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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胭脂伤 ...

  •   我是一个酒吧驻唱,我用自己那低哑的破嗓子唱一些不知名的爵士乐。
      缓慢抒情而忧伤。
      不像其他一些乐手一样过着赶场的生活,“JAZZ”是我唯一的驻唱的酒吧,所以我的收入也是同行里最低。
      我也喜欢钱,也许比别人更爱钱,只是一些客观的因素禁锢了我的追求。
      我的老板是个古旧的人,开酒吧都要开那种优雅的JAZZ,没有配舞没有陪酒,在这条时髦的街上算是一个奇迹。
      可想而知,他的生意并不好。现在只剩我一个常驻的歌手,还有一个和老板沾着点亲戚关系的漂亮女孩子串串场。
      从前我们这里也热闹过一段,有好些个女孩子唱着比我专业的JAZZ。之后不远处开了一家舞厅,有些姿色和身段地便跳槽去了那里,人心离散,剩下的也各自找了更挣钱的工作。
      只有我,看着她们进来,再目送她们离开;没有多少不舍,人生就是这样。
      我想如果我有条件也会和她们一样,可惜,即使我有姿色和身段依然做不到。
      跳舞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梦想,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怎么跳舞?
      所有我便努力地热爱着眼前的工作,对老板是愈加忠心耿耿。
      我和老板、乐队都很熟络;乐队喜欢我的低调,而老板喜欢我的忠心,所以他们都在最大的范围内给予我方便。
      老板放任我选择自己喜欢的曲目,而乐队总是和合作地配合着我演奏那些生涩的调子。
      老板对我很好,无关风花雪月,只是他对我实在是很放心,因为我的残腿,让我不会那么轻易就离开他,离开这个酒吧。我失去了挑槽的资本。
      那个时候忽然明白,残疾也是一件让人放心的事;因为我的残疾,我便跑不了也走不开;每一个正常的人都能轻易地掌控我。
      不过我不在乎,现在的生活虽然清贫一点,但十分安宁,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融洽的同事,还有一个对我甚好的朋友。

      苏安泰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本分的警察,工作勤恳为人善良。
      曾经一度是我的邻居,我们因此认识。
      那个时候他刚毕业,分配到派出所,单位里还没来得及为他安排宿舍,他便借住在我隔壁。后来我搬了,他也搬了,不过他依然对我很照顾。
      我想他也许多少有点喜欢我,因为我不相信,一个男人会义无返顾地照顾一个残疾又清贫的女人这么多年。
      只是他不好意思开口,我也就听之任之。
      我承认对于他,更多的是友情,只是我是个自私的女人,享受着他给予我的关心又舍不得放手,于是我就这样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地赖着他。因为多一个朋友可以少很多寂寞和无助。
      不忙的时候,他总是在下了班之后到酒吧来看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地懂JAZZ,不过我确信他喜欢老板的酒要多过我的歌。
      老板也欢迎他的到来,因为他警察的身份,多少能镇压一些肆意捣乱的小混混。
      我喜欢这个时候的气氛,最安静最安心。我可以捏着嗓子或者放开调子大唱,也不怕他笑话我。
      为了庆祝我们认识那么多年,并且为了给苏安泰的生日送上一份礼物,我和乐队的几个人写了一首歌准备在他生日的那天晚上送给他。酒吧里好久没有热闹的气氛了,乘机也好换换心境。
      可惜天算不如人算,一切出现了变故。
      “这就是人生。”
      安泰说,如果说法语会更时髦一点。
      我一笑了之。
      人生就是这样,总是想方设法让你不得安宁,千方百计破坏来之不易的平静。
      我想,沈益的到来只会让我觉得他是一只害虫。

      他和我的相遇没有半点戏剧性,庸俗到用脚趾都能想象。
      不过是他到JAZZ里来喝酒,遇上我正在唱歌。
      我们的表情都有点怪异,我多的是害怕,而他多的是惊讶。
      “你的腿……”
      “车祸,车祸。”和十年前的事件无关。
      我装着很平静的样子,甚至要挤出一点惊喜来配合他的友好。
      “我在电视里经常看到你。”我得找些话题掩饰自己的恐慌。
      他的产业很大,各大媒体报章都刊登着他的经历,说不上传奇却出奇地一帆风顺。
      从美国知名的大学毕业,回国进了强势的林氏企业,不久升迁做了董事长助理,期间结识了董事长千金,上流社会最漂亮的名媛,很快他便俘虏了她,结婚变地顺理成章。林董事长只这么一个宝贝女人,娶了这个女人,林家的半壁江山便到手了,怪不得有人说,娶一个有钱的女人可以少奋斗半生。
      虽然现在见了面,有些担心;但是毕竟我们是老相识,曾经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许多年后,看到他回国发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关注。
      他的领带有点松,这个垮垮地挂在颈上,一副优雅的颓废。
      “我也找过你。”他揉了揉头发,现在估计没人能认出他是那个叱咤风云的男人,“陈隋也是。”
      我由周身发凉,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同时见到沈益,听到陈隋的名字感觉安全离我越来越远。
      “你和陈隋在联系?”
