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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Chapter 45 ...

  •   朝闻道 45

      南盛市开经区公安分局 监察委员会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420年9月1日14时3分至9月1日16时27分

      询问地点:南盛市开经区公安分局

      询问人:叶青李建强

      记录人:王嘉宜

      被询问人姓名:辛小水

      性别:男

      年龄:39

      工作单位及职务:无业衔尾蛇组织前华夏东南区头目

      住址:不明

      联系方式:不明

      叶青(出示工作证、出具书面询问通知书):我们是南盛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我是支队长。根据《华夏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并要求你如实供述,故意隐瞒事实或作虚假供述要负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辛小水:我知道了。

      叶青:现在我们按照《华夏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向你宣读送达《告知书》,以上告知事项听清楚了吗

      辛小水:听清楚了。

      叶青: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将对今天的询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你是否同意

      辛小水:我同意。

      叶青:根据相关规定,分局进行笔录等时可以到所在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监察机关提供证言。你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又犯新罪,符合累犯的条件构成累犯,理应尽快尽早进行处理;基于你提出主动如实报告与前任工作地点相关信息,回答审讯人员的提问,我们在分居看守所进行笔录。你对此有异议吗?

      辛小水:我选择在这里,到这里接受笔录是我提出来的。

      李建强:谈一谈你的基本情况。

      辛小水:姓名辛小水,曾用名无,性别男,2369年7月3日生,身份证号[此处做隐□□理],籍贯江东区平金县盼归村7组。曾工作于诺斯蒂无上心灵奥伦博特,拓展部华夏分部。

      李建强:你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近亲属的姓名、年龄、职业等基本情况)。

      辛小水:南盛市福利院。我没有父母和家庭。

      李建强:请再说一遍工作地点。

      辛小水:诺斯蒂无上心灵奥伦博特。

      李建强:一般也叫衔尾蛇。

      辛小水:对吧。

      李建强:在2411年8月25日衔尾蛇发表声明断绝与你的一切关系往来并愿意协助华夏警方抓捕你后,你们还有联系吗?

      辛小水:我一直在奥伦博特工作。

      李建强:好的。是否触犯华夏刑法,曾被进行过刑事追究

      辛小水:有。

      李建强:请说出时间原因、刑事追究机关及刑事追究种类。

      辛小水:[此处做处理]
      [案件卷宗详情见:file.最高人民法院–南盛市–2397.10.〈266.3高额诈骗及其他〉]

      ……

      叶青:你的刑事处罚已经下来了。

      辛小水:我知道。

      李建强:今天进行的是件的背景调查,不涉及其他的内容,我们希望快些结束,希望你能配合。

      辛小水:好的。警官,我是死刑?我还能活几天?

      李建强:说说黑蝶。

      辛小水:哦,假设你们对生物学有一定了解……仿生机器人,实验室试制阶段的第一产物,实验室?实验室就是研发部,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试制阶段据我所知已经进行,超过五年了,我离开奥伦博特……我离开衔尾蛇。的时候,已经开始大规模投产。原型是黑蛱蝶,比较少见,全世界仅存最后一种双翅原黑的蝴蝶。磷粉挥发致使昏迷,那肯定的,不过不是每一只;试制核心目标也不是大规模杀伤致幻效果。有一只头蝶。项目负责人直接操控,摄像收音也……[以下略,案件卷宗详情见:file.其他–南盛市–2420.09.〈110.01间谍及其他〉〈华夏安全法实施细则〉]

      叶青(拿出证物):请你辨认这只蝴蝶。

      辛小水:不是。

      叶青:如何辨认头蝶?

      辛小水:总监控摄像头上有研发部部长的标记。

      李建强:他叫什么?

      辛小水:不知道。他的代号是月亮,研发部所有的试制品上都有半亮的图案。

      李建强:研发部部长的标记,实验室负责人,试制品有月亮标记。

      辛小水:是的。

      ……

      李建强(出示资料):五月二十四日的“五·二四阁楼杀人案”,你有什么了解?

      辛小水(翻阅资料,长久时间的沉默):也是实……研发部产物。我们叫G096号,或者礼帽,礼帽是部长的。是我在南盛市负责接应,放在中心公寓4003户。

      李建强:4003户的受害者是你杀的吗?

      辛小水:我提供了一些帮助。

      (长时间的沉默)

      叶青:那说说其他的。我们曾于八月二十日接到过杨家公馆的报警电话,当然,直接与事务所对接,我想你也知道报警内容。

      辛小水:那与我无关。

      李建强:关于这件事你知道多少?

      辛小水(大笑):你应该去问那个女人!她先找到我的……她说要杨家的东西。杨家有她要的东西。

      李建强:她?她是谁?

      辛小水:豪门恩怨我见多了,小老婆嘛!——记忆植入也是他们的事。

      李建强:他们呢?

      辛小水:警官,你什么都不知道?……那个女人本来也是……

      (沉默)

      辛小水:老头子的贴身秘书嘛,也在那里呆很久了。好几年前在实验室见过她,后来离职去……奥伦博特出去的人,最后都会回来的。

      叶青:我们在其他人的笔录中,还注意到,你们似乎很在意事务所的新警员。

      辛小水:这就不是我知道的,不如问问蝴蝶吧,它们很喜欢他。

      叶青:好的,今天先到此为止。

      李建强:本次询问中,有无非法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或者其他证据的情形

      辛小水:没有。

      李建强:你还有无补充

      辛小水:明天还有吗,警官?

      李建强:你以上所讲的是否属实

      辛小水:属实。

      李建强:你核对一下笔录,和你说的是否一致如果没有阅读能力,我们会向你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确认笔录无误后,请签名、捺印。

      辛小水:好的。

      (字迹)以上笔录共7页我已看过,和我说的相符。

      证人:辛小水(签名、捺印)

      日期:2420年9月1日

      询问人:叶青,李建强

      记录人:王嘉宜

      (具体内容询问注意:询问过程中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不得采取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证言;内容要完整。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都要记完整,重点内容、重要情节有必要重复;记录要客观。我们在办案制作笔录时不能掺入办案人主观意识,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当事人的所讲的真实意识。)

      注:注意笔录的关联性。笔录的关联主要有两方面的情况,一是这次笔录与以前所取的材料要互相衔接、互相印证。

      ……

      南盛市公安局
      情况通报

      针对 “嫌疑人看守所内自杀” 一事,开经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9月2日,南盛市开经区公安分局发生一起服药自杀警情。

      南盛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死者 (辛某某,男,39岁) ,系9月2日晚,服用4g自杀用药物(□□,俗称砒霜,分子式As2O3)。证物已受检,初步判定为由于看管监视不当,衔尾蛇组织(嫌疑人前工作地,诺斯蒂无上心灵奥伦博特)实验室试制品运送。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该嫌疑人曾因诈骗罪被江东区平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为报复社会,多次与衔尾蛇组织与东南区警方发生冲突,曾无端杀害多名市民群众,残害无辜百姓,制造社会动荡恐慌氛围。

      29日凌晨2时许,刑警在南盛市体育馆地下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辛某某交代了与租一个的联系、多年前在中春市将多人杀害等多项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辛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多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殴打警方,其行为已触犯《华夏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妨碍公务罪、杀人未遂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辛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尽管由于态度良好,配合警方工作,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月2日,经谈话告知,被告律师对死因无异议。

      南盛市公安局将认真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感谢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南盛市公安局
      2420年9月2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Chapter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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