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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陆小凤回家时已是掌灯时分,特意找了家心水的餐馆自己一人吃得个滚瓜溜圆。啥?你说陆小凤最不缺的朋友哪去了?听你问这话就知道你没成长,这人啊,再多的朋友也有寂寞一人的时候,也有不爱凑份子扎堆的时候……哦,你说依陆小凤的性格做不出这事来?那好办,你当他失恋总成吧!
      于是,“失恋”的陆小凤摸着鼓出来的肚子,一步拖着一步的走回家,楼道口停着的那辆小轿车上落了些许枯叶,陆小凤走过时,顺手就抓了片搁在手里,胳膊一晃一晃的,不像拿着片叶子,倒有几分牵手的味道。
      寂寞的时候人就想得多了些,陆小凤看着半朦胧的月亮,很认真的思考自己是去对面的NASAA PUB泡一泡呢还是就这么乖乖的待在家品一下红酒,波尔多的红酒啊,当年费了点力气从司空那挖来的。
      懒得再走动,那还是就着点红酒听点小曲偶尔也就小资一把的享享清静。陆小凤倒完酒后习惯性用手指抹一下瓶口,酒红色的汁液染在手指上,再放到嘴里一抿。
      怎么样?帅吧?再配上个邪魅一笑。
      呕吐声四起。
      对酒当歌,对月当舞。陆小凤从来都是这么做的,只是今天累了,真的累了。不中下上的年纪,按理来说还肆意挥霍青春尾巴的年纪,不知怎么的,就累了。也许是来来去去奔波得累了,陆小凤虽然号称浪子,可也想着回家时能远远看到屋里亮着等他的灯火,即使里头等着他的是一只恐龙。陆小凤吡的一声,学着电视里的人物摇了摇大肚子玻璃杯,怎么说来着,套句歌词,这时间是怎么爬过我的肌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累了,就会容易怀念从前,饶有兴致的翻出相册,开始细数从前。
      多好的从前,数风流人物,还看当时。
      当时有个C大,当时有他陆小凤,还有好多好多的人。
      例如司空摘星,例如花满楼,例如西门吹雪,还有例如厉南星。
      陆小凤是C大响当当的人物,多响当当?当一个人常常旷课迟到早退,却因为屡屡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而让众多老师恨得牙痒痒却拿他没法子时,他的名字不响当当也难得很。
      不过好在陆小凤懂得做人更懂得做朋友。到了C大半年,教授被他收买了一堆,常常都是人前人后夸这孩子有远见有头脑,是个人才。
      如此如鱼得水,如此花样年华,陆小凤真是走到哪朋友就围到哪。这样一算朋友够多了吧,可他还觉得不够啊不够,怎么个不够法?他跑去腆着脸硬是拐了医学系那的精英份子来当哥们算不算?
      怎么了怎么了这事!我是为了你们好,有个头疼脑热发烧的这不是省了钱了嘛!陆小凤一叉腰,理由说得震天响。就那精英好脾气的在后头微笑着。
      哥们是做什么的呀?热恋时拖后腿,失恋时吐槽用的!
      精英,哦哦,差点忘了介绍了,精英姓厉,叫南星,南方的南,天上星星的星。这精英,啊,不,是厉南星,失恋了。
      厉南星是个好孩子,品行优良。尊师敬长,团结同学,可好孩子不一定就遭人青眼相待。那年头流行一句话,叫什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所以陆小凤身边总围着一群春娇花艳……这是题外话。
      总之,厉南星是失恋了,或者更确切的来说,是单恋,还没表白呢,就被泼了凉水回来。这事说起来也是怪陆小凤不好,虽说他一眼就瞄出厉南星对校花史红英有点意思,可他怕他这好哥们寡言了点,当时就一手按着厉南星的肩膀一手拍着自己的胸脯,说这事哥哥包了。然后回到宿舍,硬是把自己的生平事迹,扬扬洒洒总结了四十页,其中包括追女注意事项五十条,追女语录一百零一条,追女必看电影之十大我行我素篇等等等等。
      等陆小凤写好这追女守则,往厉南星那一递,再拖着人去校花楼下准备清清嗓子帮忙高歌一曲时,却看到了校花盈盈笑的跟另一男子从另一头施款款的走来。
      那男子是谁啊!可是厉南星的自小认的干弟弟金逐流,好的可以同穿一条开档裤的那种关系。还没轮到厉南星变了脸色,陆小凤都已经跳了起来,就差没冲到前面去指着对方鼻子一顿臭骂。可没成功,陆小凤身子还没离开地面半厘米呢就被厉南星一把抓住。抓住就算了,还微笑着对那卿卿我我的两人点头致意,然后走得不带一丝云彩,留着陆小凤在楼道边喂了一晚上蚊子,愣是没思考出到底厉南星这么做算是懦夫还是英雄气慨当断则断。
      不过人家好上了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这头陆小凤也不好做什么棒打鸳鸯的事。好吧,就算他干得出来,也得看厉南星有这个意思没有对不,热脸蛋去贴冷屁股这事陆小凤可不干。既然厉南星如此放得开,不如快点帮兄弟找个红颜当知己更为实际。这个想法在某天陆小凤被厉南星抓去喝酒,在看着喝得微醺,脸色泛红的厉南星眼睛亮得跟什么似的时候陆小凤痛心疾首的下定决心。
      不帮厉南星找到女朋友,我就不姓陆!
