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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第三百零二章 疗伤 “哥哥想看 ...

  •   “哥哥想看,当然是没问题的。但是,这玩意的威力有点大,不能随意展示。”洛汐还卖了个关子。
      “是什么东西啊?神秘兮兮的。”荷烨好奇心也被调动起来了。
      “你们刚刚经历一场天雷,当是毕生难忘。众所周知,自然界中,雷火是最强大的力量。”洛汐所言不错,术法的分类方式很多,比如玄女一门就是风属性;嫦娥、水师等人是水属性;李天王他们是火属性;还有比如木属性、土属性,种类繁多。但是最为盛行的,自然还是攻击性最强的雷火属性。像荷烨、道情他们都属于雷火属性。
      只不过荷烨自身还带“冰火两重天”技能。所以他的战力才能碾压洪荒众人,连圣人也不遑多让。
      洛汐继续说:“不管是凡人还是神仙,在面对雷火的时候,总是难以抵抗。雷火无形,更很难储存,几乎无法被人为利用。但是,现今科技发达,收集雷电已经从不可能变为可能。并且,雷电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囤积起来集中释放,神仙都难防。”
      “这……”荷烨吞了吞口水,“估计执明师兄那,得把你写得比煤炭还黑!”
      洛汐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满嘴跑火车:“怕他作甚。反正现在我也不是天界的神官,就算真有下辈子,我也不会再去天界。到时候你把我送去人族,二十年后咔嚓一死,还是一条好汉,冥府学堂走一遭,就名正言顺在冥界扎根了,天高皇帝远的,天帝也管不着我。”
      荷烨知道他故意这样说,是为了哄自己开心,却还是不无担忧,“但是你这一世的修行走的依旧是天族的路子。虽然你和我有契约在身,但天道讲众生平等,若有机缘,不管你是鬼是妖,依旧是能飞升的。若真飞升了,你不去天界效力,天帝能容得下你?”
      洛汐听他说这傻话,笑了,“哥哥,你当飞升是闹着玩的啊。上一世我那是走了狗屎运了,一不小心拯救了一下苍生,这种机会,你活了几万年,也就见过一次吧?要是随随便便就飞升,那成神也太不值钱了。”
      他这话说的没错,虽然在天庭供职的,品级到了一定高度大家都尊称一声神君或者神官,但实际上也还是灵官而已。自古以来修行无外乎两条路能攀登顶峰,要么斩尸成圣,要么飞升金仙,也就是成为真正的神祇。比起来,第一条路是靠着苦修和机缘,而第二条路,则纯是靠着大功德。前一世道情能够跻身修行者第一梯队,成为和圣人比肩的强者,就是天地造化。岂是说来就来的。
      又调侃了几句,探子再次来报。“禀将军,蜀贼已经在沼泽边缘安营扎寨。所选的位置十分隐蔽,队伍之中应该有熟悉地形的向导。”
      眼看日往西斜,洛汐也吩咐了一声大军原地扎寨。军令传开,已经疲惫不堪的魏军如蒙大赦,纷纷有秩序地休整去了。洛汐拉着荷烨坐在火堆旁,把他两只手揣在怀里为他取暖。荷烨也由着他牵着,思绪乱飞之时,想起当年霍去病那神一样的运气,可以说是活GPS。除了运气好,还多亏了队伍里的那个向导。这人记忆力极好,又精通数术,可以说是活地图,指路从没错过。霍去病的军功章,绝对要分他一半。后来他因病去世,霍去病也如同被上天夺走了一双眼睛。荷烨灵光一闪,提议:“我们今晚去把那个向导搞定,如何?”
      “不,这样只会打草惊蛇。若是让霍将军以为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埋伏,才能反客为主。”洛汐另有打算。他的探子配备了最先进的航拍仪和各种监听装备,若非如此,还真不容易截获这重要军情。
      “霍小霍也做了十几年的现代人了,会不会识破你的伪装?”荷烨觉得这位少年将军怎么都是一个不定时的炸弹,最好的状况,应该是握手言和,根本不正面遭遇吧!
