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回忆 一只叫吱吱 ...

  •   顾家人搬走后,刘倩为此还伤心了一阵,她一直喜欢顾飞云,可是连和他说句话的勇气也没有,现在好了,人直接走了。

      而刘远,依旧是吃吃喝喝,因为他知道现在顾家人还在火车上呢,等他们安定下来,他就要去找他。

      只是到了晚上,他怎么也睡不着,想了想,还是化身成了本体飞到了顾飞云家中,少年的屋子已经空了,刘远沮丧地低下了头,他扑腾扑腾翅膀,围着顾家飞了三圈,又回去了。

      躺在床上时,刘远不由得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顾飞云的时候。

      那时还没有一个叫做刘远的人,有的是一只最普通的小麻雀。

      小麻雀才出生不久就被母亲带出去觅食,没想到才第一次出窝,就和母亲走散了。那时已是秋天,气温降得很快,小麻雀被冷得翅膀也扇不起来,昏迷过去那刻,它只觉得自己的身躯直直往下掉落。

      再醒来时,小麻雀觉得自己周边很温暖很温暖,一个男人把手伸到它面前,笑道:“你吃虫子吗?还是喜欢米饭?”他手心里,正放着几颗熟米饭。

      小麻雀高兴,只低着头在里啄食,男人被它毫无戒心的样子逗笑了,认真看它进食。

      后来,它就一直在男人家住了下来,他给它取名吱吱,因为它每日总是吱吱吱吱唤自己起来,原本准备好的笼子也没有用上,因为男人发现这只小麻雀乖得出奇,它从来不再家里乱飞,要是想出去玩玩,也只在自家后面那个大花园里四处乱撞,也不用再让男人喂食,因为花园里有不少虫子,它自己会去找食。

      男人从不赶它走,相反,他经常站在窗边看它嬉闹,有时还会同她说话,每次说完,他都会感叹一句这么聪明的小鸟,千万不要让别人捉了去。

      吱吱陪着男人走过了五年,在这五年的时光里,它才知道,男人身份卓越,是海城有名的大人物,它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却觉得这人十分有本事,最重要的,还是这么英俊有钱的男人,
      到现在46岁了,还是一个单身汉,他没有老婆,没有孩子,只一个人待在大别墅里,深居简出。拜访他的人很多,可真正能让他愿意见面的,也只有那么三四个。

      后来,吱吱才知道为什么他孤身一人,全因男人年轻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白月光,后来那女孩子不知是什么原因离开男人,男人受了很大伤害,他再不愿意谈感情,只把精力放在自己的事业上。

      有不少人来家里劝过他,催促他赶紧结婚,可只要一提到这事,原本温润儒家的人就一下子冷了脸,不再说话,后来,人们再也不说这种话了。

      可是喜欢观察男人的吱吱另有想法。夜深时,它曾见过男人对着一张张已经变得泛黄的电影票伤心,他生病时,曾经轻轻念叨一个名字:“吱吱……”

      吱吱从来不觉得他是再叫自己的名字,他心底藏了一个人,到现在,他还一直在等她吧!

      五年之后,男人离开了人世,医生检查了他的遗体,却没有发现他身体有什么问题,他是安然离开人世的。对于一只小麻雀来说,五年也是生命中能走的足够远的路了,男人走后,它也跟着离开了,它死在了他的墓碑旁边,它想,他们是看着彼此走的。

      只是真的很遗憾,为什么它是只麻雀的,要是它人就好了,是人就好了……

      或许是自己意念太强,奇迹开始出现了,一道声音响起:去找他吧,去找他吧……

      吱吱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再醒来时它就穿越到了1974年一个叫做刘远的六岁小男孩身上,过了一年后,他见到了男人,那时,男人只有9岁,还是个小屁孩。

      从此,吱吱就以刘远的身份接近顾飞云,幸好顾飞云不讨厌他,只是这一点也让吱吱难过,他不讨厌他,也绝不可能喜欢他啊,为什么要穿到一个小男孩身上呢,那青梅竹马怎么实现呢,吱吱想不明白。

      所幸它原本就是只小麻雀,脑子装的东西也简单,这几年来也都以弟弟的身份和男人相处。
      知道他有哮喘后,吱吱每晚都会飞到林子里,在大树上采两滴被月光照过时间最长的水滴,把他滴落在男人嘴里,那东西要找很长时间才找得到几滴,极为珍贵,可是却有很强的功效,顾飞云一直以为自己的哮喘是喝药才慢慢变好的,其实,都是吱吱的水起的功效。

      七十年代末,搬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什么粮票、油票这些都要重新安排,还有房子,该找个合适的才行,等事情稳定下来已经是三个月后的事了。

      顾飞云开始在海城一中念初一,海城一中算是海城比较有名的学校了,来这里读书的都是工人子弟,他是插班生,班主任也不管他,只让他随便找个空位置坐,可惜,容貌出色的男孩子怎么会轻易被人忽视呢,进班那天,女孩子们就悄悄抬头打量着他,有的还脸红了。

      顾飞云想了想,找了最后一个位置坐着,那里有个男孩子在蒙头睡觉。

      班主任顺着他走的方向看去,一本书朝那里扔过去,砸中了男孩子:“李启华,要睡就滚回去睡!”

