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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初见美丽 ...

  •   有人说,幸福就是每天下班回家时是敲门,而不是去掏冰冷的钥匙。还有人说,幸福就是每天都能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在这件事情上收获实现自我价值的满足感。我反复揣测,仔细琢磨,总结出一惊天的结论:幸福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好歹也曾算是一有志青年,有梦想,有拼劲,还有点小小不服输的脾气。怎么着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幸福把我给遗弃啊。于是,我做了个自认为非常重大的人生决定,我要给我的生活来个全新的改变,换住处,换工作,换心情。

      我的房东大人及其夫人,天天早出晚归,晚归可以理解为敬业,可是也别一副唯恐天下不知的样子用高于傍晚菜市场小贩们低价贱卖的呼喊声的高分贝音量大半夜在大厅里交谈啊。你们是精力旺盛,我可是属于睡眠质量超低人群,少睡一小时就要精神不振一整天的主。这一不振直接影响我的脑细胞运转,难怪我觉得智慧的源泉怎么就越来越枯竭了。
      房子是你们的,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不成。
      于是,我打开电脑,开始搜索。中介的直接PASS掉,因为需要手续费,我为自己那么会省钱而暗自欣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骚扰,独自住一居室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房租也贵呀。就我眼前那点微薄的薪水,明显还奢侈不起。最终还是只剩下合租的路了。有了前车之鉴,我这次得对合租对象严格筛选,经过慎重的全方位的考虑,我总结出了四个绝对不。
      有房东在住的绝对不租,每个房间住超过一个人的绝对不租,有情侣入住的绝对不租。合租对象只有男生的绝对不租。
      于是,我的选择就只剩下了,找个单身女合租,嗯,最好性格好点。那样说不定还能成为好朋友。
      经过我的仔细搜寻,终于找到个看似符合条件的落网小鱼。联系人叫勤劳的小蜜蜂,听听这名字,一看就是跟我一样辛苦工作,认真上进的人。还留有MSN,于是我加了她,正好在线。
      还好房子还没租出去,问了下大概情况,与我的目标比较接近。小蜜蜂叫珍珍,房子是她刚租好的。三室一厅,说有一间做了仓库,她说是自己在网上做生意,基本上天天在家的那种。于是,我决定去看下房子。
      关了电脑出门,按照珍珍给的地址,找了过去。小区环境不错,看上去是新建没几年的,绿化不错,还有露天健身设备,大门口还有个喷泉。初步鉴定,比较满意。
      房间在3楼,我找到后,按了门铃。
      很快又人开了门,是珍珍。我打量了下,穿着一宽大的白衬衫,短裤。皮肤白嫩,披散着一头板栗色的中长卷发,比我高了半个头,看上去蛮整齐一女生。请原谅我用整齐一词,我这人有一毛病,但凡看的顺眼的,都用整齐来形容。如果长的再向明星模特儿靠点,我最多加个真字,或者特字。真整齐,特整齐。
      珍珍看了我一眼,说:“林宁?请进!”我礼貌一笑,迈进大门。
      厅不是很大,有沙发茶几,还有个21寸的小电视机,房子简单装修,看上去还比较干净。我最关心的当然是自己的房间了,珍珍赶紧把我领过去。我走进一看,有一张很大的席梦思床,喜欢。我这个人睡觉不老实,每次找房子,唯一的必须的要求就是,要有张特大的床。那样我的毛绒小猪小狗们也有安身之地。很大的落地窗,加阳台。我喜欢。没事可以拿本书在阳台上晒晒太阳,听听歌,多惬意。床边是衣柜,这个也很重要。我的衣服总是不够地方放的。复合木地板,白墙。总的来说,看上去还是比较满意的。
      珍珍还带我看了下她的房间。有点乱,小电脑桌的笔记本边堆了一堆笔纸。电脑打开是淘宝的页面。
      “你在淘宝上开店?”我问道。
      “是啊,卖情侣用品,情侣装,情侣配饰之类的”
      “生意不错吧?”
      “哎,刚刚开始,还没步入正轨呢”珍珍叹道。然后拉着我到隔壁一小房间。推开门,说:“你看,货全在这里”我一看,房间里堆满了瓦楞纸箱。
      “没事。慢慢来”我说“你租下这房子就是为了方便开店做生意吧?”
      “是啊,不然这间也肯定出租,我一个人住个三室多奢侈呀,得合理利用资源。对了,你哪人啊?我江苏的”
      “我江西的”
      “江西的女孩子都小巧玲珑的,水灵。”
      哎,小巧玲珑,我又得为自己的身高自卑了,一生最大的痛啊。
      我笑了笑,说:“我可宁愿没那么玲珑。哈哈。明天正好周日,那我就搬过来了哦。”
      “好的。”
      “那房租现在给你,多少?”
      “付三押一,一共是3600。”我把本来就准备好的钞票拿了出来。心疼啊,这钱花起来真不是钱,三分之二的工资啊。心里暗想着骂着这万恶的房价。
      珍珍收了钱,开了张收据。我就离开了,准备回家张罗搬家的事情。
      走在路上,我立马拨通了丹丹的电话。
      “丹丹!我要搬家了!”
      “啊?你又搬家?你都第几次搬家了?”丹丹电话那头很没好气的说。
      “没办法,实在对房东夫妇忍无可忍了”我很无奈的说。
      “当初叫你跟我们一起租,你还不乐意,现在好了吧!”
      “你们小两口子一起住,我过去参合什么呀?废话少说,明天过来帮我搬家,务必把你家老李同志带上。”
      “你还真速度,说搬就搬。我们现在在青岛呢!”
      “啊?见公婆去了?”
      “什么公婆?随便见见了,反正也就那样。”丹丹很平静的说。
      “你就少装了,丑媳妇见公婆咯。哈哈!”我故意嘲讽丹丹。
      “少来,我们下周才回呢,你下周搬不行?”
      “不行,我一天也不想等了,房租定金都交了。没关系,你们忙吧,我可不能耽误你的人生大事。回来给我汇报情况。明天就只能辛苦大志同学一人了。”
      “行,他可是您的后勤部长,搬完家好好犒劳犒劳人家”丹丹笑道。
      “是他好好犒劳犒劳我了,我可不会比他少累。哈哈!”我说道:“行了,不浪费你电话费了,长途加漫游呢。回来聊。”我把电话挂了。
      丹丹总算要修成正果了。看着她跟李齐欣那一路走来,忽然觉得很心酸。想起我,还有彭进,我们四个人一起在学校的日子,一起相约出外游玩的日子,抬头看看火辣的太阳,又是一个夏天了,心里忍不住一阵泛酸。毕业三年了,分开三年了,总觉得这三年像是真空般过来的。所有深刻的回忆,美好的,悲伤的,都留在了学校里。
      那一天说了永别,痛哭一晚上之后,我告诉自己要忘记,要坚强。于是,我拼命地加班,让自己忙乱,不让脑子有任何的空闲时间来胡思乱想。我一遍一遍的听着孙燕姿的《开始懂了》,慢慢的,我真的开始懂了。我和彭进就像是两只刺猬,靠的太近,互相伤害,靠的太远,又会想念。既然不能靠近,那么就只能远离,或许那本来就该是属于我们俩的结局。
      又想远了,我猛然告诉自己,不能再想了,我眼前的最重要的事情是搬家。
      于是,我又拨响了杨大志的电话。响了好几遍,终于接通了。
      “大志!”我大声呼道。
      那边沉默了2秒,似乎是惊吓过度。
      “您就不能降低点分贝?会吓死人的”大志在那边数落我。
      “都大下午了,还睡什么午觉”我也数落他。扰人美梦还死要面子不道歉不认错的人,那个就是我。
      “我刚合上眼,您这催命电话就来了!”大志脾气一向好的可以,我就更加放肆了。
      “明天来帮我搬家。”我用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语气说道。
      “哦。”杨大志居然没点反应,怎么说也得稍微表现的有点惊讶吧。
      “丹丹他们两口子去青岛了,来不了,明天就靠你了。事先提醒您下,明天早上多吃点出门。”
      “哦。”杨大志继续半死不活的应着。
      “你继续睡吧!”我终于良心发现把电话给挂了。然后想象下那边电话一挂,脑袋立马倒下的样子。忍不住窃笑。
      对于杨大志,我的任何奇怪想法或者突发行动都不能激起他的情绪变化。有时候我真怀疑他是不是一圣人。或者说,他已经对我的所作所为习惯了然后麻木了?我说吧,习惯就不是一好东西,非常残害人类的热情。

