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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好朋友 ...

  •   亲爱的方敏:
      见信如唔!
      一晃已有大半年没见面了,你还好吗?我在大学里挺好的,也交了新的朋友。最近由于文学社约稿的缘故,我在写小时候的一些事,我实在有了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乡愁。我写无忧无虑的童年,也写无忧无虑的我们,可我怎么写,似乎也无法准确地描述我的所感所想,如果是你,一定会比我写得更好些吧,从小我的作文就没有你写得好。
      我从不知道时间过得这样快。
      …
      林杉呆坐在电脑前,思索良久,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最终却将电脑设置为待机状态,一个人出门散步。
      上午她终于买了电脑,导购员天花乱坠地说着的电脑配置,她其实压根就不懂。只是她一个星期前,已经向林聪求助过了,要求很简单,预算3000元,不打游戏,但要能装编程的各种软件,林聪便向她推荐了这款电脑。她默默听着导购员的介绍,怕被宰,所以她仔细地问了林聪教她问的几个专业的问题,以显示自己内行,最后终于以双方都能接受的价位买了下来。她回到宿舍,连上wifi,第一反应居然是想和方敏写封信,可她却呆坐了许久,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她和方敏半年多没联系了,方敏的□□头像一直都是灰色的,她也尝试着找她聊过天,可却没有回应。
      方敏应该不怎么想和老同学联系吧,林杉走在学校那条著名的天使之路,一边走一边想,走着走着迎面撞见了沈梦寻。
      “林杉,这么巧啊,去图书馆么?”
      “不,就随便走走。”
      “那我先走啦。”
      “哦”
      林杉此时此刻突然发觉,她已经好久没有在图书馆里碰到沈梦寻了,绕是她再迟钝,也发现沈梦寻对她的态度越来越礼貌,而礼貌代表着界限。
      她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演变成这样的关系,她不会去问,甚至懒得去想,他们毕竟只认识了几个月,沈梦寻于她而言没那么重要吧。她都不知道如何跟他讲讲自己,讲讲爸妈,讲讲方敏,他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走进林杉的生活。如果换做是林聪,她或许会很难过吧。可若是林聪,她早就当面跟他把话说清楚了。上大学后,林杉总是不自觉地把认识的男生和林聪相比。
      她继续一边在校园里乱逛,一边回忆着童年的那些事和那些人。龚老师、陈佳薇、小娟,她的回忆本来在堵车,这时却好像小溪流里的水终于游向了大海,喷涌而出,淹没了脑海。
      她回到宿舍,打开电脑。
      “我童年有两个很好的玩伴,一个是方敏,一个是方珊玲。”
      她写下这平淡无奇的一句话,贡献了一个开头,却又实在不知该怎么接续下去,方才汹涌的热情仿佛一下子碰上了冰川,转眼间就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海水。
      写作出现于热情的出现,消失于热情的消失。
      “方梅,我这个月恐怕交不了稿了。”林杉对着斜对床的方梅说道。
      “你就随便写写,校刊要求也没那么高的。实在不行就拿日志充数,反正我看你日志写得挺好的。”
      “可是不是家乡特辑么?我日志写的可都是校园生活啊。”林杉问。
      “读者喜欢看就行啦。”方梅道。
      “不过你去年获奖的那篇写家乡的文章,我确实很喜欢,不仅我喜欢,我们文学社的指导老师也很喜欢,不然也不会找你约稿了。”
      “你是不是看到那篇文章时,就知道是我写的啊。”林杉犹疑了下,还是打算问清楚。
      其实交完那篇参赛的稿子后,她心里很忐忑,她总怕别人看出文章是她写的,这样大家就会知道她是农村人,就会知道她家境不好,从而看不起她。其实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家境不好就看轻她,那说明这个人也不值得一交。道理她都懂,可她就是迈不过去这道坎。她并不希望在人前假装自己家境优越,她只是希望能假装自己家境普通。这也不是不能理解,譬如一个人考了倒数第一,她总归是不想到处宣扬的,而林杉虽在成绩上考了第一,可在家境上,却是考了倒数第一。
      “看文章时不知道。但给获奖者的信息是我发的,而我有你的手机号码。”方梅回答道。
      “那你还假装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为此纠结了许久,还千方百计在你面前伪装。”林杉话到嘴边,却终究说不出口。
      “我对你的家庭情况不感兴趣,我只对你这个人感兴趣。不过我没跟任何人说过一苇就是你,虽然我觉得其实没什么好隐瞒的,但是我尊重你的顾虑。”方梅干脆利落地说完这番话,便把窗帘拉上了。
