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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我深知她是 ...

  •   我深知她是一个难得美丽的女人,不论是外貌还是内心,都绝对看不出一丝庸俗的痕迹。我陪她去看话剧的时候她会哭,家中饲养的小猫去世了会哭,就连走在路上,远远地瞧见那些翻找垃圾箱的孤苦的老人她也会哭。别的女人可能会矫作地作戏,她的眼泪却一定是真的。她哭的时候从来都不出声,眼眶却一下就红了,像个小孩一样睁大了眼睛想让泪水在眼眶里干涸,却总是挡不住它越来越多。

      我和她同样是内心纤细的人,但这种纤细的性质却完全不一样。我知道自己是个很难为别人流泪的人,所以每次她一流泪,我就会在心里赞叹,“真美”。

      每次等她哭完,我就会拿她打趣。

      “你的心可真像玻璃,不,是比玻璃还脆。”

      我笑着戳她的脸,她有时只会难为情地拨开我的手,有时候也会跑到一个我烦不了她的地方生闷气。话虽如此,我从来没有觉得把一个人的心形容成玻璃有什么鄙夷的成分。我觉得玻璃简直是一个最为奇妙的发明,而这简直是世界上最恰当不过的比喻了。一块清晰的玻璃就像一片凝结的水,有种难以捉摸的,轻盈的艺术感。一颗像玻璃的心,应该能像从它的一面看到另一面一样,从几个心房清晰而锐利地看到外面的世界,也只有这样,活在世界上的每一天才是充满知觉的。

      然而玻璃也有不好的一面,它太易碎了,还极易留下刮痕,总会有变得模糊不清的一天。

      我陪在她身边的每一天,都在等待这一天的出现,等待她成为和我一样的人。

      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95年的香港。

      她不是香港人,她的祖籍好像是河南,但是她记事起从来没有到过河南,她是被收养的,在厦门一户做乐器生意的家里被养大。那年她去香港旅行,我在一家茶餐厅认识了她。

      95年,我早就把工作给辞掉了,那还是林子惠去世后没几年的事,那之后我搬出了老房子,另外买了一间小公寓,自己靠帮一些名流画画过活。当时父母执意要资助我买一套适合用来安家的屋子,虽然他们一向很喜欢子惠,但是认为我年纪还小,早晚得再找一个。我不同意,想要找一个适合一个人住的地方。

      “香火是其次,还有思敏呢,爸妈只想你过得开心。”他们这样和我说。

      张思敏是我的姐姐,她长得很美,有一个爱她的老公。她已经有一个女儿,名字叫作梁静怡,我去香港的时候,她已经又怀孕了。在我动身前两天,我还见过她们一家。

      那天我抱着静怡,在阳台上看月亮,她很粘我,可能是因为姐姐从来没有和她提过子惠的事。我想她要是生得再早一点,对子惠这个舅妈有印象,她可能就不会理我这个害死人的舅舅了。

      客厅里,一家人围坐在茶几旁喝凉茶,谈话的主题总是离不开姐姐的肚子。我抱着静怡,在凉凉的晚风里晃悠,听着虫叫声看月亮。

      “舅舅,你为什么没有爱人呀?”她靠在我的肩膀上问我。

      “爱人”这种词从一个6岁的小孩嘴里说出来,我一瞬间有点诧异地想笑。肯定是她爸妈带着她出门时,老是对一些外人互相以“爱人”这种正式的词相称,让她给学会了。她的爸爸妈妈对于彼此而言就是爱人,所以她很诧异为什么我不能像她们一样。

      “嗯……怎么说呢”我假装着若有所思的样子,“可能是因为舅舅不会爱人吧。比起别人,我只爱静怡哦!”

      她听完之后很开心,稚嫩的脸上绽放了最纯真的笑容,但是随后竟然慢慢淡下去,嘴角向下,有了大人专属的那种愁苦味道。只不过在她这里,这种感情还不能加以掩瞒。

      “那舅舅以后会一直喜欢我吗?弟弟出生之后,舅舅会不会就喜欢弟弟了?”她瞪着大大的眼睛问我,语气里满是委屈。

      我这才意识到,静怡对于我身后客厅里的那出幸福和睦的景象的不安。之前的她不论什么时候,都还是以前那样天真活泼的样子,对于妈妈肚子里的新生命,仿佛也是充满期待。哪知道这样小的孩子的心里,已经有了一团隐晦的,不愿意让他人窥探的忧愁。这一刻开始,我感觉到她的许多笑容、欢乐已经不再纯粹了,那是一个害怕失宠的孩子,在丧失爱的危机感前的自我保护。

      我望着她清澈的眼,不禁悲从中来。是呀,自古以来,哪里有老大不怕失宠的呢?平白无故多出一个人平分你所有的爱,哪里有人能够无动于衷呢?做父母的,忽视了孩子的这种感受,实在是太失职了。特别是像静怡这样乖巧乐观的孩子,比起那些只会哭闹宣泄的,她们其实更加悲哀,更加敏感。

      人是很复杂的存在,有时候,复杂到自己都难以想象,复杂到从小就被迫学会了表演,割裂开心与肉的连接。

      我把她抱紧,抵住她的额头,对她说:“舅舅向你保证,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舅舅永远爱你更多。”

      她满足地笑了,像是一只安稳的雏羊。

      几天之后,我动身去香港,朋友帮我安排了一场和当地出版商的会面,他们有意让我帮他们的一些书绘制插图和封面。那时候香港正处在回归的前夕,虽然很麻烦,我还是只能去英国领事馆办签证。

      到香港后,我住在弥敦道一幢老楼里,楼下是一家药房,那里玲琅满目的各种异域药品属实有些让我大开眼界。我带了一些工作来这边继续做,等待着几天后和出版社的人见面,一边趁机在各个大街小巷里游荡。因为我会说粤语和英语,所以没怎么招来别人异样的眼光。去一些小小的店里吃饭,也刻意装出一副熟客的样子。

      那天我在坐在“新荣记”冰室里吃云吞面佐茶走,往碗里撒了很多辣椒酱,汤都被搅拌成了橙汁的颜色。墙上的风扇摆着头呼呼的制造噪音,角落里的电视正在放万梓良的《万里长情》。食客们时而说说街坊琐事,时而大谈特谈回归的事宜。

      我埋头啖面,突然听到了有人讲普通话的声音。

      我抬头,三四个年轻的女性结伴出现在店门口,她们正在和案板后的老板艰难地说着一些门口菜单上出现的名词。

      其中就有我的何琳,她穿着裱花的连衣裙,戴着那时时兴的白色发箍,兀自站在一旁,细细地注视着行将昏暗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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