      周日我起了个大早,开始收拾屋子。上次搬家留下来的箱子袋子之类的,又派的上用场了。我不得不佩服我自己麻利的速度,硬是在7点杨大志到来之前全部打包好了。
      对于杨大志的准时,我一点也不意外。他这人唯一的好处就是,交代的事情一定记得清楚,而且时间比你还掐的准。杨大志一进门,看到打包好的东西,说:“今天倒是很有速度啊。早上一定没少吃!”
      “我什么时候少吃过呀?”我笑道。“您今天比上班还起得早,我怎么也不能愧对您的一片苦心啊。”
      “得了吧,我看你不过就是想尽快离开这里而已。”杨大志果然一语中的。果然够了解我。
      边说着,他已经开始拖行李出门了。我也挑小的物品拿下去。
      楼下一搬家的小卡车在候着。
      “哇塞,升级了。以前是TAXI,现在直接换成小卡了。”我笑道。
      “你看看你那满屋子乱七八糟的东西,弄几个TAXI也装不下,只能出动小卡了。我看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下次搬家就是小卡换大卡了。你说你一小白领,钱赚的不多,房子还不是自己的,买那么多东西干嘛?”杨大志开始叨唠了。
      “哪里有很多,都是生活必需品。小白领怎么了?小白领也要讲究生活质量。”我争辩道。
      “得得得,不跟你争,我还是省点力气搬东西。”在杨大志面前,我每件事情都能找出千万条理由出来,让他永远找不到数落的机会。他可一直是我的嘴下败将。我不由得小得意了起来。
      两小时,上上下下,我们把房间搬空了。我走进这个自己住了一年的小房间,抱起最后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物品--一装了两小金鱼的大鱼缸。关上门,说了声:“BYE BYE”我头也不回的下楼了。

      搬家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其实我非常讨厌搬家。厌倦那种把东西打包后再拆包归位的琐碎事情。唯一觉得开心的是,我可以重新布置房间。这也是经常搬家的唯一好处,可以经常换新房子住。窝在焕然一新的屋子里,心情也能跟着明亮起来。
      车子开到了新家,我打了珍珍的电话。她开好门,我们直接从楼下开始提东西上来。东西提上来之后,又得重新布置房间了。珍珍也跑来帮忙。问我这个放哪,那个放哪。我对珍珍说:“为了庆祝乔迁之喜,我等下去买点小菜,中午我们小聚一下?”
      “对了,旁边还有个大厨呢!”我指了指在卫生间里洗手的杨大志。
      珍珍笑了笑点了点头。问我:“你会做饭吗?”
      我很不好意思的说:“目前为止还不会,不过我绝对是个称职的美食鉴定家。”
      “你就一馋猫!”这时候,杨大志进来,鄙夷的说道。
      我嘿嘿一笑。
      这时候,珍珍打开卷起来的两海报,一张是刘德华的,一张是我自己的艺术照海报。她问:“这海报还要吗?” 我赶紧说:“要的,要的。”
      于是珍珍把刘德华的海报往墙上一比,说,就贴这了。杨大志拿起我的海报说:“这个就太不上档次了,还是扔垃圾桶吧!”
      我狠狠的瞪一眼杨大志,把画抢过来,给珍珍说:“就跟华仔边上贴着!”
      珍珍一边接过画,一边说:“我看他不是想扔垃圾桶,是想偷偷放口袋里带回家自个欣赏。”
      我得意的笑。只见杨大志很不屑的样子,说:“我对着她这张脸已经够水深火热的了,再弄个画回去,不是自我折磨吗?” 我狠狠得往杨大志脚上一踩,只听一声尖叫。
      折腾了大半个上午,总算是把个房间整出房间的样子来了。我们三开始忙着弄迟到的中饭,杨大志的手艺也真是没的说,跟我老爸有的一拼,我总是那么说。
      吃饭的时候,我突然宣布两大决定。
      “我决定,以后跟你们俩学做菜了。所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是我未来的发展方向。我妈没给我好的基因,我只能靠自己后天努力了,以后,靠你们俩师傅多多关照了。”
      “真的假的?说了那么久要学,没见你什么时候实施过。”杨大志很不屑的说道。
      珍珍继续笑笑,我发现,她不是很爱说话,尤其跟我一比,那是特文静。
      我看到他们俩各自一脸狐疑的样,非常的不服气:“怎么?不信啊?”
      “信,只要你到时候别找我当实验品,我就谢天谢地了”杨大志赶紧抢道。
      珍珍很无奈的说句:“我看我以后的命运会比较凄惨。”
      “行,我到时候下点毒药,毒死你们!”我气道。
      大家继续乐呵着吃着。
      乐呵的同时,我忽然又感到一阵忧伤。我很讨厌自己这个破性格。总是能在笑的很开心的时刻,愕然而止。然后所有的烦心事情都齐涌而上。我经常会觉得体内有两个人在打架,一个叫快乐,一个叫忧伤。
      当忧伤打败快乐的时候,我又想到了工作,还有那从来不敢去碰触却其实一直在不停纠缠我的心底小角落。