      而林杉则继续和写作死磕,此时此刻她特别佩服那些写长篇小说的,得有多少毅力才能坚持把一个故事讲完啊,故事一写就是几年,写出来的东西读者喜不喜欢是一码事,自己满不满意都不知道呢,花几年精力完成一个自己都不满意的故事,那才叫心酸啊。
      她正暗自感慨,手机来了一条新信息。
      “参加北京市实验小学“送阳光”活动的同学,请于明天下午(5月5日,周日)下午1:00在华北理工西门集合。收到短信后请回复姓名。”
      她回复了姓名,这时手机又来了一条新信息。
      “林杉,我有个快递,是双鞋。可我现在在家,你能不能帮我拿一下。”
      是古琴。
      “好的。”林杉立即回复,可她心里同时也在犯嘀咕,她不知道自己和古琴算不算好朋友。两人虽不是一个班的,可毕竟同专业,又都在钢琴协会,常在一起练琴,也算熟识了。而古琴成绩优秀,才艺出众,加之她面容姣好,气质不俗,可以说是女神级别的女生了,追求者自然众多,可绯闻却并不多,这大概是因为她洁身自爱,从不和人玩暧昧吧。林杉因此颇有些欣赏她,自然也乐于跟她做朋友。可古琴待人虽谦和有礼,可总让人感觉有距离感。这学期后,她待林杉其实还算热情,她们也经常一起聊天,可聊的要么是学习、社团的事,要么就是书影音,并不涉及到个人的私事,林杉只觉得自己一点都不了解古琴。她看古琴,就像看一件美丽的面纱,美则美矣,却如雾里看花,看不清灵魂的长相。不过古琴倒是不跟她客气,经常找林杉帮忙,林杉也大多能帮就帮了。从这点上看,林杉暗自琢磨,或许古琴还是拿自己当朋友的吧。毕竟林杉自己,从不好意思麻烦别人,除非对方跟自己关系够铁。
      闲言少叙,只说第二天下午林杉他们在西门集合,这是整个专业的集体活动,周文娜和古琴作为1、2班的团支书,是活动的负责人,这时两人便正在给参加活动的人签到。沈梦寻签到后,没有走开,而是留在那里帮周文娜,三人看上去聊得颇为投契。林杉一直关注着他们三人,这倒不是因为沈梦寻,而是因为江河。她一直想认识江河,这次活动,同专业的同学大部分都参加了,江河应该也会参加。可直到所有人到齐后,林杉也没等到江河。听古琴说,他是校acm集训队的,今天要参加集训,因此不参加本次活动。
      一行人上了公交,公交上很挤,林杉好不容易才上了车,这时有个女生坐在座位上朝林杉挥了挥手,是陈春梅,林杉却差点没认出她来。林杉坐了过去,近距离观察陈春梅。她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碎花裙,艳丽的牡丹花洋洋洒洒印在玫红色的裙摆上,配上浓密的长卷发,黑色细跟高跟鞋,整个人看上去倒颇有些风情。林杉很少花心思打扮自己,在穿衣搭配和化妆上可以说是小白,所以她看不出来陈春梅有没有化妆。不过这也说明陈春梅最多是淡妆,这可和林杉的记忆不同。
      林杉和陈春梅一开始并不熟,她对陈春梅的印象停留在,那个很喜欢打扮的女生。陈春梅喜欢穿裙子,可品味却堪忧。林杉虽没有自己的穿衣风格,只求干净整洁,可也知道蕾丝边、蝴蝶结未免俗气,可这是陈春梅常见的风格。那些裙子看上去质地也不好,再配上坡跟高跟鞋、不干净的妆容---眉毛、眼线晕成黑色的一团,这样打扮起来,倒也不难看,只是未免淘宝风浓郁。不过男生和女生对她的态度却大不相同,女生对她的评价,大概是一个热衷于打扮、品味堪忧同时也不怎么漂亮的小镇姑娘,语气里总归有隐隐的不屑。可追陈春梅的男生却不少,几乎与公认漂亮的丁香比肩了,这或许也是因为她活泼的个性吧。林杉还没来大学的时候,她就知道了陈春梅,因为陈春梅在班级群里非常活跃,她尤其喜欢和男生聊天,什么话都接,有时甚至算得上打情骂俏了。林杉未免对她印象有些不好,在她心里,爱情应该是庄重的,严肃的,是有生命般厚重的质感的,而不应该如此随意轻浮。而来到大学后,陈春梅也确实与许多男生打得火热,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她倒也一直没交男朋友。
      林杉和陈春梅是这学期才熟起来的,林杉是学霸,不在乎形象,信仰内在美,常泡图书馆,而陈春梅在学习上却没用多少心思,图书馆去的少,因此两人并没什么交集。直到有天晚上,林杉照例泡图书馆,看《顾城诗集》,却不承想外面下起了雨。林杉一直觉得,雨夜是很浪漫的,淅淅沥沥的雨声别有一番风味,雨夜里读诗也可称得上是人间美事了。她尤其喜欢诗集里的《避免》
      你不愿意种花
      你说
      我不愿看它一点点凋落,
      是的
      为了避免结束
      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好诗有很多种,有些胜在文笔,有些胜在意境,有些胜在哲思,而林杉觉得顾城的诗,好就好在有股天真的灵气,这她在萧红的作品也读到过,比如《呼兰河传》的开头。
      “那早晨的露珠是不是还落在花盆架上。那午间的太阳是不是还站着那大向日葵,那黄昏时候的红霞是不是还会一会功夫变出一匹马来,一会儿功夫变出一匹狗来,那么变着。”
      明明都是常见的词语,可组合在一起却有极美的诗意。
      闲言少叙,只说林杉津津有味地读着诗,直到图书馆闭馆。雨并没停,她没有带伞,而此时已是晚上十点钟,她不好意思麻烦丁香,便打算等雨小点再走,她便又回到了图书馆大厅里。她拿出手机,打开□□,分别给祝芳芳和林聪发了消息,打算靠聊天消磨这段时间。两人也不知在忙些什么,都没有回复她。林杉于是打开□□空间,她一条说说一条说说刷下去,刷到了一条评论很多的说说。
      “又解锁了一个新地方!”
