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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说起来秀秀也很可怜,她姐长得像她爹,且过了十岁又算得上是个大孩子了,加上她姐原本就听话,她爹倒很少打她的;而她小妹梅梅因为眼睛上的小瑕疵,即便她爹再怎么重男轻女看了也有几分不忍心,毕竟像她这样的长大了很可能嫁不到好人家。而且她年岁也小,她爹每每想打她时也会强忍着怒火逼着自己转移目标,将藤条唰地一下抽在了旁边的秀秀身上。
      这就是身为老二的悲哀了。老话说的好,爹疼长子,娘疼幺儿,夹在中间的老二往往是最尴尬的那一个。
      秀秀有时候会嫉妒她姐和她妹,更多的时候是怨恨她爹,因为她爹打起她来从来不会心慈手软。那个年代的人们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说法,打起孩子来跟打仇人似的。
      她最羡慕的还是她的好朋友芝兰,家里就兄妹两个,她爸妈对待两个孩子都像宝一样。
      对于白天要带孩子还经常挨打的秀秀来说,晚上是她最幸福的时光了。
      秀秀最喜欢的是除了冬天以外的夜晚,她可以把白天抱着不离手的弟弟丢给她娘,然后领着小妹梅梅,在洗过澡后去找村中的小伙伴们玩。
      大姐芳芳是不愿意同她们玩在一处的,觉得她们都是一些小屁孩,她自有她的一群伙伴闺蜜们在等着她。
      星星们在天际闪烁,一闪一闪地放着耀目的光芒。一轮挂在天边的清冷月亮,有时候是圆的,像家里那个最漂亮的红色带花边的盘子;有时候是弯的,像村后芦苇河边不知道谁家停着的小舟。
      无论寒来暑往,孩子们自有孩子们的欢乐。
      春天,油菜花开了,他们到野地里割猪草,过家家,你当爸来我当妈,大家共同创造一个家。
      夏天,池塘里的荷叶菱角长得遮天蔽日,他们要帮着家里去放牛。把牛牵到一处水草茂密处,放开缰绳任它自己在那吃草。他们摘下荷叶做帽子,采来荷花扮仙子,可以自导自演地演出好长的一部电视剧。
      秋天,地里的各种庄稼都成熟了,这是个繁忙的季节。他们帮着大人们收割采摘,累的腰都直不起来。但只要看见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们,马上就变得神清气爽了,还能和伙伴们一起嬉戏大战个三百回合。
      冬天则是休眠的季节,大人们都躲在家里猫冬,小孩子们却极不怕冷,偷了家里的糍粑豌豆到旷地里野炊。小伙伴你寻一把柴我找一把草,很快就燃起了熊熊的火焰,在火里面烧烧自家的糍粑和豌豆,那滋味别提有多香了。
      曾经的秀秀虽然家里有好些家务活要干,但总能忙中偷闲挤出些时间来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可自从弟弟出生后,她除了晚上就再也没有别的时间用来玩了。
      秀秀来到芝兰家,那里已经有一群小孩子们在等着了。芝兰家门口的晒谷场是全村最大的,又整治得极为平坦,村里人离得近的平常晒些什么东西总喜欢晒在她家门口,晚上自然也就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场。
      孩子们玩着自编的游戏,嘴巴里唱着那祖辈遗留下来的童谣,清脆的笑声随风飘荡。
      天上的月亮也好奇地睁大了眼睛,凝目注视着这些玩耍打闹的孩子们。
      碰上月亮极大极圆时,孩子们会抬头仰望星空,看着天边那些数也数不清的星星,讲起了许多古老的神话故事。
      其中有好些是关于星星和月亮的。有牛郎织女星的,有北斗七星的,还有太白金星和嫦娥奔月的故事,那些好听的故事,似乎总也讲不完。
      那个时候的空气没有现在这样污染严重,空中密密匝匝地全是星子。月华如洗,繁星似水,月夜下的景物仿佛都叫这月色给镀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如今也只能到人烟稀少的少数几个地方才能见到此番景象了。
      蔚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开满各种野花的原野,可爱活泼的小伙伴们,这一切都构成了秀秀记忆中那无比美好的童年。
