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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蘸水笔 ...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赵思帆每日吃吃睡睡,身体渐渐恢复。闲来翻翻账簿,陪飞儿玩耍或是温书,再或者由叶儿陪着在宅院中四下走动,一边听叶儿不停地絮叨各种琐事杂事,慢慢地对周
围的情况倒也了解了个七七八八。管家叫萧海山,大家都管他叫萧叔,已经在这里做了十几年的管家了,老伴不清楚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叫她萧婶,小天就是他们唯一的儿子萧小天。赵思
帆甚至借着考较飞儿的名义,探得了飞儿的全名叫齐思飞,自己叫齐思凡 --- 也叫思凡,尽管同音不同字,“还真是缘分呢,怪不得会穿来这里。”赵思帆刚刚得知自己名字的时候不由得苦笑。(嗯,以后就不带姓了,叫女主思凡吧,现代古代通用)她还了解到,这里是一个叫“丰义”的王朝,架空就架空吧,思凡是无所谓的,反正自己历史本来就学得不好,也不想出人头地做预言家或者剽窃唐诗宋词大出风头什么的,能平平安安过这一世就好了,就象自己在现代的时候,生活平凡而幸福,就是最好。每每想到现代的生活和亲人,思凡仍然会忍不住心痛,夜里也常常会梦见自己的两个儿子,醒来却只有自己孤零零躺在黑暗中,默默地流泪。
心痛又能怎样呢,估计自己那一世已经死了,回不去了,就在这里接着好好过吧,思凡不止一次地劝慰自己。
身体康复以后,思凡渐渐开始从萧叔那里接手田庄的管理,其实具体的事情大都是萧叔在做,决策却都是思凡来定,尽管她开始经常要和萧叔商量,听取他的意见。账簿思凡是亲自过目的
,她背着人偷偷把所有帐目定期制成表格便于自己查阅,在人前却仍是用着传统的记账方法。萧叔要出去巡视田庄,收租子的时候,思凡也跟着,其实对她来说,半是熟悉产业半是寻个借
口外出散心罢了。
思凡还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偷偷练上半个时辰的瑜伽,在现代她就是经常练的,到了这里,不能象以前一样游泳跑步,也只能靠这个来锻炼身体了。
时间一晃半年过去,叶儿看着自家小姐身体一天天好起来,脸色也日渐红润,心里由衷地高兴,虽然偶尔会觉得小姐什么地方变了,整个人充满活力,眼睛里也总是神采飞扬,以前爱吃的甜食现在都很少吃,口味也和以往不一样,旁人提起过世的老爷夫人,小姐也不象以前那样伤心得要晕过去了。但是思凡跟她说过的,病了之后很多事情记不清楚,也就看开了许多,叶
儿也就信了,毕竟小姐比以前身体好多了,人也开朗起来了呢。
飞儿没有叶儿那么细腻的心思,只觉得娘亲去世之后,尤其姐姐病好以后,对自己更关心了,陪自己玩的次数更多了,对自己的管教……好象也更严了,每天从学堂回来,姐姐还要亲自教他算学,以前还从来没有注意到呢,姐姐算数竟然算得又快又好。
思凡觉得自己已经渐渐融入了这里的生活,许多细节上虽然没有现代的生活方便快捷,没有电灯冰箱微波炉煤气灶自来水,但毕竟自己有人伺候着,不需要提水,也不会为了生火做饭被熏
得灰头土脸。相反缓慢的生活节奏,让多年来日复一日忙碌打拼的思凡觉得,现在的生活,就象度假一样,无比的自在放松。加上这一世的父母都不在了,思凡也无心学什么女红背什么女
戒,日子随心所欲,没有什么压力。
要说不满意,难以适应的,就是毛笔。思凡10岁以后就没再摸过毛笔,就是10岁以前,被家长老师逼着临字帖,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现在要经常做自己的表格帐目,因为不想让旁人
知晓,只能自己动手,用毛笔写那些蝇头小字和阿拉伯数字,实在很为难思凡。她也曾经弄来几根鸡毛鸭毛想做羽毛笔,但怎么也不顺手,不知道是自己手笨做不好,鸡毛鸭毛太细,还是
用惯了圆珠笔,由奢入简难的缘故。
一天,飞儿从学堂回来,一路飞奔到思凡房间,嘴里大喊着:“姐姐!姐姐!你看我路上找到什么好东西!”思凡看飞儿小心翼翼地举着一根小树枝,上边居然爬着一只色彩异常斑斓的毛毛虫!思凡强忍着要惊叫的冲动,宠溺地拍拍飞儿的头,让小天带他下去找个罐子把毛毛虫装起来,说:“养养看,也许过些天会变成蝴蝶哦。”看着飞儿兴高采烈随着小天远去的背影,思凡想起自己小时候放了学,也常常直接跑到妈妈上班的门诊,高高兴兴地给妈妈展示自己路上捡的石头或者小花小草---等等,妈妈上班的门诊……那时候,妈妈的办公桌上,总是放着一瓶敞着口的墨水瓶,上边插着一支蘸水笔……对,蘸水笔!