      三年前,我怀抱着要在广告业闯出一番天地的坚定理想来到得上海这个传说中的国际大都市,那满腔热血,那凌云壮志,现在想起来仍是激动万分。可是,现实是怎么样呢?没有工作经验,迫于生存压力,只能先找了一家刚刚成立没多久的类似工作室类的小小广告公司,做的是毫无创意可言的平面制作工作。天天就把自己当机器使,与电脑成为了最亲密的伙伴。
      我不知道是自己堕落了,还是工作让我堕落了。我只是开始意识到,这样下去,我将离以前的梦想越来越远。不知道哪位名人说的,梦想是一个天真的词,实现梦想却是个残酷的词。这么说,我又该忧伤了。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自己的梦想,如果梦想能与现实达成和谐统一的结果,那便完美了。那便是所谓的幸福的其中一半。可是,现实中我们总被圈着,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说是民主社会了,却不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肩上总有点无形的东西在压着,得顶住了。
      我掐指一算,上学时候欠下的债基本上已经还清了。我可以毫无顾忌,没有半点压力的去追寻自己的理想了,至少得找个比眼前这个能看到光明的岗位,我不能一直守在黑洞里摸爬滚打呀。
      于是我拿起了辞职信,勇敢的朝公司唯一的最高领导黄总走去。可能是我胆子小,我总觉得辞职需要的决心和勇气绝对不亚于跟情侣说分手来的小,所以每向他靠近一步,我那心就扑通扑通越跳越厉害。多少个日子没体会过心跳加速的感觉了,这下让我好好过把瘾了。
      黄总正跟电话里咆哮着,我只能在边上候着。咆哮完毕,抬头望我一眼:“放边上吧!”便低头翻阅文件了。我得提醒他一下,这可不是普通的文件啊,这是辞职信,至少也算的上是一重要文件吧,就这态度,我还得等待尽快回复呢。于是乎,我拎起辞职信,往黄总眼前一放,很牛的扔了句:“不好意思,紧急文件,需要您在最快时间内做出反应!”
      黄总的反应速度绝对不比我想象的慢一秒,估摸着他只看到了辞职信那大而醒目的题目,再抬头,盯着我看。一秒,二秒,三秒……再配合黄总那犀利的目光,可以容许我用度秒如年来形容么?
      “为什么?”黄总终于开口了。
      “您看,我信上有写理由!”
      黄总低头,又花了三秒钟重新扫描了下我的辞职信。我不得不说,对于黄总的工作效率,我向来还是高度佩服的。
      “我知道最近工作量比较大,很辛苦。”黄总一口非常体谅的语气的说,估计心里边也在揣摩我书面理由之后的意思。其实我真的没别的意思的,真的只是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个工作。如果算有所隐瞒,那我顶多也只是把不喜欢改成了不适合。
      “这样吧,下个月开始给你加五百的工资,另外,最近正好有个空档期,给你10天的假期,好好出去玩玩,放松放松。顺便也再稍微慎重点的考虑下辞职这一问题!”黄总不容我反应,就已经给出了应对这一紧急事件的解决方案。
      行吧,反正有十天的旅行时间,那我就再考虑十天吧。当心里冒出这一想法的时候,我就非常的鄙视自己,那么的优柔寡断,该断不断,这还是我吗?我啥时候从雷厉风行变成畏首畏尾了?跟谁学的这是?或者,我给换个定义,我成长了,不轻易做决定了,懂得深思熟虑了,这叫稳重?
      我对黄总点了点头。看着他那么忙乱的样子,我居然会觉得如果自己突然离去会很残忍的事情,我想我是太高估我自己了。

      用杨大志同学的话说,我就是一极富浪漫主义精神的小伪文艺青年。注意了,是伪文艺,非真文艺。所谓的浪漫主义精神,往好听点说是叫ROMANTIC,往难听点说就是白日做梦。
      我喜欢写作,从初中开始迷恋武侠,从高中开始写武侠小说,是长篇的那种。也是绝版的那种,因为到现在还压箱底,从没见过除自己之外的第二个读者,更别提出版了。偶尔写点小诗。到了大学,偶尔也写点小小说。记得那时候有个很流行的杂志,就叫小小说,我特喜欢看。更记得大学的时候,广告学的课程,老师叫我们写篇案例总结,老师看了十分钟之后,给了一句评语:文笔不错,就是不知道说些什么。所以,我就一伪写手。
      我喜欢画画,小时候也曾学过名家达芬奇,独自坐在草丛中画花瓣和树叶。结果总是会空中飞来的小蜻蜓小蜜蜂扰乱思维。不过,我还是会经常画,一直觉得画画就如同写作一样,是一剂特别容易让人心静的良药。于是,每当烦恼的时候,或者无聊的时候,我会拿出纸笔,任思维天马行空,笔下群魔乱舞。直到目前为止,也没能拿得出一个能见人的作品。所以,我就一伪画手。
      我喜欢音乐,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跟爸爸说,想学钢琴。我那可怜的老爸,无比伤心又无奈的告诉我说,孩子,钢琴太贵,给你买个手风琴怎么样?于是,我小小的高雅的梦想就那么夭折了。对了,老爸是乡村乐队的,吹长号。受他老人家熏陶,我小学开始就在小乐队成了一小鼓手。自己用零花钱买个长笛回来自学,硬是没成才。一直到现在,我还对曾经的钢琴梦想恋恋不忘,也只能听听钢琴曲聊以自慰了。所以,我就一伪音乐迷。
      我喜欢唱歌,小时候还曾经梦想自己能成为一个歌星。那时候喜欢吧歌词都抄在笔记本上,开着破旧的磁带机。一边听,一边跟着唱,可是倒腾上一整天的功夫。我当然没成为歌星拉,最大的成就也就不过在大学的时候经常被室友点歌,要求清唱,获得过最大的评价,也不过是来自我那可爱的五音不全的妹妹说的一句话:姐,你努力赚钱,以后好好培养你的女儿,当歌星。所以,我就一伪歌手。
      我喜欢跳舞,小时候儿童节被选上舞蹈队,别提多开心。其实,我就一笨手笨脚的主,身段也不够好,天生不是跳舞的材料。可是,我就爱捣腾,大学跟着同学学交谊舞,到现在也不放弃我那小小的梦想,业余时间会去舞蹈社学舞.没求有什么成就,更别提要达到什么艺术境界了,已经纯粹当一锻炼身体的手段了。所以,我就一伪舞者。
      对了,我还喜欢看足球赛,可是却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关于所谓的战略技术问题,总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跟不看球赛的人,可以说得个天花乱坠,热情激昂。一碰到个真球迷,立马就原形毕露了。谈到球星人名长相,我特来劲,绝对能说出点有见的的独特观点;一谈到踢球技术问题,我就成了老实的听众了。再碰到个专业点的球迷,我就只剩下膜拜的份了。所以,我还就一伪球迷。
      所以,大志还是很了解我的,不愧为那么多年的哥们。那么多年,认识的能称兄道弟的男生,现在也就只剩下他这一极品了。