      男孩子似乎听到了他的咆哮,他拉开头上的校服,迷迷糊糊看着班主任,尔后又是回头,见到了站在旁边的顾飞云,他一下子笑了起来,把还放在旁边椅子上的挎包拿开,嘻嘻笑道:“新同桌来了,欢迎欢迎。”

      就这样,顾飞云开始了自己的初中生涯。

      后来,他才知道李启华是班上学习最差的学生,他不喜欢读书,爱看漫画、小说,抽屉里一大堆这种东西,班主任每次随便一搜都能搜出一大摞。后来他就学聪明了,把自己这些宝贝藏到顾飞云抽屉里,毕竟谁都不会怀疑年纪第一装着这些小玩意。受他影响,顾飞云也看了不少东西,可惜他看归看,该学的还是认真学。

      自从搬到海城后,家里生活水平一下降低了很多,爸爸在读大学,虽然偶尔能赚点小钱,但终归是妈妈最幸苦。顾飞云想,他一定要考上大学。

      这三年里一直心无旁骛念书,有胆子大的女孩子同他表白,他也只是笑笑,说自己要考大学,脸皮薄的会觉得他说这话是点明把她影响自己,脸皮厚的,会说我不会影响你的,顾飞云无力笑笑,只得回道:可我会影响你的。女生红脸走开。

      因此这三年里,除了李启华这个同桌,他其实是没有什么朋友。有时也会寂寞,他会想到兰城那个小男孩,他说会来找自己,可惜现在他们已经三年没有再见了。

      好不容易有个可爱的小弟弟,这下子,也只是回忆了。

      中考的时候,顾飞云一口作气,考上了A大附中,这是全海城最厉害的高中,要是进了附中,也就一只脚能踏入大学了。因为这事,顾妈妈特地用肉票换了斤猪肉来,奖赏顾飞云。

      在附中读书的都是些特别厉害的学生,人人只知低头学习,顾飞云也习惯了这种氛围,只是还觉得差了点什么,直到高二时,班里来了一个插班生,他平淡无奇的人生,开始慢慢有了光点。

      那天,班主任来班里,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女生,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大家身上都穿的是深蓝色的校服,唯独那个小女生,套着一身到膝盖的碎花裙,看起来可爱娇俏。顾飞云也抬头看去,没想到,那小女生突然朝自己甜甜一笑,他心内一震,立即低下了头。后来,他才知道她的名字——沈织织。

      回家那晚,顾飞云又做了一个梦,已经四年都没见的小麻雀又飞回来了,它在自己枕边跳上跳下,叽叽喳喳,少年嘴里无意识嘟囔道:“吱吱,吱吱……”就在这时,他一个惊醒,天!他在念什么,他竟然在梦里叫那个才见了一面的小女生的名字。

      女生沈织织成了班级里的一抹色彩,她性格活泼,喜欢交友,抽屉里藏着一本又一本漫画,听说她家是个体经营户,爸爸开了家养鸡场,还雇了三个工人。她喜欢看圣斗士,“燃烧吧小宇宙”一下子成了班上人的口头禅。

      在后面的两年里,顾飞云和沈织织都没有什么接触,唯有他不小心看向她时,她会对自己甜甜一笑,后来,李启华告诉他说,沈织织和其他女生说过自己长得像流川枫,那个风靡整个夏天的《灌篮高手》里的人物,顾飞云张张眉,不作他话。

      1983年,顾飞云考完高考,等成绩那几日,他见到了一个人。

      从此,他再也忘不了那一日。

      小女生沈织织穿着一身红裙,等在玉兰花树下,见他提着两提酱油过来,她立即跑了上去,抱住了他:“顾飞云同学,高考结束了,你能接受我的表白吗?”

      顾飞云手里的东西掉落在地,他说:“好!”

      整个假期里,二人都约着去图书馆看书,或者去电影院,五分钱一张的票,后来在这个假期积攒了满满一摞。

      如果不是家里的事让人烦躁,顾飞云会觉得这是人生最惬意的暑假。

      顾家最近确实不太安宁,顾爸顾妈天天吵架,只是一见到儿子回来,二人都不约而同闭上了嘴,直到有一日,顾飞云提早回来,钥匙还没进锁眼,他就听到了父母的争吵声。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