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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遇仙12 ...


  •   苗子苓闭上了眼睛,不由自主地顺着那巨大的呼吸声音一路走过去,他虽然闭着眼睛,但是却像是有什么感应一样,精准地绕过障碍,一直往前走,直到走到一个地方,他停住了。

      “阮甜甜,快!”顾长夜一声厉喝,不远处热战正酣的阮甜甜听到这个声音愣了一下,但是电光火石之间,她诧异地看到了不远处的苗子苓,还有他面前,巨大的,高达两层楼左右的阴影。

      那阴影闪着两扇灯泡一样巨大的光,转动着,长长的触须伸下来,很快到了苗子苓的面前。

      “卧槽!”阮甜甜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大喊一声,“尼玛楼这么高的蟑螂?!”

      喊完,她一咬牙,一脚蹬在旁边的大竹子上,接着这股力直冲苗子苓面前!

      “快退!”阮甜甜到了面前,先一把拉住苗子苓,然后自己转身一用力,直接撇下一根粗如儿臂大小的竹子,倒不是这玩儿多顶事,主要是阮甜甜她天不怕地不怕,她就是怕蟑螂!

      而这个东西完全地显露出真正完整体态,那就简直是跟蟑螂长得奇像,两层楼高的蟑螂,阮甜甜现在没跑都算是她讲义气了。

      她拿着竹子就想用什么办法把这恐怖的大家伙一波吸引到其他地方——打是打不过的,阮甜甜觉得自己怎么都打不过,但是她有信心带着它先溜一波。

      “停下!”顾长夜的声音突然喝止阮甜甜。

      “等下!甜甜,你等一下!”苗子苓也同时开口,拦住阮甜甜,他抬头看着那小山包一样的比金,突然轻声说,“它快死了……”

      阮甜甜想问,你到底怎么知道的?

      但是她没问出口,因为她突然看到月光之下,苗子苓那双平日总带着笑意和明媚的狐狸眼里泛着水光,殷红饱满的唇扁着,像是在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他好像快哭了。

      为什么?阮甜甜迷茫地看着,手中的竹子垂了下来,她茫然地左顾右盼,看着顾长夜,想看看顾长夜是不是也很意外。

      但是她看到顾长夜无比平静,袖手站在一边,并不出声,只是看着苗子苓,似乎在等待什么。
      苗子苓伸出手,握住了那根巨大的触须,那触须是泛着点点金色,像是真正的金子一般,只是中间有一点点黑斑,于是看着就像是美丽的黄金被侵蚀一样。

      阮甜甜这才发现,这根触须巨大却孱弱,它垂下来,轻柔地落在苗子苓手里,然后,阮甜甜就看到这个长得过分浓艳却气质阳光、总是笑嘻嘻的小帅哥瞬间眼泪一串串地下来了。

      他眼神放空,好像跨过时间与空间,看到了什么让他十分难过的事情,他哭得鼻尖都微红。

      “果然……”阮甜甜听到不远处顾长夜轻声说话,他眼睛带着浓烈兴趣地看着苗子苓,这个白日被苗子苓围着团团转、却大多数时候都面无表情的男人,此刻脸上都是兴味。

      第一眼见到两人的时候,阮甜甜觉得这两个男人真的好看的有些过分,但是如果说苗子苓是烈火玫瑰,是看着自己球鞋上的泥巴扁嘴巴都恨不得上小姑娘喊“给你买,买一百双!”的浓丽少年人,那顾长夜就是让人第一眼就想到“谪仙人”这三个字。

      他清冷的不沾尘俗,如同玉菩萨一样,连情绪都极少,苗子苓天天围着他垂涎也不见他有任何害羞或是动怒。

      但是阮甜甜这是第三个正式本,还曾经在新手本被人拉过好几次后腿,她除了武力之外,活到现在靠的就是如野兽一般的直觉。

      大约小姑娘们看到顾长夜只觉得好看,冰冷禁欲到让人忍不住想看看他被染上欲念的、让人想入非非的好看。

      可阮甜甜却只觉得害怕,她一直有些躲着顾长夜,可是又有种直觉,让她跟着他们。

      对,就是如此矛盾,她又是害怕,可却是像天生的直觉一样,阮甜甜知道自己要跟着他们,这是她的第三个副本,已经越来越复杂、越来越艰难,在上午苗子苓说要去找顾长夜的时候,阮甜甜只犹豫了一秒,她的直觉就告诉她,跟着苗子苓和顾长夜,这是她唯一的机会。