      曾经有人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我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四处旅行。结果对方大跌眼镜,我开始自我反思,这叫一什么理想呢?我可以说个我想当个作家之类的什么的,至少还让人觉得我理想远大高尚点的。可是,旅行为什么不能算是理想呢?需要金钱,需要时间,还需要体力。那可都是难得又宝贵的东西。现代的人,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又没体力了。
      就如我跟彭进在大学里恋爱的时候,满脑子的浪漫想法和流浪情节。记得我们那时候看一很火的电影,叫《卧虎藏龙》。看了之后,两个人互相交换感受。达到了空前一致的共同观点:景色真美。我们在网上搜索,知道了那是在安徽黄山和宏村取景的。于是,我们做了一个约定,等毕业工作赚钱了,我们一起去追寻那电影里的场景。您可千万别鄙视我们这个小小梦想,上大学的时候,生活费都紧张的不够用,更别提拿出点费用来旅行了,可怜我俩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我家穷,他家更穷。不过,我们穷,却很开心。就是传说中的穷开心吧。一直到现在,我还是穷,更悲惨的是,连开心也弄丢了。
      我不知道开心丢哪了,很想去找回。可是,我总是感觉晕头转向的,似乎在走迷宫,绕啊绕的,找不到出路。前几天在网上遇到彭进一特好的哥们,他告诉我说,彭进五一的时候结婚了。我说,真土,选什么日子不好,学别人选五一结婚。一说完,我眼泪就啪啪的往下掉,比黄河之水还泛滥。久违的眼泪,自从分别得那段日子过后半年,我的眼泪就跟装在了塑料袋里一样,一碰就掉。之后的漫长岁月,我没再哭过,一直以为,眼泪已经流干,没想到,我还会流泪。
      哭完,我擦干眼泪,忽然觉得意识从所未有的清醒:那本该属于我的婚礼,本该属于我的新郎,就这么失窃了,如同我的开心一般。但是,我知道,还有什么是只属于我们的,属于我跟彭进的,大学时期那小小的梦想,肯定没人知道。

      于是,我鬼使神差的背上包,踏上了去黄山的长途汽车。用耳麦堵上耳朵,听着歌。选择随机播放,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导进的陈绮贞的《旅行的意义》开始唱着。

      你看过了许多美景
      你看过了许多美女
      你迷失在地图上
      每一道短暂的光环
      你品尝了夜的巴黎
      你踏过下雪的北京
      你熟记书本里
      每一句你最爱的真理
      却说不出你爱我的原因
      却说不出你欣赏我哪一种表情
      却说不出在什么场合我曾让你动心
      说不出离开的原因

      你累计了许多飞行
      你用心挑选记念品
      你搜集了地图上
      每一次的风和日丽
      你拥抱热情的岛屿
      你埋葬记忆的土耳其
      你流连电影里美丽的不真实的场景
      你却说不出在什么场合我曾让你分心

      说不出旅行的意义
      你勉强说出你爱我的原因
      勉强说出你为我寄出的每一封信
      都是你离开的原因你离开我
      就是旅行的意义

      我不得不感叹,这首歌唱得如此的恰如其分。我反复的听着。

      六个小时的车程,如果没有IPOD陪伴,真会有点无聊。我真心的感谢它,我最亲密的居家旅行伴侣。
      到了黄山汽车站,下了车,七月天的下午,阳光灿烂的一塌糊涂,除了耀眼,还是耀眼。我从背包里掏出了太阳镜,戴上。
      话说我以前特鄙视戴太阳镜的人,尤其是大阴天或者下雨天戴的人,觉得那明显就是在装酷。后来有一天,那是在跟彭进说分手后的某一天,我神游般的在街道闲晃,被一路边卖太阳镜的小老头叫住,硬是试戴了一下。原来太阳镜不仅能挡阳光,还能挡住眼光,眼镜一戴,谁也看不出我忧伤。我惊讶于自己这个惊天大发现。于是,挑了幅镜片最大最黑的,价也没砍,二话没说,就买下来了。于是,那阵子,我就成了自己最鄙视那种人,只要出门,不管晴天雨天,我必戴上那如同魔镜般的太阳镜。我居然在戴眼镜的时光,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过的安全感。那个卖眼镜的也没曾告诉我,它还有如此疗效啊。我如获至宝,同时也发现,眼镜遮住的不只是我的眼睛,还包括那颗脆弱的心,我明白,我正一点一点的在把它包裹起来,藏在一个无人可及之处。那个365天,我是这么过来的,当然之后,我喜欢上了太阳镜,不过,也只在出太阳的时候才戴。
      我是一个不怎么爱计划的人,难得计划一次,还会突然就来个不按计划出牌,所以,计划对于我来说,没用。旅游,对于我来说,最省心的就是找个旅行团,把自己扔那个旅行大巴上,任凭导游宰割。所以,我只去过两类地方,一类就是由朋友在的,可以把自己交给朋友安排,比如,北京,广州,深圳,杭州等。另一类就是跟团去的地方,如三亚及很多上海周边几日游等等。
      在黄山,我是肯定没朋友,没同学,没亲戚的。八竿子打不着的那种都没有。找当地旅行团?我厌烦了跟小学老师一样领导方式的导游,去个景点还规定时间,时间到了人不回来,还得张罗寻人启示。于是,我做了个特勇敢的决定,凭着我那有限的对黄山的了解,我决定自助游。
      这时候我真怀念临出门时候被我抛弃的小本本,好歹我还能百度一下,自助旅行攻略。现在我只能凭着记忆,给这次旅行做个最粗略的计划先了。先去宏村,住个两天,然后上黄山。
      为该怎么去黄山而烦恼了两秒钟的我,已经被马路边上的出租车司机缠上了。司机很热情的问我,美女去哪?为了防止被宰,我故意斜了他一眼说,宏村。多少钱?司机说,五十。我心里一想,打车也才五十,不过我住处到人民广场的价格,看来是蛮近的。说不定有公交,只要几块钱。可是公交在哪呢?那么大太阳,真不想去找。还是TAXI省心,于是,我脸一横:五十?宰人也不是你这样的吧?头也不回的朝别的TAXI方向走去。司机果然叫住了我,说,那四十,您再也找不到比这个更便宜的了。我笑了,想也没想,一回头,蹭蹭地就上车了。
      看来自助游不可怕,我是谁啊,天不怕地步怕的主,没有路也能给走出一条阳光大道来。想起来心里乐滋滋的。
      没多久便到了宏村。买了票进门,便看到一排的人在河边写生。难怪说,宏村是写生者的天堂,我觉得呼吸都轻盈了许多。如果我也背了个画板来多好,也来这装回小画家。
      我搜刮了肚肠想找个词来形容宏村给我的第一印象,结果搜出一最俗的词:“风景如画”,我不得不鄙视自己,难道这就是传说的词穷吗?