      经历了风霜雨雪洗礼后的秀秀蓦然回首,才发现这段孩童生活虽然物质贫乏,有父母的呵斥打骂相伴,却是她一生中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
      小时候的痛苦难过流流眼泪就可以过去了,而成年后的心酸苦痛是无法诉诸于口的。
      它像一把钝钝的剑,虽不十分尖锐,却时时刻刻悬在你心田,慢慢地腐蚀你,让你变得麻木,颓废,直至失去生活的勇气,变成你最不想成为的人。
      秀秀后来并没有怎么上过学,她将她的弟弟带到五岁后,她爹为了让她认识两个字能写自己的名字,才把她送到村办小学念了一年级。
      十三岁的秀秀坐在一群六七岁的小孩子中格格不入,她勉强读完了两年,就辍学不念了。
      如果她的生活是一本书或一个电视剧的话,我们的秀秀将成为史上的第一个文盲女主角。
      秀秀虽然没有女主角那样知识渊博,但她和所有的女主角一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长得漂亮。
      十五岁的她长得不胖不瘦,皮肤嫩的像刚出锅的嫩豆腐,她有一口洁白的玉米粒似的牙齿,笑起来更是好看。
      她跟着村里一位手艺极好的裁缝师学起了手艺。师傅为人非常严厉,手下的徒弟们常被他训斥得瑟瑟发抖,唯独秀秀例外,连师傅都夸她极有天分,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人。
      日子虽然没有旁人那般前途光明,但也算得上小有盼头。只要她学好手艺出了师,跟着村子里的小姐妹一起出去打工,未尝不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但人生命运的改变往往就在一瞬间,就在秀秀跟着师傅学了一年手艺后,她八岁的弟弟出了事。
      他背着父母和村中的小伙伴们一起去学游泳,就在那条他婴儿时期曾经去过的芦苇河边,一个猛子扎下去后,就再也没有起来。
      爹娘痛失爱子,简直像天塌下来了似的;她也伤心难过,弟弟从小由她一手带大,两姐弟的感情不可谓不深厚。
      日子再难生活总得继续,两年后秀秀手艺学出了师,她那对陡然间苍老了许多的爹娘久未曾开怀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丝笑意。
      他们决定将秀秀留在家里招女婿,农村许多无子的人家都是这样做的。地里的农活需要年轻强壮的男人来干,而他们却在一天天地老去。再说他们家的血脉香火也要延续,不然百年后谁来给他们烧纸上香,他们可不想做那无人祭拜的孤魂野鬼。
      秀秀的大姐十九岁时就出了嫁,嫁的不远,就在五通河对面的一户人家。
      大姐嫁的是位腿脚不灵便的小伙子,只为着她爹想多收人家的一点彩礼钱,好把他们家破旧的屋子建成新的砖瓦房。
      她当时也反对过,觉得这样对大姐太不公平了,大姐完全可以去找一个健全的人。可没曾想到的是大姐自己居然愿意出嫁,她的理由是对方家境好,她过穷日子过怕了。
      好在这位姐夫除了腿脚有点问题,各方面能力都还是不错的,对她姐也非常好。俩人婚后生了个女儿,夫妻二人宝贝得不得了。
      二十岁那年,秀秀结婚了,新郎是秀秀在外打工时认识的一个小伙子,外表长得非常帅气,最重要的是他愿意上门入赘做女婿。
      婚后起初的生活是甜蜜的,但随着女儿的降生二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小伙子是隔着好几个省的外地人,因为地域的不同光生活上的差异就让人头疼,更不要说他还好赌,和秀秀爹一样。
      两人勉强凑合了三年,在女儿两岁的时候,这个男人收拾行囊离开了家,并偷走了家里所有的存款,再也没有回来过。
      家里不能没有劳动力,好在他们当初结婚时只请了喜酒,并没有拿结婚证,于是在大女儿萍萍三岁时,秀秀再婚了。
      这回的丈夫是经人介绍的,比秀秀要大上七八岁,因为家贫貌丑一直没讨上老婆,因此才愿意来生有一个孩子的女人家里入赘。
      秀秀对再婚丈夫的要求很低,不谈感情,只求能好好过日子就行。她曾经追求过热烈浪漫的爱情,到头来却被伤得体无完肤。
      她想,像现在这样就很好,她需要一个劳动力,而他,需要一个老婆。
      只要是人就会有私心,秀秀的二婚丈夫也一样。
      他们在一起后又生了个女儿,这个男人只疼爱自己的小女儿,对前头男人生的女儿不闻不问,有时候还恶言相向。
