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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下篇:国之道第三节-国道民众   正文: ...

  •   正文:

      国者,國也,人囗合围而立也。

      故有民,则有国有政;无民,则无国无政。

      人口可持续、人民得发展,人成其才尽其用、民齐其心倾其力,国之先也。

      国以民为主,民以国为公;人民强大,国家伟大。

      故国之初心,民也;民之情怀,国也。

      民主之实,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为民做主、政事由民自主。

      民主之要,民之主国立,民之治自决,民之权法定,民之利合宜。

      民主集中,政有议、议有决、决有行、行有果,民主得以行、国家得以治。

      国之重,政体也,无政无有国,无体无有矩。

      国之要,民主也,无民无有基,无主无有政。

      国之治,贤能也,无贤无以主,无能无以治。

      民主之殇,形式、异化、虚伪也,以至有民无主、有私无公。

      贤能之殇,威权、专制、私利也,以至无贤无治、无民无国。

      故国体无定制、民主无定势、贤能无定然,无绝对、无优劣,必为民、必自然,唯适应、唯善治、唯发展;故民众幸福、国家安泰,乃民主之本。

      政体定民主、民主选贤能、贤能依法治、法治维政体、政体促民主,政体、民主、贤能、法治,兼顾兼济、并重并用,则继往开来、国泰民安,名正言顺、理所当然。

      有民众无民主,一言专制;有民主无集中,一盘散沙;有集中无贤能,一潭死水;有贤能无法治,一誉参半。

      国者,民之父母,民之所依;故民必忠于国,国必恤于民。

      民之于国者,生存至大、发展至要、安全至上;民心乃天、人命如天。

      民心齐,则国固;民兴盛,则国强。凝心聚力,众志成城,改天换地。

      民之兴在和,国和则民兴,国乱则民衰。

      和者,善之则和、顺之则和、疏之则和、导之则和、化之则和。

      民之安在治,国治则民安,国危则民乱;百姓安,天下稳。

      民之求在富,民富则国强,民贫则国弱;发展则民富,停滞则民贫。

      一切为人民,一切靠人民;人民求发展,发展靠人民;发展为人民,人民享发展。

      历史人民书写,时代人民开启,伟大人民创造,幸福人民享有。

      温饱知恩义,仓实行礼法,富庶易教化;饥寒起盗心,落后生愚昧;民贫百事哀,国穷无限恨。

      何为?民文国智,兴利举善,进取勤为,革新合和,民富国强。

      民贫国弱、民愚国窘,内乱之源、外患之根、国灭之始,不可不重。

      国贫弱,任人奴役;国富弱,任人薅割;国贫强,龙文鱼质;国富强,独立尊严。

      民之期,在公平、正义,在平安、富裕,在幸福、发展。

      故民之患,在不公、不义,在危乱、贫穷,在困顿、无望,则激进对立而乱生。

      何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均衡,共同富裕,和谐发展,则无患。

      民心如秤,民意如镜;千秋功过,人民评说;是非曲直,人民裁决。

      民者,私也;国者,公也。衡其利、导其意,公私分明、公平正义。

      人心无止,过犹不及;民粹如虎,勿枉勿纵;枉则鼎沸,纵则泛滥。

      民行民之道,做好自己,爱国之始;国行国之道,管控自己,爱民之始。

      国之道,民为本;民为国本,本固邦宁。智民弘业,富国强兵。

      无有民权,岂谈国权?无有国权,岂有民权?对内是人,对外国人;内求民权,外争国权;国权强大,民权伟大。

      维护国之统一与主权,民之天职;维护民之生命与权益,国之天职。

      国不为民,民不为国,则民不民、国不国。

      敬国如父、爱民如子,官民互动、人人适可,同甘共苦、上下合和。

      国立唯民,万事唯人,兴盛唯才,故必重才、用才、尽才、爱才。

      才者,尊师重教,德为纲、才为先,全民普及、高等引领,使人人成才,何患国不强、民不富?

      国者,忽悠人民、鄙夷平民、松弛边民,疏远贫民、冷漠弱民、抛弃难民,忽略民情、枉顾民意、束缚民言,压抑民议、钳制民疏、扼杀民义,祸育之矣。

      国者,不生民、尽毁民,不爱民、尽憎民,不亲民、尽远民,不善民、尽恶民,不为民、尽役民,不重民、尽轻民,不敬民、尽贱民,不益民、尽损民,不乐民、尽苦民,不安民、尽扰民,不富民、尽贫民,不恤民、尽残民,不智民、尽愚民,不便民、尽劳民,不护民、尽害民,不予民、尽索民,不恩民、尽厉民,不诚民、尽欺民,不信民、尽负民,祸不远矣。

      国者,算计民心、玩弄民生、草率民事、马虎民工,肆意民俗、败坏民风、践踏民主、腐败民政,压榨民营、侵犯民权、剥脱民利、草菅民命,轻视民力、隔绝民与、积累民怨、血腥民变,祸莫大焉。