      我走了一圈,做了个决定,我要在这住两天,好好享受下这人间美景,然后再上黄山。于是,我开始找旅店。
      找到一家很古朴的小店,名字叫居善堂,听起来像是清修院的名字,正好适合我的心情,我毫无犹豫的进了门,谈好价格,拿好房卡。根据店家的提示,找寻我的房间而去。我走过院子,心情无比欢快,小店也能那么美,我什么都不干,就在这长廊上坐坐,发发呆也不错。
      确认了自己的房间,准备开门。怎么折腾,门都开不了。这时候有个人往这边走来,轻松一下,开了隔壁门,进去了,门虚掩着。我赶紧跑过去,看了看那锁,一样的。为什么开不了呢。我不服气,回到房门口,继续开。不一会,听声音隔壁房间的门被关上了。我眼睛一瞟,刚进去那人出来了,是一白T恤牛仔裤学生模样的男生,手中拿了盒颜料。他看见我朝他那看,见我还在捣腾那锁,一笑,说:“怎么?锁坏了?”他的笑还真好看,很干净的脸庞,嘴角上扬,一看就能给人带来好心情。
      “可能是坏了,怎么开都开不了。”我有点心虚的说。
      “我帮你看下”我很不好意思的把钥匙给他,然后心里祈祷着,千万别被他打开了,我宁愿是锁坏了,不然太丢人了。
      天不遂人愿啊,门果然被他打开了,他把钥匙给我,又送上那一青春洋溢的笑容。然后转身走了。我谢谢也来不及说一句,只是觉得真丢人,赶紧进了屋。
      收拾一下东西,我提出个小包出来,把相机,手机,钱包所谓的贵重物品放了进去。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旅行习惯,大包里面装小包,到了旅店,可以把小包拎出来去出门便轻便很多。
      推开窗户,隐隐约约看到夜色下的宏村,柔美安静。忽然,脑子里又蹦出来一想法,我要夜游宏村!我开始想象着,穿着一袭白裙的我,吹着微风,浸在透着微微灯光的夜色中。话说我这个人对白色有着几近偏执的喜爱,每次去商场,一看到白色的衣服便走不动。裙子,衣服,裤子,鞋子,袜子,帽子,从头到脚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白色居多。我还特喜欢看男生穿白色的衣服,觉得特干净。
      记得第一次见到彭进的时候,他就是穿着一件白衬衫,在那个夏日的傍晚带着那有点忧伤的眼神走近,于是,我的心开始了一场美丽又痛苦的旅行。现在回头一想,我当初喜欢上的,是他的人,还是他的白衬衫呢?
      思想又远了,我赶紧掏出早已经准备好的白裙子,准备洗澡。
      这时候店主来通知,说半个小时后吃晚饭。
      我赶紧冲进浴室。
      洗去一身的灰尘,穿上轻盈的裙子,我都觉得自己可以飘起来了。背上小包,准备去吃饭。

      圆圆的几个饭桌,摆在院子里,很热闹。客人都坐满了。店家带我到安排好的饭桌。还没坐下,我就发现,对面坐着的不是帮我开门那个男生?他朝我笑笑,我也笑笑。出门遇善人的心情,也就是如此吧?彼此都是陌生的,一个淡淡的微笑,便可以给人足够的温暖,这种感觉,在冰冷的城市里却很难找到。
      我看了看,他旁边坐着一个小女生,看起来16,7岁的样子,绑着小马尾,开始靠着挺近的跟他说话。他们是小情侣吧,我猜想。他另一边坐着一个块头比较大的男生,憨憨的,戴着眼镜,一个小博士的样子,拉着他右边那个女生的手,那女孩眼睛大大的,长长的头发,甚是可爱。这对也是小情侣没错的。我揣测着。他们四个在对面有说有笑的,应该是一起的。
      我忽然又开始怀念自己的大学时光,那些手牵手心相印的小日子。
      这时候有菜上来了,我停止思维,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美食上来。
      鱼,我闻到一阵香味,果然是我最喜欢的鱼上桌了,忍不住吞吞口水,真恨不得马上把它扒光,不过,我还是矜持了下,毕竟要保持淑女风范啊,不能给人看到一副馋猫的样子。上菜的人介绍说者是桃花鳜,管它什么鳜呢,是鱼我就喜欢。
      别人三五一群,或者成双成对,像我这么独自一人的,看似很少。我不免有点感伤,又马上自我安慰起来。我可是为难得的自由清净来的。
      我吃饭的速度向来很快,在加上迫不及待的想去夜游。用横扫千军之势填饱肚子之后,便起身走了。
      外面人很少,暗暗的灯光,长长的小巷。一直自认为胆比熊大的我,不免也感到有几分害怕。为了我想象中的迷人月沼夜景,我大胆的走了出去。据说,宏村是一个牛的形状,而月沼是牛胃。而我走的一条一条路,便是所谓的牛肠。想起来觉得挺有意思,我沿着牛肠走着,碰到个路人,问了问月沼的方向。
      有着路盲美誉的我,这次却奇迹般的只问了一个人,便走到了目的地。我不由的为自己这个伟大的进步而暗暗窃喜。记得以前,彭进总喜欢拉着我的手,到处乱走,我们喜欢去学校附近发现一些新的天地,然后自己取名字。每次一个地方去了几遍我都不认识路,所以彭进总说我路盲,我也无奈的承认那个事实。后来,当我一个人来这个大城市找工作,要去面试,看着那错综复杂的地图,我不得不逼迫自己去搞认识什么是东南西北。而我居然也不再那么容易迷路,总是能准确的找到我想要去的地方。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基因里并没有路盲的成份,以前之所以盲,是因为太依赖彭进,跟他一起,他就是指南针,而我就一迷途小羔羊,眼里只看得到指南针的方向,看不到路的方向。看来失恋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你看,至少,我不再路盲了。
      夜色下的月沼,比我想象的还美。湖边有零散的三五人在行走着。我靠在湖边的石头栏杆上,坐了下来,静静的低头看着湖水。
      过往的记忆就像失灵的水龙头,一泄而至。脑子里一直有个声音在重复着那句话:他五一结婚了。他结婚了。是啊,在分手之后我就明白,迟早有那么一天,他要结婚,我也要结婚。只是,我们都将不是彼此携手的那个人。记得那时候,他还说要娶我,非我不娶,对,他说的就是今年。只是,新娘不是我。三年了,我一直觉得那像是一场梦,不是真实的。我们相识,我们恋爱,我们毕业,我们分手,我们永别,我们各自奔向自己的方向,不肯回头。我一点也不觉得分手之后有过了三年那么漫长。一直就好像是在昨天,那个撕心裂肺哭泣的我,依旧那样清晰。而我们的那个约定,却越来越模糊。
      想到这里,我居然眼睛又模糊了,真厌恶这样的自己。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来完成这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约定。是为了忘却的纪念,还是为了纪念忘却?
      我想起了阿甘,在失去珍妮后,一直跑,不停地跑,跑了三年。别人问他为什么跑,他说:I don’t know why, I just feel like running! 这段情节,一遍一遍的看,一次比一次感到忧伤。我明白阿甘言语之后的那种心情,可是,我也不能帮他解释,为什么。就如同为什么我要来这,为什么还会再想起那个人,为什么还会为他流泪。
      我下意识的擦了下眼睛,起身,准备在去别的地方走走。
      转身站起来,我才发现,旁边站着一个人,吓了一跳。我居然沉浸到一个大活人来到身边都不知道。他看我一惊,淡淡的一笑,嘴角上扬的弧度很好看。对,是他,帮我开门那人。
      我说:“你怎么在这?”
      “梦游过来的。”
      “难怪一点声音都没有,原来是鬼。”
      “是啊,是鬼你都不怕,胆量过人。”
      “我连人都不怕,还怕鬼?”
      “是吗?”他呵的一笑,说:“我看未必。”
      我又开始觉得难为情,他一定发现我在哭了。我暗自骂着,怎么总是在那么尴尬的时候,碰到这个人。我一时语塞了。想问,却又不知道该怎么问。算了,看到就看到吧,反正也是陌生人,不会再见的。
      “你?打扰别人思考!”我必须得给他安个罪名。
      “你是在思考吗?明明是在……”他又开始乐呵。然后吧双手放在两眼下,模仿眼泪往下掉的样子。
      “小孩子一个!”我说。然后便转身走开。
      他说:“什么小孩子?我看你长的跟我差不多大,心智还没我成熟!”他在后面叫嚣着。我回头一笑,说:“你一看就还是学生,而我,已经工作三年了。你说谁大?别跟我说你也已经工作了!”他一副很吃惊的样子,说:“原来工作三年以后的人也就这个样子啊,算是见识了。”
      我很气愤了,说,“什么叫这个样子啊?这个样子是什么样子?”他说:“还跟个小孩样,那么容易哭鼻子!”我不想再理他。便继续我的夜游之路。只听他在后面轻笑了两声。
      我也想我跟你一样大呢,我心里念叨着。谁不想青春永驻。如果可以,我宁愿时光定格在学校里,永远,永远。走了很久,我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快十点了,就准备回去。那该死的门不会还是开不了吧?我该不该叫上店主呢?心里在琢磨着。
      那小孩都能打开,为什么我不行。我不服气的跟自己较劲着。于是,我还是打算自己去试下。刚走到门口,却发现那家伙站在隔壁他房间门口,就那么笑着看着我走回来,然后掏钥匙。这次如果再开不了,我就丢人丢到家了。我心里暗想,有人就等着看笑话呢。
      我心里暗念菩萨保佑,果然,门一下被我打开了,原来求菩萨还真灵啊。我不得我对我奶奶那个佛教信徒刮目相看了。我得意的朝看热闹的那家伙笑了笑,进门。之后我听到隔壁的门也关上了。等着看人笑话的功夫可真是做够到家了,我心里想着。
      往床上一躺,美美的睡上一觉。

