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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第二章
      回到了熟悉又亲切的上海。我前脚刚进门,后脚还悬空,更没来得及跟珍珍说上一句话。手机便响起来了。不用看,一听就知道是老妈打来的,因为我给她老人家设置了一特定来电铃声-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
      我一接电话,那边洪亮的声音立马传来。
      “那么久才接电话,在外面玩的乐不思蜀吧?”
      “你怎么知道我去外面玩了?”我大惊。老妈也太神奇了吧?相隔八百多公里,还能知道我行踪,莫非长千里眼了?
      “杨大志告诉我的。”老妈说。
      “哦,他又没事打电话跟你聊天了?”我一点也不惊奇了。记得一年前老妈来上海看我,杨大志说我妈他老人家那么大老远来一趟真不容易,硬是要请她吃顿饭,带她去玩。还跟我说,我妈特有意思,跟她聊天特有劲。那顿饭不便宜,可我妈还偏不爱吃,不过却感动于杨大志的一片好心。一直在我面前夸他是一好孩子,诚实可靠,两人还交换了电话号码。这都一什么妈呢?好像她女儿我就不诚实,不可靠了样。
      “是我打电话给他!”老妈说道。
      “你打电话给他干嘛?不心疼你那长途电话费了?”
      “谁说我不心疼来着,也就说了几句。我打你电话半天,一直说不在服务区,我就纳闷了,你这家伙不会做什么坏事去了吧,所以,我打电话给大志,询问下你行踪。”
      “估计那会正爬山,信号不好。”我解释道。敢情我在她眼里就是一整天想着干坏事的不良青年,而杨大志成了我妈的远程遥控眼线。
      “哦,黄山好玩吗?照片有没有拍?那你什么时候回上海?”老妈一下子蹦出一连串问题。
      “我这不刚进门,还没站稳呢,你这电话就打过来了。我都觉得奇怪了,你是不是在我身上偷安了个微型定位系统啊?电话来的那么及时。”我不耐烦的边说着,边往客厅沙发上倒。
      “不就爬个山吗?能把你累成那样?”老妈用很鄙夷的语气说。
      “不就爬个山,行,下次非得让你去试试!站着说话不腰疼!”
      “怎么说话这是。行,你先歇着吧。等下上网给我发照片看。”说完,那边电话便挂了。

      珍珍坐边上来,问说:“刚刚电话那头是你妈?”那可不是,我说。
      “头回见过跟老妈这样说话的,你牛!”珍珍说。
      “我不牛,你要见了我妈才知道什么叫牛呢!”我说。“我去洗个澡,然后把照片捣腾出来,给我那妈发过去。” 珍珍说,好的,我先进去忙,你弄好照片说一下,我也来看看。

      洗好澡,歇了会。我觉得浑身都舒畅。于是,开始捣腾相机里的照片,弄电脑里后,开始登陆□□.老妈果然已经在线等着了,立马发了个视频请求过来。我真后悔当初送了个摄像头给她。不,应该说,真后悔把学校用着的那电脑搬回家。想那时候大学刚毕业,不方便带着那么一大台式电脑出来找工作,便把陪了自己两年的电脑给弄回家里。谁知道,两个月以后,某一天,我上□□,有个叫竹林听雨的加我,附言:林淑美。我差点没喷了,心想怎么取个跟我妈一样的名字,再一想,不对,应该就是我妈。加好了之后,那边半天没反应,我就想,估计不会打字吧。结果,几分钟之后,□□头像闪动,来了句:宁,怎么不说话。我回:等你说呢。于是,再过两分钟,那边过来一句:哦。这打字速度,我彻底崩溃。后来慢慢的,她的打字速度见长,我忽然发现,想她老人家的时候,视频聊聊,蛮不错的。于是,去买了俩摄像头,自己一个,一个寄回家。那之后,就经常性能收到我妈的短信:上网,视频。
      我接通视频,看着那头一脸灿烂的老妈,说:“等多久了?”老妈说:“不久,刚上来。我估摸着你洗澡睡觉也要倒腾一阵子!”真不愧是我妈,我只能说两个字,服了。
      我把黄山的图片打了个压缩包,给她发送过去。那边来个拒收。麦克风里传来老妈那高分呗的声音:“你就这么打发我啊?挑几张经典的,直接发过来看看”
      “张张都经典,不用挑了,你慢慢看吧!”我不耐烦的说。
      这时候珍珍走进来了,老妈立马用她那蹩脚的普通话问:“这个就是你的新室友,珍珍吧?”珍珍对着视频里我老妈,说了声:“阿姨好!”
      老妈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在他们那一代人里也不算太低的了,也算是我的语文数学启蒙老师。记得小时候,别的小孩在外面玩泥巴的时候,她就把我关屋子里猛灌拼音算数;别的同龄小孩刚进幼儿园,我硬是已经被提前送进了学前班。为这,我小时候可没少恨过我妈,觉得她扼杀了我的美好童年。瞧瞧现在,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了,我总是损她,合计着她是当初把东西剪切给我以后,就在自己的大脑里清空了。
      镜头那头,老爸也过来了。两人对着电脑看照片呢。珍珍小声说:“你妈跟你爸真不是一般的配!”我明白她什么意思。我老爸矮,还瘦。我老妈不瘦,还比他高了半个头。我对珍珍说:“你没看到以前我妈,比现在胖好多,那时候他们俩要走出去,回头率绝对不低。这两年不知道是减肥了还是怎么着,瘦了。”珍珍在一边哈哈大笑。
      其实我一直觉得老爸老妈很配。老妈,脾气急。老爸,脾气特好。老妈不在行做家务,老爸能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老妈还不大会做菜,记得小时候特讨厌吃老妈做的菜,觉得真不好吃。有一次,我在饭桌上抱怨说,你怎么做了几十年的菜了,还一点长进都没有?老妈来火了,怒喊道,谁说我做了几十年了?老爸赶忙在边上解释说,你老妈啊,嫁给老爸我以后才开始学做菜的,你们多多包涵,多多包涵。
      我那时候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奶奶特不待见老妈了,娶个儿媳妇,不会做饭,家务也干得不怎么样,生个小孩,还带头生了个女儿。(我不得不顺便鄙视下我奶奶那顽固可恶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为什么说带头生了个女儿呢,是因为老妈生的头胎,也就是我,是个女娃。之后我叔叔,伯伯家,就跟着生出三个女儿来,加上我妹,四个,整一清一色娘子军,我奶奶那个绝望啊。)对了,给孩子取个名字,还要求男女平等。怎么个平等法呢,我妈叫林淑美,我爸叫王耀华。听说,那时候我妈怀我的时候,她就已经跟老爸达成协议。准备生两小孩,头个跟她姓,后面那个跟老爸姓。于是,我们家俩姐妹的名字就成了:林宁,王静。不知道的人,绝对不会以为我们是亲姐妹。宁静两字也亏她想的出,就如她的名字一样,淑美,一听,不是个大家闺秀也是小家碧玉吧?在我看来,我妈跟这两个都搭不上边。当然,我跟我妹,也与宁静两字背道相驰。所以说,父母的意愿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松树旁边站你后面那男的是谁啊?”老妈终于有声音了。
      “哦,路上认识的,不是还有其他两人吗?他们三一起的,我们搭个伙爬山。”我漫不经心的解释说。
      “看上去蛮青春的。”老妈继续说。
      “人家才20岁,能不青春吗?”我说。