      发说说的是陈杨,配图是一片金黄色的沙漠,一望无际,像波澜壮阔的金色海洋。通过评论里陈杨的回复,林杉知道了他现在人在新疆。
      “林杉,你是不是没带伞啊,跟我一起走吧。”
      林杉回头,是陈春梅。她道了谢,便和陈春梅一起走出图书馆,两人虽不相熟,可气氛却不冷清,因为陈春梅简直是个话痨。她问林杉看没看过最新的电视剧《北京青年》,问她杨幂和佟丽娅谁比较漂亮。杨幂和佟丽娅,林杉还是认识的,她正琢磨着怎么回答时,陈春梅又把话题转到了周边人身上,她问林杉班上女生谁最漂亮。
      “其实我的眉眼长得挺好看的,脸型也是鹅蛋脸,就是鼻子有点塌,不然我也算漂亮了。”在林杉思索着怎么回答时,陈春梅又把话题转到了自己身上。
      林杉不免仔细地看了看陈春梅的眼睛,这才发现拙劣的化妆技术也掩不住她眼睛的神采,又黑又亮,水汪汪的,像夏夜点缀天空的星星。眼睛不算顶大,却恰到好处,睫毛又长又翘,简直是顾盼生姿,我见犹怜。
      “你爸妈是干嘛的呀,和我爸妈一样都是打工的么?”陈春梅突然发问。
      林杉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家里有四个孩子,我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姐姐们都出去打工了,弟弟还在读初中,成绩也不好,家里大概除了我,没有人能读大学。我也知道自己不优秀也不有趣,上了大学后,室友都是城里人,家境优越,我虽然努力地融入,可还是跟她们玩不到一块去,因为消费能力不同。她们一瓶护肤品就要几百,一件风衣就要上千,而我呢,只买得起淘宝爆款。许多人大概也在心里嘲笑我土里土气吧。可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变好点而已。”
      陈春梅突然自陈心迹,或许是因为林杉和自己家境相似,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吧。有时候倾诉需要的不是回应,而是倾听,林杉心想,她便不再说话,只认真地看着陈春梅的眼睛,表示自己有在做一个合格的听众。
      那天晚上陈春梅说了很多话,林杉也敞开了心扉,她说爸妈的辛苦,说妹妹的英语成绩,说小时候住读的苦寒。林杉也有太久没跟人提起这些了。自那以后,她们俩关系便亲近了许多,甚至比林杉和丁香还要要好。林杉从不会跟丁香说家里的事,因为她有自己的自尊心,同时她也觉得丁香不能理解她。因此她们俩关系虽好,可到底不能毫无保留,总像隔了些什么。可她和陈春梅经历却相似,可以畅所欲言,而不用担心对方会不会嘲笑自己。陈春梅和室友关系一般,常常落单,林杉和室友关系倒是不错,可丁香和杜凡在一起,周文娜是大忙人,方梅足不出户,她便也常常落单,于是她便经常和陈春梅一起吃饭,直到上个月,陈春梅认识了经济学院的一个男生,两人常常约在一起吃饭,林杉便又恢复成原来的一个人。
      而这次见到陈春梅,她就有了很大的变化,看来恋爱真的能让女生变漂亮啊,林杉衷心为陈春梅高兴。
      一行人到了实验小学,他们是来给小学生上素质拓展课的。林杉和钱慕清是一组,俩人负责给六(一)班的小朋友上pascal编程课。一去教室,就有个小男孩踊跃地问今天能不能玩赛车。林杉询问后,才知道上星期嵌入式协会的师兄师姐给他们展示过智能车。北京的小孩从小学时就开始接触编程和智能车了,而自己小学时连电脑都没见过,差距可真大啊,林杉在心里感慨。她负责讲理论,钱慕清负责讲实验,两个人倒也合作得默契。不一会课上完了,两人便一起查看学生的运行结果,看他们的电脑有没有成功输出“hello”。这时周文娜走进来。
      “钱慕清,你课上完了吧,来帮忙拍照吧。”
      钱慕清随身就带着相机,便随手拍了几张。
      “多拍几张啊,我们还要写班级日志呢,不然谁知道我们参加了这次志愿活动。还有学院每个月都要求班级组织活动,可大家都那么忙,哪里有时间。有了照片,以后也好交差了,毕竟谁也不知道照片是哪次活动拍的嘛。”周文娜又嘱咐道。
      学院要求班级组织活动,是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可学生反而把活动当做了任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院里并不是周文娜一个人这么做。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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