      ……
      ……
      陆小凤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那是一张趁着陆小凤同厉南星不注意时拍下来的照片,那是C大的运动会,厉南星貌似得了个什么亚军,不太记得了,陆小凤只记得自己一个高兴扑了上去,两人同时跌了个大马趴,嗞牙咧嘴的状哟,就这么被校刊部的记者拍了个正着。陆小凤要回这张相片可没少费功夫,得意洋洋的看着照片里不复平时自律严谨模样的厉南星,这要是拿出去对别人说这是号称摄影界最帅的记者厉南星怕是没有人相信的。
      对了,厉南星拍的照片写的游记他陆小凤可没少收集,厚厚的在床头堆了一摞,有时朋友上他这来坐坐,他也会把书书本本的搬出来,一脸骄傲的样子像极了子荣父耀,就差没说,这是我儿子拍的了。
      ……
      ……
      日子不咸不淡的过了几个月,期末、考试、放假、嬉耍,再开学。厉南星甫一在宿舍放下行李就被陆小凤拖着到跑到新生报到处,美名其曰,先下手为强!
      厉南星苦笑,刚要转身回宿舍就被陆小凤拦住,来啦,乖啦,这次咱们一看即准就不婆婆妈妈的,一刀子捅过去。
      一刀子捅过去……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厉南星想。
      咱不能因噎废食,要是在心里留下阴影变成GAY怎么办?!陆小凤煞有介事摇晃脑袋,酒窝笑得有种欠扁的感觉。
      厉南星必竟还是手下留了情,回头看着挤挤挨挨的新生报到处,被各式颜色的衣衫晃酸了眼睛。
      新生报到有三天,三天来陆小凤不辞辛苦的准时准点拉着人蹲守在新生报到处。一来二去三回头,一个鲜嫩娇黄的身影闯入了……陆小凤的眼里。
      真可爱……
      厉南星顺着陆小凤看的方向看去,那是一个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小米窝的可爱女孩子,眼睛又圆又大,忽闪忽闪的,马尾辫上绑着只小鸭子……怎么说来着,厉南星转头看了眼陆小凤,心里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不自觉的想起一个成语,鸡同鸭讲?
      还在这么想着,身边的行动派已跑到小鸭子面前,唧唧复唧唧起来。厉南星耸耸肩,总算是完成伟大任务,自己也能得已清静了。
      从那天起,陆小凤一行人里加入了个娇俏的身影。当然,一行人只是有时,更多时候,那两个吸引无数女生眼球的C大校草,一个孤影匆匆,一个倩影相伴。像大多数的好朋友一样,平行且,渐行渐远。
      陆小凤认真的想了想,模糊的记忆中似乎有那么一年还是两年的时间自己做了所谓的见色忘友的那种人。但又似乎不尽然,自己的性子自己最清楚,见友忘色还可能些……
      岁月的车辘子转啊转,转到了事发的那一天。
      那天大抵是陆小凤兴冲冲的奔上厉南星的宿舍,门都没敲一下就闯了进去。当然,大学宿舍的门那锁没锁都是一个德性。重点不在于陆小凤没礼貌的行为,而在于他看到了,看到了理应在干弟弟怀里娇羞的校花此时此刻伏在厉南星的肩头,梨花带泪状.。
      陆小凤嘿的一声笑,转身后退把门捎上,那做的可是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
      那天陆小凤哪也没去,在天台又喂了一晚上的蚊子,思考着厉南星的行为到底算是挖墙角还是横刀夺爱还是追求成功自己应该表示恭喜?