      小萍萍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她有一对重男轻女的爷爷奶奶,有一个不喜欢她的继父,还有一个因为讨厌她的生父而对她无比冷漠的母亲。
      她每天都是一个人玩,因为家里没人愿意和她玩,她要去看妹妹也会被人粗暴地呵斥出去,嫌弃她太脏。
      她也不愿意脏的,可是没人给她买衣服,她穿的还是一年多前的旧衣服,因为长得快手脚都短了一大截。也没人愿意给她梳头洗澡,奶奶想起来的时候就给她洗一下,想不起来的时候就算了。
      因为她的父亲不争气,家里所有的人都恨他,也连带着不喜欢她。
      而且她还不是个男孩,只是个女娃。
      妈妈自从有了小妹妹后,全副心思都放在了妹妹身上。她会为她唱催眠曲,亲亲她的小脸蛋,而看到她时却像没看到一样。
      村里的其他小朋友也不愿意和萍萍玩。农村现在的小孩跟从前比娇贵了很多,穿的都是干干净净的,谁都不喜欢同萍萍玩,害怕她把虱子过到他们头上去。
      小萍萍每天早上起来在桌上吃点冷饭,然后一个人跑到村口去看。她在等她的爸爸,她希望她的爸爸哪一天能回来把她带走,然后像妹妹的爸爸一样疼爱着她。
      家里只有萍萍的小姨对她最好,不会因为爸爸的关系而讨厌她。
      可是小姨在外面打工,每年要到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她一个人还是很孤独。
      萍萍六岁这年的冬天特别的冷,是近十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北风呼啸着刮过农村屋顶的烟囱,天际密密麻麻地飘洒着细细小小的雪花颗粒。
      萍萍穿着别人家孩子不要了的一件旧棉袄,因为洗了太多次穿在身上有点单薄。她自己梳了梳头发,准备跟着爷爷一起去看别人家杀年猪。
      萍萍经过堂屋时,发现妈妈正在逗两岁的妹妹玩,手里还拿着一只剥好皮的桔子。
      她用渴望又羡慕的眼神望向了妈妈和妹妹。
      秀秀看见了这眼神,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的那个自己。她将手中的桔子递给了萍萍,并第一次帮大女儿重新扎了扎她自己没梳好的头发。
      萍萍的双眼亮晶晶的,眼里满是喜悦。她在妈妈给她梳好头发后突然拉低妈妈抱了抱她,抱的紧紧的,直到看见爷爷出门了,她才放开秀秀,跟在爷爷的身后做了一条小尾巴。
      杀年猪是个力气活,需要几个男人来完成。主刀的男子正在磨他那把待会要用的尖刀,旁边放着一个极大的木盆,里面装满了热气腾腾的极沸极开的水,等到杀完猪后会将死猪放入此盆中来褪毛。
      当杀猪匠将雪亮的尖刀一刀捅入猪的身体时,萍萍被猪那惨烈的叫声和突然涌出的鲜血惊呆了,她被吓得站立不稳,一个哆嗦坐进了准备给猪褪毛的大木盆中。
      小孩的皮肤有多么娇嫩我们是知道的,而给猪褪毛的水有多么滚烫我们也是可想而知的,我们无法想象的是当一个幼小的孩童皮肤和沸水接触时她该是有多么的疼痛和无助,却没有人来代替她承受这份痛苦。
      当时这个可怜的孩子坐在木盆里被吓傻了,连哭都哭不出来,过了几分钟才被突然反应过来的人们七手八脚地给拉了出来。
      如果小萍萍碰到的是一双负责任的父母,应该明白就算孩子外表看不出伤来也应该送孩子去医院检查,毕竟被那么滚烫的水给烫过,肯定会对身体内面的器官造成损伤的。
      如果她有一对不那么重男轻女的爷爷奶奶,也许结局也会完全不一样。
      但她没有。
      她被爷爷带回了家,在屁股上被烫伤的地方抹了一点红药水,然后,家里人该干什么的继续干什么,包括她的妈妈秀秀,那个小时候发誓要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的妈妈。
      萍萍躺在家里的床上痛苦地呻吟了两天,她屁股上的肉红肿发炎了,可是没有人愿意带她去看医生。
      她的继父笑着说:“没事,我们小时候也被烫过,过个几天就好了。”
      她的爷爷则说:“让她长长记性,看她下次还敢不敢乱跑。”
      只有隔壁邻居的一个读小学五年纪的孩子被萍萍痛苦的叫声吸引了过来。她平时很同情萍萍,有时会给她一点好吃的,萍萍看见她就说:“薇薇姐姐,我快要痛死了!”