      现在看起来,似乎是正确的,可是她却更加害怕了,似乎在这一刻,阮甜甜才感觉到,她似乎在最紧急的时候做出了最为重大的决定,她感觉到了什么东西在改变。

      这让阮甜甜期待,又发自灵魂的深深惊恐。

      她移开了眼神,忍不住低声问:“这、我们不用做点什么吗?”

      她指着顾长夜,有点着急。

      “不用。”顾长夜轻声说,“他在看他的请柬内容。”

      说完,他转头看阮甜甜,轻声说:“你呢?你的请柬是《飞鸟集》,你在这里,看到了什么?”
      他眼睛兴味盎然,问的问题却让阮甜甜一僵,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你什么意思?!”阮甜甜抗拒地退了一步,警惕地问。

      “这个游戏是有奖励的,和新手本不一样,我指的是,真正的、能让我们现实中的身体素质都改变的奖励……对吧?比如你这种匪夷所思、仿佛古武术一般的打斗能力……我确信现代泰拳教学绝对不可能把你训练成这样。”阮甜甜看到顾长夜站在黑暗的竹林之中,轻声对她开口说话,他的眼睛是传统的凤眼,微微半睁着看人的时候,介于神魔之间,让人有种尾椎骨发寒的压迫力。

      像是谪仙人,又像是竹林之中的幽魂,他看着阮甜甜,轻声说:“多次通关的人会得到奖励,第一次进本的人是不是会不公平呢?我觉得这个游戏不可能把难度突然调整的这么高,却不给我们任何保护自己的能力。那么,请柬之中,一定有除了线索之外的意义,说不定是只能在这个副本里使用的附加能力。比如我一直能看到整个清泉村的人那根红色的线,汇聚到这里……我不以为只有我是特别的,现在试了试,果然,他也有。池莲他们把我们骗来这个地方,一定是发现了什么,这肯定跟他们的能力有关,他们一个拿到的《雷雨》,一个拿到的《桃花源记》……他们一定是进入清泉村当晚就知道不对劲了。我大概能明白他们大约是得到了什么方面的能力,所以想摆脱我们加快进度通关,那么你呢?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你的能力是什么……”

      他往前走了一步,阮甜甜全身的汗毛炸起来,地上猛地炸起蛇一般的春笋来,十几条全都在阮甜甜的面前人立而起,虎视眈眈地看着顾长夜。

      顾长夜抬眉看着,突然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来,可谓是动人至极。

      他轻声说:“原来是这个,操控……那么你自导自演这一切,又是为了什么呢?还是你和外面的那两个人是一起的?”

      阮甜甜面色大变!

      外面顾长夜和阮甜甜在对峙,而苗子苓却在看一段悲伤的、深沉的记忆。

      关于几百年前,清泉村产生变化之前的日子。

      几百年前的清泉村就是个很普通的小村子,里面的人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普通农人,大家都看天吃饭,虽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是也是有滋有味儿。

      而最初发生改变,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在苗子苓看到的过去里面,最初是因为两个小孩的相遇——当然,在人类的眼中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小孩救下了一只小虫子。

      比金阿欢,当时的阿欢看上去是个拳头大小的小甲虫儿,刚从树心里钻出来孵化没几天,本来按照比金的习性,他应该顺着父母族群留下的气味,在出生的一个月里找到族群所在的溶洞,从此就可以和家族的人汇合,过完它的一生。