      民心似水,易留易逝、唯疏唯导,堵则祸之、疏则畅之、导则用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民心浩荡、善之则兴。

      顺流而下,小富即安,民心至弱;不平则鸣,怒浪滔天,民心至强。

      民心无常,双尖利刃,易反易复;唯主不负,唯利不离,唯度不祸。

      举国以民为宝,国予民利,民予国心,心利互换,乃国立万世不易之道。

      为民者,易也,民之所盼、国之所向。

      ________________

      阐释:

      民,从尸从氏;尸意为身体不动弹,引申为不迁徙;氏意为国族、家族、部族;尸与氏联合起来表示本地常住人口、土著。引申为黎民百姓、平民,与君、官相对应。

      在中国古籍中,民一般是人民、老百姓的意思,人民也一般泛指人。在近代以后,人民的概念被广泛使用,泛指社会的全体成员,在大多数时候,人民与公民、国民的概念基本相通。

      从有文明记载开始,中国古代的先贤们就非常重视人民,先贤们对人民的重视,到孟子时达到顶峰,其直接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在君权至上、民如草芥的古代社会,将人民的重要性放在君权之上,这需要极大的智慧与勇气。

      事实上,人民的地位与权力至高无上、不可动摇。一切政治权力与政治制度,从根本上说,都是来自人民、治于人民、为了人民。政权与官员的地位、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没有人民就没有政权,自然也没有什么官员。

      所以,那些高高在上、权势滔天、无法无天的官员们,其实又怎么可以与人民的伟大相提并论呢?!不否认伟大人物对历史的贡献,但人民是伟大人物生存、发展、建功立业的土壤,伟大人物带领人民,才有其伟大,所以人民才是推动社会发展及历史进步的最伟大力量。

      现代国家对人民非常重视。西方世界在经历中世纪的人心、人身的极端禁锢后,大大推动了人的解放,这直接表现在很多西方国家的立国要旨就是自由、平等、博爱与民主等基本内容。

      中国古代人民权利在被封建社会禁锢数千年后,从五四运动开始,倡导解放思想、争取自由、平等;再到后来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真正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政权,其立国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

      得到民心,国家才能兴立、昌盛,失去民心,国家就会衰败、灭亡。不实实在在的为民着想、为民做主、为民谋发展、谋幸福,这样的政权注定要被推翻。这不是大道理,更不是空话,而是人类数千年历朝历代的兴衰以及中国近现代革命血与火的实践证明了的、颠补不破的真理。

      以民为本,大的来说,就是要敬畏、博爱人民,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所有政策、行政的最基本方向。

      人民的生存最为重大,人民的发展最为重要,人民的安全最为至上,这是从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方面来说的,也就是说,国家作为人民的国家,人民的生存、发展与安全,是国家首要的问题,也是国家最基本的问题。

      以民为本,小的来说,就是实实在在的为人民做点实事。

      怎么为人民做点实事?就是当人民是朋友,人民不需要做上帝,官员也不需要做公仆,能当人民是朋友,那就是最起码的尊重标准。

      人民有疑惑,耐心解释,细心指导,甚至可以手把手教。人民有问题,与人民认真研究,自己能够解决的,想办法予以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积极寻求其他解决办法;与自己职位或管理无关的,指明或者提供解决问题的部门或者途径。这些是为人处世之起码,热心、用心、细心,连这些都做不到,谈什么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也是真正的空谈。

      实际上,在世界范围内,在人类历史上,直到今天,各国仍然有很多的高层领导直到基层干部甚至普通工作人员,他们对人民的热爱仅限于理论或政治与形式的需要,因为他们没有在自身极端困难下而依靠人民夺取伟大革命胜利的过去,也没有真正领导人民取得过什么显著的成绩,所以从心底里看不起人民、在实际中也对人民不信任,甚至达到厌恶的程度。

      他们笃守官本位思想,也知道人民的重要,不过却视之为洪水猛兽,尽量避免与人民发生关系、避免人民了解更多信息、避免人民获得更大发展,他们想的是如何掌控人民、奴化人民、役使人民并为己所用,他们不乱为、不损害已是对人民最大的仁慈。

      空谈误民、误国,以至于祸国。现在有很多荒唐的语言,比如“你怎么能代表群众?”言外之意你是个人、不是群众,不能代表群众,你的事就是小事。更有甚者,“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你服务吗?”真乃滑天下之大稽。

      官为轻,民为重;为民办实事,百姓真拥戴。常思民疾苦,常为民喜乐;不使小节致民怨,不得放纵招民愤。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一份权力,一份责任。

      人民组成国家,国家必须保障人民的个人利益;反之,个人也必须维护国家利益,这样才能相得益彰。同时,个人发展与国家前途和命运紧密相依共存,没有国家利益,人民的个人利益也就无从谈起。

      总而言之,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是国家的宝贝,切实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切实为人民服务,切实为人民做点实事,哪怕是琐事、小事,这不仅关系国家的兴盛衰亡,也是一个任重道远的永恒的课题。