思凡顿时象飞儿刚才一样雀跃起来,急急找了纸笔,把记忆里蘸水笔的模样细细地画了下来。
第二天,吃过早饭练完瑜伽,思凡叫上叶儿过来给自己梳头,半年多了,她始终没有学会盘头发,在家里总是披着或者随便拿发带一扎,最多编上两根辫子,要出门的时候自然要叶儿帮忙了,思凡不是那种喜欢与众不同的人,在现代的时候她也穿流行的衣服做流行的发式,但从不标新立异,如果可以,她总是希望自己淹没在人群当中,这样她才最有安全感。
叶儿一边给思凡挽头发一边问:“小姐今天要上哪儿?”
思凡对着铜镜里的叶儿微微一笑:“你陪我到街市上走走吧,我想找家首饰店定做东西。”
叶儿一听要去逛街,脸上顿时乐开了花,激动得手上一紧,思凡顿时呲牙咧嘴地夸张地大叫:“轻点轻点!又不是小孩子了,去趟街市就把你美成这样!”
叶儿呵呵傻乐:“对不起对不起,我一定小心!”思凡平常平易近人,慢慢地叶儿也被培养得不再动不动就磕头行礼,没有外人的时候也不再以“奴婢”自称了,两个人,倒成了半是主仆半是朋友的关系。
叶儿给梳了个简洁的发型,思凡满意地左右看看,起身到柜子里挑了月白色的衣服,下面配上浅蓝色的罗裙,裙摆绣着天蓝色的花,和天蓝色的裙带遥相呼应。叶儿跟在后头不死心地又一
次提议:“小姐擦点胭脂和粉吧!”
思凡戏虐地一笑:”又不是去相亲,为什么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莫不是,叶儿此番出门,顺便要会会心上人?如此,不用伺候我了,你赶紧收拾打扮去吧!”
叶儿恼羞成怒地跺脚:“小姐!我可是好心的!谁家小姐出门不化妆哪?打扮漂亮有什么不对?”
嬉闹一番,总算出得门去。思凡住的丰都随不是京城,却很繁华。思凡穿过来的大半年时间里,多半时间在养病,熟悉环境,学习管理家里内务和田庄的事情,并不常常出门逛街,这次出来,象前几次一样,左看右看,布庄里的衣料,衣坊里的新款衣裙,还有小摊上各种手工小玩意儿,甚至小贩们的叫卖声,都让思凡觉得新鲜有趣。新奇之余思凡可没忘记自己今天的主要任务,拉着叶儿先去了丰都有名的首饰店“安玉阁”。
一进门,早有伙计热情洋溢上来招呼:“姑娘,来看首饰呐,您喜欢什么样儿的,小的给您拿来仔细挑?”思凡微微一笑,问:“你们这儿可否定做的?”
“当然!当然!”伙计赶忙把思凡引到一边的隔间里,“姑娘稍坐,小的这就去找最好的师傅来!”
思凡坐下来,百无聊赖地打量了一下四周。这个隔间不小,还有另外几个顾客在挑首饰或者和首饰店的师傅商量定做的款式。忽然对面传来娇滴滴的女声:“禹哥哥,你看我戴这个珠花好不好看?这个好还是那个好?……禹哥哥,你帮人家拿拿主意嘛!”思凡觉得自己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心想这比台湾MM的嗲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眼睛不由得循声而去,看见一个鹅黄色衣衫的少女,圆脸圆眼睛,十五、六岁的样子,脸上是精致的妆容,“嗯,不听声音,倒是挺养眼。”思凡心里暗想:“不过女人不喜欢别的女人发嗲,男人可不一定,没准儿这个‘禹哥哥’听着很受用呢。”正想着,听到一个富有磁性的却隐隐透着敷衍的男声:“嗯,都好看,都买了吧。”
思凡目光跟着飘过去,只见修长挺拔的男子立在嗲女孩身边,青色长袍,侧面看应该是帅哥一枚。思凡刚刚做完“鉴定”,见帅哥转过头来,赶紧别过目光看向别处。刚好伙计领着一个首饰师傅过来:“姑娘,这位是黄师傅,你们慢慢谈。”思凡谢过伙计,拿出自己昨晚画的蘸水笔的图纸,问:“不知黄师傅能不能帮我做这样一个东西?”
思凡把细节和黄师傅交代完,黄师傅拿过图纸琢磨的当口,嗲女孩娇滴滴的声音又传过来
“禹哥哥,你看这翡翠的耳环我戴着漂亮吗?”
“嗯,漂亮!”磁性男声敷衍地回答。
“禹哥哥!你都没看,怎就知道漂亮了?”娇滴滴的声音愈发嗲了。
“我看了,真的好看!”
“那,这个珍珠的好看还是翡翠的好看?……禹哥哥~帮人家看看嘛~”
思凡暗自好笑地看过去,只见青袍帅哥一脸隐忍的表情,心道:“可怜啊可怜,长得帅有时候也不是好事哦!”
这时,黄师傅看完了思凡的图纸,又问了两个问题,最后说:“没问题,姑娘十天后来取吧。”
思凡站起身,微微一福,说:“如此,谢谢黄师傅了。”说罢,不由自主又同情地瞥了一眼青袍帅哥,强忍着笑带叶儿出了安玉阁。
完成了今天的主要任务,又看了有点娱乐性的嗲女孩和青袍帅哥“表演”,思凡觉得心情很好,带着叶儿满大街地逛起来,看看衣服鞋子尝尝街头小吃,两个女孩子直逛了两个时辰才意犹未尽地打道回府,思凡还没忘了给飞儿买了个空竹和糖人。
嗯,开始有男士露脸了,还没想好让他唱主角还是跑龙套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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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蘸水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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