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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云淡风轻 大二光阴 ...

  •   “穆凌之,你的答案呢?”台上那个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唱独角戏的数学老师推推眼镜,放心地喊出凌之的名字。
      凌之站起,准确地报上一串长长的数字。
      “很好。”老师满意地一笑。她从未让自己失望过。
      教室里的同学早已对这种场面习以为常,是的,即使作为中文系的学生,对于高数这种“偏僻”学科她依旧是得心应手,即使周围的人昏昏欲睡,她的双眼依旧炯炯有神,因为她是穆凌之——中文系的神话。

      “凌之,晚上出去玩啊?”美玲蹦蹦跳跳地出现在凌之面前,虽然明知她不会答应,可总是想要再尝试一次,总有一天,她会“开窍”吧。
      “不想去,今天校刊还有一些稿子要校对。”就知道是这样。
      “哦,大社长,那你忙吧,不要太累啊。”美玲无奈地耸耸肩,转过身去,没忘了照例小声补上一句“木头!”
      “我听到了!”凌之在身后得意地向她喊着。
      美玲没有再说话,只是加快了脚步,甚至小跑起来。
      凌之看着她的背影,一抹微笑浮上脸颊……

      总是这样的日子,大二,大学生最好的时间吧,经过了大一熟悉校园和离家的生活,正在大学岁月中如鱼得水,当周围人都开始享受青春时,穆凌之却在过一种与绝大多数人不一样的生活:别人在大课上睡觉时,她在记录老师的讲义;别人在宿舍美其名曰“补眠”时,她在自习室自修;别人晚上在各种娱乐场所疯玩时,她又在宿舍或自习室对这电脑校对校刊文字或着安排学生会的工作了……在太多人眼中,她是一个太神奇的人,出色的成绩,这所学校史上最年轻的学生会主席,文学社社长……在别人因为这其中的一项而抱怨不停时,她却在这其中游刃有余,可又有几个人知道,天才有几个?她在这些之后付出的辛苦,只能自己承受。
      为什么要这样呢?大学并不要求你很出色,不过,凌之和太多人不同。她觉得那种所谓“享受青春”的日子太过无聊,聚会、恋爱、然后在每次大考之前抓耳挠腮,挂科,补考……所以,她选择了一条不一样的路,既然不干于平凡,那就注定被盛名所累。
      是谁说的“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大概还有一种解释吧——那些赞美之下,其实掩盖了太多的汗水,或者还有——泪水……

      凌之看完今天的最后一篇稿子,宿舍里其他两个人早都睡了,她揉揉眼睛,看看桌面右下角的时间——12点了啊,美玲还没有回来,她总是没心没肺地在外面疯玩,和自己似乎是两个世界的人,但是她们竟然能成为朋友,不能不说,人生总是有一些奇妙的安排。
      合上电脑,凌之起身倒好满满的一杯热水,美玲总是喜欢喝那种滚烫的最后在被子里自然变凉的水,如果是天然的凉水,她喝得出来。
      这样的日子,这样细微的关心,已经慢慢的成为一种习惯。

      第二天一早,最早出门去教室的晓晓又反身折回来,手里是一束娇艳欲滴玫瑰花,直奔凌之而来。
      “你的。”晓晓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屡见不鲜了。
      “哎,真羡慕啊,又是哪为仁兄这么有眼光,看上我家木木了。”美玲正在梳头,看着那红红的一团,揶揄凌之。
      凌之的美貌也是让太多人羡慕的资本,窈窕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当然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清澈的大大的杏眼。人啊,生来不公。美玲不是第一次的感叹。
      “这些人也真是的,明知是一颗不开花的树,还非要在树上吊死。”晓晓感叹。
      “就是就是,放着咱们这样优秀的女青年不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啊。”思念生平有两大心愿——“有一个白马王子一样的男朋友,美美的谈场恋爱”和“每天都有人请我吃饭”。当然,鉴于她自身形象以及大大咧咧的性格,第一个愿望实现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但作为凌之的室友,第二个愿望就来得容易多了。
      事实上,美玲、晓晓和思念经常仗着自己是凌之的室友,向那些有意于凌之的男生敲诈勒索,当然不能太过分,但一顿饭还是可以的,她们经常会在饭桌上向那些人提供凌之的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就这样公然的骗吃骗喝。
      自己花钱吃饭和别人请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思念的至理名言。
      这些当然凌之是不知道的,否则,骄傲如她,早就对三个人嚣张的行为令行禁止了。

      从头到位,凌之作为这件事情的主角都未置一词,只是熟练地从花瓶里拿出原来的尚未枯萎的花,换上一瓶干净的水,拆开层层的包装,把刚拿来的花插进去。
      刚开始有人送花的时候凌之是不好意思收的,但来人从来不留名,甚至不知道这从未断过的花是一个人送的还是几个人分别送的,而且花放在那里时间久了就会枯萎,花毕竟是无辜的,所以就挑了一个很好看的花瓶,就这样开始了从未停断过的一室芬芳。