      “还挺帅的。”珍珍在边上小声说,她也正翻到那照片看。
      “啊?那么小啊?”老妈一口失望的语气。作为她女儿,我能不知道她那脑子里想的什么。
      我对着电脑打哈欠。老爸说:“累就去睡会吧。”
      “还是老爸好,你们慢慢看!我睡去了。”于是,我关了视频。任珍珍在看着照片,便倒头大睡了。

      黄山的日出似乎给我了重生的希望。我终于决定了,我要重新找工作,为了进一步靠近自己的理想。于是,我辞职,不管黄总的眼神怎么个失望法,不管我内心觉得有多对不起他,我告诉自己,我必须得走。我只能祝愿他,一切都好。我开始找工作,白天奔波于各大招聘会之间,晚上在网络上投简历。我时刻提提醒自己,我的终极目标是,广告策划总监。不求我立马当上总监,但是至少得找到个跟策划沾点边的工作做着,我想。
      招聘会,面试,一直找不到合意的工作,心情甚是烦闷。我又开始抱怨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这一天,刚刚面试完出来,便接到肖亦的电话,电话一通,那边就一阵大哭的声音。我忽然觉得这声音是如此熟悉,小心的问:“不会是失恋了吧?”肖亦,嗯了一声,哭的更厉害了。我不吭声,就跟电话这头听她哭。许久,哭声愕然而止,肖亦忽然说话了:“你怎么不说话了?”我说:“没什么,听你哭呢!想哭就哭,哭个痛快!趁着还有眼泪。”她继续哭!哭罢,哽咽着说:”我要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投奔你来了。一会就到,你赶紧来接我。”
      这倒是我没有意料到了,都到这地步了,看来不是闹闹的,是真的分了。我挂了电话,赶紧踏进地铁站,南站的方向。我脑袋急速运转,在思考该怎么样去安慰一个失恋的人。我想起自己失恋那会,想起了给我买一排提拉米苏放我眼前的杨大志,想起了他在那用他那五音不全的嗓音给我唱歌逗我笑的样子。于是,我觉得杨大志就是一拯救者,我只能求救于他了。拨通电话,告诉他,去我那候着。等待医治一个刚刚失恋的伤心人。
      我很庆幸自己有那么一个好朋友,每当无助的时候,总能出现助我一臂之力,还没有任何怨言的。我总是对杨大志说,将来谁要嫁他,肯定特幸福,一标准好男人。他也总是对我说,将来谁要娶了你,肯定特悲惨,一标准惹事精。
      到车站接到肖亦,看着她一脸的憔悴,忽然觉得心隐隐做疼。看到她,想到曾经的自己。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能让她心里好受点,就如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和曾经的我说什么一样。
      我抱了抱她,然后接过她手里的旅行箱。对她说:“我让杨大志做好吃的你吃!”她有气无力的说:“我两天没好好吃东西了!”我心疼的看了下她,说:“周正远那混蛋,别让我再看到他!”
      我们上了车,很快到了我住处。来开门的是杨大志,他已经到了。一开门,就接过旅行箱。珍珍在厨房里忙着,听到声音走了出来,说:“到啦?”
      我说:“是啊。今天你们俩可要把你们的招牌菜都拿出来,一定要把肖亦撑的没有力气再哭为止!”肖亦扑哧一笑了。我们俩就跟着大厅里看电视。我没有问她跟周正远之间怎么了,我知道,这时候一问,就直接踩在地雷上了,到时候一发不可收拾。我看了下茶几上我养的那两条金鱼,朝珍珍喊道:“珍珍,你几天没给我的小金鱼喂食了?你看都瘦成什么样了?” 珍珍手里拿着菜刀,跑出来说:“给他们减减肥,免得长太大了,你那小鱼缸装不下。” 还减肥呢,肯定是一心关门做生意,把他们给遗忘了,我心里抱怨着。肖亦说:“你不是喜欢约克夏吗?怎么养起金鱼来了?”
      我叹气道:“哎,约克夏太贵了,买不起啊,更别提养了。等我将来发了,养两条,一条放家里开门,一条放外面守门。”
      珍珍又跑出来:“约克夏是什么东西?”
      “小狗,长不大的那种,很可爱的。”我乐滋滋的告诉她。
      “幸亏你买不起!”扔下这么句话,珍珍转身又进了厨房了。

      忽然,门铃响了。这会能有谁来啊?我赶紧跑去开门。门一打开,我便看到丹丹,一语没发,她就直接往我身前一扑来,大哭。这下可把屋里其他三个人都震惊了。厨房那两个跑出来,肖亦也走过来。三双眼睛齐刷刷看着趴我肩上哭着的丹丹。没一会,丹丹可能意识到有点不对劲,哭声停了,抬起头。看到我身后那三人,露出一丝怯意,赶紧擦了下眼泪,我拉她进门。说:“不是你也失恋了吧?”
      丹丹说:“没,吵架了。想分。”这已经是我第N次听丹丹说这话了,麻木了。我一直坚定的相信,他们分不了。其他三人一看,不是什么特大的事情,就都各归各位了。于是,我坐在两个伤心人中间,自个也跟着伤心起来。
      不一会,饭菜做好了,我们可以开吃了。
      吃着吃着,我忽然觉得特忧伤,说了句:“最近这是怎么了,失恋的失恋,失和的失和,失业的失业!老天还让不让人活啊?”
      这下好了,暂为精神支柱的我,跨了!
      大家都没胃口吃饭了。
      肖亦说:“我失恋!”
      丹丹说:“我失和!”
      我说:“我失业!”
      珍珍说:“我也相当于失业!”
      杨大志来句:“可以容许我暂时性失聪么?”
      我们齐声说:“不行!”杨大志被我们这几个忧怨女给吓坏了。于是,我开始折腾他,叫他唱歌来听。最后丹丹来个提议,我们去K歌,都去唱个痛快!
      于是,我们一行人,打了个车,来到了钱柜。五音不全的杨大志当然只能沦落到端茶递水的命运。不知道是谁,点了个《最近比较烦》,将我们唱歌的气氛推向了高潮。我们一边唱,一边哭,一边笑,那歌词唱的是在太妙了。真佩服那作词的人。于是,我们一遍一遍重复的点这首歌,四个人扯开嗓门来哄!偶尔走进来的收拾桌子的服务员都被那阵势吓坏了,估计以为误入了疯人院。

      几天之后,肖亦平静点了,开始把事情经过告诉我。那一天,周正远突然带来一个女人,在她面前,对她说,他有了新欢,他不爱她了,请她离开。当时肖亦根本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一直对他那么好的周正远,怎么可以说变心就变心。而且连第三者都带到眼前来了,肖亦痛哭了三天。觉得自己根本没办法面对这件事情,她只能选择逃避。她想到周正远不再爱自己的事实,就根本没办法正常的工作,干任何事情,都能让她想起他们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于是,她决定离开那座城市。我在想,如果换做是丹丹,她一定会去闹,会找周正远要个说法。但是,那不是肖亦的风格。她爱着,却倔强的不肯先低头,像极了曾经的自己。我们都有化悲痛为力量的能力,却总是对记忆的痕迹无能无力。
      我对肖亦说:“专家说过,忘记一段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她说:“哪个专家说的?”我说:“倪丰海专家。”她大笑,说:“想当初倪专家还想找你来忘情,可你也不发扬点人道主义精神,帮帮人家脱离苦海。哦,对了,当初你不也在痛苦中煎熬吗?两个伤心人,碰到一起,怎么着也该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吧?”