      这么一想,再见到人就尴尬得多,偏偏厉南星的性子是我做的事不需要交代。陆小凤的性子是朋友做的事无需交代,这么一来二去,心病留下了,可陆小凤虽然八卦却也知道厉南星的性子,怕问了也不答。厉南星自以为陆小凤清楚事情来龙去脉便也不再主动提起。陆小凤再见到厉南星,心里便生了尴尬,再加上与小鸭子恋得水深火热的,有了这么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疏远便无需更多的借口。
      读书时的美好时光不需要挥霍也会咻的比火箭还快的过去了,转眼就是大四。大四,除了考试补考考研留校等等等等最重要的莫过于饯行。陆小凤不记得自己总共喝了几摊,红着脸粗着脖子送走了那一张张平时看腻了此时却隔外不舍的脸孔。陆小凤原是要回老家的,只是在想着是留是去的时候看到了小鸭子红红的眼眶,当下一拍板,留校考研。每每帮着大包小包帮人抗着行李到火车站,陆小凤那手挥得跟《背影》里的父亲有得一拼。
      真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感觉。
      陆小凤说这话时送别的是厉南星。
      厉南星在陆小凤的印像时该是留校考研深造出国的那类人才,品学兼优啊。可最最老实的人常常最容易出人意料,厉南星说他要回老家,陆小凤问回老家干啥,就大学本科回去也只能先从医院里的小实习生干起,要地位没地位,要辛苦就有多辛苦。厉南星笑着摇摇头。陆小凤不明白了,想了一会儿,感情你是想自己开个小诊所,可你也没临床经验啊?!
      厉南星笑开了,你有心啊,这都清楚。
      陆小凤嘿嘿的一笑,也就忘了要抛根纠底。
      席上大家又喝得一个脸红脖子粗的,陆小凤看着金逐流牵着校花的手恩恩爱爱的走进来,原本心里还嗝噔了一下,眼睛情不自禁的往厉南星那看去。发现人家好好的跟没事儿发生的一样,一拍脑袋,估计是自己理会错了些什么,嘿嘿傻笑了一阵,又连着干了两大口酒。胸口闷着一口气,说不清道不明的,就觉得自己像准备了一堆东西又调好了闹钟连夜爬到了山顶,却硬生生的错过了日出的时分一样。
      厉南星的行李不多,分在每人手上都不够人手一件。同学也都走了大半,只剩下金逐流,司空摘星跟陆小凤来送行。火车晚点了,陆小凤抬眼看了下时钟,有点心焦的样子。厉南星挥挥手,去吧,约了小鸭子吧。
      陆小凤说哪能呢,就算约了小鸭子也还是哥们重要不是。说完还搭过肩膀,用劲拢了一下。
      厉南星一肘子过去,都是汗,去吧去吧,省得要走了还得背一个棒打鸳鸯的罪名。
      陆小凤皱了下眉,硬是不肯,留到了厉南星上车后才离开。

      那时还没有手机,联系就靠着一纸书信。刚开始收到一些同学的来信时,陆小凤还饶有兴致的一封封厚沓沓的回了过去。时间久了,兴致淡了,许是考研的事情太多,许是散了就没了共同语言,许是恋爱也是要花时间的……总之,厉南星也渐渐的不再写信来了,陆小凤不经意间发现,已经没了厉南星的联络地址。
      陆小凤懒,总是照着来信的地址抄一遍在信封上,到了哪天才发现厉南星寄来的信地址总是在变。

      日子一天天过了,陆小凤还是一样有好多的朋友,还是一样如鱼得水的过着属于他的生活。厉南星这个名字也就淡了,快没了痕迹。
      好像是哪天躲雨的时候在书店某个架子上翻了翻一本旅游杂志的书,赫然看到了厉南星的名字。
      突然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陆小凤笑了下,当年C大的高材生啊,翻看着一帧帖的图片,倒还真是一如既往厉南星给人的感觉。清晰透明的背景中透着淡然的惆怅。
      书店还很映景的放着有着清新女声的歌曲。
      你看过了许多美景你看过了许多美女……
      噗呲一声就笑了出来,厉南星啊厉南星,你看过多少美女了,还是说在你心里,还是当时那个校花的身影。
      在手里掂了掂书的重量,闲步到收银台,付了钱款。
      从此以后,陆小凤就有了收集有刊登厉南星所拍照片的杂志的习惯。
      ……
      ……
      凭着的是只是一点点运气,幸好陆小凤一直以来运气都没话说。
      对当下的生活生了点厌倦,刚好翻到厉南星拍的一组水乡风景照,就顺着找了过去。等陆小凤下了飞机,颠簸了五个小时在天黑得看不清五指才到达目的地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碰巧遇到了淡季,一些店家都关了门放假去了,拉着行李无处可去的陆小凤只能漫无目的的沿着江边走着,冷风冻得人牙齿发颤,一时气不过,便边走边喊着厉南星的名字,每喊一句后面附加着小小声的混蛋。
      也许,是天可怜见吧。就在陆小凤已经认命的打算找个背风的地方先对付过去一晚再说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叫着自己的名字。
      感动啊,就差没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来表达一下他乡遇故知的感慨了。
      陆小凤拖着行李奔着,行李箱的小轮子在石板路上咯吱咯吱的响着,都快把厉南星的牙给酸倒了。
      厉南星抱着胳膊好笑的看着那个奔过来的身影,要不是自己有晚睡的习惯,要不是刚好租来的房子就靠着江边,怕是陆小凤这声音没把自己喊出来之前大抵就已经先被吵醒的人海扁了吧。
      久别重逢,当然一肚子的话要说,好在厉南星租的房间里有张不大不小的双人床。当然,如果是单人床,打打地铺也是可以的嘛!