      想也只是想想,看到洛汐双目放光,他便明白,对这二位天生的战神来说,千年一遇的机会,怎么可能会放弃?
      “送他点人头就是了。”洛汐慢条斯理解开铠甲上的带子,尽量不碰到伤口,偶尔扯到,也强忍着没有露出破绽。
      “你要让你的将士无辜牺牲?”荷烨知道他对自己手下的兵从来都是极好的,为他们邀功,替他们受罚,正是爱兵如子。
      “临江查出我们的队伍里有蜀军的探子,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清理一番。”原本有盔甲夹着,还不觉痛,如今解开铠甲,每说一个字,便牵扯到背后的伤阵阵锐痛。“哥哥,时辰不早了,我去巡视一下,你早些休息。”
      火星跳跃,杂草、树枝被烧得啪啪爆开,暖色的火光中,荷烨一双眸就犹如化开一圈圈柔柔的涟漪。洛汐被在这目光注视之下,没来由有些不自在。纤长的睫毛随着摇曳的火光颤动,下巴与脖颈衔接处那颗明晰的喉结动了动,声音亦沾染了无尽的怜惜,“汐汐,痛么?”
      荷烨手指有些颤抖,滑动到他腰部的战甲上,触感冰凉,金属咸腥的味道让荷烨喉头的苦涩又重了些。“今晚,还是不回来么?”
      饶是洛汐再好的定力,这话说得也算不得多露骨,至多有些暧昧,但此情此景再配上心上人生动的表情和小心翼翼的语气,洛汐只觉得小腹热流翻滚。“哥哥,你这是想念我的好处了?”
      “我想看看。”荷烨的手已经挪到了他肩膀上,而后绕过他的双臂虚虚抱住他,头贴在他的后背上。
      洛汐嗤笑,“就这么想要么?一时片刻也忍不得?”其实,此时此刻他的心也在猛跳,即便是隔着层层铠甲,也能感受到来自爱侣的浓烈得快要溢出来的心疼与担忧。他只能说些猛浪话,奚落一番,借此转移注意,也不忍再去骗他。
      “等不得。”荷烨立刻承认了,没有半点调侃也没半点嘴硬,只是把人抱得更紧,“你若是想要我,就来要。”
      洛汐只觉得一颗心都要化了,灵魂深处发出一声叹息。道情也好,洛汐也罢,还不是荷烨一句话,命都是他的。
      刚刚已经解开了带子,现在铠甲只是挂在身上,依言卸掉自己的铠甲,背后已经被血迹与汗水湿透,洛汐没有转头,始终背对着荷烨。初春的风还有些寒意,他的背挺得很直,薄薄的中衣遮不住狰狞可怖、横七竖八的伤口。
      荷烨脚下发软,亲眼看到这伤,他恨不得是自己来替他承受。本就伤得极重,又加上军棍,没日没夜地行军更是雪上加霜。他甚至不敢再去碰他,想起他体内还嵌着几枚蚀骨钉,连自己这一份伤也要一起承受。
      这样,他还能忍得若无其事,还能言笑晏晏?
      ……
      ……
      ……
      洛汐的意识越来越模糊,猜到了他的意图却无力阻止。冥族最初称之为巫族,所谓“巫医不分”,其实也是一种误传。传说巫族嫡系血脉的血肉有生死人、肉白骨之能,这也是夸大。但疗伤、镇痛还是可以的。
      即便如此,效果其实也并没有强过那些仙品草药。
      荷烨从来没这样做过,因为洛汐这躯壳的自愈能力本就很强,当初道情若是受了伤,是不愿意教荷烨看到的,更不愿在他面前示弱。因此这个略显鸡肋的技能便没怎么派上过用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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