      我说:“我当初就一装着硬壳的炸药包,跟全世界都有仇,走哪炸哪,就差没害人害己了。”肖亦笑了,说:“我看你现在也还是一炸药包。说去旅行散心,也没见你有啥收获。”
      “谁说我没收获了?”我说,“至少我总结出一非常深刻的问题。”
      “什么问题?”肖亦很好奇的问。
      “我已经不小了,得趁着年轻努力奋斗,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为将来的生活而奋斗,不然等到了三十岁,还要到处搬家租房子住。那样人生岂不是太悲惨了?”
      “不错,有点进步!”肖亦说道:“赶紧找个男朋友,两个人一起奋斗,那样会轻松不少。”
      “要找个人还不简单,关键是要我乐意。”我狡辩道,心里想怎么也不能丢了面子。“你醒醒吧,你乐意的人,人家都结婚了。”肖亦真是一针刺到我痛处,我似乎都闻到了血腥味。我也不甘示弱,说:“你比我也好不到哪去!”
      然后两个人立刻都沉默了。你看我,我看你。异口同声哭丧道:“我们的命怎么那么苦!”

      生活就是这样,不管你觉得你有多悲惨,你还得坚强乐观的面对。你弱,它会更弱,所以,我们都必须选择强,即便只是假装。
      都说当老天爷为你关掉一扇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我一直觉得,老天爷把我给遗漏了,所有的大门都对我紧闭着。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之前面试过的一家广告公司通知我正式上班,职位是广告策划,我激动得差点没把手机给摔了。终于加入了广告营销策划的行业,我总算在追寻自己的理想的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为了庆祝我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我把丹丹,大志都给叫来,准备给大家做顿大餐好好HAPPY一下。于是,我逛超市菜场,大包小包往家里提,然后大挥魔爪进厨房。
      自从我那天当着珍珍和大志的面宣布自己要开始学做菜起,我下厨房的次数一个手都能数的出来。把这么多人的胃押在我身上,明显没一个人完全放心的。一会这个跑进来瞧瞧,一会那个跑进来瞧瞧。我非常的不服气的告诉他们,都说做饭只要用心就能做好,我今天有百分之两百的心,你们就准备着享受美味大餐吧,然后把他们都轰出了厨房。
      于是,那一帮子人在客厅里磕着瓜子,打着扑克。我便在厨房里大展拳脚。
      杨大志明显最不信任我,隔不了一会功夫就跑来厨房门口探个头。我把厨房大门一关,开始研究起菜谱来。我心里在盘算着,肖亦最喜欢吃的鱼香茄子,珍珍喜欢吃的宫保鸡丁,丹丹喜欢吃的干煸包菜,杨大志喜欢的红烧大排,我喜欢吃的红烧鱼,对了,还有丹丹的男朋友李齐欣,事先忘记问他喜欢吃什么,随便做了。这两人,前阵子刚吵完架,现在又好的跟什么样。
      我以前没觉得做菜那么需要学问,所以根本就没把做饭看作人生的一个选修课。这次总算是明白了,这人生就没有一件简单的事情。
      等我两小时之后从厨房出来的时候,灰头土脸的就像是刚下战场的炮兵。菜一个一个端上桌,那几双挑剔的眼睛,透露出明显非常的失望。我对他们说:“你们别这样,虽然看上去不怎么美观,但是味道绝对不赖的。都有你们各自喜欢的菜,快尝尝。”
      于是,紧张的考试开始了,我毕恭毕敬的等待着各位评委老师的点评。
      肖亦吃了口鱼香茄子,说:“嗯,茄子味道还可以,不过,没有鱼香。”我忽然想起来,忘记放豆瓣了。
      珍珍看着宫保鸡丁硬是不肯下筷子,说:“这花生怎么跟黑炭一样?”我赶紧解释说:“还说呢,你都不告诉我花生那么容易熟的,我以为很难熟,火开了大点,多炒了几秒钟,就成这样了。”珍珍失望的摇摇头。
      我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丹丹,可当我看到丹丹脸部那抽筋的麽样,立马就绝望了。我说:“您别这样,我又没放毒药。”丹丹说:“这股怪味,你是不是把料酒当酱油了?”我这才想起来,说:“啊,当时里面太乱了,怕菜烧焦了,一急估计拿错了!”
      轮到杨大志的大排了,他吃一口,说:“嗯,味道还不错。”李齐欣和丹丹那两个爱吃肉的家伙赶紧抢吃大排。我终于欣慰了,总算有个能吃的。我的开心不过两秒钟,只听丹丹一声尖叫:“啊,还是生的!”
      我彻底崩溃,瘫倒在地。丹丹跟李齐欣一个劲在骂杨大志坑人。杨大志得意的不行,笑翻了在地。
      好好的一顿大餐,被我折腾成这样,我非常的觉得愧疚,于是,跟他们几个道歉说:“真是对不起大家了,我下次改进!”听到说下次,他们全体瘫倒了。
      这时候杨大志变戏法似的到房间拿出了几个一次性的饭盒,打开一看,全是做好的菜。他得意的说:“一切尽在我意料中,幸亏有备而来!”于是,大家都抢来开吃了。我心里暗自感激杨大志的支援,更加气恼自己那没长进的厨艺。我开始埋怨我妈,这不良基因肯定又是遗传她的。老天爷当时造我的时候也太不用心了,老妈也就那么个优点,长的高,都没遗传给我。可其他缺点我照单全收。都说要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精神,到我这里可是彻底颠倒了。这做菜基因如果向着我爸了,我今天得到的肯定是一片完美的掌声,越想,我就越发的觉得胸闷。
      我一口一口吃着自己做的菜,觉得也不是那么难吃。于是,我又开始自我安慰起来,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这群人刮目相看。
      饭后,丹丹告诉我,他跟李齐欣准备离开上海转战青岛了。丹丹的叔叔开了一工厂生产密集架,本来他们是在上海销售的。上次回青岛见李齐欣父母的时间,他们也去当地调查了下,发现那边的市场还比较空白,而青岛又是李齐欣老家,所以,他们准备转到青岛发展事业了。丹丹是一毕业就做着跟我们专业没半点关系的工作,也是众多朋友有第一个开始自己创业的人,我笑她为女强人。
      我衷心祝福他们,希望事业在那边有个新的起点。同时,我也感伤。从大学到现在,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一起。她这一走,以后见面就难了。
      丹丹说,这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回来了。我说,我会去青岛看你的。她说,嗯,你赶紧找个男朋友,等你结婚的时候,我过来喝喜酒。丹丹说,她想好好再看看上海。所以,在她离开的前一天,我决定陪她再逛逛。
      于是,我们俩手牵手在人民公园逛着,忽然的发现旁边有一游乐园。里面欢声笑语的,我忽然提议说进去玩玩。于是,我俩牵着手就往里面冲。结果,看门的保安叫住我们说:“诶,你们俩不能进去!”我们俩才想起来,对哦,没买门票。于是,我说:“哎呀,我忘了,我去买门票。”保安铁面无私的来句:“有门票你们也不能进。”我们一脸诧异加茫然的看着保安问:“为什么?”保安说:“你们太大了,这是小孩玩的。”
      我们俩当场笑翻。原来我们已经离童年那么遥远,而不自知啊!