      ________________

      作者选注

      一、民主的实质

      民主的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是说,真正的民主,就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必须为人民做主,国家的大政方针由人民自主。

      二、民主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很多人认为:以多党制、代议制、一人一票制等为主要特征的民主制度为全世界唯一的、合法的、标准的民主形式,进而否定其他民主形式的意义与存在。

      民主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它同许多政治现象一样,本身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针对不同国家、时代,民主制度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现代国家和地区有200多个,不同国家之间由于自身历史、发展阶段、社会现状等都不相同,所以其民主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并不完全相同。

      西式民主制度从形式上大致可分为议会制(君主立宪与议会共和)、总统制、半总统制,从学理上又可以分为多元民主、精英民主、激进民主、多头统治民主、参与式民主等,所以也是不尽一致、多种多样的。

      西方国家民主在内部都不一致的情况下,并不顾及自身民主的多元性,有些西方国家便认定其自身的民主制度是人类唯一标准,并根据自己的喜好及利益关系轻易的否认他国的民主形式,恰恰说明他们本身不是真民主,而是地地道道的伪民主。

      近现代西方民主虽有两百多年历史,但一人一票的大众民主选举普遍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才开始,之前多是精英民主,精英选举精英,再控制百姓投票权。

      北欧是最初西方民主典范,1906年芬兰妇女争得投票权,1913年挪威妇女取得选举权,但瑞典妇女从1971年才开始有选举权。

      美国妇女争取投票权的运动要追溯到1839年,历时81年的斗争,1920年才终于获得选举权。

      1787年《美国宪法》颁布后,口口声声说“人人生而平等”的准则是将黑人排除在外,黑人没有选举权、没有自由、没有财产、没有尊严……

      1862年林肯总统颁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美国从制度上完全废除奴隶制;1863又正式命令解放奴隶,但是黑人没有得到政治权利,也没有得到土地。

      1868年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批准黑人获得平等的公民权,1870年美国宪法第15条修正案规定所有公民均有选举权,但种族主义者倒行逆施,不久就使黑人选举权有名无实、丧失殆尽;在民权运动的巨大压力下,美国国会于1964年通过《公民权利法案》、1965年通过《选举权利法》,黑人才重新获得了阔别已久的选举权,这中间经历了将近200年的时间……

      三、民主的起源与发展

      1.民主起源

      民主是指多数人的统治,或叫人民的统治,即一个社会的最终政治决定权不依赖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特定人群或人民全体中的多数。

      古希腊人创造了“民主”一词,其来源于希腊语“人民”和“统治”两个词的组合。合起来的“民主”一词的原意为“人民的权力”,即指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来统治和治理国家。

      2.直接民主制

      民主最初形式是直接民主制,其形成与希腊的城邦制度及政治实践紧密相连。

      古希腊城邦国大多规模极小人口极少(平均约几万人,甚至少于绝大多数的中国行政级别中最低的乡镇人口规模),客观上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创造了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且以庞大数量奴隶任意被买卖欺凌、没有任何权利为代价。

      事实上,中国覆盖全国十多亿人口的几十万个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管辖多则达数万人),则早已实现“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与委员会自治的制度了。

      3.代议民主制

      代议民主制就是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因此,代议民主制是思想家们在民主探索进程中从理想到现实的转向、从理论到实践的回归。但是,代议民主制在实践中不断受到挑战,并逐渐与其所坚守的民主理念相悖。代议民主制背离民主理念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第一,政治代表的活动和决策逐渐远离人民的生活和视线;

      第二,边缘群体的利益得不到反映;

      第三,经济生活的不平等削弱了平等原则在政治生活中的运用;

      第四,代议民主制容易受到外部操纵而影响选举结果;

      第五,权力制衡、权力组织容易演变为权力破碎、权力消解;

      第六,一人一票制已经异化为有权利无贡献、有选票无选择、有代议无责任、只有更差没有最差、有不投票权却没有不接受权,故不可持续发展。

      4.协商民主制

      协商民主或称“协商(和)式民主”、“结盟民主”,指在一国内有多个以种族、语言或宗教分割的政治力量并存,但同时依然保持很大程度的稳定性,其稳定性主要通过各政治势力之间互相的协商机制来达到民主模式。

      鉴于现代西方民主很大程度上已经异化为金钱政治和民粹主义政治,劣质化为不同集团攫取权力的零和游戏,在20世纪后期开始兴起协商民主理论,认为合法的政治必须源自公民的共同协商,以便达成利益的妥协和平衡,推动各类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最大限度保证了民主权力实现与国家良好治理之间的和谐与均衡,从而使一些当今西方政治思想界的领军人物,成为协商民主的积极支持者。

      协商民主理论源自并超越了自由民主、代议民主理论,它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

      协商民主核心要素是在公开、平等、包容基础上的全民协商与共识,以此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构建全民和谐社会。

      协商民主有助于矫正自由主义的不足,也有助于不同层面社会代表积极参与国家政治实践,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人民代表、政治协商,以及听证会、恳谈会、民主会、生活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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