      “是,我结婚的时候他来参加。”他的表情充满了嘲笑和戏谑,“知道他现在的身份吗?”
      “他?”我开始回忆十年前的陈隋,并猜想他现在可以从事的职业。
      苏安泰正好冲了进来,摸着头,连连给我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今天办一个案子,晚了。”他的目光停留在了沈益脸上,“你是……”
      沈益很礼貌地半起身,伸出了手,报上自己的名字,“沈益。”
      “呃……”苏安泰狂抓头发一气,他本性豪放,这样的礼貌倒让他僵持住了。
      半晌才握住了沈益几乎要酸痛的手,“呃……我知道你…….哦,我叫苏安泰。”
      他朝我这边靠,用手肘推我,低声问,“你们认识?”
      “朋友!”我简短地做介绍,其他的不必也不能细说。
      “胭脂你可没跟我说过你有这么有钱的朋友。”
      “因为只是普通朋友。”
      我看到沈益因为我这句话皱了皱眉,不过他掩饰地很好。
      沈益观察着苏安泰,时不时向我递来质疑的目光,对警察的警惕似乎已经深入了骨髓。
      我并不想为此多做什么解释,反手抓住了苏安泰的手,“今天我们为安泰开派对,一起参加吗?”
      知道他不会参加才故意这么说,因为我心里隐隐希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他很拾取,握了握我的手,递上了名片,“有什么事打上面的电话给我。”
      我把烫金的名片捏在手里,勉勉强强地笑,“谢谢。”
      他冲安泰礼貌地笑了笑,转身出门。
      安泰抢着要看我手里的豪华名片,沈益却忽然转身。
      “抽个时间我们三个人聚一聚。”
      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甚至连答应的时间都不够,他便走出了门。
      大约是老大做惯了,口气里充满了命令的味道。
      苏安泰吹着口哨,嘴里淬着酸味,“有钱人,连名片都是烫金的。”
      “你喜欢?你喜欢这张就送给你。”
      “我才不要!”他把名片塞进了烟灰缸,耸耸肩,“你们还要见面啊!还说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就不能聚会吗?”我甩了他几个大白眼,“迟到的人哪来那么多话。”
      “我……”他语塞,闷闷地坐在了我身边。
      我却没了庆祝的心情,见到沈益,不知道哪一天又要见陈隋;听沈益的意思,陈隋必然也是位高权重。十年间,他们竟然都攀到了这样的地位上,我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人生小丑。原本我们处在一个阶层,无所谓谁对谁错,而现在,我的处境越变越凶险。

      我的房子在一处闹中取静的地方,原本是租的,住着住着,觉得不错,便向房东买了下来,总算也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窝。
      房东替我将门锁改过,装在低一些的地方,这样便于我开门。
      我习惯在回家后,打开灯,关上所有的窗帘。
      之后我会站起来,走到厨房里随便给自己弄点什么吃的。
      轮椅就这样静静停在那里,看着我从伪装中走出来,一瘸一瘸地在房间里穿梭。
      瘸腿让我控制不了自身的平衡,走路总是斜着,有时候还会撞了这个撞了那个。
      前几年,我把自己的积蓄花了个精光,全是为了治这条瘸腿,可惜,是延误了治疗,神仙也治不好我这条伤腿。
      经过了这么多年,我也不再年轻,不再有过去那种治疗的热情,索性放弃,挣点小钱过剩余的人生。
      我盘腿坐在床上,翻开银行存折,钱又多了一些,我的生活会更有保障。说来好笑,原以为自己会过上最富有的生活,谁晓得转了一圈,竟然又回到了原地。
      电话在我回溯过去的时候大声响起来,我接起来一听,是个低沉地声音,有些熟悉又多了些陌生。
      “沈益!”他总是这样简洁明了,“换一身衣服,我上来接你。”
      “去哪里?”