      我们走南京路,淮海路,逛外滩,城隍庙,抓紧这次机会多拍点照片留念。下次相见,真的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一想到这些,就觉得特伤感。我和丹丹是大学时的室友,我们曾经一起哭一起笑。我看着她与李齐欣是怎么开始然后走到现在的,而她更是见证了我初恋的全过程。那一校园里,保存着多少我们的悲喜欢愁。都说,毕业以后,同学们都各奔东西,连情侣因毕业而分手的都不少,比如我和彭进。可我跟丹丹,我们还能在一起,多么的难得。可是,如今,她还是要走了,我们最终还是要散落天涯。
      杨大志跟我们同届却不同专业。在我们认识之后,我也经常叫上丹丹一起玩,所以也算熟悉。第二天,我和杨大志送丹丹、李齐欣到火车站。
      我们帮忙把行李搬上火车,车子很快就要发动了。我冲上去抱住丹丹,没止住眼泪流,该是毕业分别时刻的眼泪,留到了现在,原来有的东西,真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在火车发动的前半分钟,我跳了下来。看着开动的列车,望着窗口的丹丹,我百感交集。人为什么要有分别?长大了离开相处十几年的父母,毕业了离开相处几年的同学,似乎没有人能永远的陪在自己身边,所有的人,都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我忽然觉得,人,好孤单,似乎是天生注定的孤单。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可以陪你面对生命中的所有,除了自己。
      我还想起了,刚毕业时候的那列火车,同一车次,坐着我们好多的同学。然后一站一站,陆续的有人下车。我跟丹丹是到了终点站。我以为,终于有一个人陪我到终点站。可是,现在才知道,终点站之后,还有另外的列车,丹丹换车了。而我,还在曾经的那个终点站守候。守候曾经的自己,守候理想的未来。
      我又想起了,当初那个与我在窗口挥别的他。其实,很多时候的离别,你当时可能没有意识到,很久以后你会发现,那一次,似乎成了永别。因为,离别之后,再也没能相见。如果离别的时候意识到了这点,人间能少一些离别吗?
      每个人内心可能都会有点流浪的情结,可是很多时候,流浪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当我们为了生活,为了理想,不得不去流浪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怀念那个曾经一直陪伴我们,让我们感觉平淡如今却异常牵挂和想念的家。
      日子过的越长,这种感觉就越强烈。我会每周都跟老爸老妈通电话。如果可以,我想每天都能跟他们说话。很多时候,其实找不到什么要说的话,纯粹只为听听他们的声音,能让我感受到,他们离我并不是那么远。
      这一刻,我想父母了。他们肯定也会因为想念远方的女儿而感到孤单。不记得是谁说的,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其实,爱情如此,友情、亲情亦如此。
      于是,我又拨通了老妈的电话。只是告诉她,我好想她,好想家。每次这个时候,老妈总是在电话那头帮我算还有多久过年,到时候我就好回家。
      有时候我真佩服自己的跳跃思维,能由丹丹想到远在家乡的爸妈。杨大志一直默默的陪着我走着,没有说一句话。等我挂掉电话,他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换作从前,他肯定会说:“小子,坚强点!”这一次,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新的工作,让我重新找回了往日的激情。我总是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劲,总算告别那个天天熬日子过的时期了。我越来越确定,辞职是个多么明智的决定。
      我开始被分配到校园广告策划部门学习,每天大量的阅读公司的成功案例,也在琢磨已经在策划中,等各大高校都开学就即将推行的案例。顶头上司叫周艳萍,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上海女人,对于她,只能用工作狂人来形容。她告诉我,前三个月,我的任务就是学习。我明白这两个字后面的意义,向同事学习,向领导学习,那么偶尔帮人打打杂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抱怨,我利用一切的机会学习,为自己能尽快独立做大型策划而努力。
      都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确信自己是颗被埋在沙土里的小金粒,总有一天能露出地面为点缀这个繁花世界贡献一点微薄之力的。我更相信,肖亦是一金块。在我找到工作后没几天,她便找到了工作,继续在她的服装行业挥舞拳脚。看上去似乎一点也没受失恋心情的影响,不过,在我看来,她最多只是化悲痛为力量而已,就如当年的我,用没日没夜的加班来让充斥自己的神经,不让脑子有任何闲暇胡思乱想。
      我忽然有一想法,我想去各大高校走一走,说不定能为我的工作找到些许灵感。我把这个想法告诉肖亦,并且约她一起。肖亦被我说动,说离开学校那么久了,还不曾回去过,去回味一下校园的感觉也不错。
      于是,那个周末,我们打开衣柜,穿串于衣柜与镜子之间,开始了出门前的最后武装。
      “快帮我看看,这套够不够学生气。”我穿着一卡通圆领小嫩黄T恤和一牛仔小热裤。
      肖亦定睛一看,说:“够,简直就是一高中生!” 我横了她一眼。继续往衣柜搜索,找到一粉红无袖小上衣和白色百褶裙。“这套怎么样?”我又朝着在镜子前比量的肖亦叫道。肖亦很不情愿的回头,说:“可以,都可以。你别挑了,就你那一柜子衣服,哪个不学生气?赶紧随便套件出门。”