      第二天早上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九点了。我拉开窗帘,看到外面那么好的阳光,树那么青,花那么艳。忽然觉得,人生最美好的事情也不过如此。可以舒服的睡到自然醒,呼吸新鲜空气,看鸟语花香,我顿时觉得,烦恼也不过如此渺小。其实,很多次清晨醒来,我都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觉得特别轻松,只是,这日子慢慢的过下去,烦恼却总是会悄然而至,扰乱心绪。不管了,我要去吃个美美的早餐,然后好好享受美好的假期。
      于是,梳洗了一下,出了门。
      穿过院子长廊,我居然看到同桌吃晚饭那个大眼长发的女孩在画画,旁边站着那大块头眼镜男。我好奇的走过去看她画画,想起了自己曾经的爱好之一,真恨不得此刻也能挥起画笔。
      “画的真不错!”我不由的感叹下。女孩回头朝我笑笑。眼镜男乐道:“不错吧?雪儿可是美院的尖子。”我笑了笑,雪儿用眼睛余光瞟了一眼眼镜男,然后继续画画。
      不一会,我听到一女孩的声音:“雪儿,晓海!”回头一看,是那个马尾女孩牵着帮我开门家伙走过来了。
      马尾女孩说:“石头刚打电话来说,不能跟我们一起爬黄山了,让我们别等他了。”
      “啊?我们可是等他好几天了,头号导游没了。”晓海说道。
      “不好意思啊,他家里的事情还没解决,我也不去了,我去他家看下。”马尾女孩说道。
      “那只能我们三个人去了?”雪儿说。
      “嗯。”马尾女孩点点头,然后对旁边那家伙说:“表哥,那我先回屋去收拾东西,今天回去了。”马尾女孩便跑开了。
      那家伙一幅很无辜的样子,耸了耸肩说:“我就这么悲惨的被沦落出成了一特大瓦电灯泡!”
      晓海一挥拳,说:“本来你也是一大瓦灯泡横我们四人中间,现在只不过是稍微升级了一下而已,兄弟,恭喜!”雪儿在一边乐呵呵的笑。
      那家伙忽然瞧见我,楞楞说:“黄山,你去过了?”
      我说,没。
      三个人齐刷刷看着我。大概就是欢迎我加入他们那一阵势。
      我说:“我还没研究好路线。”
      晓海说:“我现在就一活地图。”
      我说:“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去?我宏村还没玩够呢。”
      那家伙说:“宏村已经刻我脑子里了,免费陪游,哪天你玩够了,哪天我们登黄山。”
      我乐了,敢情还非我不可了。我说:“那我这一超级路盲,就赖你们了。”
      晓海说:“欢迎欢迎!我叫沈晓海!”
      雪儿说:“白雪!”
      那家伙说:“秦天!”
      我当然也自报姓名了,“林宁!”
      于是,我多了一免费导游,秦天!他告诉我说,他们是暑假过来玩,准备写生加登黄山的,本来是等她表妹跟她的男朋友,准备五个人一起去登黄山,结果没想到她男朋友突然有事情。

      两天之后,我们从宏村出发,坐车去了汤口。遵照晓海导游的安排,第一天我们计划是先去翡翠谷,九龙瀑。
      据说沈晓海是大家全票选举出来的导游,果然,他的功课做的不错。一路上开始给我们将翡翠谷的传说。
      “翡翠谷也叫情人谷,卧虎藏龙电影曾经在此取景……”关于翡翠谷那个美丽的爱情故事,晓海讲的那叫一生动,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把收集出来的资料给背了出来。我与彭进,是不是因为没能来到这里,才最后走不到一起的呢?我忍不住的想到。
      我更想不到的是,我会在宏村遇到几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学生,跟他们一起,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小小旅行团。沈晓海长的那么大块头,人倒是特别细心,对白雪照顾的很周到。看着他们两手牵手那么甜蜜的样子,我忍不住又是一阵心酸。想着,如果是三年前,如果彭进也在,那么我是不是也会笑的如白雪般灿烂呢?
      那天晚上,我们住在了汤口的旅店。我和白雪共住一室。
      聊天中,我惊讶的发现。原来,他们三都是在上海上大学。暑假相约一起到黄山来旅行,为了翡翠谷的那个美丽传说,秦天还叫上了他在安徽本地的表妹。我也告诉她,我在上海工作。