      “不是说好了,我们三个人见面吗?陈隋还等着我们。”

      上车时,他搂着我将我塞进了车里。
      “你装了多久?”
      “什么?”虽然这个时候装傻充楞不明智,但我想不出其他的回答方式。
      “没有一双瘫痪多年的腿还那么健康的。”
      “我一直做锻炼和按摩。”我假装望着车窗外,不看他质疑的眼睛。
      “你的练习做地不错。”
      他忽然俯身,越过了我的身体,我下意识向车窗靠了过去。
      他按住我的肩,替我系好了安全带,“别那么警惕,现在没有人会追究。”
      他开到气定神闲,我却咬着手指想着拒绝见面的理由。
      可惜,没等我想好,车已经停了。
      一座豪华到霸气的宅子,周围的建筑一下就相形见拙。
      巨大的雕花木门缓缓打开,几个壮硕的男子在漂亮的花园里悠闲地走来走去。
      见到沈益的车,他们立刻引导他到了一个固定的位置,然后走了过来,替我们开门。
      沈益示意一个男子,推来了轮椅,将我抱了上去。
      他推着我,忽然贴近了我的耳朵,“在陈隋面前假装是不明智的。”
      我的脑子跳出了小时候的那个矮个子少年,满脸的桀骜不训,连拍照脸都会自然仰成45度。
      如果说沈益是土扎实稳重,那么他就是风,一阵狂风。
      我对我自己说,我遇到了一头猛兽,一头奔跑地最快,拥有尖利牙爪的豹子。
      他就栖在沙发上,带着傲然天地的笑容,迎接我们两人。
      “真高兴,你没有变。”他亲吻我的脸颊,这是他从小的习惯,一直这样放肆。
      陈隋清退了周围的人,大厅里只剩我们三人。
      沈益不知什么时候安然地坐到了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脸的深不可测。
      陈隋站在酒柜边,却递了一杯果汁给我。
      “混合的果汁,你最喜欢的。”
      他的微笑里带着危险的信号,我怔怔接过玻璃杯,身体却失去了平衡。
      他的脚踩在我的轮椅上,一用力便撬翻。
      我倒在地上,果汁洒了一地。
      “对不起,只是一时不小心。”他伸出手对我抱歉地笑。
      我望望他再看沈益,他只是悠闲地看着我们,好象欣赏一幕肥皂剧,张嘴淡淡说了一句,“陈隋,你还是那么冒失。”
      我手心粘着洒开的果汁,带着水果特有的生腥味。我便没有伸手,只是两手撑地,保持着最后的稳固。
      陈隋蹲在我面前,忽然捏了捏我的小腿,“这么好的腿,光坐着不动,多浪费。”
      我支起身,坐在地上,护住我的残腿,人在受到威胁时总是选择护最薄弱的。
      “是这条腿。”他不客气地拉直我的腿,一下掀开了长裤腿。
      我来不及阻止,那道长长的刀疤就暴露在了他们面前。
      那像一道篱笆,在我的腿上延伸。
      沈益也不再坐着,走了过来,同陈髓一起看着我的伤疤。
      “你做了手术?”