      她说的没错,工作那么久了,我还是怎么casual怎么穿,难怪每次逛街,那服务员都拉着我,说:“这个最适合你们学生穿……”我心里还总是暗暗欢喜。一直都是学生,多好。年轻,多好啊。于是,我还大张旗鼓的把逛街装穿到公司去,幸亏那时候刚毕业,穿成学生样也无可厚非,再加上是广告公司,大家个个都穿的很casual,用他们的话说,我那打扮,最多也就孩子气多点。直到有一次,公司突然有客户来拜访,黄总叫人来通知我去会议室,说客户需要跟制作人员沟通点问题。我看了下自己那身打扮,短袖白T恤-上面还印着个卡通美少女人头,牛仔热裤-还是我衣柜里裤腿最短的那条,白色坡跟凉鞋-露趾头的。拖拉了几分钟,我硬是不敢进会议室。最后有人来催了,我只能硬着头皮过去,抱着不大了一死的决心。推开会议室门,幸亏客户是背对着我的,而正跟黄总聊的投入,根本没人注意我进来了,除了黄总。我赶紧在客户对面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看到客户也都穿得比较休闲,我心里也就淡定多了。反正我一直坐着,坚决不起来,那么就没什么问题了,我心里琢磨着。终于熬到黄总送客户出门了,我也释然了。结果,送完客户黄总回来,把我叫过去,说:“以后买点稍微职业点的衣服穿。” 我哦了下,赶紧逃了。于是,我开始逛街找黄总所谓的稍微职业点的衣服,嗯。衬衫,够职业了吧?于是,我胡乱拎了两件衬衫回来,至今也没穿过几次,总觉得穿着浑身不自在。
      肖亦笑话我装嫩,我说,纯粹个人爱好而已,绝对没有装的嫌疑。其实有时候我也想打扮的成熟稳重点,可是,那样的装束一套身上,自己都看着别扭。我需要的只是时间,会慢慢改变的。我告诉肖亦。
      于是,我们俩手挽手,撑着太阳伞,戴上太阳镜,出了门。
      现在还是暑假,学校里的人很少。走在空旷的校园,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我总是在想,如果有的选择,真想一辈子留在学校,简单,纯粹。可是,我又不愿意做老师,那么作为学生总归是要毕业的,终究要离开的。校园不是避风港,我最后还是要到社会大学去磨练,才能成长。我这么安慰自己。
      我跟肖亦都很兴奋,感觉自己仿佛真回到了学生时代。看着篮球场上有一伙男生在打篮球,我便想起了自己的学校,想起了,我陪彭进去篮球场打篮球的日子。听人说校园女生都有种篮球情结,不是说女生爱打篮球,而是,校园女生都喜欢打篮球的男生。我绝对赞同,男生在篮球场上活跃的身影,很帅。
      我们站在篮球场边上,看了很久。不时也有场上的男生瞟来几眼。肖亦说:“大学的恋爱肯定很浪漫吧?”我说:“是啊……浪漫,还有人说过,没有恋爱过的大学生活是不完美的。”肖亦说:“让时光倒流吧,我要去补修恋爱这门课,让我的大学完美。”我大笑,说:“省省吧,今生你是没机会了。不过,在我看来,能终成眷属的恋爱才叫完美。大学恋爱,空留回忆。”肖亦说:“有回忆也不错啊,我连回忆也没有。”我说:“你有社会恋爱的回忆,我没有!”然后两人都嘿嘿笑了。古人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这样的高境界有几个人能坦然达到呢?
      学校的构造都差不多,教学楼,食堂,宿舍楼,图书馆,运动馆。走过几个学校,我感叹,都没有我的母校美。肖亦说,还是她母校美。我想,我们俩说的美都是主观的。如同,没有人会觉得自己的母亲难看一样,带有感情色彩的美丽是闪耀着光辉的。

      酷暑七月,火辣辣的太阳当空照。一个周末下来,肖亦怕了。说再出去她要中暑了。于是,她放弃了继续跟我混迹校园的念头。我,继续坚持着执行自己的计划。
      对于夏天,我有一种介乎于爱与恨之间的矛盾情绪。很多事情都发生在夏天。六岁那年的夏天,小学的同桌同学丽,在山上挖竹笋的时候,被杀害。十二岁那年的夏天,最好的玩伴泉,在水坝游泳被淹死。那些事情,是我对死亡的最初概念。我根本没觉得他们是真的死了,离开的这个世界。只是有那样一种感觉,他们去了很远的地方,或许,很久很久都没办法再见面。直到那天,我无意间听到钟欣桐那首歌《你听得见吗》,脑海重现他们的笑颜,我才真正意识到,他们真的不在了。
      而在十九岁那年的夏天,我认识了彭进。他就像是从我的梦境里走出来的那个人,那样灿烂的笑腼,似曾相识的眼神。一直都觉得一见钟情只出现在电视剧或者小说里的我们,很快恋爱了。类似那些傻傻的女主角们,一眼就认定,遇见他,今生,我不需要再认识别人。只要有他,那么这辈子就完美了。可是到了别业那年的夏天我才知道,我们都错了,我们都只是对方生命里的配角。我们猜中了开始,却没料到结局。
      每年的夏天,我的脑海就像安了一个定时的闹钟,会反复的提醒自己,那些过往,我生命中那些离去的花儿们。人世间最残忍的两件事情也不过,生离、死别。而这一切,都层发生在我的夏天。
      那都是过去了,我提醒自己。是要忘却过去,把握现在,放眼未来,做一个聪明人。我眼前的人生叫奋斗,不叫回忆,也不叫感伤。
      眼下的学校,是我将来一展才华之地。而不是用来缅怀过去的。我告诫自己。

      眨眼九月份到了,学校推广活动都要开始实行了。我最初接触到的就是一网络游戏的校园推广。记得上大学那会,有个叫传奇的网络游戏特别火,我们班上有个同学,他一个月只在教室出现几次,宿舍也见不到人影。但是,只要去学校附近的网吧,肯定能找到他。据说他当时不吃不喝泡网游,日夜不休的最高记录达到了三天。经常废寝忘食,人瘦的不成形,一米七的个头,才不到九十斤。于是,我们就给了他神仙这一绰号。所以,我一直认为,网游绝对是一坑害人类的发明,我坚决远离。可如今,新的网络游戏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火。据说,网游人才还奇缺。
      不管我对网络游戏抵触还是接纳。我的任务就是协助同事去各大高校,把这个推广成功做好。而我目前分配的任务就是配合网络游戏公司的人员按照同事的策划方案安排会场工作。
      那一日,推广来到了上海商学院。
      大幅的海报布置,大量的赠品宣传,让会场情绪非常高涨。学生果然是网络游戏的最大消费群体。那漂亮逼真的3D人物风景海报,我看了也动心。我埋头派发赠品,旁边的网游公司人员在解答学生们的提问。
      “宁姐!”我听到一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居然是沈晓海。他很惊喜,说居然能在这里碰到我。我也感到很意外。
      “原来你是商学院的?”我边忙边和站一旁的沈晓海说。
      “嗯”沈晓海接着说,“你在网游公司工作?”
      “不是,我广告策划,新换的工作。”我解释道。
      “哦。”沈晓海说:“你怎么回去之后也没跟我们联系,秦天那家伙经常在我们面前提你爬鲫鱼背时候的窘样。”说完,沈晓海在那大笑起来。我忙到没时间应他,只能呵呵一笑。
      拿了赠品,他就跑到网游公司人员那高谈阔论去了。原来,他是一网游高手加超级粉丝,还真是没看出来。我继续埋头发放赠品。
      “给我一份海报!”我条件反射式拿起海报,忽然觉得不对劲,这个声音怎么那么熟悉。抬头一看,居然是秦天。我一笑,把海报递给他,说:“你也玩网游?”
