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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第三者 浑浑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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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浑噩噩一觉睡到日上三竿,起床去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撞上盛妆华服的琳琅,我打了个激灵,立即睡意全无。她风情万种的靠在门边,端一杯幽幽的茉莉花茶,身上穿着一套白缎的抹胸小礼服,颈中和耳畔的钻石首饰高调的闪烁着,眉眼细细的描画过,极难得的在颊上扫了粉嫩的腮红,整个人像一个巨大的磁场,站在那里自顾自的熠熠生光。
“有活动?”我边刷牙边咕哝着问她。
“那是,要不我用得着这么大张旗鼓么?”她自我欣赏的在镜子里抬了抬下巴,笑着问我,“还行吧?你猜我几岁?”
“妖孽!”我佯装不屑一口水吐出来。
“不跟你啰嗦,快点去换衣服跟我走,到时候帮我摇旗呐喊助助兴。”她情绪颇高,得意之色渐显。
“去哪?”我诧异的问。
“郑兆卿今儿结婚,咱俩美女去给他暖暖场,再顺便闹闹洞房什么的。”她狡黠的冲我一笑。
看着琳琅一身白礼服,打扮的如此明艳动人,我突然有点明白她的意图了。“你是单纯和郑兆卿过不去让他难堪啊,还是特意为难新娘子的?”
“无所谓,见者有份。”琳琅整了整衣裙,“你说他一外国公民,专门回国在我眼皮子底下办喜事,请柬寄到我办公室,我能不去给他添点堵么?我还就好奇他老婆什么样,这边和我分手一个多月就马上闪婚,这么快拿下郑兆卿,那女的估计有两下子。”
本来看琳琅这行头这阵势,想开口相劝,毕竟在前男友婚礼上作乱是件损人不利己的事。一直觉得琳琅和郑兆卿只是因为观念不和以及对方家庭背景原因分开,并无什么恩怨纠葛,况且已是两年的感情,才分手四十余日,应该还有余温的吧。她知道郑兆卿一直想要个家,郑家这样的门第也急着延续香火,毕竟是她给不了他,她放手在先。可是当下郑兆卿却已把婚礼现场从洛杉矶搬到了琳琅的眼前,他父母家人早年留美,在国内并无多少亲朋,这一出明显是冲着黑苇。男人总是善变的,当他说他爱你对你有所承诺的时候,只代表当下这一刻,不代表过去更不代表未来。琳琅究竟还算洒脱的个性,料想今日如果不能如了她的愿,估计这辈子她都不再有机会讨回她失去的尊严和相信过的承诺,
郑兆卿的婚礼在城市另一端的一所五星酒店举行,琳琅驱车前往,她摇下车窗,音乐开的那样大声,穿越一座城市去参加刚分手前男友的婚礼。她尽量表现的若无其事无关痛痒,可是,只有她知道自己是如何还未从一个漩涡中走出,就赶赴另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的,她直面挫折,勇于把自己推的那样向前,不过因为躲不掉。
应琳琅的要求,我穿了明艳的红色配合她的高调,我知道她的心里有胆怯,哪怕有个人在她身边压一压阵脚就好,这种怯意不为别的,只因为新郎身边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很高规格的婚礼,从不断驶来的名车就可以看出,这个场面主要是为郑家在国内的商界同仁摆的。可能是因为紧张的缘故,琳琅在门口顿了一下,提了提衣摆,深吸了口气。她有些失望,或许也是看出了自己对这场婚礼一直持有的误会。她以为他回国结婚是冲着自己,结结实实的赌着一口气,谁知不是。他从小在国外长大,为拓展这边的分公司才回来,几乎没有什么交情深的朋友,琳琅,大概是他唯一可以想到的旧识吧。他想到她的时候,给她界定的第一个身份,只不过是旧识。
“不错嘛,他居然找了这么多人来。”琳琅轻吸了一口气,眼里闪烁着失意。
这一刻,也许琳琅宁愿他是冲着自己回来结婚的,这样也不枉了她的“盛情”,人生最惨淡莫过于被剥夺的存在感,你以为你是主角,其实你无关紧要。
婚礼采用西式的随意氛围,自助西餐,不苟言笑的商人们更像在参加酒会,三三两两交谈着,琳琅的确一向是气场女王,她的亮相吸引了诸多本漫不经心的眼光,她就站在正中央,一袭白色礼服,坦然的接受四面而来的视线的检阅。开始有人议论,猜测她是不是今天的新娘,有人想打招呼却不知道新娘干嘛一个人跑到宴会中央,总之琳琅预想的正在上演,她大大方方的主动和近旁的客人聊天,她总是自信的,不知要多么骄傲的女人才敢到这里和新娘争光。
直到新人出来敬酒,我看到了郑兆卿,他不像商人,看上去气质谦和温厚,眉心很宽,据说这样的人心胸宽阔。琳琅说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她只当他是寻常海归,生命科学博士,为人谦逊,可分手时却因为他是世家长子,生性软弱,屈服于旧式家庭观念。琳琅没有抬头,自顾自的低头摆弄盘中的水果,我突然觉得她一意孤勇却在要面对的时候锋芒全无。
我悄然立在琳琅身后,看到郑兆卿夫妇走过来。
“新婚快乐。”琳琅抬起头迎上去,举了举杯。
“谢谢你能来。”郑兆卿客气的回道,的确是客气,可是他的眼里有一抹郁郁的伤感。
“怎么能不来呢!”琳琅若有其事的笑笑,语气扬的有些暧昧。她的确够镇定自若,架子端的十足,完全目不斜视,把郑兆卿身边的女人直接过滤掉。
郑兆卿介绍道:“这是我太太,我们当初算是一见钟情吧,”说着揽过妻子,“小柔,这位是琳琅小姐,原来请她做过我们的资产委托。”稀松平常的介绍,除了她的职业,再没有任何赘述。
琳琅无法掩饰的怔了下,她估计从来没想过有天郑兆卿向另一个女人这样介绍她。
新娘姿色一般,皮肤白皙略显柔弱,在琳琅的艳光之下,简直像一株平淡无奇的野花,她看到琳琅的衣着时,脸上微微显出愠怒,但还是识趣道,“兆卿,你还有这么漂亮的朋友呢!”