      已经晚了,不然我也不会变成瘸腿。
      篱笆型的伤疤下掩着一块圆形的疤痕,这才是罪魁祸首。
      沈益点了点,轻声说,“在这里。”
      他们两个像症病的大夫,看了很久,然后交换眼神。
      当年我跑地最慢,无可避免地挨了一枪。
      “不过一个枪伤,并没有伤到大神经,为什么……”
      我推开他们的手,用力撑起自己,站了起来。
      十年没见,他们竟都成了豺狼虎豹,这样夺人的气势;现在的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奴隶;这样的聚会我不喜欢,一来就毫不留情地揭我的伤疤。
      我一瘸一拐地走到了沙发边,“那个时候我怎么敢出去治腿。”
      对我们来说几乎到了风声鹤唳的地步,原以为,有了钱就会登上天堂,谁曾想,那个时候简直和生活在地狱没有区别。
      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我只能为自己做最基本的治疗,子弹留在身体里,一直没能取出来。直到再次走出小屋,医生只摇头,注定我这一辈子都得瘸着腿。
      于是时常我就安慰自己,也许这是报应,毕竟我们杀了人。不过现在看来偏不巧,报应都集中在了我身上。
      现在讲来,不过寥寥数语,可当年,我在痛苦死亡边缘挣扎,看着伤口一天天化脓腐烂,甚至能闻到自己发出的臭味,每天便是与这些相伴,止痛药消耗殆尽,最大的痛苦只能自己抗过来。我不敢出门,也不能寻求他们的帮助;抢了巨款之后,我们约法三章在这件事没平息前,绝对不能见面,连通话都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疏忽有可能就会葬我们的性命。
      想来好笑,杀人的时候,只想着快快摆脱那个人,于是什么手段都使了出来,那个时候那个人的性命在我他们的眼里就一文不置;新闻里称这是一件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的抢劫杀人案。
      可一旦危及到自己,性命却成为了价更高的东西。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满室的豪华,这些都是什么?为什么他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我却一无所有,想来真的心不甘。
      我今天是为了什么才来,见到这两个和我一起犯罪,结果却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揭着自己的伤疤;我是被嘲笑的小丑。
      再想想,现在的他们地位超然,一旦那件事被揭发,死的只可能是我一个人。可我不想死,我还没有学会超脱到置生死于不顾。所以和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重逢没有给我多大的快乐,反而是惶惶不可终日的担忧。

      十年前,我们还是孤伶的孩子,三个人卸手流浪在这个城市里的各个角落;生活对我们而言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希望。
      我们睡过桥洞露宿在街头,为了一顿饭慢慢学会了坑闷拐骗。
      学着人家玩仙人跳,偏遇上一个穷光蛋,沈益和陈隋把那个男人打了半死才把我救出来;学人家抢劫偏碰上了□□大哥,幸亏跑地快,否则后果我都不敢想象。
      生活一塌糊涂,整天被覆盖在阴霾之下,我们彼此就是生活下去的勇气,那个时候他们两个就是我的全部,我以为只要有他们在就足够了。
      不知道哪一天会饿死在街头,即使死了也不会有人在乎,因为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存在。
      所以意外看到那笔巨款的时候,几乎没有犹豫,我们三个人虽然瘦弱但是对付一个人还是够的。
      那个人根本没注意我们即使注意了也不会将我们放在眼里,因为他不知道徘徊在生死边缘的孩子随时都会化成豺狼。
      沈益和陈隋的一击很快就把他打在了地上,我抢过他的箱子夺路而逃。
      他们很快赶了上来,我们兴奋地笑,因为很快我们就能变成有钱人。
      当时我只感觉小腿上一热,便摔在了地上。
      那个子弹穿过的洞口不停涌出血,我们才知道抢了不该抢的人。
      但是没有退路,要么死要么生。

      事情就是这样,我们犯了大错,虽然没人知道谁是罪犯,但□□和警察都投入了调查。
      本来钱给了我们一线生机,现在却成了我们的催命符。
      我叉起牛排,难以下口,不知道煎了几分熟,竟然还血淋淋地滴着血。
      就像当年我流下的血,洒了一地。
      “不喜欢牛排?”陈隋舔了舔嘴角残留的血,看着我。
      我的心停跳了一拍,转头望了望沈益,他只是娴熟地用刀切开了牛排,不紧不慢地送到了嘴里。他和陈隋不一样,绝对不会让血渍留在嘴边。
      我忽然觉得牛排变成了一张大嘴,血红的一摊是一个大旋涡。
      他们的吃牛排的过程更像原野上的兽,撕咬着自己的裂物,吞下肚绝不留情。
      沈益吞下了牛肉,还是淡然的口气,“这可是空运过来的牛排,只取牛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只有这么三块。”
      我更不敢下口,他说的话更像一场屠杀而不是牛排。
      陈隋的手伸了过来,在我的盘子边缘抹了抹,食指和大拇指上立刻沾上了血。
      “不习惯了?以前再生的我们也吃过。”
      他的眼睛里有慑人的光芒,我的肠胃都绞在了一起。
      “不舒服?”