      秦天说:“不玩,老沈连拖带拽也没把我弄来。刚刚他一个电话告诉我说在这里看到林宁了,我立刻,马上装上翅膀就飞来了。”这小子说话还真逗,我心里笑道。更意外的是,他居然哪也不去了,站我旁边,也帮忙派发起赠品来。
      这么多天的乱忙,我心里又开始抱怨。这广告策划做到来帮别人派发赠品的地步了,真是失败。一转念,我又开始安慰自己,别气馁,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是从小事做起的。
      当天推广结束,收摊。继续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回家什么也不想干,洗好澡,往床上一横,吹空着空调。在幻想着,何时能有出头之日,那时候,我只管在办公室里电脑前把策划做好,剩下的现场之类就交给别人去干,偶尔去了解下推广效果。然后接着做下一个策划。
      我躺在床上幻想着自己的美好未来,这时候房间门被推开,登着高跟鞋,穿着小衬衫的肖亦哼着小曲进来了。一进门就说:“小日子过的很舒服嘛。”我说:“折腾几天,我都要累死了,好不容易回家躺下能好好休息,居然还有人有意见。这什么世道。”
      肖亦把包朝凳子上一扔,说:“我可没说有意见。你看人珍珍,在隔壁房间电脑面前,工作的多专注认真,大门紧闭,就差没贴一招牌门上-闲人勿扰了。”“我也很专注敬业好吧,不然怎么会累成这样。”我强辩道,“今天打扮的那么小白领,见客户去了?”
      “是啊!”肖亦继续哼着小曲。
      “肯定是成了,那么兴奋。”我说。
      肖亦跑到镜子前,小臭美了一下,说:“差不多搞定了,在这个公司以来第一个订单!”
      “你真行!恭喜啊!”我表达了下我由衷的赞美。肖亦把鞋子一扔,也往床上一横,说:“嘿嘿,等拿了奖金,请你吃饭。”
      “美事,有大餐吃了,那我可得好好研究下要吃什么好!”我说。“呃……红房子怎么样?”
      “好家伙,你可真不客气”肖亦掐我一把。
      “你猜我今天在商学院都见到谁了?”我舒了口气,说。
      “谁?”肖亦很好奇的问。
      “一起爬黄山的沈晓海和秦天,他们居然是商学院的学生。我还以为是美院呢,后来他们告诉我,沈晓海的女朋友白雪,才是美院的。”我陈述着。
      “真是缘分啊,这样也能让你们碰上。那个秦天,没女朋友吧?你好考虑考虑一下,不弄出点故事来,太对不起老天爷的安排了。”肖亦腾的从躺上蹦起来,说道。
      “亏你想的出来,他比我小五岁,还是一小孩啊。”我解释道。
      肖亦嘿嘿一笑,说:“不小啦,想想你当初,十九岁就初恋呢,这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再说了,现在不是也挺流行姐弟恋的嘛?你逮着个机会,赶下流行。” 我随手拿起枕头边上那个毛绒狗,直接往肖亦身上砸过去。说:“要不要给你制造个机会,你试试?”
      “我可不要,我喜欢老男人。”肖亦说:“再说,我没你年轻。”
      “也就年轻一岁,年轻你个头。”我骂道:“赶紧找个老男人吧,老姑娘了。”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可没少干。肖亦又随手拿那毛绒狗朝我砸来。“我可怜的小疯子!”我心疼的叫道。对,这个毛绒小狗有个名字,叫小疯子。是我大学一寝室一好姐妹蒲颜取的。记得当初她有个小海豚,取名小盒子。我们俩经常拿小狗跟海豚打架,她说,小狗跟我一样疯,故为它取名小疯子。现在,小疯子陪我那么多年了,不知道她的小盒子还在不。我忽然回忆起了宿舍时光,那时候住的是高低铁架单人床。那么小的床,一个人睡都不够宽敞,我跟蒲颜,丹丹,经常还挤一床上睡觉,在被窝里聊着各自的小心事。如今,再到三人相遇的时候,不知道会是何年何月了。对了,她们说,在我婚礼那天,完成三人再聚的愿望。真有那么一天吗?我想象着。
      这时候,我手机响了。肖亦扑腾一下起来,去桌上拿手机,很神秘的说:“你猜是谁?”我一脸不在乎的样子,说:“管他是谁呢,反正不是我妈,不是我妹,不是我爸,不是丹丹,不是颜颜,也不是杨大志,更不是我领导”我说的那一串人,都是我对他们设置过特殊来电铃声的,比如我妈的《听妈妈的话》,丹丹的《三只熊》,我爸的《好男人》,我妹妹的《一千零一个愿望》,蒲颜的《花的嫁衫》,杨大志的《朋友》,领导的《国歌》,现在在闹的那铃声是默认的,不是其中之一,那自然也不是我特期待的电话,于是我任凭电话响也不着急。
      “是秦天!”肖亦叫道。
      “啊?”我一惊,赶紧蹦起来接过电话。他怎么打我电话了,我琢磨着。按了接听键。秦天在电话那头说,他们学校过几天有个迎新晚会,问我有没有空过去玩。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心里是想去的,那么多年没参加过晚会的。可是,我还真怕如肖亦说的,真跟他发生什么故事,那不太荒唐了,我心里想着。于是,我跟他说,到时候看,有时间去就通知他。
      电话挂了,肖亦跟床上躺着哈哈大笑。
      “笑什么笑?”我啪的一下,跟她并排倒了下去。
      “说曹操曹操就到!”肖亦说:“去还是不去呢?”
      “该去还是不该去呢?”我问肖亦。
      “有什么该不该的,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不过,我得事先警告你哦,小心那小孩对你有意思。”肖亦特神秘一笑。
      “就你想象力丰富,我长他五岁,他们都叫我姐呢”我非常不爽肖亦的想法。但是,一想,沈晓海是一直叫我姐,不过,秦天可从来没叫过。估计脸皮薄,不好意思叫,我推测着。
      这时候,肖亦的手机也响了,我就听见她在电话这头,连叫三声“啊!”而且一次比一次的分呗高。之后,“哦,好的”电话便挂了。
      我瞪着眼睛看着她,等待她给我宣布个什么惊天的消息。
      结果,她说:“秋虹要结婚了。”秋虹是肖亦的大学同学。
      “哦,那么激动,我还以为什么事情呢!”我觉得肖亦不免也太一惊一乍了。
      “关键是……”肖亦继续,看来还有后文。“跟她结婚的,就是那个闹了好几次分手的胖老男。”那也没什么,我心里想。因为我想到丹丹跟李齐欣,闹了那么多次,我估摸着下去我去青岛,肯定就是他们婚礼之时。
      “胖老男怎么了?说不定她就喜欢。再说,越是闹的厉害的,越是不容易分。这叫不是冤家不聚头,我当年,我跟那谁,就是闹的太少了。太安静了,所以分了。”我说。
      “不对啊,我记得她当初跟我说。结婚,一定要有物质基础。没车没房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莫非?”肖亦继续说。
      “莫非为了钱?你的意思是?”我接道。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待有下周去南京考察一下回来给你汇报!”肖亦说。
      “你不会还要过去当伴娘吧?”我忽然想起来。肖亦说:“她倒是有那个意思,不过我跟她说了,不当。”
      “为什么不当啊?万一碰到个帅伴郎,你不就赚了?”想起来,我都为她兴奋。
      “我剩下的仅有一次伴娘机会,留给你了!你给我加油!”肖亦一本正经的对着我说。“您还是别留给我了,我留着给你当。”我赶紧说“你肯定比我先结婚,我现在对那婚姻,还一点概念都没有,感觉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虽然,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不小了。”
      肖亦说:“你是还没遇到那个你想结婚的人。”
      “是吗?”我疑惑。可能他说的对吧,至少,跟彭进在一起的时候,我曾经幻想过我们的将来,想象将来我们大手牵小手的走进结婚礼堂。想象着我们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和公主,然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现实是,我们将各自牵着另外的人走向结婚礼堂,至于幸福不幸福,那就有待考察了。他或许是幸福了,可是,现在还没出现一个人,能够牵起我的手。

      到了秦天说的迎新晚会那天下午,我还在犹豫,去还是不去。可是潜意识告诉我,我内心还是很想去的。至少,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我还在衣柜和镜子之间磨蹭了半小时,套上了心爱的黄色小吊带连衣裙,为了工作方便,我套了个白色小坎肩到公司。
      当我正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的时候,手机响了,我一看,是秦天,意料之中。那家伙什么也不说,就撩下一句话:“晚上7点在校门口等你!”然后挂了电话。七点?五点半下班,赶到那正好差不多。他时间也帮我算好了不成。
      五点半一到,我把小坎肩一脱,小包里一放。朝他们学校的方向赶过去。
      最快的速度,我赶到了校门口。果然,秦天,沈晓海,白雪都在。秦天朝我跑过来,说:“很准时嘛!”白雪穿的真是人如其名,她皮肤本来就很白,穿上一条白色的小连衣裙,长发披肩,真是漂亮。看沈晓海守在她身边那小得意样,我忍不住想,这家伙蛮有本事,骗到个这么好看的女朋友。
      “还没开始吧?”边走我边问秦天。秦天看了我一眼,笑着说:“就等你了,你来了就开始!”