      第二天,在沈导游的安排下,我们开始了真正的登黄山之旅。坐索道上始信峰。之后真正开始登山,沈晓海那体型,明显体力不支,于是白雪手托着他,落在了我跟秦天之后。
      途中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上鳌鱼峰的时候,有两条路可以选择。沈晓海告诉我们说:“前面有两条路,一条是叫升官发财道;顾名思义,走此路者,能升官发财。另外一跳道叫桃花道,想有桃花运的,走那条。”你们自己选择吧!沈晓海一把拉过白雪,说:“咱们不需要走桃花运了,咱们走升官发财道去!”然后瞟了我一眼。我说:“升官发财道一点都没挑战性,我还是去挑战下一线天,传说中的桃花道。”我心里暗想,真能走桃花运,那还是值得一试的,说不定能给走出个白马王子来。我们三都看着秦天,等他表态。秦天只嘟囔了一句:“我不要当灯泡!”于是,就跟着我后面朝一线天走。
      一线天果然很险,道宽只够一个人走,而且楼梯非常陡峭。光站在上面往下看,我已然感觉双腿有点发抖。秦天说:“怎么?不敢下了?”没说完,已经下了一台阶。我说:“谁说不敢的!”硬着头皮,迈开脚步。秦天笑了笑,说:“慢点,别怕,摔下来还有我在前面给你当垫背的!”那句话就像一股暖流注入我心里,虽然被他说的那么难听。
      黄昏时候,我们顺利达到了玉屏楼,旁边就是著名的黄山迎客松。我把相机给白雪,叫她给我拍个照片留念。照片拍好,我看了看,却发现秦天那家伙坐我身后的石头上呵呵笑。
      当晚,我们就住在了玉屏楼。天气很好,沈晓海告诉我们说,明天会有日出,能早起的人可以去看。他说,他是废了,明天非得睡到个日上三竿。我们问他,那挑战天都峰的想法不放弃吧?他说,当然不放弃,坚决不放弃。你们三一定得爬,我在坐下山索道的地方等你们,我们三大跌眼镜。
      好家伙已经安排好坐索道下山了。看来锻炼身体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啊,我暗暗告诉自己,一定得保持身材,不然等将来有钱旅行的时候,却胖的走不动,那可惨了。
      谁想到,白雪也气喘吁吁的说,我也不行了,看日出我有兴趣,天都峰,我是爬不动了。你们俩加油。我望了眼秦天。他说:“我知道,你肯定也爬不动了。”
      我很坚定的说:“对,我爬不动,可是我走得动!”四人都笑开了。

      第三天,我还在睡梦中,便听到了:“hold your hands and pray……”这熟悉的曲子,一蹦赶紧跳起来,是手机闹钟响了,我得去看日出去。想到看日出,我很兴奋。还记得当年在学校,我,彭进,丹丹,李齐欣还有几个室友一起相约好去爬山。为了逃掉上山门票,我们选择了半夜带着手电筒上山,最后终于在太阳没出来之前爬到了山顶,我们想着这回可以看到日出了。一干人就坐在那里等太阳出来。结果,集体累趴下了,等醒来,太阳已经高高挂了。之后我一直对那次没看到的日出耿耿于怀。这一次我可一定不能错过了,我暗里告诉自己。
      我硬是连拖带拽的把依旧迷迷糊糊的白雪拉了起来,拖着她就直往看日出的地方跑。到那我惊叹,比我还积极的人也不少啊。还有很多好几个人,摆着专业的摄像器材在那专注的盯着天空。我抬头看去,天边刚露出一丝红霞。看到那么崭新的天空,我感觉万物都是如此的充满生机。不自知的就双掌合并,闭上了眼睛,深呼吸。
      忽然,肩膀感觉到被一魔爪重重的拍一下,我一回头,是秦天。他说:“你这是祈祷呢还是许愿呢?”
      “你管我呢?”我说,“沈晓海呢?”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也把他弄起来。没办法,我给他定了一闹钟,免得他等下忘记下山,直接睡到天黑”秦天一脸无奈的说。
      我笑坏了,忽然想起白雪,回头一瞧,好家伙,正趴栏杆上睡着呢。我心里想,这两人还真是绝配。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看到日出,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都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了。从一条红线到一轮火球,日复一日,太阳的生命一直在轮回。而人类不也是这样吗?我可以随着太阳,每天都过出不一样的精彩,何必太执着于过去,何必太纠结于得失呢?

