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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兼利主义“双赢”的价值观念 以具备的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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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利主义“双赢”的价值观念
作者:海哥十年
兼利主义主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实践。以具备的条件创造条件,而不是幻想的空中楼阁。如果不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而盲目地呼吁大众追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当事人自身的利益就难以平衡的实现,只有贫困中的高尚思想,就像空中楼阁。(如深圳的丛飞,生前曾支援贫困学生,即便在自己没钱治病的特殊情况下:一方面向朋友借钱治病;一方面坚持扶贫救济学生。典型的盲目追求奉献而脱离实际的空中楼阁。)
1、利人利己的“双赢”信念。
辨证地分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是一种只有付出,没有收获的“不利己”行为,它是行为者追求社会价值方面的差异,并不是一种绝对的只有付出,而无收获的思想。依据表现形式的不同,把利益分为两个方面:直接的物质利益与间接的精神利益。只有具备一定现实条件和能力的人,才能实践帮助他人的愿望,不是盲目地追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只有符合一定经济基础的人或集体,才有条件贡献他人,其本质是:“利人利己”。
2、应以一定的经济基础为条件。
试想,如果一个自身温饱都不能满足的人,如何去实践“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脱离客观实际的形而上学、断章取义地简单分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难以符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经济的发展规律。不应盲目地追求低级奉献精神,逐渐形成理性行动的高级贡献理念!树立兼利主义的交往关系,体现兼利主义“双赢”思想的贡献精神,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辨证关系。不要盲目地“空中楼阁”,不学“沽名钓誉”,从实际能力出发,有基础有条件地帮助他人,而不是违背经济规律,脱离经济基础建造“空中楼阁”。
3、不是无私奉献,而是社会贡献。
奉献常常表现为无条件盲目的选择,而贡献更多的体现了有条件理性的选择。当某个人的经济事业突飞猛进,为了回馈社会形成良好的互助责任感,就有义务,有责任地帮助一定人(如:解决就业,授予技术经验等)使大家共同的获得情感的升华,企业家只有发家致富了才具备帮助社会上更多人发家致富的现实可能,这样物质利益与经济利益才能共同实现飞跃。
4、立法“抑强辅弱”,实践“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通过立法赋予强者不利的法律地位,使强者的霸道行为有所自觉地收敛。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本意。由于长久以来的社会权力都被垄断在权势手中,一切立法,执法,行政的权力通常都由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参与决议,(如:现代的人民代表,议会议员等一概如此)立法的原则往往首先考虑的是权势阶层的利益观念,即使是以平等观念的立法行为,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因其权势,或借钱势,从而在执法过程中权势阶层难免会有所偏差,而相对于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则往往只能忍辱受罚。或者罚当其罪。为了从根本上同等的处于社会的和谐立法,促进超越权势“抑强辅弱”调补弱者,最终使“王者犯法与庶民同罪”得到真实的审判。只有这样的立法,必将使“强者”的社会行为有所低调,体现民本主义思想的同等观念。
5、对中国“奴文化”的批判
古装电视节目里常常听到:“奴才该死”“奴才遵命”......鲜明地再现了历史写照。近代历史以来的中国(1840-1949),倍受外国凌辱,不断的赔款割地,八国联军入侵并火烧圆明园,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杀,等等侵华恶行。传统的中国儒家文化体现的是奴才文化,迫使中国:“百姓成为官员的奴才,官员成为上级的奴才,上级成为外国人的奴才!”不改革中国传统文化中“奴文化”的本性,就不能拯救中国人长期只知“内讧”的恶性循环。奴文化像个历史毒瘤一样,深深地根植在中国传统文化深层,尤其以绝对化了的“三纲五常”为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