      “姐--”沈晓海的甜蜜攻势又来了,他那一声姐,可是我听到过最好听的了。比我妹妹叫的还好听。我跟沈晓海,白雪都打了招呼。沈晓海还不忘来一句:“姐,你今天真漂亮,我都不好意思叫你姐了。”我脸红,秦天看着我,贼贼的一笑。我更脸红。是啊,我怎么能不脸红。一把年纪了,还跟着比我小那么多的小孩子在一起闹,真没脸见人啊。
      安排我们坐下后,秦天便走开了。疑惑中,我问沈晓海:“他这是干嘛去了?”沈晓海很神秘的说:“你马上就知道了。”边上的白雪也跟着笑笑。她笑起来真好看,浅浅的两酒窝,真不愧是学艺术的女孩,光看着就赏心悦目。
      不一会,现场帷幕拉开了,我看到秦天拿着话筒走出来。原来他是晚会主持人,我解开心中的疑惑。看着台上穿着小白衬衫,休闲裤的他和那张微笑着写满青春的脸庞。我又开始感叹,那样青春飞扬的日子,一晃就过去了。纵使我有多么怀念,多么不舍,也再都回不来了。
      “怎么样?挺俊的吧?”沈晓海得意的对我说道,“秦天同学,我们学校的晚会金牌主持人!”我笑笑,说:“还不错,蛮多女孩子喜欢他的吧?”沈晓海又一脸神秘的样子,凑过头来,说:“从我们宿舍门口排到学校大门外了。”我笑了笑,想,虽然沈晓海这一说法有点夸张,但是,应该确实不少吧。如果回到当年,我想,此刻坐在台下的自己,也有点动心了。
      “不过……”沈晓海来个语气九十度大转弯,说:“他一个也不喜欢。那些女生都私底下说他冷血。”
      我疑惑:“他冷血?我怎么不觉得?”
      “那是因为你不是那群可怜的女生其中之一呗!”沈晓海说道,“这家伙,对哥们很讲义气,对女生却一直保持距离。”
      “为什么?你们学校优秀的女生也蛮多的吧?”我好奇的问。
      “嗯,也有那么几个还不错。”沈晓海说,然后看了眼旁边的白雪,接着说:“当然,跟雪儿是没的比啦。”
      “雪儿画儿跟人都很漂亮,你有福了。”我赞道。
      沈晓海又得意起来,笑开了花。只见他扶扶那眼镜,小声靠我这边来说:“那是。我可是花了血的代价,感动天,感动地,才感动了她。”我笑了笑,年少的时候谁不曾为爱痴狂呢?青春真好,有爱真好。
      这时候台上在演一小品,秦天下台,在我身边坐了下来。说:“聊什么呢?那么开心。”
      我看了他一眼,说:“秘密”,然后反问他:“你有没有表演什么节目?”他也看了我一眼,说:“秘密!”两人都笑开了。小品还没完,秦天已经离开了。沈晓海又凑过来,小声说:“我看他跟你在一起,就不冷血,笑的那叫一灿烂。”我说:“是吗?”心里甜蜜蜜的。
      这时候,舞台上响起了一段熟悉的旋律,我想起来了,是唐磊的《丁香花》。出场来唱的,居然是秦天。我记得这是为了纪念死去的爱人而写的歌,他为什么选择这首歌?难道也曾有过类似的伤心往事?我心里猜想着。又一想,不会有那么悲惨吧,或许,他选它,只是因为单纯的喜欢。
      于是,我问边上的沈晓海:“秦天谈过恋爱吗?”沈晓海说:“大学时没见他谈过,高中就不知道了。”“高中还谈恋爱呀?那不是早恋?”我笑道。沈晓海嘿嘿一笑,说:“姐,我就是早恋。我跟雪儿就是高中开始的。” 我一笑,心里感叹,现在的孩子呀!