      他们都放下了刀叉,一起看着我。
      我勉强地笑,“不,不,只是最近肠胃有些不舒服,吃不了油腻的东西。”
      “不早说,我叫人去准备些清淡的东西。”
      陈隋招了招手,却走进来一个年轻人。有些胆怯地站在一边,犹豫着想开口。
      “不是说过,没叫你们,就不准进来嘛。”
      “阁老……东区的李家兄弟想见您。”
      陈隋皱着眉,刀直直地插在了牛排上。
      “叫他们滚。”
      “他们是想……”
      他顿了顿,眼眸由暗转明,嘴角忽然勾起一抹坏笑,“那你们就好好招待他们。”
      年轻人点了点头,悄声无息地走了出去。
      我想我大约明白了,陈隋现在的身份和地位。

      我说天晚了,该回去了。直觉告诉我此地不宜久留。
      多年的颠沛流离,教会了我不安和多疑,也顺便扭断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不在是我唯一的世界,我更怕他们会毁了我的生活。
      对不起,但我只能说我做不到完全的信任,毕竟那么多年过去,我们都不是原来的自己。
      我站起来,脚竟然有些麻木。一瘸一瘸走在他们面前让我不堪,我只觉得自己是个滑稽的小丑。
      坐轮椅,一方面是为了掩饰我的小腿受过伤,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用走这滑稽的步伐。
      陈隋轻轻吻我的脸,他的唇很烫,我还能闻到一丝血腥的味道。
      “如果有事,就找我。”他塞了一只手提电话到我手里,“我的号码存在里面。”
      我想了想,还是不敢不接受。

      沈益放了一首轻松的歌,我靠着车座,看着天。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天似乎特别的黑,是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感觉。
      很想回家,想回那个不豪华但安全的小屋,如果可以我愿意永远待在那里再也不出现。
      “为什么对我们这么恐惧?”
      他专心地开着车,车速显地缓慢。
      “没有。”
      “别骗我,我们一起过了这么多年,你在想什么我们怎么会不知道。”
      我们?陈隋也看出了我的恐惧吧?
      是啊,是啊,三人里我是最差劲的,不会掩饰不会作秀,行动总是慢人一拍。
      “陈隋是□□的人,是吧?”
      “这构不成你害怕我们的理由。”
      “那我需要什么理由?”