      好吧,他们已经在同一张床上躺好了,厚厚的被子一人一半盖得好好的。手枕在头下,陆小凤突然就哼起了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厉南星不动身色的捅了捅陆小凤,示意安静。
      安静得了嘛,既然不准唱歌,说说话总成吧。陆小凤开始叨唠起来,从厉南星离开后说起,说到司空摘星进了家公司,却因为没背景还被人诬陷差点进了大牢,一气之下自己开了个小偷公司,专偷有钱人……
      哎,眼睛睁这么大干嘛!我又没唬烂你!陆小凤边说边用手掩住了厉南星的眼,长长的睫毛在掌心扇了扇,有点痒。
      房间在顶楼,月光明晃晃的照进来,陆小凤刚说话的时候就看着厉南星,脸色煞白的,眼睛亮得糁人。
      厉南星轻吁了口气,倒也没挣开,任着陆小凤的手覆在自己眼上。
      陆小凤嘴巴没停,继续着。
      花满楼啊,去了美国治眼睛了……
      他的眼睛?
      啊,出事了,你看看,本来指望着你呢,谁知道你跑去当啥摄影记者了,逍遥得很啊,忘记哥们了吧……
      治好了吗?厉南星再不出声打断陆小凤,怕是会被念到天明。
      嘿……陆小凤没有回答,拿开了手,扭亮了床头灯,昏黄的,显得很暖和。
      厉南星双眼甫一下子感到光亮,不太适应的眨了好几下,等看清了陆小凤东摸摸西找找的样子,便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掏出包烟来塞在陆小凤的手里。
      陆小凤一看,咧了嘴笑,你也抽烟了?
      备给你抽的。
      切,你也会哄人开心了,要早会这样,校花哪跑得掉……
      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陆小凤在心里呸了一声,自己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咳,你呢?这些年东飘飘西晃晃的,有女朋友了吧?
      厉南星失笑,问,小鸭子呢?
      她啊,你一定猜不到~
      嗯?
      她要结婚了,很老套的是,新郎不是我。嘿嘿。
      ……
      一时之间,厉南星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来安慰陆小凤。
      新郎你认识的。
      嗯?
      金逐流。
      啪的一声又扭掉了床头灯,陆小凤舒舒服服的缩回被窝里,再扯扯有点呆掉的厉南星,把被子给人盖好。
      看你这样子,不会连干弟弟都没联系了吧?
      还真的是……厉南星摇摇头。
      性格不合,那阵子人心也散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合则来,不合则散,你也不用替我觉得难过。
      那,史红英她?
      不知道,他们其实老早就分了手,人也不知道漂哪去了,怎么,还念着不放?那就要费点心思了,我回去后帮你打听打听。
      嗯了一声,算是回答。厉南星就不再做声。
      房间暗了些许,陆小凤翻了几个身,听着身旁均匀的呼吸声,还是奈不住开口。
      你当时为什么就突然不继续读了,你不知道你走了,那些教授可惜了多久。
      是吗?