      “那你妈妈呢?”
      “她在外面干活。”
      最后,这个可怜的孩子说了一句:“妈妈,您怎么还不回来,萍萍等不到你了。”
      说完这句话后,萍萍的呻吟声越来越微弱,在这个只有十二岁的小邻居面前,永远地闭上了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
      小小的孩子是没有葬礼的,只是给她穿上一件漂亮的小衣裳,然后将她葬在埋葬祖先们的地方,希望到了另一个地方祖先们能够照看她。
      可是翻遍孩子所有的衣服,发现没有一件好看的干净的衣服,秀秀此时才泪如泉涌,她知道自己亏欠这个孩子太多。
      梅梅刚下了从外地回来的火车,没想到一回家就碰上了侄女的丧事。
      她流着眼泪对秀秀说:“你小的时候不是最讨厌爹妈的偏心吗?你还说过,你长大后绝不会像他们那样。可是姐,你看你现在和他们有什么两样!”
      是啊,秀秀在心里问自己,我不是最讨厌爹妈那样的人吗?可为什么我把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他们。
      冬去春来,转眼又过去了一年,萍萍坟上的青草已经长得很茂盛了。
      秀秀在萍萍离去后才萌发了她那迟来的母爱,可是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她把对孩子父亲的怨怼发泄在了无辜孩子的身上,这几年对孩子漠不关心,只把满腔的母爱都倾斜在了小女儿的身上。
      从本质来说,她和她的父母并没有不同,只是一个重男轻女,一个极度偏心眼。
      有时候想起那个孩子,她会夜不成寐,可是那个小小的孩童,却没有一次入过她的梦乡。
      时间从不曾因为人们的高兴或悲伤而停下脚步,它总是推动着人们不停地往前行进,直至生命的尽头。
      两年后秀秀终于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下子全家欢喜无限,光鞭炮就放了几大架。她爹对着列祖列宗的牌位不停敬香,感激各位祖宗们保佑,才使张家香火后继有人。
      她爹甚至觉得萍萍那孩子去的好,要不然按国家的政策,在头胎是女孩的情况下才容许生两个孩子,如果萍萍不走,那他又怎么会有机会抱孙子呢。
      这个孩子是全家的掌心宝,打个喷嚏都把一家人紧张的不行,二话不说就赶紧给送到医院去了。
      特别是秀秀她爹,孙子有个伤风感冒哭闹时,他就整夜不睡觉,抱着孩子不停地摇晃,只为了让孙子睡个好觉。
      秀秀常想,如果当年对萍萍有这孩子一半的紧张劲,那这孩子也就根本没有出生的机会了。
      时光荏苒而过,一晃十三年过去了,秀秀的儿子也满了十四岁。
      这些年里,秀秀两口子都在外面打工。凭借着裁缝手艺,她在服装厂里的工资很高。
      虽然工作很辛苦,但家里的环境大大得到了改善,盖起了三层半的小洋楼,家里的各种现代化电器也是应有尽有。
      儿女们从小都娇养着长大,别人有的他们亦从来不曾短缺过。
      但和儿子比起来,女儿还是要靠后些的。在女儿读完高三表示不愿意再读后,他们也没有勉强,只想着今后负担可以减轻些了,然后把女儿送去了一个裁缝师傅那儿,继续她妈妈的老路子学手艺。
      她爹妈近几年的日子过得非常舒心,她爹平常最挂心的三件事就是:一是大孙子,二是半导体,三是茶杯子。领着大孙子,听着半导体,喝着茶叶水,那日子过得那叫一个优哉游哉。
      她的大姐和小妹也很孝顺爹娘,经常送钱送米的,衣服补品更是不断。
      从前那些经常笑话她爹光剩下三个闺女的人家,现在羡慕得不得了。农家人已经慢慢转变了那些封建老观念,对待闺女儿子都一个样了。
      有个生了三个儿子的家庭,现在恨不得跟秀秀爹来换。
      他被三个儿子折磨得死去活来,儿媳妇们对他也不好,少给哪个儿子干点活家里都要吵翻天。
      这一年的暑假,因为儿子的学习成绩有所下滑,秀秀从厂里请假回了老家。
      有时候秀秀会后悔,如果提前知道后面会发生的事情,她情愿让孩子的成绩普普通通,甚至考不上大学,只要孩子能活着。
      可惜,谁都不曾长后眼,该来的它还是会来,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
      秀秀的儿子已经到了叛逆期,特别不爱听父母的管教,因为见他老玩手机不做作业,秀秀说了他两句,这孩子拿着手机就跑出去了。
      秀秀爹急了,让秀秀赶快出去追。