      就算是傻一点性子慢的比金小孩,大人也会掐好了日子过来接应,大致总能找回去。

      但是阿欢出生的时候,是千百年唯一的例外……它是个残缺儿。

      他闻不到任何气息,它生而就有记忆,知道自己应该嗅着味道去找到族群聚集的地方,可是它没有任何嗅觉,惶急地在地上爬来爬去,也是如此凑巧,那个晚上,正是山下刘员外家的幼子在山里失踪的日子。

      刘员外的幼子叫刘知,当时不过七八岁大小,看到阿欢的时候,他还被吓了一跳,后来却被阿欢全身金灿灿的样子吸引,大约是深山一个小孩害怕,他后来竟然和阿欢说起话来。

      孩童天真纯质,刘知发现跟阿欢说话,阿欢似乎听得懂,竟然还能用小小的触须和他交流玩耍,顿时大为欣喜,而有阿欢在,虽然是小小一个,但是比金出世,必然泽被一方,因此野兽也不会招惹,于是刘知在山中跌跌撞撞,在阿欢的指点下下了山,竟然还是全须全尾。

      刘知悄悄带着阿欢回了刘家,两人心照不宣地躲着所有人,在其后的三年里,阿欢被刘知取了名字,小孩儿越发长大了一些,颇有英俊少年的影子,然后就是某一天,在阿欢的记忆里,刘知对花园里懒洋洋晒太阳的阿欢说:“阿欢,今日城里有花灯看呢!可惜你现在长得太大了,不然我便可以把你揣在怀里,带你去城里一起看花灯了!”

      那时阿欢已经长得如洗脸盆大小,在比金之中已经算是小少年,他当时趴在花园里刚解开了关于比金一些天赋技能的传承记忆,闻言抬头,用长得手指头粗细的触须顶一顶刘知,金灿灿的触须绕着刘知的手腕,撒娇耍赖,不肯让他一个人去。

      刘知犹豫了,从那天自黑暗之中出来,这几年里,刘知夜里都悄悄把阿欢放在房间里和自己一起,抱着阿欢他才敢睡觉,这是被山中吓出来的后遗症,也是因为刘知虽然小,但是大家族里的孩子长大的快,刘知心中知道自己在后山走失那一次不是意外,回来之后那个下人他根本没看到就说是被发卖了,但是看后母不甘的神色,刘知心中明白,那件事绝对是后母的手笔。

      后母不想看他长大,按照礼法,在刘老爷百年之后,刘知能拿到刘家大半的家产,到时候后母和她所生的二少爷最多也只能拿三成,她早已把刘家视为囊中之物,怎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因此,那次在后山,其实并不是刘知第一次遇到危险。

      刘老爷对继妻以及长子的暗中汹涌似乎并不知情的样子,只是日日看他的寻仙之书,每日做梦都想遇到仙人,从此永生。

      家中除了一个老师为他打算一二,刘知没有任何能相信的人。

      也是因此,他并不把阿欢当做与自己不同的虫子或是怪物,他心中深深地喜欢阿欢这个玩伴,也依赖阿欢,因为这世界上其实只有阿欢,能全心全意和他相依为命。

      因此刘知当时犹豫了,想想说:“阿欢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说了这句话,刘知心中最后的一丝期待就消失了,反而露出笑容来,显然做了这个决定让他十分开心,他当时就在阿欢的身边躺下来了,两个“人”一起躺着,泛着肚皮懒洋洋地晒太阳,刘知觉得背上痒了,就迷迷瞪瞪地喊“阿欢,给我挠挠背!”

      也睡得迷迷糊糊的阿欢就伸出最灵敏的触须,给刘知轻轻挠一挠。

      两个小孩儿若是这么一起长大,虽然外人看来奇怪,但是自己倒也是自得其乐,说不定他年老去了与外人说起来,也是一桩乡野美谈。

      可惜的是,老天爷没让刘知有机会长大,更别提老去。

      那次对话之后,又过了几年,刘知十五岁,阿欢长得愈发大,已经成了人一般大小,饶是刘知不许服侍的人随意进入,也有几次,阿欢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丫鬟一掀开床幔,差点没给人一般大的金甲虫给活活吓死过去。