      什么是不是的,老实给哥哥坦白从宽来!边说陆小凤边伸手做势要给厉南星挠痒。
      厉南星忙避开,按住陆小凤的手,别闹,被子进风了。
      陆小凤被冷风一激,忙罢了手,往厉南星又凑了凑。
      我再跟你说个故事,故事主角你认得的,西门,有印像了吧?嗯,他喜欢上一男子,喜欢得轰轰烈烈的,被家里人知道了,不得了了,怎么办呢?就约好私奔了,嘿嘿,不敢相信吧,当初那个冷死人的西门啊,竟做得出这种事来。
      嗯。
      睡吧。厉南星转了个身,谈话算是到此为止。
      陆小凤睡得不太安稳,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自己面前晃啊晃的,或悲或喜,然后有什么暖暖的东西的自己的额上拂过,有点温热的气息喷在自己的耳后,别是春梦吧?这么想着,陆小凤彻底陷入熟睡中。
      第二天一大早就被旅馆里在收拾衣物的人声吵醒。陆小凤这才发现他们住的地方是旅馆的顶层,一个大大的天台就是做为晾衣用的。
      喂,你租的房子真是贴近民生啊。
      晒衣服方便。厉南星淡淡的回到。
      撇撇嘴,陆小凤不予置评,收拾好自个,乖乖的跟在厉南星后边东跑跑西跑跑,对着大好河山指手画脚的要厉南星拍这里拍那里;厚着脸皮去跟普通人家的大妈要刚出锅的糍饭尝尝味道;还闹了祠堂里用来招揽顾客的嫁娶表演,差点没让人轰出去;最后夜色降临,两人找了家小餐馆临窗而坐,看着江边两旁红彤彤的灯笼映着诗情画意,就着鱼头火锅自家店主酿的米酒喝得两人均是红了脸庞,亮了眼眸。回旅馆的路上,陆小凤硬是掏钱租了一小哥的人力车,拉着厉南星沿着小路咯吱咯吱的奔路来回。
      许是酒喝多了,厉南星想,这次牙齿倒是不酸了。

      就这么胡着闹玩了三天,陆小凤该回去了。
      大清早的车,两人调好了时间还是因为前一夜的多话而差点睡过了头。
      小镇淅淅沥沥下起了雨,陆小凤拖着行李在青石板路上走着,咯吱咯吱的,这次倒有点酸了眼睛。
      两人在车站等车时各喝了碗豆浆,雾腾腾看不清对方的脸却衬了下雨的景,陆小凤总有种身处在风景乡土照里的感觉。
      虽是小镇的车子,却也准时准点的出发,陆小凤搓了搓有点冻麻的双手,朝厉南星挥了挥,上了车。
      靠窗的位置,陆小凤拉开了窗户,朝后探着脑袋。因为下雨的缘故,车子开得有点慢,陆小凤伸出手用力的挥着,这时才看清厉南星拿着的是把红色的碎花伞。瘦高的个子,穿着白色衬衣蓝色牛仔裤,怎么看都像刚毕业的大学生,却拿着把土里土气的雨伞。
      应该是跟旅馆的老板娘借来的吧。陆小凤边想着边咧着嘴笑出了声来,再用力挥了挥,那身影似乎是像想提脚追上来,却又滞了步子原地站着。陆小凤眨了眨眼,怕自己看不真切,这雨夹着风,冷嗖嗖的,酸了眼眶。
      车子上了山坡,转了弯,再也看不到了。
      车子顺着山路一圈一圈的绕着,陆小凤又想起那天补完的谈话。

      这两人私奔了,逃了,可那男子家世太大,一下子就被找着了,男子要跟西门分开,西门不答应,就拿把刀子把人捅死了……
      ……陆小凤心里突然堵得慌。
      厉南星一瞬不瞬正盯着他看,陆小凤好一会儿嘿的一笑,怎么?听着耳熟是不,哥哥知道你看的书多,就知道拿书里的情节唬你是唬不过的……
      厉南星也微笑表示是有这么本书,里面是有这么一个情节。
      只是这个情节真的就这么上演了,在朋友身上。
      西门喜欢的那男子,姓叶。
      厉南星在等着拍雪梅的一处旅游山庄认识了这位姓叶的男子,性子都有点好静的两人相处虽不多时,却也算有点兴趣相投。
      得知出事时,厉南星刚好准备离开那座城市。
      感情这种事,太近了不行,太远了也不行。陆小凤说
      凡事不可太近,凡事太近,缘分势必早尽。厉南星说
      还是你说得文艺些。陆小凤打了声哈哈,假装翻着袋子找烟,低下了头。
      厉南星当时的什么表情,陆小凤也不会看到了。
      车子晃了一下,把陆小凤晃回到现实中来,摸了摸鼻子,看到禁烟的标志,乖乖的把烟塞回口袋。

      他们最后分别时陆小凤似乎问了一句话:我结婚时你来给我当伴郎不?
      厉南星是怎么回答的……
      好像是,
      看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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