      思念和晓晓早就出门去了,美玲今天有男朋友约着一起去上课,于是只剩凌之自己,凌之捧着手里的书走出宿舍楼,阳光满扫,湛蓝的天一片宁静,讨厌的晴天啊。凌之自说自话,抬脚走进一片晴朗之中。

      她们四个人,凌之、美玲、晓晓和思念从大一刚入学开始就被分在同一个宿舍,有“朱”者如凌之,几个人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依旧没心没肺地在大学里数日子,思念这个最排斥中文系学生时常挂在嘴边的“老”作家和文学家的人却意外的喜欢郑板桥,就因为偶然一次凌之和她提到过,郑老说过一句话——“难得糊涂”。
      难得糊涂——这就是思念的人生观。从此,她的人生完全找到了目标!
      思念的名字是她妈妈取的,因为家里在她之前曾经有一个大她五岁的哥哥,可是那个哥哥五岁那年在一家人外出游玩时落水死了,于是才有了思念,所以妈妈也为她取思念,一是表达对那曾经小小生命的怀念,同时也希望思念永远记住她曾经有个哥哥。
      宿舍的卧谈会上思念提到这一段时难得的安静,她说即使她很不喜欢这个肉麻肉麻的名字,但她真的很感谢那个未曾谋面的哥哥。
      不过,在大多数时间,思念永远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中性的打扮,前两天还特意在网上买了一个大黑框的眼睛,晓晓问她干嘛,她只是非常精简的给出答案——“Fashion!”
      看到她戴着那副眼镜的样子,美玲快人快语:“思念,你永远也嫁不出去了!”
      “戴—美—玲—”又是一室的吵闹。

      凌之盯着电脑屏幕,时而深思,时而飞快的移动鼠标,时而用玉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打,后来,甚至直接用手大力的抓着头,不住地敲着。
      ——晚上,美玲她们回到宿舍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画面。
      几个人面面相觑,却都摸不着头脑。
      要知道,凌之就是她们眼中的超人,那有什么事情是她办不到的啊?想当年进入文学社,竞选学生会主席,哪一件不是手到擒来,凌之在这所学校,只要她在的地方,那就是“六宫粉黛无颜色”;她的光芒,那就是“三千宠爱集一身”还有什么事能让她挠头?
      “凌之,怎么了啊?”美玲关心地问。
      “啊?你们回来了!”凌之所答非所问。
      “是,回来有一会儿了,看你这心神不定的,到底怎么了?跟姐妹我说,待我去摆平。”思念一身侠气。
      凌之苦笑,这都是什么损友啊:“是学校这不是要百年校庆了吗,学校决定在那些例行的程序之外再办一个规模大一点的学生联欢会,今天下午刚得到的消息,明天就让拿出方案来。这也还好说,但是各系都要出节目,其他的系都好办,但这中文系,实在是不容易。”
      “是啊,中文系的女生太书卷气,一向缺乏艺术细胞。”同样是中文系的学生,美玲太了解自己的同学。
      “书卷气?没感觉。是女霹雳凌之有,还是你有啊?”思念不忘及时打击美玲。
      “哼,不理你。说正事,凌之,那你准备怎么办啊?”美玲顺手捞起思念桌上天天咧着嘴傻笑的小熊公仔,一顿捶打。
      “不知道啊,总不能让她们每人捧本书去念故事吧?”凌之靠向椅背,像是要躺在椅子上。
      “唉,好哎,我最喜欢听故事了!”晓晓在旁边丝毫听不出凌之的无奈语气,还以为她说真的。
      思念习惯地不无悲悯的看了晓晓一眼,口中念念有词“神啊,请赐予她智慧吧,否则,请带她离开这乱世。”
      这时一个飞行物打来,思念机敏的接住,果然是美玲打来的小熊公仔,当然,还有美玲甩来的话——“不许欺负脑袋少筋的孩子”。
      思念会意,连忙做认错状:“对不起,我错了。”
      晓晓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但是“脑袋少筋”这句总是听明白了,于是愤愤控诉:“凌之,她们欺负我。”
      凌之无奈:“你们别玩了好不好,帮我出个主意啊!”
      “确实挺难办的,但是……”思念欲言又止。
      “有办法了?”美玲急问。
      “当然,我是谁啊?”
      “那说啊!”
      “嘿嘿,”思念把眼一眯,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凌之,她学你。”美玲哀望向凌之。
      “学得挺像。”凌之以恢复一脸的淡定。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云淡风轻 大二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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