      车忽然停了下来,惯性拉着我向前冲了过去,狠狠被镇了一下。
      “你还在为十年前的事担忧,你害怕我们的身份和地位,你会成为唯一的牺牲品。”
      我揉着脸,出了陈家,人就特别疲倦;我才发现,刚才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的神经一直保持在最警惕的程度。
      “既然那么聪明还问我做什么。”
      “我只是想告诉你,不用担心。”
      “怎么能不担心。”两个人突然出现,一下就把我送到了悬崖边。
      我的生活清贫但安心,我不想在经历了那么多苦痛之后又是磨难。
      “陈隋已经做到了,他控制了整个□□,不会再有人会追查这件事。”
      不得不承认,听到这句话,我的确舒了一大口气,但莫名的,心情始终放松不下来。
      “那太好了。”我转向他,伸出手,“希望你的事业蒸蒸日上。”
      他的眼眸很深,天太黑了,我看不清他眼睛里流动的到底是什么。
      只是摸到口袋里的手提电话,心里总是不舒服,老是感觉这是一条锁链,捆住我,哪里也去不了。

      “苏安泰!”我抬头回答。
      很喜欢他这个名字,总是是习惯连名带姓一起念出来,因为我一直觉得,这个名似乎天生就是为这个姓而诞生。
      “他又迟到了?”老板对他的迟到也已经习以为常。
      只见他摇着头连声啧啧,“怪不得追不到女孩子。”
      “老板不喝一杯吗?”
      今天不用我上场,那个漂亮的串场女孩子唱地正酣。
      每每她的到来总是能引起一阵不好的轰动,她唱地的确比我好地多。
      “不了。”老板忽然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
      这两天真够他受的,不知道是怎么得罪了附近的一个小帮派,不时就有人来捣乱,这几天更是放言要砸场子。
      老板原先是书生出身,哪来这么多交际关系,为人也满是书生气,遇到这种事根本就束手无措,更何况,到目前为止他都不知道到底那里做错了。
      所以苏安泰你快来吧,不论如何他的到来总能让可怜的老板安心。
      门被不客气地踢开,一群神色嚣张的男人走了进来。
      我是识趣的人,赶紧推着轮椅避开。
      可他们似乎不准备放过我。
      为首的那人直冲到我身边,一把抓住了我的轮椅。
      “叫老板出来!”
      台上的女声忽然尖叫起来,“你来做什么!”
      “你果然在这里!”
      “我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一来一去,男人被完全激怒,一把推开了我的轮椅,冲了上去。
      顿时酒吧一片混乱,客人们慌不择路地逃,我摔在地上躲闪着他们的脚步。
      “快打电话给安泰,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我拉住了正要来帮我的老板。
      “电话,电话……”老板已经慌了神,忽然向我伸手,“你有没有手提电话?”
      手提电话?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要手提电话来做什么?
      最近倒有人送了我一只,却被我摆在了家里从来没用过。
      陈隋,我想我并不需要他的帮助,沈益也一样。
      “我哪来手提电话。柜台上不是有固定电话嘛。”
      老板直点头,急冲冲就跑了过去。
      我撑着坐在地上,最近是走了背运,连连被人甩在地上,还是第一次觉得这条腿真的不方便。
      我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安顿好自己,听着不远处传来的噼里啪啦和争吵尖叫。
      难得,我们的酒吧竟然这么热闹。
      “这么悠闲!真是个坏女人。”
      我看着他,摇头,“难道你要我一个残疾的女人冲出去维护正义吗?那要你们警察来做什么?”
      苏安泰哈哈地笑,“不过他们真的很逊,我不过几下他们就全倒了。”
      我鼓掌赞赏,“你是大英雄。”
      那群人捂着伤走了,临了还搁下几句狠话,把老板吓地瑟瑟发抖。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都没注意。”
      我伸臂环住他的脖子,借他的力坐回了轮椅上。
      “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忽然在我面前半蹲,眼神直视,严肃地不掺半点私情。
      我倒被他的架势镇住了,一下慌乱了起来,怕是他知道什么了?
      见我迟迟不回答,他倒先笑了出来,“胭脂小姐,你到底是何方神圣,见了这样的阵势脸色都不变。”
      我终于舒了一口气,推开他,不让他看到我的尴尬。
      这些人又算什么,两个凶猛至及的男人都见过,何况他们这些小娄娄。

      “骆胭脂。”
      我关上门,倚在墙上,没敢再动。
      我想是不是应该叫住送我回来的苏安泰,但看这个阵势,他也对付不了他。
      因为那个人是陈隋。
      他站在窗前,伸出五指拍了拍玻璃窗,“不叫住你的护花使者来保护你吗?”他慢慢走到我面前,双手撑着轮椅扶手,直视我,“还是你知道他根本保护不了你?”