琳琅凌厉的眼光足以杀人,朋友?她不过才认识他区区一个月,却反客为主的这般轻而易举。琳琅嘴上从不服软,“那可不是普通朋友,呵呵。”她挑了挑眉毛,“新娘子可要看紧了,有钱男人当女人是衣服,过季一换,到郑总这儿,可就是月历,一月一撕呢!”
不得不佩服琳琅这张阴损的嘴,向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而且说的极有水平,指哪打哪专攻软肋,硬生生的把人噎回去。
看着郑兆卿脸上的难堪和新娘怒极又不能做声的表情,琳琅还想接着说什么,可突然视线像碰到什么触了电一样,惊慌的缩回来,愣在原地,然后又像不敢相信一样的停下目光,神色一下暗淡下来。
新娘穿一袭窄身的长礼服,小腹隆起,曲线很明显,刚才只顾看琳琅和人斗法,完全没有注意到,或许是因为新娘实在姿色平平,根本就不起眼。琳琅终究是看到了,在平庸不过的新娘身上,唯有这凸起的腹部是明显的,它像一个勋章,彰显着主人不容动摇的地位。琳琅在此之前预想了千百种郑兆卿闪婚的理由,她本意来刁难他们,让郑兆卿悔恨或是折服,让他的女人颜面尽失,或许她本可以好好吃菜,对于一段结束的感情,一个旧时的情人,他既无意针对她羞辱她,她本可以不做追究。可是,生活总是一个一个戏剧的结合体,如果说郑兆卿回国举行典礼是一个片头,那么他和这个女人的奉子成婚才是高潮。
从新娘隆起的肚子来看,孕期至少有三个月了,而琳琅和郑兆卿分手不过才一个多月……常人都可以由此推想,而我却不敢想下去。我看见琳琅的肩在微微的颤抖,她努力的想让自己更镇定一些,可是她还是败下阵了,我听到她无力的说:“我等下还有别的约会,这杯酒我先干为敬了。”说着,举杯一饮而尽。
离席后,我陪她去了她从前常去的一家酒吧,青鸟。
“我表现的还行吧?你看他老婆脸都气白了,哈哈。”琳琅坐在吧台边,点了一杯黑方,一转眼杯子就已见底。
“别想了。真的都已经过去了。”我理解她的心情,那种不甘,惊诧,耻辱,不可思议的聚积体。我想,如果今天换做是我,恐怕从进门开始就早已不堪忍受,夺路而逃。我想劝解她,可是开口却只是这么一句,都过去了。
琳琅三杯酒饮尽后,脸色潮红,她转头问我:“他早就背叛我了是不是?他是不是巴不得和我分手?我一个人承受感情失败的时候,他却正好如愿一家三口团聚!”她眼睛里水光溢满,一个垂首便滴在酒杯里,激起涟漪。她滴着大滴的泪,失神的笑着,“我今天就像个跳梁小丑,被别人不动声色的撕开了伪装,然后扣了一顶硕大的绿帽子,多喜剧啊!我难道不想好聚好散么?我只想过我自己喜欢的生活,我不想跟他去美国,不想一辈子窝在家里带孩子看婆婆脸色,所以我放开了。我宁愿他今天回来结婚是冲着我,报复我要我伤心,可人家是商务宴请,我多自作多情啊!那个女人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不用做就打败了我,让我颜面尽失……
我把手抚在她肩上,任由她断断续续的说着,发泄和倾诉也许是从不堪过去中解脱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