      我是个特别情绪化的人,所以,很多歌,都能听出感伤。经常会一个人听歌,听着听着,就会把思绪绕了进去。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你看啊漫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为什么唱到这里的时候,我隐约看到秦天眼里闪着泪花?或许是太投入了吧,我想。
      唱完,台下一片掌声响起。“真不赖!”沈晓海一边鼓掌一边喊道。
      晚会持续了三个小时,结束了。
      散场出来,沈晓海打车送白雪回学校。
      秦天说要送我回去,我说不用了,太晚了。叫他送我到地铁站,赶末班车。路上,我对秦天说:“丁香花,唱的真不赖,没想到你还有一手啊!”秦天说:“他们非的逼我表演节目,没办法,我只有硬着头皮上了,就这首歌听的最多,所以比较容易学会。”
      “很喜欢这首歌?”我小心翼翼的问。
      “嗯!”他眼神里晃过一丝忧郁,就那么一秒钟,被我瞧见了。然后又笑了起来,说:“觉得很好听,词也写得不错。”
      “很老的歌哦”我说。
      “老歌才经典嘛!”秦天笑了笑,说。
      “看不出来呀,你也挺怀旧,不像你们那一时代的人嘛!”我故意调侃道。
      秦天说:“什么我们那时代,我跟你处在一个时代好吧。不过,我是挺怀旧,这个你倒说对了,比较喜欢传统点的东西。比如说,人也是……”说着,停下来,然后看着我。
      我也停下来,很疑惑的看着秦天。
      他说:“我们这时候的女生都太不懂事了,任性,刁蛮,谈恋爱分手如家常便饭。还是你们那时候的好。”
      “得了,你直接说我老,跟不上时代好了!”我暗自伤怀。
      “我可没说你老。”秦天说:“我怎么看你都是一没长大的孩子。”被一比自己小那么的人说自己是一孩子,真是没有比这个更受打击的了。
      “你别装老了,你才是一孩子!”我说。
      “如果我早生几年就好了。”秦天忽然来这么一句,声音有点低。我假装没有听到,说:“啊?你说什么?” 他笑了笑,说:“啊?没什么没什么。”
      我心里暗自庆幸,如果他再重复一遍,我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想吃冰淇淋吗?”秦天忽然提议。
      “好啊,好像知道我喜欢吃似的!”我笑道。
      “大部分女孩子都喜欢吃,你肯定也不例外。”秦天说着,然后跑旁边冷饮店买了两个可爱多。我接过一个,说:“我也觉得女生都爱吃冰淇淋,可我那就有一不爱吃的怪胎。”他说:“谁啊?” 我说:“跟我一起住的好朋友。”我说的是肖亦。这家伙对于鲜奶蛋糕、冰淇淋、提拉米苏等等我眼中的天下美味没有一点好感。
      “那她肯定是一事业型的女强人!”秦天说道。
      “还有这说法?我头次听说……”我问道。“不过好像还真有点这样的发展趋势诶!”我接道。
      秦天得意的笑了笑,说:“跟你在一起很轻松,聊天很开心。”
      我嘿嘿一笑,咬了一口冰淇淋,说:“跟你们在一起玩也很开心,好像回到了读书的时候。很怀念那时候的感觉。教室,操场,图书馆,宿舍,食堂,体育馆……”
      “那你经常来玩啊!”秦天提议:“你过来,我继续当导游。”我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对了,后天我们跟外校有场足球赛,你来为我加油怎么样?”秦天说紧接着提议。“你还踢足球呢?”我问。
      “那是,校队队长!”秦天骄傲的说。
      “不错啊,又唱歌又踢球的,厉害!”我赞道。
      “嘿嘿,过奖了,就是喜欢,所以玩玩。”秦天说。
      “我也喜欢足球,虽然只是个伪球迷。准确说,是一意大利伪球迷。”我说道。
      “女生喜欢看球赛的还真不多,那就你了。这么专业的美女拉拉队长,你不来,是太浪费资源了。那就这么说定了。”秦天说。
      我点了点头,想后悔都来不及了。这时候地铁站也到了,我告别秦天,进了车站。地铁绝对是个伟大的发明,至少有两个突出的有点。一,速度快。二,不会堵车。不过,上海的地铁会堵人。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的时候,进进出出根本不用靠走的,而是靠挤,不是自己挤,而是被人群挤。经常挤到地铁门都关不上,里面的人根本就是进去了,而后一个姿势定位到下车。每天挤地铁的上班族,还没到公司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很不幸,我也是其中的一员。
      这么晚了,地铁里还是很多人,只是人人都是一脸的倦意。这应该是城市里特有的一幕吧。如果换做在家乡,现在应该是家家熄灯灭火,进入梦乡了。我很少晚归,也很少晚于十点入睡,算起来跟这个城市有点格格不入。不过,我习惯了这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上海的所谓迷人的夜生活,似乎跟我没有多大关系。对于我来说,那是另外一个世界。
      进了地铁,我掏出手机,准备看下时间。结果发现了两条信息,一条是肖亦发来的:“怎么还没回家?”我回复:“已经在地铁里了。”知道家里还有人牵挂着的感觉真好。另外一条是秦天发的:“回到家发个信息报平安!”我又一阵感动。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有的时候人很容易满足,在脆弱的时候的一声简单问候,都足以融化一颗冰冷的心。
      回到家已经近午夜了,房间灯还亮着,肖亦还在等我。一进门,她就嚷嚷:“玩的乐不思蜀了吧?晚会怎么样?好玩不?”我说:“还不错,秦天居然是晚会主持,还表演节目。”
      “什么节目?”肖亦起劲了。
      “唱歌。记得《丁香花》吗,唱的还不错呢”我说:“那么晚了,你不困啊?”
      “不困,等你呢。反正明天周末,可以睡懒觉。”肖亦说。这家伙以前一直是个夜猫子,不到十二点不睡觉,自从搬我这里来以后,我逼迫她随我的生活节奏,十点睡觉,六点起床。她刚开始挺不乐意,那么早根本睡不着。我告诉她,这是专家说的绝对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她老了,发现长命了几岁,到时候还得感谢我。当然,周末一般都比较例外,都晚睡晚起了。毕竟一直坚持一种习惯也累,有时候绷紧的神经也需要放松放松。
      “对了,发个信息!”我忽然想起来。于是,掏出手机。
      肖亦笑了,说:“不用说了,肯定是给秦天发。”我笑笑,一看手机,里面已经有两条信息,和一个未接来电了。信息内容是:“到家了吗?”,“怎么还没到家?”赶紧回复:“刚进家门”,那边立刻回复:“到了就好,早点休息,后天见。晚安!”
      “这小孩还挺能关心人的”我笑了笑,对肖亦说。
      “你可要小心点,别种了人家的温柔一刀!”肖亦说道。
      我很不屑的样子,说:“放心吧,我是谁啊?雷打不动,别说刀子了。”
      “我看这把刀子比雷厉害!”肖亦哈哈笑起来。
      我瞪了她一眼,说:“对了,他们学校后天有足球赛,秦天说他是队长呢,你一起去看不?”
      “足球赛?”肖亦问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足球毫无兴趣,你自己去看吧,为你的小帅哥队长加油去。”
      “就一起去玩下嘛,你个懒虫,反正呆家里也没事,又没帅哥约你!”我出绝招了!
      “谁说没帅哥约,刚就有个,我电话都没接。”肖亦嚷嚷道。
      “哪个帅哥啊?”我一脸坏笑凑过去。
      “告诉你,你也不知道!”肖亦神秘兮兮得说。
      “得了吧,没有就没有,别装了!”我说。话音还没落,我的小疯子又飞过来了。我一把接住,往床上一坐,试探性的问肖亦说:“你觉不觉得杨大志很好啊?又会做饭,脾气又好,还挺能照顾人。”
      肖亦一脸坏笑,说:“是啊,我也觉得他很好,尤其对你很好,你好好考虑下吧!”
      “怎么可能?我跟他太熟悉了,看着他就跟看到你一样,怎么谈恋爱?”我说。
      “你越说我越觉得不对,他一直没恋爱吧?会不会就在等你哦?”肖亦又开始鸡婆了起来。
      “就你能想象,我早就问过他了,他说他还没遇到想谈的,说宁缺毋滥呢。所以嘛,我觉得你们俩挺合适的。”其实我是真觉得他们俩看上去挺合拍。
      “我们俩要在一起就是一成语,叫貌合神离!”肖亦嚷道。
      “我看应该叫天作之合才对!”我得意的笑!
      感情这个东西就是很奇怪,有的时候明明两个人各方面看上去蛮适合,却怎么也擦不出爱情的火花。而有的人,可能看上去很不适合,却总能发生点什么。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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