      我不想说什么不需要人保护之类的话,关键时刻人是很脆弱的,没有了保护怎么生存下去。
      不过我直视普通人,所以,“他的保护足够了。”
      “足够?”他勾起嘴角笑了,眼睛里却充满了质疑,“一个警察会保护一个杀人犯吗?”
      是我先不叫情谊的,所以现在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揭我的伤疤吗?
      “你比我更厉害。”他用食指点了点,“我是了解被追杀的后顾之忧,而且那个时候带了那么多钱也没有地方去,不如加入□□,我知道我一定能控制它,到那个时候便没有人能再威胁到我。不过你……”他退到沙发上,食指敲击着腿,“你更精明,竟然挑了一个警察交往,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是吗?”
      我站了起来,瘸着腿走到床边,“不是。”
      “不是?”从他的表情完全看地出来,他根本不相信我,“听说他在警局里小有名气,苏安泰。”
      我不想与他多做解释,他不会相信我的话,就像我不相信他们一样;我们已经不再有孩童时的无间。
      “你有事吗?今天来就是想这些?”
      我讨厌这样悄声无息的进门方式,躲在暗处等着你,等你归来,在你没反应过来时为你扣上手铐。
      无数次在我脑海里重复再重复这样的情景。
      我会怎么样?被绞死?被枪毙还是注射药物处死?
      “你这么不把我放在眼里?”
      我的脸被一双手捏了起来,力道用地很巧妙,痛到我连喊都喊不出声。
      他半眯着眼睛,好象一头蓄势待发的兽。
      “你走神了。在想着谁?”
      我躲开他的手,退到另一边,“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你的态度!”
      “态度?”
      “绝对的不信任。”他半蹲在我面前,“无论是我还是沈益,都对你的态度非常不满意。知道我们找了你多久?十年,整整十年,走到哪里都会想着你,要去找你。终于见面了,可你见了沈益的那个样子,你知道他心里的感觉吗?只可惜你不是他的员工,要不他会叫你一辈子穷困潦倒。还有我,以前我们两个是最好的,你有什么心事都跟我讲,我们联合起来耍沈益,只是想看看他惊慌失措的样子。我看你都忘了。”
      “你想说什么?你想用你们的成功衬托我的无能?你们四肢健全,事业有成,大权在握,我呢?一个混在无名酒吧的歌女,还是残疾的,我有什么?我不可以避开你们吗?我不可以避开让我相形见拙的两个人吗?更何况我们那么熟悉,更何况我们曾经一样贫穷。你们好象是我的镜子,让我知道我是世界上最无能的人。”
      是,我避开他们是因为害怕,更多的却是嫉妒,我嫉妒我们命运如此不同,我嫉妒他们锦衣玉食,华服美眷,虽然嘴上没说,可心里已经想了千遍万遍。
      我说完了,他却哈哈大笑,半跪在我面前,笑地不能自抑。
      我那么好笑,不是吗?
      “现在的我们什么不可以给你?如果你想要,我们可以给你任何东西。”
      “我不想要,现在已经很满足了。”
      “因为有那个小警察所以满足?”
      “跟他有什么关系!”
      我们互瞪着对方,声音都提高了半度。
      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以前也是这样,我总是和咄咄逼人的陈隋吵地不可开交,谁都不肯认输,而沈益只是在一边冷冷看着我们,不劝更不加入。
      “是不是很熟悉?”他忽然亲吻我的脸,“现在你才像我们的胭脂。”
      我躲闪不及,他的气息不定,时而温柔时而迫人。
      我们的胭脂?从前他们一直这样称呼我,我们的胭脂,我们的胭脂…….现在已经不是了。
      我失去了与他对话的能力,怎么赢地了他,从来我没在嘴仗上赢过他,而一直总是他先向我道歉。
      而现在他不再会向我道歉。他的身份怎么能允许向我这样一个人道歉。
      他的手提电话响了,他说着什么,我想着能用什么方法让他离开这里。
      “怎么会?我还没有那么不济。”
      “…….”