      看完日出,白雪回旅店继续睡觉。我和秦天吃了点东西。便开始了天都峰之旅。
      沈晓海说,黄山有句名言叫做:“不上天都峰,白跑一场空”这就是为什么沈晓海明显体力不行还坚持要把天都峰归入行程的原因,也是我为什么硬着头皮也想上去的原因。我自信爬山很厉害,一般的山根本难不倒我。
      可是,很快我就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代价了。山上的石梯,基本上都是五六十的坡度,陡的甚至还有近直角的。一路上我根本不敢停,看前路,看后路,绝望想死的心都有。据说,上了这条路,有去路,没回路。必须的爬过去,从山的那头下来。
      爬了一段,我眼睛犯晕,腿发软。实在受不了,便停在一块稍微宽点的石梯上喘着粗气。秦天为了鼓励我,一直走在我后面。他也气喘吁吁,不过看上去比我行。
      “怎么?爬不动了?后悔了吧?我还以为你很行呢!”秦天坏坏的笑道。
      “我歇会……你先走……我马上…追上来”我上气不接下气说道。
      秦天一笑,说:“还很有小性子,倔的不行。”于是陪我坐下。
      休息了几分钟,我决定继续,既然来了,我必须的一条路走到底,这也是我一直的信仰。于是,我起身,准备继续。
      “要不要我背你啊?”秦天开玩笑说。
      “你想我跟你同归于尽啊?没门!”我仍下那话,继续爬。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八百米体育考试。我这个人短跑很厉害,可是一到长跑就不行。每次八百米跑到最后一圈,都跟快要断气了似的,非得一直重复重复的在内心念叨,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至理名言才能跑到终点。于是,我又把这句名言搬到了这里,天都峰。
      到了鲫鱼背,我死也不肯过去,约摸半米宽的道,下面是万丈悬崖,更恐怖的是,两边连实心栏杆都没有,只有两条锁链。我终于深刻的理解“望而却步”的意思了。我没看出秦天有一丝的害怕,可我脸已经青了。
      “让我过去,还不如直接要我跳悬崖算了!沈晓海,没说这里有个鲫鱼背啊!早知道……”
      “早知道你就不来了,是吧?”秦天接道。
      我这次再也不敢逞强了,实在是怕了,他爱取笑取笑去吧,面子问题我可管不了了,小命要紧呀。我很认真的朝秦天点点头。
      秦天指了指前面说:“我们马上就要登顶了,胜利在望。”
      我怯怯的对秦天说:“我的腿在发抖……”可是,我别无选择,我必须走过,才能有下山的机会。我望了一眼前边的悬崖,感到毛骨悚然。我想哭,我想到了彭进,如果他在,至少,我应该不会那么害怕,他会说宝贝,别怕,有我在,有我陪着你。这次,我不得不承认,我有点后悔了。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肯定不跟自己较劲,一定陪着沈晓海,白雪去坐缆车的地方等秦天。
      秦天忽然转过身来,抱了一下我,轻声说:“别怕,我在对面等你。”我还没缓过神来,秦天已经走过去了。就十来米,很简单。他过去了。他在那边朝我招手。我忽然觉得,秦天如此高大。或许,是他的话给了我力量,也或许是那个拥抱。我硬是走上了鲫鱼背,然后双手趴地,爬了过去,这下可真的是叫爬山了。
      “我过来了,我过来了!!!”我开心的摇着秦天的双臂,胜利的喜悦强大到把刚刚的紧张感完全洗刷掉了。我猛然觉得鲫鱼背就像是人生的一道坎,你越看越想便越害怕,你觉得自己肯定过不去。可是,如果你把所有的恐惧都抛在脑后,什么也不想,却能轻松就过去了。事后你会告诉自己,其实那不过如此。
      是啊,其实那不过如此,就如彭进留在我生命里的那些痕迹,也不过如此。我想,如果记忆可以选择,我可以选择只记住快乐,而忘却忧伤吗?不可以,快乐和忧伤是孪生姐妹,选其一,必得其二。我只能一起接受,或者一起忘记。
      我夸秦天,说他真勇敢,没想到他悄悄告诉我说,他也很害怕,只是,他得给我树立个好榜样,不然两个人都杵在那过不来,那就笑话大了。
      什么叫登峰造极呢?我们到了天都峰顶,便明白了。就是一块石头,四个大字,放在一海拔一千八百多米的山顶。留念,那是必须的。回头我还得把照片发给老妈看,让她瞧瞧,她女儿多厉害。
      “我怎么觉得你登的不是天都峰而是珠穆朗玛峰啊?”秦天取笑我说。
      “对于我来说,天都峰就是珠峰,已经到达本人能接受的极限了!”我郑重的说道。
      我们下山,沈晓海和白雪已经在坐缆车的地方等我们了。他们俩乐呵的看着我跟秦天俩个摇着不听使唤的双腿走过去。
      我一见到沈晓海就开始骂:“沈导游,你存心害我嘛,不事先提醒我登峰的危险性。我这要是小命没了,做鬼也要来找你算账。”沈晓海居然说自己忘记了。我们能拿他怎么办?只能把包都扔给他,罚他当回搬运工了。

      乘坐缆车下了山,我不由的感叹。是哪位伟人发明的缆车这东西,比航空母舰还更有意义。
      当晚,我们投奔山下旅店。登山归来,觉得旅店比家还温馨啊!吃晚饭的时候,每个人都胃口好的不行。我们说着笑着吃着。
      “我说你比我们大五岁,他们俩都不信。”秦天对我说道。
      “那我应该开心才是,说明显年轻啊!”我乐道:“对了,你们都得叫我姐。”
      “叫阿姨要不?”秦天接道。
      “滚!”我狠狠地瞪他一眼。
      “姐!”晓海那一声姐,叫的可甜了。我心里乐滋滋的。那么个将近我两倍的大块头管我叫姐,多有成就感呀。
      “老弟,乖!”我特开心的叫了声沈晓海。
      “那我叫你宁姐吧,”白雪说。
      我很开心的点点头,然后看着秦天。
      秦天正眼也不看我一下,突然来句:“呀,红烧鱼!”我一看,果然,香喷喷的鱼端上来了,赶紧开吃。

      我打算第二天返回上海,十天的假期差不多了。而且,回去后休息两天,要开始考虑工作的事情。而沈晓海还计划着休息两天去西递,陪白雪去写生,秦天也准备一起去。
      当学生就是好,有一个暑假够逍遥,我心里好生羡慕。随后再一想,大城市的小孩就是不一样,读书的时候家里也给得了钱出来游玩。遥想我们当年,一个小小的约定,成了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夜晚的山脚很凉爽,饭后我在旅店门口石凳上坐着。想到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想到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忽然觉得内心轻松了很多。我似乎又渐渐看到了那个曾经那么积极乐观,勇于去追求一切,不轻言放弃的自己。
      不知道什么时候,秦天坐到了旁边。
      他说:“你好像一直有心事。”
      我呵呵一笑,说:“算是吧,不过现在没事了。现在,你看到的,是一个崭新的我!”
      “我看到的你,一直是那样!”秦天说。望了我一眼,接着说:“眼神有种似曾相识的清澈,却又似有着挥不去的忧伤。”
      我心像被什么击中的感觉,猛的沉了一下。然后大笑说:“你以为你写诗呢?我看你才忧伤呢!”的确,我有时候是能看到他眼底一丝忧伤,一闪即过,就算是在大笑之时。我只是觉得,那样的感觉如此熟悉,似乎像极了自己。他还那么小,能有什么事情让他那样呢?抑或是天生的?或许,人生来来骨子里就是忧伤的,只是每个人都在内心跟它抗争着。于是,不同的时刻,面对不同的人,展现的是不同的自己。
      我不想问他,就如同也不希望他来问我一样。人,有时候很奇怪,明明渴望倾诉,却又时刻在抗拒着任何倾诉的机会。总是认为,只有自己才最了解自己,才最明白内心的感受。而其实,很多时候,身边是有那么一个人,你们之间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却能体会彼此的感受。只是那种感受没办法表达出来,硬是要把它形成文字,就变成不了解了。所以,当人类无法表达某些情感的时候,就用那句话代替: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二天,他们送我到车站。我们告别,并且彼此都说好,回去以后要联络。要联络,那只是我们愉快相处几天下来之后的一个美好的愿望。我也不知道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会不会再联络。我喜欢结交朋友,可是,却总是懒得去为了培养一份友情而刻意做什么。或许,真正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会发个信息告诉他。而大多数的时候是,就算明明在想念一个人,明明在怀念曾经在一起的时光,却也懒得告诉他,只是懒得。有的人,生活之中会与你鲜有交集,你们各自的时光机完全在不同的轨道上运行着。或许,偶然一个机会,你们有过交点,从此之后变越行越远。我与秦天,沈晓海,白雪,应该就是属于这样的,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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