森他们和汤姆的关系一直没有改善,没有更坏,但也没有好的发展。汤姆真是个执拗的小朋友,虽然他愿意在学校结交一些更亲密些的同学,但总是很冷淡地对待孤儿院的同龄人。当本森他们试图伸出橄榄枝时,汤姆目光中闪动的情绪似乎是警惕,我有些看不透他的想法。

      三角脑袋的棕色小蛇娜娜经过几次蜕皮,长到了三十厘米左右。我有些发愁,按照这种成长速度,在汤姆成年离开孤儿院之前,它会不会占满衣橱里我们放书的那两层?

      它正在冬眠,不过为了今天的晚宴被汤姆抱出来,现在就盘成一团睡在我面前的桌子上。当然,汤姆并不是想准备蛇羹之类的菜肴,而是为了让我借用一下。

      这几年我清醒的时间前所未有的多,活动范围也扩大到了汤姆附近五六公里的样子。而且我还发现自己有了传说中鬼怪的能力,可以附身到生物身上。虽然感觉并不舒服,思维也受到影响,但偶尔还可以像今天这样,解决一把口腹之欲。

      汤姆建议我附身到人类身上试试,他愿意做实验品,但被我拒绝了。万一我进去后出不来了,弄得他一个身体里两个灵魂,还是不同性别……太可怕了,我宁愿在外面飘着,等我自己降生。

      最后就说到汤姆同学,他现在已经六年级,明年就到了小升初的毕业阶段。综合了一下他这几年的学习情况,我认为所谓的精英也不过如此了。

      因为他决定向医学方向发展,所以我开始把自己到之前学到的生物知识慢慢教给他。我学的是文科,不过生物作为我最喜欢的课程,即便是文理分班后,在考试时拿到年级第一名也什么问题。可是在教授汤姆的过程中,我现在对于自己的成绩排名有点动摇了,他的正确率基本和我一样,而且能比我更早得出结果。

      于是乎,我有些忘乎所以了,很干脆地把在生物学上我所知的一切都教给他,看他到底能理解到什么地步。结果在上一个暑假里就出现了很穿越的一幕——我们趴在书桌上画碱基对,分析某某人的某某遗传因素是显性还是隐性,研究如果是性染色体上的隐性致病基因,那么遗传给男孩和女孩的几率有多少。到了这个地步,即便我对现代科学史非常生疏,也敢肯定这绝对是超时代的剧透了。

      我只好额外嘱咐,让他不要随便使用我告诉他的理论。写作业前千万要先查书,如果书上没写,或者和我教的说法不同,就来和我讨论一下。他毫无异议地答应了,丝毫没有问我为什么的意思。

      从这点来说,汤姆是个非常适应社会的孩子。除了受年龄和阅历的限制,他更容易冲动之外,我觉得自己在很多方面的社会能力都比不上他。比起我们这种成长在温室里的孩子,他可以说从出生那天开始就在接触社会了。

      这一点在附近的贫民区并不是稀罕的本事,那些不超过十五岁却混迹在街头八九年的少年们都有这样的能力。不过汤姆除了具有他们身上那种市井的圆滑机诈外,还有一种受到良好教育的礼貌仪态,这应该和他所在的学校环境有关。

      我偶尔还是会担心周围的环境对他的影响问题,因为我看过汤姆和勒索他财物的少年打过一架,并从那次之后,希望未来再也不会看见。如果非要评价一句,我只能说汤姆在这种粗暴的体育项目上表现得和其他方面一样极具天赋,这点从那几个少年从此在他面前绕路的避让表现也能反映出来。

      “依,你喝醉了吗?”可能是我有点走神,汤姆伸手碰了碰我的脑袋,却由于我对于身体的生疏,一下让娜娜的头扎进了酒杯里。

      “小R,你轻一点,蛇的身体我很不习惯。”我挣扎着从杜松子酒里抬起头,嘶嘶说道。天啊,真是难以控制,附身在蛇身体里只要稍有动作,就好像不断在进行蝶泳一样。

      “对不起,依,对不起。”汤姆急忙拿起旁边的餐巾,似乎是想帮我擦一下沾上的酒水。

      “拿起我,拿起我再擦。”我连忙提醒道,怕再被按进酒杯,或者随便哪碟点心里。不过话出口后,随即想到这个动词用在人身上太不合适了,该用什么?捏起我?抓起我?扶起我?

      “别担心,我来抱着你擦干净。”他微笑着说道。很好,还是汤姆小朋友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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