      “别忘了,那是你输了。”
      “……”
      “当然。”
      他放下电话,眼睛里充满了笑意,“知道是谁的电话吗?”
      我选择静静听他的答案。
      “沈益,他提醒我别玩地太过火。他还是一样关心你。”
      他的话让我不舒服。
      他握住我的手,我手心有细细的汗,他却不在意。
      “想想,如果现在如果我伤害了你,谁会救你,又有谁能救呢?”
      我知道我的手猛地颤抖了一下,几乎要脱离他的掌握,可他却牢牢抓住。
      “你知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能保护你也只有我们能伤害你。”
      手心好象哭了一般潮湿,我分不清那是我的汗还是他的。
      他话中有话,神色暧昧,周围的空气都似乎变了。
      “你怕什么?”
      我握紧手,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再那么剧烈地颤抖。
      他只一拉,我前襟的蝴蝶结便散开。
      “以后别穿那么容易打开的衣服。”
      “陈隋!”我尖叫,事情却早已偏离了轨道。
      “别叫我的名字,你想事情发展地更快吗?”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你欺负我是残腿吗?”
      “不,那是我对不起你,所以我会加倍偿还。”
      “那你就停手!”
      “怎么可能,首先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能伤害你。”
      “沈益已经提醒过你了,你别太过火!”还有别的办法吗?只能用沈益来做挡箭牌。
      “沈益?”他哈哈大笑,紧紧搂住我,我被他剧烈欺负的胸膛镇地几乎气绝,“知道他为什么提醒我吗?那是因为他怕我太过火,让你没更多力气来应付他。”
      我只觉得腿疼地像火在烤一样,那个时候都没有那么疼过。那时我怕失去我的腿,而现在我知道我将失去一切。
      “第一夜是我的,他输了;知道他懊恼的脸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除了冷漠严肃以外的脸。不过,可惜你看不到。”

      我想,为什么这个世界会这样,这样对不起我,这样辜负我,这样抛弃我。
      我一定是上帝的弃儿,没有人会同情我,除了嘲笑的脸,我看不到其他的表情。
      我窝在被子里,6月的天我却觉得冷。
      空气里弥漫了一首忧郁的爵士乐,我唱不出这样的感觉,我只之所以只能混在无名的酒吧的另一个原因是,很多人说过我的声音里没有感情,无论哪一首歌在我口中都只是歌;那是因为我不能明白歌里的感情,很多时候我只沉溺在自己创造的自卑憎恨和后悔的世界里,好象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最悲伤。其他的感情都不是感情。我那么浅薄那么自私。
      而现在我明白了,只是代价太过巨大。
      陈隋并没有在天一亮就离开,他坐在离我不远的沙发上,和别人通着电话,很久了,不用猜我也知道那是谁。
      他们在说些什么?是不是交流对付我的经验,还是准备用我做另一次比试。
      我拉着被子把自己从头到脚都掩了起来,我累了,睡一觉总可以吧。
      那只手却从缝隙中钻了进来,冰凉彻骨,从我的颈项一路滑下去,捏着我的腰。
      “胭脂……”
      我抓住他的手,指甲狠狠抠进他的皮肉,他没有躲连痛都没有喊一声。
      “那个警察就站在你楼下。”
      “你说什么?!”我惊地跳了起来,苏安泰怎么在这个时候来了,我要怎么见他。
      陈隋一把拥住我,“骗你的,不过想把你哄出被子。不过你那么紧张让我很不自在。”
      他的手指在我的背上滑过,“想保住那个警察的命,就少和他接触,我是没什么,只是一旦惹恼沈益,你知道,他的手段要比我残忍地多。”
      他抬起手,皱了皱眉,血渍抹在了我的肩上。
      我不知道应该是应景地哭还是无奈地笑,也许哭笑不得的表情才是最痛苦的。
      我低头看自己的肩,那块醒目的血渍好象一块抹不掉的伤疤,贴着我的身体,渗进我的血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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