      秀秀跟着孩子跑了一小会儿,越追孩子跑的越远,孩子跑得快,到最后已经看不见他的踪影了。
      秀秀喊了几声,没有人应,她只得一个人回了家。
      回到家中,被她爹好一顿责骂,骂她就不该从外地回来。骂完后,她爹抄手背在身后 ,茶杯半导体也不拿了,去找他的宝贝大孙子去了。
      晚上天黑后,还不见孩子回来,也不见她爹回来,秀秀这才着急了。
      她叫了几个邻居,一起帮忙着去找,只找到了她爹,孩子还是无影无踪。
      她爹见面后劈手就给了她一巴掌,打的她半边脸都肿了起来,成年后的她还是第一次挨她爹的巴掌。
      起初他们以为孩子是赌气,躲在哪个角落或离家出走不愿意回来,他们到镇上县里贴寻人启事,在朋友圈里广发找人,却一直没有回音。直到四天后芦苇河里漂起了一具少年的尸体,人家叫他们去看,才发现正是秀秀那失踪不见了的儿子。
      儿子的名字叫飞飞,他的身子像一只大鸟般俯冲着飞向了平静的水面,那个吞没了他舅舅幼小身影的芦苇河水面,又再一次吞没了他。
      全家人哭晕了好几次,孩子的丧事都是好心的邻居帮忙着张罗的。秀秀爹醒来后,老泪纵横地手指着秀秀,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打击太大,他已经中风了。
      秀秀从没想过,她的一生中竟然会丧子又丧女,更让她没想到的是,一个月后她又丧了父亲。
      人在痛的极致麻木时总会为自己找个解脱,秀秀从此开始了信佛。她虔诚地吃斋念佛,不再杀生,只是想着赎清自己的罪孽,让两个离去的孩子能早日投胎转世,让唯一剩下的女儿能平安健康。
      一连串的打击,让秀秀的头发几乎全白了。她丈夫也并不比她好多少,精气神全没了,肩膀垮了下来,成了一个驼背的小老头。
      他们老两口商量着想和她爹一样,把女儿雯雯留在身边招赘。
      可是雯雯却不同意,她说她不想留在家里,见不得她妈那张苦瓜脸。再说现今都只生一个孩子,愿意入赘的男孩哪有一个好的。
      没过多久,她就相亲认识了一个小伙子,是镇上的人,两人见面都很满意。一年后,他们就确定了婚期。
      老两口只得含泪嫁走了唯一剩下的女儿,在孤独不舍感还没消退的时候,他们又送走了自己仅剩的长辈,秀秀的老母亲。
      秀秀常想,人这一世活在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许多事情往往是开始的时候越热闹,结局的时候就越冷清。
      两年后,陪伴她大半辈子的丈夫也先她一步离去,她的家中终于只剩她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住在河对岸的姐姐女儿在城里买了房,把他们两口子都接了去,一家人到城里享福去了。
      她的妹妹梅梅嫁在了广东,老公是一位有钱老板,谁也没想到当初那个眼睛上有疤痕的小姑娘,会嫁的那么好。
      她一个人住在三层半的楼房里,寂寞与日倍增。楼上楼下空荡荡的,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她诵经,自己与自己说话,但楼上楼下回响的,始终只有自己的声音。
      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出去打工了,同龄的妇女们看她可怜,经常叫她去她们家玩。
      可她去过了几次后,却不愿意再去了,别人家的热闹,更显出她家的凄凉。
      雯雯自出嫁后就不怎么回来了,她在一年前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却极少带她来见外婆。
      秀秀偶尔会想,若当初萍萍还在就好了,她一直都是非常喜欢她这个母亲的,比她妹妹强多了,不像她的妹妹,就是一个白眼狼。
      今晚的月亮好圆啊,白白亮亮的,简直就像是她八岁那时候的月亮那般好看。
      秀秀睡着后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又回到了从前。一轮像家里最好看的红色带花边盘子似的月亮高挂在天边,星星们在天际眨着它们银色的眼睛,秀秀站在芝兰家那宽敞平坦的打谷场上,身边围着一群活泼可爱的小伙伴们,他们在讲着那听过好多遍却总也听不厌的神话故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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