      十五岁的刘知已经成了芝兰玉树的小少爷,身上的顽皮已经褪去的差不多,愈发显现出读书人的稳重来。

      他的父亲刘员外给他定了亲,十五岁这年的花灯会,刘知必须去,因为他要看看他未来的妻子是什么样的人。

      “我真是不想去,我才十五岁,我想先考了童生或是秀才,再去考虑这些事情……哎,阿欢啊阿欢,我有时候真想和你一样,每天只需要考虑晒太阳吃饭的事儿,那该多开心啊。”刘知走的时候和阿欢一起躺着,非常感慨地抓着阿欢的触须叹息,阿欢发出“咔咔咔”的声音嘲笑刘知的不由自主,刘知用脚踢它:“你别笑我了,你看看你,全世界我只看到过你这样一个甲虫儿,我看你以后去哪里找另一个母虫子给你生小虫!”

      阿欢鄙夷地用须须甩来甩去,母虫子,他才不需要,比金寿命绵长,种群稳定,他现在还是小孩子呢,完全不用考虑这种事儿!万一以后他喜欢小孩儿了,那到时候再说去!

      那是个非常普通的下午,和十二岁那年一样普通常见,阳光很好,他们躺在院子里百无聊奈地聊天,说着要定亲的烦恼。

      阿欢没有想到,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它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小伙伴刘知。

      “阿欢,你等着我,很快的,我保证就看一会儿就回来,还给你带一盏最大的花灯,就带我们最喜欢的大兔子,我给你带花灯王回来!”刘知走的时候信誓旦旦地对阿欢说话,他梳了头发,穿了青竹色的袍子,外面套着银红的罩衫,看着芝兰玉树,少年初长成。

      阿欢“咔咔咔”地挥舞细细长长的爪子和触须,描绘出自己能描出的最大距离,表示至少要这么大的兔子灯,刘知看了认真点头,又重复伸开双臂比划:“保证这么大!还给你带桂花糕!”

      阿欢顿时眼睛就亮了,开心地又比划个更大的形状,意思是至少要这么多。

      他们商量好,刘知欢喜地出门了,阿欢头枕在地上眼巴巴地等着,等着最喜欢追逐的兔子变成花灯是什么样子,等着最喜欢吃的桂花糕。

      他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梦里是刘知开心回来,提着好多桂花糕。

      醒过来的时候,却是被人吵醒的,有很多人突然冲进了院子里,他们仿佛知道它在院子里一样,一个个冲了进来,看到趴着晒太阳的它就眼睛发亮,再然后,苗子苓看到的就是最为血腥的屠杀。

      阿欢从巴掌大被刘知捡到,虽然比金天赋传承肉身强大、坚不可摧,可是同时也性情慈悲,并不杀生,它自小和刘知一起吃饭睡觉,养的跟个人一样,初逢此情形,竟然一下子就被吓呆了,也不知道反抗,只是急的横冲直撞,想逃出去。

      可是身后听到刘员外大喊“你跑了,我便杀了刘知!”

      阿欢吓得一下子不敢动了,它不敢动,别人也奈何不了它。

      两相对峙着,阿欢还没想出个办法的时候,就见到刘员外招呼着一个人进来。

      那人穿着一身僧袍,冲进来看到阿欢,就眼睛一亮,大喊着“竟然是比金!是吃了能长生不老的比金!”

      那邪僧上来用一把泛着红色血刃直接洞穿了阿欢厚重铠甲保护着的肚腹,挽了一块肉就大吃大爵起来,还大喊着:“好肉、好肉!”

      阿欢根本没反应过来,它根本没想到还有人能割开它身上的甲,瞬间就被挽了一块肉去,愣了三秒才感觉到剧烈的疼痛,疼的阿欢一下子就蜷缩起来。

      苗子苓感同身受,捂着自己的肚腹就跪下了。

      其他人冲上来,想趁着阿欢的虚弱直接要了它的命,这个时候阿欢终于感到害怕,人太多了,它受了伤,还有这个邪僧挡在前面,它跑不掉……阿欢难受了,又实在想不到办法,又不敢离开,它这辈子唯一也不知道聪不聪明,总之当机立断了一次,它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起身体,在最后一刻,整个身躯扎到了这大地之中。

      比金顺应天地而生,与天地皆有感应,阿欢消散自己,扎在原地,自然得到山川佑护,天地沉闷嗡鸣之中,阿欢彻底消失在人类的视野之中。

      ……而后山川变幻,斗转星移,几百年时光,弹指而过。

      “阿知……阿知不知道可还安好,去了城中,可有回来?”苗子苓听到这被惊动的、化为山川一部分的比金轻声迟缓地问。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疼的满脸泪水,只觉得全身剧痛,僵硬又绝望,他轻声说:“我、我不知道……”

      他看到了比金几百年的等待记忆,一时不敢告诉他,阿知在他出事之前,就已经死了。

      “我撑不住了。”阿欢的声音老迈,却因为常年的昏睡才醒,声音还如孩童一般带着天真的意味,它轻声说,“我讨厌他们总把尸骨埋在这里,臭死了,我好饿,我饿着也不会吃的,阿知说了要给我带桂花糕,我才不要吃这些臭东西……阿知怎么还不回来,我等了好久了,我想睡觉了……阿知讨厌,还不回来……”

      它一辈子,连最为亲密的刘知都听不懂它在说什么,只是靠着默契在沟通,此刻好不容易遇到苗子苓这个似乎能听懂它在说什么的人,阿欢絮絮叨叨的,像个发脾气的小孩子,配合老迈的声音,诡异又让人难过,它轻声说:“阿知说要给我带花灯回来的,大大的兔子花灯,比我还大的花灯王,还有甜甜的桂花糕……”

      它的声音渐渐沉默下去,最后变成了带着哽咽的一声,轻轻的、小小的:“阿知……骗人……”

      “没有,他托我给你带了这个……他、他出事了,他只有这个……”苗子苓看阿欢说话越来越小,十分疲惫,他心中着急,从怀里掏出两块残破的玉佩来。

      阿欢疲惫地竭力睁开了金灿灿的眸子,它眨巴着眼睛,看着苗子苓手上那两块残破的兔子玉佩,里面还夹杂着泥巴和脏污。

      它失望地抬眼,缓慢地喘着气,轻声问:“阿知呢?我不要这个,阿知说要给我带兔子花灯,好大好大的兔子花灯……”

      “没、没有,他只留下了这个,他……”苗子苓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到,山岳一般的阿欢缓慢地转动眼珠,他慢慢地合上眼睛,用沧桑的语调发出孩子般的埋怨:“阿欢不要这个,要阿知、带兔子花灯……”

      它轻声带着呜咽地哼着说:“阿知……骗人……大骗子……兔子花灯、桂花糕……阿知……”

      苗子苓看到这巨大的比金瞪大眼,然后整个身体都慢慢地僵住了。

      一阵风吹来,阿欢的身躯如山岳崩溃,一点点地消散在整个天地之中。

      “哗啦啦”的风声吹拂进来,整个竹林迅速随着阿欢的崩解而消失,只留下一座残破老旧的大宅来。

      残破的雕栏画壁,断了的墙垣,满地都是荒草杂树,廊下是不知何时早已掉落,只剩下两个残磨的牌匾,字迹早已看不清了。

      阿欢在这里,用最后一口气沉睡了七百多年,它生而残缺,还有些傻,什么都不会,被人瓮中捉鳖一样堵在这里,也只会傻傻地躲起来,像个缩头乌龟一样睡着,拖着受伤的残躯等了七百多年。

      年年这些人都会上供新鲜的血肉,只需要吃一口,它就会转化为阴物,但它就能健康地活下来。

      可阿欢宁可饿着肚子,一直等待。

      因为刘知说了,回来的时候要给它带最好吃的桂花糕,好大一盒。

      阿欢要留着肚子给桂花糕。

      它等了七百多年,直到死,还是没有等到它的兔子花灯,没有等到它的桂花糕。

      没有等到他的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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